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篇1
1.制约农副产品网络营销效能的网络营销理念问题
1.1农副产品企业缺乏个性化营销理念。
农副产品通常被视为大宗农业产品,这使得农副产品企业通常采取销售大路货的一般化策略来定位其网络营销理念。随着我国国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普通消费者对于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的消费品味日益提升,并且在其作出选择何厂家及何种农副产品决策的具体消费行为中注入更多的个人化情感的因素。农副产品销售市场的个性化需求特征日益明显将使得坚守传统无差异化营销理念的农副产品企业的销售渠道趋于不畅通状态。坚持无差异化营销理念的农副产品企业不愿意为满足个性化产品需求而投入必要营销成本的运营思路将使得该类企业的市场份额日益被压缩,从而陷入个性化农副产品供给能力不足和市场份额萎缩的恶性循环之中。
1.2实施传统营销模式的农副产品企业缺乏精确营销理念。
农副产品企业的传统营销策略的制定主要基于对其目标客户群的销售预调研和销售完成后的回访等方式来实现。这种消费者消费信息的调查获取方式对消费者的配合度有着较高的要求,且对农副产品企业提出了大幅投入调研资金的较高要求。这使得农副产品企业为有效落实其非精确营销模式而需支付高企的营销成本和大量的调研人员的经历投入,从而大幅抬升了企业营销系统的运作成本且降低其运作效能。再者,农副产品企业需要依赖于消费者的历史消费信息来估算出消费者的未来消费行为。但由于农副产品市场的影响因素众多,在营销预测技术上的投入并不能保障企业必然获得相应报酬,从而导致其营销策略具有较高风险性。
2.制约农副产品网络营销效能的运营资源整合问题
2.1农副产品企业的营销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将诱发水平结构性冲突。
农副产品市场内的竞争存在着农副产品企业的同质化竞争问题。由于农副产品企业的网络化营销策略的有效实施目标要求其供应链系统各环节企业之间展开密切配合可实现。但农副产品企业的营销渠道系统各成员企业之间以实现本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采取诸如窜货和代销竞争对手产品等损害渠道整体利益的行动,从而导致农副产品企业陷入渠道系统内部纷争的困境。
2.2农副产品企业的营销资源整合力度不足将导致渠道系统暴露出复杂结构性冲突。
为促进产品销售,多数农副产品企业并不排斥使用较为复杂的营销渠道结构设计方案。但复杂营销渠道将诱发渠道内部各成员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不便的问题。这使得农副产品渠道系统成员企业间的信息交互活动存在不透明性问题,由此产生的渠道成员企业之间围绕争夺有限客户资源而产生交叉利益冲突及围绕渠道定价权问题产生定价主导权的利益冲突。
3.制约农副产品网络营销效能的信息平台问题
3.1农副产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低下。
我国农副产品企业多来自于偏远农村地区,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相对不完善成为制约农副产品企业开展产品网络营销业务的关键。许多农户对网络市场不熟悉,缺乏相关技术和能力,不会使用网络推广这种成本低和速度快的手段,从而失去互联网市场。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低下的现状使得农副产品企业缺乏准确把握外部农副产品需求市场信息的能力。这使得企业在面临着布局其产品结构设计和作出安排农副产品产量投入规模等方面的决策时缺乏可信的市场需求依据,最终导致农副产品企业陷入供销失衡的市场困境中。
3.2农副产品企业缺乏与外部企业联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多数农副产品企业的运营规模相对有限,企业单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对客户信息的精准把握,亦不能以较低的成本将其市场营销活动延展到较远的都市地区。这严重制约了农副产品企业依据农副产品市场规律来拓展其营销业务规模的能力。
二、微时代农副产品网络营销优化策略
1.支持微时代网络营销的农副产品网络营销理念重构
1.1农副产品企业可展开针对目标客户群的情感营销理念。
社会化媒体的兴起使得农副产品企业客户群的信息获取呈现碎片化特征,农副产品客户群的消费行为具有更强的自由度。农副产品企业可以充分借助微博及微信等社会化媒介工具来掌控面向终端市场的营销话语权,主动引导消费者关注本企业产品。农副产品企业可以借助微时代提供的微平台来实施以本企业农副产品为主题的网络营销事件策划。通过粉丝推介和大V微博所带来的名人效应等渠道来将本企业的农副产品网络营销方案推演到网络世界的各个层面。由于微时代环境下的网络参与者对于特定的网络营销事件的关注度呈现指数级别的下降态势,农副产品企业需要设置专门的微博和微信推介岗位,以准确把握企业的目标客户群的兴趣变动趋势,持续设计和推广本企业精心设计的微博营销事件。
1.2农副产品企业可以实施针对目标客户群的精确营销理念。
农副产品企业可通过分析微博和微信等社交媒体所提供的客户大数据信息,从中找寻出企业潜在客户群体的真实消费行为特征,并据此来确认企业的目标客户群体。在完成企业目标客户群体定位后,农副产品企业可以根据目标客户群体的消费行为特征来制定其社交媒体营销战略,通过品牌推介和产品营销等具体策略来将企业的潜在客户群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者群体。
2.支持微时代网络营销的农副产品营销资源重构策略
2.1农副产品企业应当事先线上与线下营销资源的整合。
农副产品企业应当挑出传统营销模式对线下营销资源的过度重视的局限性,转而建立其线上营销资源和线下营销资源的整合一体化营销策略。农副产品的线上到线下(OnlineToOffline)营销模式是指农副产品企业将线下的生产与营销等实物资源与线上的虚拟营销资源相结合,使得互联网络成为企业线下营销系统的交易前台,从而达到在企业营销机构组织机能与网络营销业务之间实现二者的无缝链接目标。与传统营销机构的运营资源组织模式相比较,农副产品企业的线上与线下营销资源的整合有助于增进消费者发现本企业产品竞争优势的机会,使得消费者可以用较为低廉的价格来获取性价比更高的农副产品,进而提升农副产品营销系统的运营资源配置效率。
2.2农副产品企业可实施整合营销策略,以将其各在线营销平台资源整合为一体。
农副产品企业的网络营销要点在于以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为核心,打通包括微博和微信信息系统在内的各营销平台资源的流通瓶颈,实现企业内网络营销相关资源的共享和共有。农副产品企业的在线营销资源整合行动不应当局限于企业内部,而应当面向全网同行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来实施其网络营销资源整合。农副产品企业可以依托业务较为成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来开展本企业的网络营销业务,并借助其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来为本企业的网络营销系统引入可观的客流量。
