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史研究篇1

关键词:《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少数民族;新闻史

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3-0103-01

一、探寻历史,追根溯源

在《通史》中作者认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远古时代的各个部族之间,已经存在了信息传递和交流。只不过开始的时候,由于文字还没有出现,只是口头上的传播。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字的出现,史官的作用得以发挥。“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从而在客观上使古代的史官成为了历史上重大新闻的记录者和某些重大新闻的者。作者的难能可贵在于不光给出了这个观点,而且还提供了具体的例子做支撑,让我们知道其论点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二、思路清晰,章节连贯

《通史》一书按照新闻本身的内在规律来划分历史发展阶段,具体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编:蹒跚学步(远古―20世纪20年代),主要内容为报刊产生前的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清末民初的少数民族报人的办报活动、清末民初少数民族文字报刊。第二编:峥嵘岁月(20世纪20―40年代末),主要内容为少数民族现代报刊萌芽与雏形、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初步发展阶段。第三编:火红年代(20世纪40年代末―70年代中叶),包括少数民族新闻传播深入发展阶段(20世纪50―60年代中叶)和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特殊时期(20世纪60年代中叶―70年代中叶)。第四编:满园春色(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末),包括以党报为核心的多层次、多种类、多种文字的民族报刊体系,多语种、多层次、多渠道的较为系统的新闻传播体系的形成,少数民族新闻教育的兴起和发展,少数民族新闻研究的初创时期,中国少数民族新闻工作者。

三、内容详实,历尽全面

本书不仅研究少数民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还兼及网络、新闻教育、新闻传媒的经营管理以及为少数民族新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新闻人物。内容之广泛,在同类书籍中也是非常少见的。《通史》分门别类,对新疆、内蒙古、、广西等地的新闻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分别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通史》内容的丰富还体现在对于具体的每一张报纸的撰写上。

此外,还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通史》不仅对少数民族文字的报刊做了介绍,还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文报刊也做了深入的探讨。这就涉及到了对民族新闻的定义问题。什么是民族新闻?作者在《通史》中搜集到了10个关于民族新闻的不同定义,这些个定义并不存在谁是谁非的问题,只不过是每一个侧重点不同。

四、研究方法,独辟蹊径

在现代社会中,很多少数民族依然保留着自己古老而原始的礼仪风化,然而,于此同时也有很多珍贵的民族文化处在濒临消亡的边缘。如何抓住这些不可复制的独一无二的民族文化,也就成为了我们当下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通史》中所提到的民俗研究的方法,都是我们今天对于民族新闻研究的颇具潜力和特色的发展方向,其独到之处是不言而喻的。

五、紧跟潮流,与时俱进

《通史》作者对少数民族新闻网站的兴起和发展做了详细的介绍。少数民族新闻网站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现在有200多家。它年轻而富有朝气,依赖于信息产业技术条件和基础设施,突飞猛进向前发展。有的民族网站的发展甚至走到了中国网络媒体的前列。在《通史》中,作者就以天山网为例,同时插入了天山网汉文版、维吾尔文版和俄文版等3个版的首页插图,使读者生动形象的了解到了少数民族新闻网站的发展状况和特色。而作者对于少数民族新闻网站的介绍还不仅止于此,他们还在更深的层次上进行了挖掘。

民族史研究篇2

近年来有关苏联民族关系史的研究状况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关民族关系史的档案材料大量公布,另一方面是在档案材料基础上完成的大量研究成果的问世。

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仅《苏共中央通报》就公布了这样一些有关苏联民族问题的材料:《苏联成立的经过》(1989年第9期、1991年第3―5期)、《列宁的生平和活动(回忆、书信和文件):关于列宁的一文》(1990年第9期)、《40―50年代爱沙尼亚的民族武装地下活动》(1990年第8期)、《在仇恨的假面具背后(有关40―50年代拉脱维亚的民族武装地下活动的文件)》(1990年第11期)、《所谓的“民族主义倾向”》(1990年第9期)、《所谓的“苏丹一加里耶夫反革命组织”》(1990年第10期)等。①俄罗斯科学院俄国历史研究所的H・φ・布加伊在《历史问题》和《苏联历史》(后来分别改名为《远东问题》、《祖国历史》)等杂志上刊文,公布了大量有关苏联时期流放少数民族的文件及对文件的介绍。②

近些年来整理出版的有关民族问题的文件集主要有:H・φ・布加伊编:《约瑟夫・斯大林致拉夫连季・贝利亚的信:“应当把他们驱逐出境”:文件、事实和评述》(莫斯科,1992年)、《贝利亚致斯大林的信:“按您的指示……”》(莫斯科,1995年)、《“根据苏联政府的决议……”对各民族的驱逐:文件和资料》(纳里奇克,2003年)、《为俄罗斯各民族:文件集》(莫斯科,2000年);c・y・阿利耶娃主编:《就是这样的:1919―1952年苏联的民族镇压》(莫斯科,1993年)、《不公正的审判:斯大林的最后一次枪决(对犹太反法西斯委员会成员审判的速记记录)》(莫斯科,1994年);B・T・洛吉诺夫主编:《联盟可以保存:有关戈尔巴乔夫改革和保存多民族国家的政策的文件和事实》(莫斯科,1995年);B・A・科兹洛夫主编:《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群众性骚动(1953―1980年初)》(新西伯利亚,1999年),等等。

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出版的有关苏联民族关系史的主要学术专著有:А・И・多隆琴科夫:《俄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现实理论问题、历史和现实政策》(圣彼得堡,1995年),В・Г・斯摩良斯基:《苏联和独联体的民族冲突(1985―1992年)》(乌兰乌德,1996年),В・А・季什科夫:《俄国民族政策的观念演变》(莫斯科,1996年),С・В・切什科:《苏联解体:民族学分析》(莫斯科,1996、2000年),B・M・阿尔帕托夫:《150种语言和政策:苏联的社会语言学问题和后苏联地区(1917―1997)》(莫斯科,1997、2000年),B・A・米哈伊洛夫:《俄罗斯的民族政策:历史与现实》(莫斯科,1997年),A・A・巴萨莱:《苏联的民族发展及其相互关系》(两卷本,莫斯科,1998、1999年),А・И・弗多温:《俄罗斯的民族:20世纪的民族政策问题和全民族的俄罗斯思想》(莫斯科,1995、1996年)、《20世纪的俄罗斯人:事实、事件、人》(莫斯科,2004年),А・И・弗多温、В・Ю・佐林、A・B・尼科诺夫:《20世纪民族政策中的俄罗斯人问题》(莫斯科,1998年),В・Ю・佐林:《俄国的民族政策:历史、问题、前景》(莫斯科,2002年),Р・Г・阿卜杜拉季波夫:《民族问题和俄罗斯的国家建设》(莫斯科,2000年),А・П・米亚科舍夫:《政权与民族问题:民族关系和苏联最高苏维埃民族院》(萨拉托夫,2004年),Ж・А・麦德维杰夫:《斯大林与犹太人问题――新的分析》(莫斯科,2004年),Г・Н・谢瓦斯季亚诺夫主编:《大国的悲剧――民族问题和苏联解体》(莫斯科,2005年),等等。这些著作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苏联民族关系发展史中的问题。