3.支持微时代网络营销的农副产品信息平台建设
3.1农副产品企业应加强基于个性化交际工具的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
农副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为农副产品企业提供网络化的产品推介服务。农副产品的网络化运营可以突破传统农副产品销售活动所面临的地域限制,有效化解农副产品购销活动中所面临的供销双方信息不对称性问题。由于农副产品的消费活动与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特征相匹配,农副产品企业可以借助诸如微博和微信等新型互动式交际工具来增强其产品的个性化营销色彩,以新颖的营销形式和互动的营销服务来吸引微博和微信客户群。微博和微信所提供的互动式营销平台不仅能激起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且可在客户群中重构农副产品企业亲近消费者的企业形象。
3.2农副产品企业需加强跨平台信息的整合力度。
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家电下乡政策规定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在科区境内具有农业和牧业户籍的农牧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件)。
(二)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三)有效时间。从*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购买人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三、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要求
(一)销售网点的确定
由区商务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辖区内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二)对销售企业要求
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有关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2、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要设立1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3、规范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旺季促销活动。
4、保证中标产品货源充足。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确保及时将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配送到各销售网点;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和不在中标范围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5、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
6、做好售后服务。一是要为农民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服务、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坚持按规定送货上门,确保农民买得方便、用得放心。二是要督促销售网点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按规定做好退换货。三是要妥善处理投诉。各有关企业都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从企业总部到销售网点,都要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
7、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对销售网点要求
1、销售网点备案条件:(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2)城区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能力;(3)必须设立家电下乡销售专区(柜),并固定专人进行讲解、咨询、演示,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柜)范围;(4)各销售网点经区商务局审核备案之后,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由区商务局统一制作的(按商务部、财政部专门规定统一标准)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并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同时,张贴企业签订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向农村居民告知本企业或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等);(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6)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7)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
2、网点备案程序。中标销售企业携带中标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销售企业与备案网点签订的加盟协议或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区商务局登记备案,并填写《*自治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和《*自治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销售网点备案申请书》。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补贴类产品不享受补贴。
3、做好销售服务。要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
4、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销售网点在产品销售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四、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