除专著外,这一时期还发表了大量有关民族问题的文章。如:莫斯科大学历史系教授А・И・弗多温:《苏联联邦制的改革方案(探寻摆脱民族关系危机的出路)》、《30年代的民族政策:关于苏联民族关系危机的历史根源》、《苏联民族政策的演变:1917―1941》、《卫国战争年代苏联的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神话和现实》,①莫斯科大学历史系教授A・C・巴尔先科夫:《民族关系中的俄罗斯问题――关于克服陈规问题》,②俄罗斯科学院俄罗斯历史研究所的Е・Ю・祖布科娃:《“地方民族主义”现象:波罗的海苏联化背景下的1949―1952年爱沙尼亚案件》(载《祖国历史》2001年第3期),鲍里斯・霍列夫:《俄国的犹太人》(载《对话》1999年第3期)、《斯大林政策中的犹太人问题》(载《历史问题》1999年第7期),莫斯科师范大学Д・О・丘拉科夫:《1920―1930年苏联的民族政策和“俄罗斯问题”的解决》(载《对话》1999年第4期),P・X・西蒙尼扬:《波罗的海国家和苏联解体》(载《历史问题》2002年第12期)、《赫鲁晓夫与西乌克兰》(载《自由思想》1996年第6期),B・A・科兹洛夫:《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的异端思想》(载《祖国历史》2003年第4期)。

从这些年来俄罗斯学者对俄罗斯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俄罗斯学者在苏联民族关系史研究中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首先,在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中不再提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而是强调人口最多的俄罗斯人的利益在苏联时期也遭到了忽视。一方面,近年来出版的一些高校历史教科书在民族关系问题上开始关注俄罗斯人的权利,如在Э・М・夏金、A・B・卢布科夫主编的高校历史教材《祖国现代史》中明确指出:“人口最多的俄罗斯人在苏联恐怕是最无权的。”①俄罗斯科学院俄国历史研究所所长A・H・萨哈罗夫主编的教科书也指出:“在30年代之交联盟中央逐渐吞食了俄罗斯自己的国家组织。”书中强调指出:“尽管苏联的1936年宪法以及在其基础上确立的1937年俄罗斯联邦宪法形式上宣布,俄罗斯联邦也像每一个加盟共和国一样,保有自己的,独立地行使国家权力,而实际上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的权力和机会极为有限。完全处于联盟领导人管辖之下的重工业的任何一个具体部门都没有列入俄罗斯联邦政府的权限之内。俄罗斯联邦内务人民委员部没有自己的机构,它完全从属于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②

另一方面,近年来出版了大量有关苏联民族政策中的俄罗斯问题的文章和专著,③强调苏联时期对俄罗斯人利益的忽视是苏联民族关系危机的根源。如А・И・弗多温在自己的著作中指出,苏联解体前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将小民族置于同大民族相比更为优越的条件之下,这一方针是苏联民族关系危机的根源,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苏联的解体;“1917年俄罗斯帝国的和1991年苏联的解体都在于国家和俄罗斯人之间的脱节,在于人口最多的民族对丧失了代表和捍卫其民族利益与价值观能力的‘帝国’命运的漠视。……俄罗斯族人自己并没有把苏联看成是自己的民族国家”。④他认为摆脱民族危机的出路在于“放弃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国家建设中的等级,放弃过去赋予各民族的各种各样的等级和封号,放弃对各个民族的利益所采取的双重和三重标准,放弃‘本土’民族优先拯救的信念”。⑤他认为“在单一制国家的框架内可以更成功地解决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因为在单一制国家内中央可以把自己的部分权力授予民族自治区,而不是相反”。⑥

实际上,这种趋势不仅表现在苏联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中,而且近几年对帝俄民族政策的研究分析中也表现出了类似的特点。如有的学者说:“近年来,很大一部分研究者都得出了在俄罗斯的民族政策中占主要地位的不是强制推行俄罗斯化的方针,而是巩固国家的行政领土完整的完全合理的追求。”⑦很多学者现在都承认,尽管帝俄时期的民族宗教政策中存在着不足,但列宁的“俄罗斯是各民族的监狱”的论断也未必正确。他们认为俄罗斯人在俄国并不享有任何特权,也没有针对大俄罗斯人及其他民族的特殊法律,个别关于“异族人”的法律是考虑到了他们的经济状况和游牧生活的特点。⑧

其次,对列宁和斯大林在民族问题上的分歧也有了一些新的解释。过去通常认为,1922年斯大林提出的要求乌克兰、白俄罗斯、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以自治共和国的身份加入俄罗斯联邦的所谓“自治化”方案带有粗暴的大俄罗斯沙文主义色彩,斯大林对联盟的稳固性的怀疑根据不足;一般认为列宁在民族问题上的观点是正确的。如今一些学者则认为:“列宁和斯大林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两种不同观念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策略性。列宁提出的联邦制原则在苏维埃政权处于不稳定状态时适用,因为可以利用民族运动来巩固各地新制度的社会基础。斯大林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丧失民族特征和在将来建立单一制国家的意识形态方针。布尔什维克在形式上接受了列宁的联邦制原则,实际推行的是建立单一制国家和把各共和国的权力逐渐缩减到自治的水平的斯大林的方针。”①莫斯科大学历史系教授Л・И・谢缅尼科娃也认为:“从最终目标来看,列宁和斯大林之间不存在原则性的分歧。分歧出现在联合的策略和方法问题上。”②А・и・弗多温则认为:“列宁要求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取代斯大林提出的俄罗斯联邦,与其说是出于对中央集权制加强和强制推行俄罗斯化的担心,不如说是预感到随着东、西方革命的成功其他国家加入苏联的可能性。就对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国家联合的初始形式的观点来看,列宁在1922年9―12月转到了同斯大林1920年6月所持的观点接近的立场。”③Ж・А・麦德维杰夫甚至认为,1991年的苏联解体证明了“在拟订第一部联盟宪法时缺乏政治远见的是列宁而不是斯大林”。如果“共和国联盟”是按照列宁的方案建立的“欧洲和亚洲苏维埃共和国联盟(简称CCPEA),那么要求对经济进行强硬的中央集权化管理的高速工业化就不可能完成;如果像斯大林的方案所规定的那样,组建的只是一个扩大了的俄罗斯联邦,而不是一个各个共和国具有形式上的脱离权,而且在“自治”和“加盟”共和国之间还存在着区别的苏联,那么无疑会迅速地导致国家经济、政治和民族的一体化。在迅速俄罗斯化的同时,就会真正形成没有民族根基的美国式的“苏联人民”。而这两种方案的混合体最终也没能保证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和民族一体化齐头并进。但“苏联人民”的出现毕竟已经成了一种现实。如果苏联能再存在40―50年,那么“苏联人民”就会像“美国人民”一样,在世界上成为现实。④

第三,从研究状况可以看出,斯大林时期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特别是对“应受惩处的”各民族的镇压和放逐,是当今俄历史学家研究的重点,他们围绕这一问题发表的文章和公布的材料最多。最近两三年在这方面又有一些根据档案材料写成的新成果问世:(1)主要论文有M・B・科瓦里:《乌克兰民族主义者组织:历史教训》(载《祖国历史》2003年第1期)、Е・Ю・鲍里肖诺科:《斯大林的加强及在乌克兰民族政策上的转变(30年代)》(载《祖国历史》2003年第1期)、H・M・雅科夫列夫:《雅库特斯大林镇压的受害者》(载《历史问题》2003年第12期)、3・M・博尔拉科娃:《1943―1959年对卡拉恰伊人的驱逐和遣返》(载《祖国历史》2005年第1期)、Н・И・赫马拉:《苏联民族国家建设的经验(1920―1930年)》(载《祖国历史》2006年第3期);(2)主要专著有Д・М・埃季耶夫:《苏联被驱逐民族的人口损失》(斯塔夫罗波尔,2003年)、B・A・别尔金斯基赫:《特殊移民――对苏俄各民族的政治流放》(莫斯科,2005年)、俄罗斯科学院俄国历史研究所B・H・泽姆斯科夫:《苏联的特殊移民:1930―1960年》(莫斯科,2005年);(3)主要文件集有Н・Л・波博利和П・М・波良主编:《斯大林的放逐(1928―1953年):文件集》(莫斯科,2005年)、T・B・察列夫斯卡娅一佳金娜主编:《斯大林的劳动改造营管理总局史(20世纪20年代末至50年代上半期)》之第五卷《苏联的特殊移民》(莫斯科,2004年)。

从相关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俄罗斯历史学家一致认为,苏联时期对少数民族的强行迁移不仅给这些民族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给迁入地区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经济、管理、政治、意识形态、民族关系等问题,导致了新的民族矛盾的出现,没有真正消除社会紧张状态。比如,土著居民对新迁入者的不接受,地方当局对新迁人者遇到的各种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注、没有给予及时的医疗救助,新迁入者没有母语学校等。他们也都指出了苏联时期大规模迁徙和镇压少数民族是苏联人缺少法律保护的标志,是行政命令体制肆意妄为的体现。对于强行迁移少数民族的目的,B・H・泽姆斯科夫认为,放逐德意志人、卡尔梅克人、克里木鞑靼人、车臣人、印古什人、卡拉恰伊人、巴尔卡尔人、朝鲜人、麦斯赫特土耳其人、库尔德人和其他一些小民族的目的是加速苏联社会的同化进程,消灭小民族。①

第四,西方学者有关民族问题的一些理论和观点在当今俄罗斯学术界仍有很大影响。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论述在社会科学家的著作中就不太被引用了,经常被引用的是西方的一些民族问题理论家及西方作者的最新作品。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如有的学者所说,西方作者“对后苏联的科学来说不仅成了权威和经常被征引的同行专家,而且实际上已经成了规范的理论方法的顾问团”。②这在俄罗斯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B・A・季什科夫的观点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认为民族就是同一国籍的人,并坚持认为:“国家共同体作为按地域疆界和固定的国籍构成的更为严密的联盟,比建立在民族认同基础上的联盟更有理由称自己为民族。”③В・Ф・沙波瓦洛夫认为,这种民族概念有“西欧的源头,所以可以有条件地称其为‘欧洲式的”’。④

总之,从俄学者对苏联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当今俄罗斯的苏联民族关系史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苏联民族关系史上的很多重要问题还没有涉及到。比如1950―1970这段时期的民族政策,其中包括重新审查各共和国边界的经过、俄罗斯联邦在联盟中的地位等,几乎还没有得到真正的研究。就是学者研究较多的有关上个世纪30―40年代苏联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由于近年来公布的档案材料太多,很多问题并没有真正厘清。

①参见известияцкКПСС.1989.NO9;1990.NO8,9,10,11;1991.NO3―5。

②如БyiauН.Ф.Логруженывэшелоныиотправленыкпоселений//ИсторияСССР.1991.NO1;40―50―еголы:последствиядепортациинародв(свидетельстуютархиыОКВД―МВД)//ИсторияСССР.1992.NO1;ОвыселенииКорейцевиз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огокрая//Отечесвеннаяистория.1992.NO6;20一40―егоды:депортациянаселениясгерриторииЕврейскойроссии//Отечественнаяистория.1992.NO4;"Корейский"наДальнемМостокеидепортации(1937г.)//ПроблемыДальнегоВостока.1992.NO4。

①这些文章分别刊载于ВестникМгу.Сеуия.8.История(1991.NO1、1992.NO4,2002.NO3,2003.NO5)。

②载于ВестникМгу.Сеуия.8.История1991.NO5。

①ПолрвдакчейШаiцнаЭ.М.,ЛубковаА.В.Новейшаяотечественнаяистория.ХХвек.Квига1.Москва.2004.C.0408.

②ПодредакцейСахароваА.Н.ИсторияРоссии―СначаXXIвека.Москва.2003.C.530,575.

③如КозловВ.《Имперская》нацияилиушемеленнаянационнсть/Мосйва.1993;NO1;БарсенковА.С.,ВбовцнА.И.,КорекцúВ.А.Русскийвопросвнациональнойполитике.ХХвекМосква.1993;вбовцнА.И.Российскаянация:националь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иепроблемыХХвекаиобшенациальнаяроссийкаяидея.M.,1996;вбовцнА.И.,Зорция:НцконовА.В.Русскийнародвнациональнойполитике.ХХвек.М.1998;ЧураковД.НациональнаяПолитикаирешение《Русскоговопроса》вСССРв1920―1930―егоды//Диалог.1999.NO4;вбовцнА.И.российскийФедерализми《Русскийвопрос》//ВестникМГУ.Серия.8.История.2000.NO5,等等。

④ВбовцнА.И.РусскиевХХвеке:Фактысобытия,люди.Москва.2004.C.14.1.

⑤ВбовцнА.И.Национальнаяполитика30―хгодов(ОбисторическихкорняхкризисаежнационалыхотношенийвСССР)//ВестникМГУ.Серия.8.История.1992.№4.c.38.

⑥ВбовцнА.И.РоссийскийФедерализмиРУсскийВопрос//ВестникМГУ.Серия.8.История.2000.NO5.C.37―38

⑦ПодРедакциейборбюоваг.историческиеисследованиявРоссии.Ⅱ.Семьлетспустя.москва.2003.C.257.