(一)购买程序。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居民户口本”到自治区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购买时要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所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二)申报补贴资金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1)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2)购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5)惠农“一卡通”储蓄卡。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乡镇财政所根据购买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补贴资金进行审核后上报财政局。财政局确认无误后,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惠农“一卡通”账户。
(四)退货审核。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五、具体要求
1、区商务局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备案,并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向企业说明情况,并要求企业在2日内进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予以删除。
2、加强政策宣传。区商务局将采取印发公告、宣传单、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通过镇村政府机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网络、农村集贸市场等渠道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届时,区商务局官方网站(*商务网)将开设家电下乡专栏,对外公布全区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动态、销售网点备案,通报相关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各有关销售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区商务局搞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认真制定本企业的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严禁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严防杜绝坑害农民情况发生。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对备案销售网点举办的大型促销活动进行现场指导,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商务局;协调中标企业及其销售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与农民消费者的纠纷。
4、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一是要联合财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有不能保持网点建设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坑农害农、骗取补贴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二是要对决定进行整改或取消资格的销售网点,于做出决定之日,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进行取消(或恢复)的确认;三是对凡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
六、应急预案
1、网点商品供应不及时的处理。在选定乡镇销售网点时,要拟定1个备用网点,在原选定的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和其他紧急情况时,可立即启动备用网点,然后报请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2、网点销售管理。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3、防止商场出现混乱。强化安全管理,对出现抢购、挤购、踩踏、火灾等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确保销售场所人身、财产安全,情况严重的,报请公安部门要出面维持秩序,并采取措施进行整顿,秩序稳定后再开始销售。对群众举报经营设施不足、服务态度差、经营秩序混乱的网点,区商务局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销售,并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为宗旨,以提升各类农资经营主体诚信理念、营造农资市场诚信经营环境为目标,通过实现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数据化、购售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创建农资实名销售和农资实时监管平台。利用省厅统一平台,采用电脑购销管理模式,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县级平台和信息库,对农资购销信息进行管理,提高农资监管效率,提升农资监管水平。
2、实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由农资批发公司将其经营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有效成份、批准(许可)证号、生产企业、供应商以及产品实物照片)在农资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农资监管部门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产品,告知农资批发公司不得销售,并及时进行处理,把好农资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
3、实行农资商店POS机管理。农资进货、销售和商品库存管理都使用POS机作为管理工具,农资商品进货时进行入库登记,登记内容为备案登记的信息和该批商品的生产批号,销售时进行出库登记,登记信息内容为商品信息和农资用户(种养户)信息,农资商店的进销信息通过网络自动上传到农资监管信息平台。
4、实行农资用户实名制管理。对购买农资的农户,由农资商店进行实名制登记,将农户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主要种养类别、种养面积进行登记,并发放农资会员卡,实行实名会员制管理。
三、实施步骤
1、2011年上半年,拟制方案,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库和产品信息库,确定试点网点。
2、2011年下半年~2012年,在省厅平台建设和软件开发实施后,组织相关实施网点经营者进行培训,购置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建立相应的网络平台,确保运行畅通。
3、验收总结,通过对试点建设和运行情况的考核,分析存在问题,为完善系统和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结累经验。
四、工作要求
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篇4
在食品质量安全领域,要建设区域化的质量安全体系,应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创建农药、兽药销售、跟踪和监管系统,建立功能完善的网上电子交易市场,确保所有关于农药兽药的流通、销售等活动都在电子交易市场中进行,所有的活动都在计算机上有记录,这是农药兽药销售、监管和追踪的基础。网上电子交易市场既是区域内农药、兽药销售、跟踪和监管的平台,也是农药兽药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平台。区域内所有的农药兽药交易必须在电子交易市场内进行,农药兽药的交易主要在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农药兽药批发商、直销专营店和农药兽药使用者之间进行。各参与方在使用电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之前,必须先通过电子交易市场的审核,获得各自的网上资格或资质证明,即数字证书,只有具有了有效的网上身份数字证书,才被允许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网上电子交易市场还可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及通讯技术对信息快速处理、传播的优势,在电子市场内广泛宣传、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常识、安全用药的法律法规以及农药兽药市场国内外最新动态等信息,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农产品安全意识。网上电子交易市场可由区域化农药兽药流通管理机构自行组织技术人员规划、设计、创建、运营和维护;也可以技术外包的形式,由指定的计算机公司或电子商务公司负责电子交易市场的建设,并保证其正常、安全、可靠的运行。
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在网上电子交易市场,农药兽药的供应方主要是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和批发商。为规范农药兽药源头供应,必须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和批发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和资质审查,即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和批发商必须先由网上电子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审核,只有通过审查,获得数字证书,才允许其进入电子交易市场,将供求信息在网上,在本区域内从事农药兽药的营销活动。网上电子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对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兽药批发商采用不同的方式审核,发放不同的数字证书。网上电子交易市场对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实行规范的备案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区域内准入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市场准入资格证》等相关规定,先由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再由专门的区域化农药兽药流通管理机构配合检验检疫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审核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和材料,并对其产品进行检测、评审,通过者给予登记备案,并发放允许进入电子交易市场的数字证书———农药兽药生产企业的电子资格证书。数字证书可以由生产企业下载到自己的计算机上,也可以移动数字证书的形式由生产企业保存使用。获得数字证书的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可在电子市场信息,对其生产的农药及兽药进行销售。网上电子交易市场对农药兽药批发商也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合格者发放经销商数字证书。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标准,选取多家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建立连锁专营店的农药兽药批发商,进驻到农药兽药电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实行统一监管、规范运作。批发商在区域内设立多级连锁专营店,为农药兽药使用者提供农药兽药经销服务。批发商可根据连锁专营店反馈的农药兽药需求信息向生产企业定制药品,也可直接在电子交易市场购买经审核通过的药品。批发商将经网上电子交易市场审核通过的农药兽药,加贴统一的标识和防伪标签之后,分发配送到各级连锁专营店,并尽快传递到本区域内的使用者手中。通过这样严格的筛选、审核程序确保区域内销售的农药兽药来源的真实、可靠性和药品的质量安全。即使出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也可迅速追踪到源头。
三、封闭式专营配送