⑧参见Мунчаевщ.м.,УсмцновВ.М.ИсгорияСоветскогогосударства.2002.C.13;подредакциейКцселеваА.Ф.,ЩаiцнаЭ.М.НовейшаяисторияОтечества.ХХвек.Том.XXвек.Том.1.Москва.2002,C.16。

①ЛодредакциейСахароваА.Н.ИсторияРоссии―СначалаXIXвека.Москва.2003.C.527―528

②СеменнцковаЛ.И.Россиявмировомсообшествецивилизаций.Москва.2003.C.525.

③ВбовцнА.И.РусскиевХХвеке:Факты,собылин.люди.Москва.2004.C.20.

④参见МебвебевЖ.,Мебвебевр.НеизвестныйСталин.Москва.2001。

①参见ЗемсковВ.Н.СпецпоселенцывСССР:1930―1960.Наука.Москва.c.284。

②БуховцО.ГКлионапорогеXXIвека:искушениенационализмом…//Вопросыистории.2002.NO3.C.149.

民族史研究篇3

这条夹杂在战争罪责与民族自豪之间的“正常化”之路,究竟是如何形成的?笔者认为,这是同六十年来德国历史研究的贡献密不可分。以下笔者借助“第三帝国史”研究的简单回顾,对此做进一步阐述。

一、“德意志独特道路”:历史观的变化

1945年至今,德国史学界最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在历史观上的重大变革,亦即批判性“德意志独特道路”理论的形成。

德意志民族历来不愿屈人之后。早在19世纪末,一批新康德主义学派的历史学家就力图将德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视作有别于英美议会民主制与俄国君主专制的“第三条道路”[i]。一战前夕,民族主义者恩斯特·特罗奇曾发表这样的演讲:“我希望看到,我们整个充满博学与艺术气质的精神和洞察力,可以倾注到充满激情的语言中,这种语言作为德意志价值观的标志送给出发的民族纵队”[ii]。战争被理解成“文化斗争”:它是“理想主义的德意志与实用主义的英国式国家思想之间的斗争;是德国式自由与物质主义专制之间的斗争”。他们批判“1789年思想”——由法国大革命提出的“自由、民主和博爱”的世界主义——是一种病态的世界观,并由此形成了“1914年思想”——这是继承浪漫主义的革命性,“反对西欧的自然法及其革命暴力的扩张”[iii]。这种思想最后便形成了“德意志独特道路”历史观。

正是在这种历史观的指引下,一战后出现的魏玛共和国成为了众矢之的。民主的价值观不被认可,反共和国的力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并最终在1933年将希特勒送上了权力的宝座。

二战之后,“德意志独特道路”历史观被送上了审判席。不少历史学家开始反思自已以往的研究。曾经欢呼纳粹夺权、却因为犹太血统被迫远走他乡的历史学家汉斯·罗特菲尔斯通过创办《当代史季刊》鼓励对德国历史进行批判性研究[iv];美国德裔历史学家汉斯·罗森贝格则直截了当地批判“德意志独特道路”理论[v]。在他们的影响下,新一代德国史学家形成了批判史学派,亦即从批判的角度运用“德意志独特道路”理论。

批判史学派认为,同英法等西方国家相比,德国从19世纪以来的发展道路是不正常的。汉斯-乌尔里希·韦勒将第二帝国形容为“一个奇怪的混合体”,一方面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化与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则是前工业的政治体制。这种政治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影响了共和国的发展,并要对纳粹上台负责[vi]。1966年,拉尔夫·达伦多夫完成了《德国的社会与民主》一书,将批判性“独特道路”理论推上了顶峰。他明确地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自由民主的原则在德国只能找到如此少的朋友?这个原则在其他国家则受到欢迎;现在也是如此。其他国家中很少出现民主在德国的情况。我们需要解释,为什么德国堵住了民主进入自由之路?”他接下去写到:“我们需要解释,是什么阻碍了德国民主制度的历史?”[vii]

很明显,这是一种以检讨战争罪责为核心的历史观。它使用了当时比较流行的现代化理论,利用比较史学的研究方法,认真剖析了德国走上战争之路的制度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向德意志人提出了“检讨民族性格问题”。

当然,这种历史观在德国的确立并非一帆风顺。早在1950年代,保守派历史学家格哈德·里特就强调,没有必要检讨德意志民族的问题,罪责应由希特勒个人承担[viii]。批判史学派则对此进行了猛烈回击。汉斯·罗森贝格直斥右翼观点极端“肤浅与幼稚”[ix]。

1970年代后,这种批判性的“德意志独特道路”历史观逐渐成为德国史学界的主流,也被作为“第三帝国史”研究的主要理论资源。汉斯-乌尔里希·塔默(Hans-UlrichThamer)直言不讳地指出,“联邦德国的历史学并没有如1918年那样回归民族仇恨,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它学会了自我批评,检讨提问的方式”[x]。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近20年来,这种批判史观也遭到了一些挑战。这些挑战并非来自右翼,而是历史研究不断深化的结果。不仅如此,这些挑战还反映了一些历史学家力图找回民族尊严、维护民族自豪感的努力。一些学者认为,这种批判史观既忽视了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多样性,也忽视了德国历史发展的多样性[xi];另一些学者则力图进行一些综合,海尔格·格莱宾提出德国历史上有两条发展道路:一条是“白色的”,它产生于1848年革命,包括了南德的立宪主义,历经帝国、魏玛一直连续到抵抗运动;一条是“黑色的”,也就是小资产阶级对于启蒙运动的回避,对于英法的敌视以及德国资产阶级的自私心理等。她也责备了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整体发展,并首先提出了德国历史中民族-民主的连续性,所以纳粹主义“只是打破而非摧毁了这种连续性”[xii]。

批判史学派的领军人物们则依然坚守立场。科卡在柏林墙倒塌之际接受采访时,就坚决表示“再也没有独特道路了”,以此同“非西方化”(Entwestlichung)的倾向作斗争[xiii]。二、“日常生活史”:历史视野的扩大

历史研究虽然不能完全恢复历史本身,却能让人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真相。1970年代“日常生活史”的兴起,对第三帝国史研究而言,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既可以梳理战争罪责问题,又适当维护了民族尊严。

1945年后,占领当局曾发起“再教育运动”与“非纳粹化运动”,帮助德国民众认识第三帝国。这种教育让德国人陷入到一种激烈的内心冲突中。一方面他们惊讶于“纳粹屠犹”的血淋淋事实,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接受“民族性格缺陷”的判词。

这种矛盾在1950年代的“清白国防军神话”争论中表露无疑。所谓“清白国防军神话”是指国防军在发动战争与屠犹问题上都是无辜的,他们只是执行了希特勒的命令。持这一观点的历史学家希望籍此捍卫德国军队的清白。1944年7月20日军官政变亦是明证。另一些历史学家则坚决予以驳斥,通过大量证据表明,国防军是如何介入到纳粹阴谋中,并积极为战争做准备。

这一争论在“日常生活史”兴起之后,才开始变得更为理性化。汉斯-乌尔里希·塔默的最新研究也表明,军队同纳粹之间并非一开始就勾结在一起,军队内部也有不同分歧。这种事实说明,国防军并不清白,但是也不能因此一概否定其中存在过的“抵抗精神”[xiv]。也正是因为这样,2004年,德国国内才大张旗鼓地纪念“7·20起义”60周年。

进一步的问题则是,战争罪责应该如何分摊?