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篇5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配套功能,发展一批本土电商扶贫企业,培育2个电商示范村;开展电子商务培训500人次,培养一批懂理论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农村电商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推进电商扶贫与贫困镇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电商产业链条,逐步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力度,2022年全区贫困村电商交易额力争达800万元以上,增速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抓好区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按照区有电商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配套功能。强化区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服务功能,发挥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健全上下游服务链,扩大服务范围,叠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养老保险代缴、供求信息等功能,逐步实现一网多用,培养村民网上购物习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2022年,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功能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全面推动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鼓励贫困户结合自身在特色农产品种植或销售上的优势,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加强产品种植、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认证一批网货定点供应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企业根据网络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研发改良,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加强鲜活产品冷链包装,2022年培育壮大牛羊肉、红提葡萄、薄皮核桃、枸杞、人参果、皇冠梨等网货产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提高网店运营效益。一是学习陇南等地网店运营管理先进经验,采取教育培训、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方法,强化对已开设网店“常态化”运营管理和服务,“一对一”帮助指导贫困户开办网店,提高运营效益。二是对运营差的网店,鼓励当地电商龙头企业、网络经纪人、能人大户托管经营,着力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鼓励镇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未就业大学生等在镇电商服务站、区级电商服务中心开设扶贫网店,代销产品。三是加强“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在电商扶贫中的应用,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网销规模。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健全网络物流配送体系。健全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区域物流配送网络,推动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等物流服务网点的整合,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鼓励和扶持物流快递企业在贫困镇村建立物流配送门店或快递服务点,拓展“上门代收”服务,提高网货配送效率。重点发挥邮政快递在农村快递物流中布点广、覆盖率高的优势,完善末端服务网络,积极发展适合农产品运销的农村物流配送、供应链配送和冷链物流体系,着力解决由镇到村“最后一公里”快递配送瓶颈问题。2022年,基本实现“镇镇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推进电商扶贫示范建设。选取效益较高、影响力广的电商企业和产业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的电商扶贫村作为示范性试点,重点扶持培育2个电商示范村。引导电商企业与贫困村开展产业对接合作,依托电商服务站点、电商协会、专业合作社、电商扶贫示范店,开展网货开发指导、信息服务、技术支撑、营销服务,为贫困户提供销售农产品、代购生产生活资料、代办缴费购票等业务,逐步实现“一企带一村”、“一店带多户”的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加大电商人才培训。认真落实《区精准扶贫青年电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实操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商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电商从业人员的网络运营技能。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重点对网上开店、网店装修、客服、运营推广、产品拍照美化和店铺管理维护工具等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帮助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能够独立运用电商平台开展业务,确保贫困村至少培训2名电商应用人才或信息员,为电商扶贫提供人才支撑。2022年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计划培训电商人才500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电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作用,由区商务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指导和推进。各贫困镇要认真抓好电商脱贫攻坚中各项工作的落实,安排专人加强网店管理,理清管理职责,改善网点经营状态,提高网点活力,确保店铺正常运营,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子商务孵化园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管理人才、运营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