最初人们直接将责任推给“希特勒”。将希特勒妖魔化,是推卸责任、证明德意志民族无辜的最好方式。其次,人们将矛头对准纳粹党或极端右翼分子,认为他们才是战争狂、屠杀者。直到1970年代,德国人才逐渐承认,尽管有抵抗运动,尽管普通人并不能阻挡屠犹发生,然而整个民族仍然应该在希特勒上台问题上承担责任。

在这一认识进程中,历史学家马丁·布罗萨特承担的“巴伐利亚研究项目”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个研究项目分析了纳粹党老巢巴伐利亚地区各阶层、各职业、各地域民众对于纳粹夺权的影响以及他们在第三帝国时期的活动,从中检讨了普通人对于纳粹体制横行的责任,也厘清了普通人在血腥屠杀事件中的清白。[xv]

“日常生活史”研究扩大了历史视野,它希望人们理解,历史不幸形成的真正原因,并帮助当事人认清历史真相。例如最近德国史学界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儿童下乡”(Kinderlandverschickung)也是这种意图的体现。

1940年,由于德国城市屡次遭受英国空袭,希特勒下令将14岁以下的儿童转移到安全的农村,并在那里建立“儿童集中营”,接受集体教育。一些当事人在接受访谈时,并不认为这一行动值得检讨,相反,很多人都以一种愉悦的心情回忆这段历史[xvi]。然而德国历史学家认为,他们有责任纠正这种错误的“感观结论”。因而在最近的一段时间中,出现不少相关研究。历史学家用大量事实展开论述,告诉当事人以及现在的青年人,这种“儿童下乡”行动还隐含着纳粹教育的目标。[xvii]

三、“人性叙述”:历史教育的多元化

如何进行恰如其分的历史教育,也是德国史学界经常思考的问题。

汉堡大学的教育史学家博多·冯·博里斯曾经分析了战后两个德国历史教科书中关于二战描述的异同。他发现,两个德国都不约而同地在教科书中做了深度忏悔,即使这种忏悔在东西德之间存在不同的重点——民主德国强调德苏战争的残酷性,联邦德国则强调屠犹问题。他承认,“人们或许会在纳粹大屠杀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历史宣传’与‘文化传统’持反对立场。因为它很有可能会变成一种仪式化的、失去弹性的、划一的思维文化”,但是他强调“仪式化本身并不是不好的,也是不可避免的;社会需要可以观察到的、不断增加的、标志的、有意义的历史”。在结语中,他更意味深长地指出“不是所有的历史知觉、历史意义与历史方向都是正确的;经验性的、规范性的与叙述性的无法辩驳的事实必须可以在科学讨论的过程中得到展开,并变得更好,正如纳粹大屠杀的问题,就需要有耐心与忍耐力,要相互之间互通有无,交换角色,亦即,要放弃单独的“真实”与“真理”,“责任”与“和善”,“叙述性的结论”与“未来的夸大其词”,一种比较难的心理上的承受力。这对于所有方面是适用的”。[xviii]

这种立场事实上代表了21世纪德国史学界对于60年前发生的罪责所持有的基本态度。他们很难同意使用“批判史学派”的观点去教育青年一代,希望不要继续打击民族自豪感;与此同时,他们也绝对不同意偏离战后的基本立场,即使面临“比较难的心理上的承受力”,也要勇于承担责任。

其实,新一代的史学家更希望通过多元化的历史教育手段,运用“人性叙述”的方式,让德国的青年一代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例如互联网。不来梅大学的高特曼博士就开设了“网上纳粹主义研究”,引导学生寻找网上资料,复员第三帝国的历史。学生可以通过网上的屠犹纪念馆找到更多的感性资料,反省罪责问题;也可以通过网上的抵抗运动介绍,发现德国人身上的闪光点。

例如电影。2004年德国上映了《帝国的毁灭》,重现了第三帝国最后12天的场景。这部影片在德国好评如潮,并获得了一个影奖。相反在法国,它却被视作为纳粹翻案的企图,遭到了众多指责。引起争论的问题是,这部电影首次将妖魔化的希特勒“人性化”了。事实上,这部电影是在众多德国史学家的参与下完成的,其中很多场景完全符合历史真相。历史学家向德国民众展示了希特勒的无奈、戈培尔的残暴、戈培尔夫人的愚昧以及一些军官未被泯灭的良心。

任何民族要认识自身都是一件不易的事,尤其当它面对一段耻辱与羞愧的往事时,它往往会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然而与其漠视乃至回避它,却不如正视并接受它来得更有价值。六十年的德国“第三帝国史”研究正是一种成功的范例。没有勇气承担战争罪责,也就不会有今天重生的民族自豪。战争罪责与民族自豪之间并非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选择。聪明的民族与国家,只有厘清了其中的关系,方能放下历史包袱,作为“正常国家”,面对未来。

[i]BerndFaulenbach:„DeutscherSonderweg“.ZurGeschichteundProblematikeinerzentralenKategoriedesdeutschengeschichtlichenBewußtseins,in:AusPolitikundZeitgeschichte,33,1984,S.217-219.

[ii]Hans-UlrichWehler,DeutscheGesellschaftsgeschichte,Band4.VomBeginndesErstenWeltkriegbiszurGründungderbeidendeutschenStaaten,1914-1949,München:VerlagC.H.Beck,2003,S.19.

[iii]WinfriedSchulze,Vom„Sonderweg“biszur„Ankunftim„Westen“.DuetschlandStellunginEuropa.in:GeschichteinWissenschaftundUnterricht,4,2002,S.226-240.

[iv]PeterTh.Walther,EmigriertedeutscheHistorikerindenUSA,in:BerichtezurWissenschaftsgeschichte,7,1984,S.41-52.

[v]WilliamW.Hagen,DescentoftheSonderweg,HansRosenberg’sHistoryofOld-RegimePrussia,in:CentralEuropeanHistory,V.24,N.1,1991,pp.24-50.

[vi]JürgenKocka,GermanHistorybeforeHitler:TheDebateabouttheGermanSonderweg,in:JournalofCoutemporaryHistory,23,1988,pp.3-16.

[vii]RalfDahrendorf,GesellschaftundDemokratieinDeutschland,München:Piper,1966,S.22.

[viii]GerhardRitter,EuropaunddiedeutscheFrage.BetrachtungenüberdiegeschichtlicheEigenartdesdeutschenStaatsdenkens,München,1958,S.140.

[ix]WilliamW.Hagen,DescentoftheSonderweg,HansRosenberg’sHistoryofOld-RegimePrussia,in:CentralEuropeanHistory,V.24,N.1,1991,pp.24-50.

[x]Hans-UlrichThamer,DasDritteReich.Interpretationen,KontroversenundProblemedesakutellenForschungsstandes.In:KarlDietrichBracher(Hrsg.),Deutschland1933-1945,Düsseldorf,1992,S.511..

[xi]ImanuelGeiss,DerHolzwegdesdeutschenSonderwegs,in:KirchlicheZeitgeschichte,7(1),1994,S.191-208.

[xii]HelgaGrebing,DeutscherSonderwegoderzweiLinienhistorischerKontinuitätinDeutschland?,in:UrsulaBüttner(Hrsg.):InternationaleForschungüberdenNationalsozialismus.FestschriftfürWernerJochmann,Bd.I,Hamburg:Christians,1986,S.2-21.

[xiii]JürgenKocka,NurkeinenneuenSonderweg.JedesStückEntwestlichungwärealsPreisfürdiedeutscheEinheitzuhoch,in:DieZeit,19.10.1990.

[xiv]Hans-UlrichThamer,DieErosioneinerSäule.WehrmachtundNSDAP,in:Rolf-DieterMüllerundHans-ErichVolkmann,DieWehrmachtMythosundRealität.ImAuftragdesMilitärgeschichtlichenForschungsamtes,R.OldenbourgVerlag,München,1999,S.420-435.

[xv]MartinBroszatu.a.(Hrsg.),BayerininderNS-Zeit,6Bd.,München,1977-1983.

[xvi]ThomasGießmannundRudolfMarciniak(Hrsg.),„FastsämtlicheKindersindjetztWeg.“QuellenundZeitzeugenberichtezurKinderlandverschickungausRheine1941-1945,Waxmann,Münstu.a.2001.

民族史研究篇4

本文所说的傣泰民族即是国际上所称的Tai系诸民族,包括今分布在中国云南边疆地区的傣族和分布在越南西北地区的泰族、老挝的主体民族老族、泰国的主体民族泰族、缅甸的掸族、印度东北部地区的阿洪姆人以及这些民族的诸多支系,他们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关系。然而,关于这些民族的起源地,国内外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不仅一直是国际泰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而且也是中国地方史和中国民族史、东南亚史、特别是东南亚的泰国、老挝和缅甸的早期历史乃至印度地方史和民族史以及中国和东南亚及印度民族关系史研究中的热点。

在过去一个多世纪里,人们根据各自所掌握的资料和对资料的理解,对傣泰民族的起源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说法,归纳起来,不外乎“迁徙说”和“土著说”两种观点。

在“迁徙说”中,影响最大的一种说法就是:“泰族”或傣泰民族起源于中国北方或更远的地方,后来,在中国人的驱赶下,“泰族”不断向南方迁徙。在迁徙的过程中,他们一度停留在云南,建立了著名的南诏王国。忽必烈平大理以后,“泰族”才被赶到他们今天居住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建立起来他们的邦国。最先提出这种观点的是一些西方的学者。

事实证明,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因此,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这种说法便不断遭到中国学者的批驳。

但是,批驳拉古伯里和杜德等人的观点以及论证南诏不是泰人建立的国家和忽必烈平大理并没有引起泰族的大量南迁并不等于解决了傣泰族的起源问题。为了探索泰族和与之有关系的掸、傣、老族等民族的起源及其早期历史。我国一些学者在批判西方学者的“泰族南迁说”的基础上,对泰族或与之有关的民族的起源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从后来几十年的研究情况来看,在这些见解中,傣泰民族“土著说”越来越成了在中国学者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

这些学者都认为,今天分布在中国云南的傣族和与他们居住地相邻的越南的泰族、老挝的老族、泰国的泰族、缅甸的掸族以及印度的阿洪姆人等傣泰民族不是从别的地方迁去的,而是自古以来就生活在他们今天生活的这一地区的土著民族,或者至少是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居住在当地了。

一般认为,傣族及与之有关的境外掸族、老族、泰族均由古代的“百越”族群演化而来,这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

可是,现在中国傣族及缅甸掸族乃至老挝的老族、泰国的泰族等傣泰语民族的主要聚居区与史书记载的“百越”区域相距这么远,他们与百越会有什么联系呢?这里首先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云南特别是现在傣族的主要聚居区西双版纳和德宏以及境外中南半岛是不是也是古越人的分布区?或者说,云南及境外中南半岛中西部地区在我国史书提及早期“百越”族群的这个时期是不是也有属于“越”族群?从近几十年的研究情况来看,许多学者都倾向认为,云南和中南半岛同华南地区一样,也是越人的分布区之一,傣族和中南半岛的泰语民族就是他们今天所居住的这个地方的土著。

语言学的资料证明壮族和傣泰民族是同源的,而今天壮族和傣泰民族又分布在不同的地区,那么,他们中必然有一个群体是从他们早先居住的地方迁徙出去的。如果说傣泰民族自古以来就居住在他们今天居住的地方的话,那么,与他们同源的壮族就应该是从今天傣泰民族的分布区迁徙过去的了。但是,好像没有哪个学者持这样的看法。而多年来学者们的研究也表明,壮族就是由古代分布在岭南地区的“百越”民族的支系演化而来的。今天主要居住在滇西南和滇西的傣族和境外中南半岛的西部和中部的掸族、老族和泰族等傣泰民族既然被证明与壮族同源,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傣族、掸族、老族、泰族等傣泰民族就是从今天壮族的分布区域内迁徙过去的。

什么时候迁徙过去的呢?多年来,一些学者也不断试图对傣泰民族的先民从今天壮族居住区迁徙出去的时间进行探讨。而黄兴球在其《壮泰族群分化考》一书中,利用了大量的语言学资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对壮泰族群分化的时间进行了更为系统的考证。

作者通过“数词语音的时代特征”、“语言分化的年代测算”、“使用桌子和椅子”、“外来作物的传播”、“用瓦盖房的时间”、“板―勐结构的出现”等六个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进行了考察后,得出了壮泰族群最早开始分化的时间是公元6世纪的结论。作者认为,6世纪时,中国中原地区的桌椅文化传向岭南地区,壮泰族群中的泰族、佬族、族已不受其影响,他们直到现在还有使用桌椅的习惯,说明他们当时已经离开岭南地区。芥菜与白菜泰族和佬族语言中同名,说明他们没有将这两种植物区别开来,亦即6世纪大白菜在中国北方被培育出来,其名义传播到岭南地区时,泰族、佬族和族已经离开那里。8世纪时,中国的地方官努力“教民陶瓦”的时候,泰族、佬族和族也已经离开岭南,所以他们一直用茅草、木板和树叶来盖自己的干栏房。另外,作者认为,从壮泰族群借自汉语的整套具有中古汉语语音特征的数词来看,他们的分化只能发生在唐末(9世纪)以前。“勐”体制出现于壮泰族群社会的时间是9―10世纪。壮语和岱侬语、壮语和老挝语、岱侬语和泰语的斯瓦迪思一百词、二百词的分化年代测算,它们的分化都发生在唐朝末年的9世纪。所以,作者的结论是:从6世纪开始,壮泰族群就开始分化了,这种分化行为一直向后延续到8、9世纪甚至更晚的时间。