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篇6
关键词:农产品团购网络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F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b)-0115-01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如何改进传统落后的销售方式,引入现代市场营销思路和技术,推进农业的市场化进程,是急需探讨的问题。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以及购物类互联网平台的成熟,利用网络购物的群体会越来越多。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推行农产品网络营销是一种大势所趋。近年来,团购这一新兴的网络购物方式应运而生。
1网络团购的含义及优势
网络团购是由买家、卖家或中介组织发起,通过BBS或中介网站等募集对目标产品或服务有需求的其他买家,以加强买方的议价能力和增加卖方的降价空间,实现交易成功的一种新兴电子商务模式。传统市场上,由于商家对商品信息拥有较强的垄断优势,以及消费者分散消费价值较低等原因最终导致消费者无法以最优价格购买到目标商品。团购的出现,不仅增强了消费者与商家的议价能力,使消费者在消费市场中占据了有利地位,而且商家也会因交易量的提高而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因此,团购实现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共赢。
2发展农产品网络团购营销的策略建议
2.1甄选可信和具有发展前景的农产品团购网站
团购网站经过市场惨烈竞争目前剩下的不到100家,且知名的团购网站又占据了将近80%的市场份额,如糯米、美团、拉手网等。但这些网站并非专业的农产品交易网站,聚集的大量客户也非农产品消费者。因此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甄选:(1)甄别可信度。团购网站竞争十分激烈,不免有很多团购网站本身不仅仅是一个交易平台,它可能通过改名换姓成为一个经销商,这样方便其在网站招商,将其网站销量刷高。为了节省成本,团购网站可能会让生产商先发货、后付款,一旦网站出现经营问题,农产品生产商将成为受害者。因此需要审查这些网站的合规性、有无工商备案,导航或网页搜索时有无其广告或正面信息等。(2)选择专业于农产品细分市场的网站。如中国惠农网、农产品团购网及有名气团购网站下的农产品交易细分网站。对于农产品生产商而言,如果其销售策略注重批发和走量,专业的农产品交易网站应该是最好的选择,相反如果销售策略注重零售与散卖,那么有名气的网站下的农产品频道则是比较重要的渠道,因为大量散客是以这些较有名气的网站作为入口的。
2.2关注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
售后服务是产品体验的延伸。农产品具有较强的季节性,部分农产品对运输时限、包装方式、运输过程中的保管都有较高要求。因此农产品销售上进入到团购网站之后,必须和团购网站就售后服务的责任划分有明确的规定。团购网站是一个营销平台,具体的成交方式由买卖双方决定,但这个平台的好坏又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后续销售。因此农产品生产商必须有较高的售后服务意识,如拉手网就提出“七天未消费退款”、“消费者不满意先行赔付”、“过期视为使用自动退款”等服务承诺。但在实际售后中仍然存在处理速度慢,程序繁琐,过程复杂等情况,这种情况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网站和销售商的信誉。产品销售商应严格遵守与团购网站就售后达成的协议,降低买家投诉成本,提高买家的购买体验。
2.3注重农产品的组合销售
专注于农产品销售的买家理论上是任何农产品的潜在买家,从购买体验的角度看,没有什么比“一站式”购物更好的服务。因此有效的农产品组合是提高团购销量的有力法宝。关键是解决农产品生产商产品的单一性,可采用专业分工、销售合作的模式。当前全国知名的淘宝村就是采用了这种模式,即通过专业大批量生产的模式降低生产成本,又通过组合营销的方式实现共同盈利。农产品同样可以采用这种模式,专业的农村合作社、行业协会、甚至村组织都可以履行该职责。为提高产品的可信度,这种方式应该让众多买家所知晓,提高产品透明度。一般而言,农产品购买者更愿意直接从生产者手中购买,一旦通过联合的合作社进行销售之后,就会让买家产生一定的顾虑。对此应关注团购网站的创新模式,将这种临时、松散的农户组织模拟成一个大超市,农户需提前做好产品的组合策略,买家只对应一个商家。
2.4制定严格的团购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知名度
农产品等级多,通过团购在短期内能带来大量的消费者,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即如果这些客户对产品不满意也就意味着所有的团购客户可能会流失。要留住这些客户最好的方式就是提高产品本身的质量,不同质量制定不同的价格,真正提高客户体验度。以遂昌市网店协会联合进行的红提网购为例,由于影响红提质量的因素较多,如重量、颗粒大小、着色、甜度、农药检测等,如果单个网店质量把关不严,会导致遂昌红提的名气大打折扣,并影响到整个地区的红提销售。对此当地网店协会自制了红提标准,如在最影响消费者感受的甜度方面,团购活动规定“红提的甜度必须达到14度,需用甜度计测试”,还要求“果横径大于23mm,竖径大于等于26mm,占果穗的95%”,如果商家都自律,那么这一严格的团购标准必然有利于留住潜在顾客。
2.5充分发挥团购网站的营销能力
好的团购网站的流量特别大,而且分站也很多,上线的产品也非常多,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团购网站,充分发挥其推广能力。如多上线城市分站,上线时间不确定、位置定期更换等,都可以避免审美疲劳,提高曝光率,挖掘潜在消费者。团购网站上展现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包装过程,让客户身临其境,这在当前追求农产品生态质量的市场环境里比较有效。
3结语
农产品的网络团购营销能够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改进顾客与企业主交易时的融洽关系、提高企业“以顾客为第一”的服务质量、增加企业主与农民在生产经营环节中的收入。农产品网络团购营销的发展将对农产品生产与销售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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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伟.安徽省农产品网络营销发展因素分析及对策[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