作者的结论进一步否定了傣泰民族是土著居民和他们的先民在公元前或公元初就已经居住在今天傣泰民族分布的地区并在当地建立了国家的观点。此前,我国一些学者为了证明傣泰民族是土著以及证明今天的傣、泰、老、掸、阿洪姆人等民族就是在今天他们居住的这片地区发展形成的,常常把中国史籍中提到的西汉时期在“昆明以西千余里”的“滇越”和东汉时期几次到中国来朝贡的“掸国”说成是傣泰民族在今天德宏和缅甸北部一带建立的国家。作者在其《壮泰族群分化时间考》这部书中,根据其对所掌握的资料和对语言学和历史学等其他学科的资料的深入分析,认为,中国古籍中记载的“交趾”西边的那些包括“滇越”在内的“西南夷”应该被排除在“百越”的范围之外。公元初前往中国朝贡的“掸国”也与今天缅甸境内的族没有关系。这些看法虽然此前就有学者提出过,但是,黄兴球在该书中用令人信服的新方法和新资料对之进行了进一步的证实,显得更令人信服。

民族史研究篇5

《元朝名臣事略》史源探讨

元代徽州进士考述

黑水城所出《肃州路官员名录》新考

“纲首”与宋日、宋丽交往

明郑海商行迹琐议——以“唐船风说书”的记载为中心

1734年菲律宾群岛图研究

古代伊朗与中国马球运动文献、文物之比较

慎懋赏《海国广记》中的波斯语词汇

18世纪下半叶中国内地回民分布状况初探

构建国族国家:民国时期民族学家的边疆教育实践

《农田馀话》作者小考

吐蕃麝香和中世纪阿拉伯的制香

元朝窝阔台系诸王爵邑考

拜住西征与蒙古派系斗争

从阿速军到阿速卫:元代阿速军队组织的起源与变迁

金末元初“东平派”士人集团的学术传承

元代科举的四等人制和地域差异

元末文士杨维桢家世考

碑刻材料中的元代嘉定庙学

再议16世纪前期葡萄牙人在上川岛的贸易活动

“南岛路”与8至9世纪唐日之间的海上交通

台州古代海上交通和台州商人初探

辽天祚帝逃难夹山地望考

鞑靼和大元国号

清咸同年间黔西南回民起义领导金万照生平考略

民国时期云南官方民族人口统计的产生与发展

南宋佚名《昭忠录》与《宋史》关系考

元《雍古氏家庙碑》释考

关于“司吏张国用等马契”定名勘误及考释

《元史》有关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几处集中记载的辨析

《元史·太宗纪》太宗三年以后纪事笺证

《元史》订补二题——兼及元人碑传的谀墓与曲笔

《元史·地理志》顺宁府条订误及其他

《史集》成吉思汗中军记载考辩

元代陕西行台设废原因蠡测

元代真定史氏之婚姻及其家族文化倾向

《从诗看“龙香”墨在元代的新发展》商榷

《岛夷志略》地名与汪大渊行程新考

《蒙古袭来绘词》的基本内容与研究概况

试探成吉思汗灭夏的行军路线

《史记·西南夷列传》标点献疑一则

《辍耕录》的两个问题——摘叶著书与抄录他书

17世纪末期明郑残部之南海移殖——以“唐船风说书”的记载为中心

《元史》涉海传记系列研究之一——《元史·高丽传》的史源及编纂

元代主流文化南北界限的消失——以耶律楚材、陈时可与东坡铁柱杖为题

元代制笔业发展述略——从《元五家赠笔工范君用册》谈起

下层民众眼中的蒙、宋与高丽——南宋海道所获蒙丽信息追踪

民族史研究篇6

根据章程,研究委员会一届4年。在第一届届满之时,请允许我再次回顾研究委员会设立、发展之历程。中央民族大学白润生教授在少数民族新闻史研究领域辛勤耕耘二十载,在白先生个人努力和带动下,逐渐凝聚起了一批致力于从事少数民族新闻史研究的学者。2008年9月,在中央民族大学召开了“首届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论坛”。在这次的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呼吁成立少数民族新闻学研究会,并由中央民族大学牵头,成立筹备委员会。

成立少数民族新闻史研究会的设想得到了中国新闻史学会的大力支持与帮助。2009年6月6日,在南京召开的中国新闻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讨论和表决,同意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筹备组建“中国新闻史学会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白润生教授为会长候选人。论证申报材料准备齐备由中国新闻史学会报送国家民政部后,不曾想白润生教授年龄已超,不符合国家民政部规定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超过70岁的条件。为使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领域有学术交流平台,更好地推进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学科建设,凝聚全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力量,以免白润生教授及少数民族新闻史研究者、少数民族新闻学研究会的发起单位、中国新闻史学会的诸多努力付之东流,中国新闻史学会提议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另择他人作为会长人选。经过讨论,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推荐副院长赵丽芳副教授为会长人选,继续筹备学会申报工作。2010年6月,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的“第二届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论坛”上,组委会将此事通报给少数民族新闻学研究会的发起单位代表,大家以推进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学科建设为重,一致同意推举赵丽芳为会长候选人。

2010年11月26日,在厦门召开的中国新闻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上,批准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赵丽芳为“中国新闻史学会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会长候选人。随后再次经过材料准备,经由中国新闻史学会报送国家民政部后于2011年7月获准成立中国新闻史学会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负责人为赵丽芳,秘书处设在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11年12月3日,中国新闻史学会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召开成立大会,并在第一次理事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中国传媒大学益西拉姆教授、河北大学白贵教授、西北民族大学牛丽红教授、民族学院周德仓教授当选为副会长、常务理事。新疆大学帕哈尔丁教授、中南民族大学高卫华教授、大连民族学院于凤静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刘立刚副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刘立刚副教授担任学会秘书长。白润生教授为学会名誉会长。2013年,在贵州民族大学召开的会员大会上增补兰州大学张硕勋副教授、贵州民族大学颜春龙教授为常务理事,西北民族大学副会长变更为刘俭云教授。2015年,在中南民族大学召开的会员大会上增补内蒙古日报社《新闻论坛》主编陈玉文高级编辑为常务理事。会员单位集中在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除以上会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外,还有西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延边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新疆石河子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宁夏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红河学院等,此外,还有来自浙江大学、暨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的个人会员。

在少数民族新闻史二级分会第一届届满之时,请允许我代表学会对以白润生先生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新闻史书写者、研究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中国新闻史学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白先生为学会建立做出了卓越贡献,这批学者的努力改写了中国新闻史的书写方式,让民族地区的媒介史研究得以有一席之地。中国新闻史学会名誉会长赵玉明教授、前任会长程曼丽教授对二级分会抱以厚望,对设立之事给予多次指点;中国新闻史学会秘书处刘书峰、邓绍根老师为准备申报材料,忙前忙后,尽心尽力;中国新闻史学会常务理事会对分会设立之事予以周全考虑和支持,内部虽有不同意见,但大多数理事还是投了支持票。对研究会发起单位、会员单位多年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会员规模虽然不大,但相对稳定,辨识度较高,认同感较强。对学会成立以来承办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及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论坛的中央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新疆石河子大学、云南红河学院、中南民族大学以及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大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中国新闻史学会其他分支机构相比,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委员会规模较小,是一个相对边缘的学术共同体。但它在当下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更加不可或缺。学会也正在通过学术研究,智库发声,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研究会成立4年以来,较好地发挥了全国性学术组织的领军作用,团结全国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为促进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学科建设、推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向深入发展奠定了基础。成立大会之外,分会还举办了4次会员大会暨“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论坛”,2014年,在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年会举办“民族新闻传播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分论坛。可以说,研究委员会近4年主要开展的工作集中在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方面。

进入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日益繁荣,影响力不断扩大,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的学者构成了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中坚力量。4年以来,研究委员会理事单位是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集团军,呈现出了多中心、多面向的研究特色和良好发展态势。以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为代表的西北高校社会媒介发展与社会变迁研究、以民族大学为代表的陕西高校媒介史研究、新闻传播与社会变迁研究;以云南大学为代表的南方高校的民族志传播学研究;以大连民族大学、延边大学为代表的东北少数民族媒介史研究;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新疆地区高校的单一民族媒介史,中亚传播研究;内蒙古高校的蒙古文媒介史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的新闻传播与民族地区社会变迁研究,民族语言媒介史等均产生了一批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是西北民族地区大众传播与社会变迁研究的重要中心之一。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将民族志传播学作为重点科研方向,张硕勋、张利洁、王芳、刘晓程等团队成员专业背景以民族学、人类学、新闻学为主。张硕勋副教授多年关注黄河上游藏区生活变迁中的媒介角色研究,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等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专著《大众传播与西部民族地区社会变迁――以甘肃藏族地区为例》。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多位中青年教师也致力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其中李克副教授的专著《冲击碰撞下的交流与融合――西北民族地区大众传播现状与对策研究》、朱杰副教授的专著《徘徊与踌躇中的抉择――西北民族地区大众传播与社会变迁研究》是西北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科近年来这一领域的成果体现。

民族学院(2014年更名为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在社会发展的重大背景下准确寻找坐标,以新闻传播为研究主题,构建学科特色,在新闻传播史、中国藏语报刊史及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领域成果丰厚,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周德仓教授是这一领域有影响力的学者。在民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10周年院庆之际,又出版了《新闻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文集以及《涉藏文献索引》。

云南大学是南方高校进行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重要基地,在用民族志方法进行传播学研究方面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科研团队。郭建斌教授在《独乡电视》后,又以云南迪庆、四川甘孜和昌都藏区为考察对象,研究农村电影放映员的社会角色及其变迁,以及国家话语、精英话语、民间话语对藏民认知的影响,出版了《寻找格桑梅朵――昌都地区流动电影放映田野研究实录》;孙信茹、杨星星、陈静静等中青年教师也将研究投向少数民族传统乡村社会,在《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等重要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是中部高校进行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区域中心。中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传播研究”学术团队以高卫华、陈峻俊、黄迎新等教授为中坚,相继出版《民族文化传播与地方社会发展研究报告》《现代媒介与民族文化传播研究报告》《民族文化传播研究》等。武陵山区民族文化传播的调研报告也多次得到湖北省领导的批示。西南民族大学李谢莉副教授对西南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新闻媒体关注较多,林晓华副教授对新媒体与民族地区信息传播关注较多,均有多篇相关。

大连民族大学研究重心在于东北地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的格局与区域史,于凤静教授是主要的研究者。延边大学朝鲜语媒介史的研究同样具有区域优势与学科特色。

河北大学白贵教授、金强老师的回族身份,使他们将中国近现代回族报刊史纳入研究视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近现代回族报刊史》以优秀结项。

内蒙古高校以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的蒙古文新闻媒体研究为主要代表。乌云教授是主要的研究者。但因为研究主要以蒙古语文进行,和新闻传播学界的交流较为困难,研究成果与传播受到一定限制。

新疆大学处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研究的富矿中,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对外传播研究也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在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研究、少数民族新闻事业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科研团队,较早期有阿斯买・尼亚孜教授、帕哈尔丁教授,近年金玉萍教授成为新生力量,其专著《电视实践:一个村庄的民族志研究》对一个维吾尔聚居的村庄进行民族志调查,探讨村民的日常生活电视实践及其意义。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传播与民族地区社会变迁是学科重点建设方向,在白润生教授引领下,已经形成了一支中青年教师为主的研究力量,在继续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论领域的研究之外,还着力研究民族地区媒体的传播效果、功能与受众,研究民族地区新媒体发展,并与日本学者、台湾学者开展学术交流,拓展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的研究视野与资料搜集渠道。史论方面,白润生教授集结多年研究出版了《守护好我们的精神家园》,既有对以往研究的回顾,也有对新问题的思考;王晓英副教授的专著《民族新闻传播简论》是多年讲授民族新闻理论的结晶;赵丽芳副教授专注于民族语言媒介历史与功能的梳理,已在《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王斌老师多年关注、新疆的电视传播效果与影响力研究,著有《少数民族地区电视传播效果研究:以、新疆地区为例》。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传播方面,岳广鹏副教授著有《冲击、适应、重塑:网络与少数民族文化》,范小青副教授多篇论文关注新媒体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在中央民族大学新闻学专业开办30年之际,最重要的转向与结构调整,体现在新闻学(藏语基地班)的开设。面向藏区招收母语为藏语的学生,培养“懂国情、厚基础、宽视野、强双语、重实践”的藏汉双语新闻传播人才,既是国家战略之急迫,民族地区之需求,也是学校办学、学科建设之特色的体现。

内蒙古日报社《新闻论坛》对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民族地区新闻媒体的建设与发展多有关注,专设栏目,刊发了大量的相关论文。在陈玉文主编及编辑部的努力下,内容质量大幅度提升,已经成为继《新闻与传播研究》《当代传播》之外,刊发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论文的主要平台。

以上例举难免挂一漏万,有待更全面的综述研究产生。作为一届会长,本人尽自己最大力量投身学会的各项工作,尤其学会初创阶段各种规章制度尚未形成,头绪多,问题多,基本疲于应付各种事务性工作,很多设想中的工作尚未开展。虽然在以上梳理中,近4年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初具规模、初有成果,但与早期少数民族新闻史的研究成绩相比,尚未产生新时期的具有学会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各会员单位也还是以自己的行政单位为大本营开展工作,学会并没有起到很好的学科共同体凝聚作用,对此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