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篇1

外贸出口高速增长。全年实现自营外贸出口总额348.5万美元(不包括富康箱包、百方针织),同比增长104%,再创历史新高。

利用外资突破120万美元。全年外商实际到位资金122万美元。

招商引资实现新的突破。全年引入省外资金1012.2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1.2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6亿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233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农村增幅达20.8%,高于县城2.2个百分点。

商务经济已成为拉动消费,推动我县经济增长,增加地方收入,带动就业的重要力量。

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一、做好外贸促进工作

面对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人民币汇率调整,国际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现实,冷静观察,迎难而上,创优环境,积极应对。一是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加强宣传,提高企业进出口意识,宣传国家及省内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指导企业用好出口政策,增强市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为盛泰寝具,康美达面业,百方针织等7家企业办理备案登记,使我县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到37家。二是强化资金扶持机制,多次到省厅为企业争取资金扶持,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三是经常对出口企业进行调研,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听取他们在出口方面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帮助分析出口运行情况,研究扩大出口的具体对策,使我县发生出口实绩及出口供货企业达到4家以上,出口额三年翻了一番多,增幅居全市首位。

二、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以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为契机,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活跃农村市场,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农家店304家,覆盖了全县19个乡镇和大部分行政村,保质保量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年被省、市政府授予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受到通报表彰。

三、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继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探索打击私屠滥宰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构建肉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多人次,执法车辆500多台次,查处各类案件8起,涉案金额10000多元,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个,有效地遏制了私屠滥宰和制售不合格肉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了生猪屠宰规范有序,肉品市场供应稳定、质量安全,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群众的食肉安全。*年被县政府授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四、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是针对国内油品市场供应紧张等问题,指导中石化分析市场形势,研究制定对策,较好地保证了我县成品油的正常供应。二是严格年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加油站(点)坚决不予年审。三是加强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全县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共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站(点)27家,有效地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

五、开展酒类流通和再生资源备案登记工作

一是对全县酒类和再生资源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商务部、省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通告等宣传材料6000多份。三是服务上门,督查到位。今年以来,共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1574家,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82家。

六、加强政府信息化建设

“*县商务之窗”作为商务部的一个子站,充分利用了商务部网站访问量大、知名度高的优势,在扩大商务工作宣传力度,推动我县招商引资、贸易往来、合资合作,推进商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县商务之窗”2006、*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商务网站综合评比第一名,*年,共各类信息7775条,在全省193个商务网站中又名列前茅,受到省商务厅的通报表彰。*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各类信息135条,信息量在县政府各部门中也名列第一。

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外贸出口增幅较大,但总量偏小,全省排名靠后,对推动我县经济增长的作用微乎其微,在三驾马车中,是一条跛腿,内贸流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消费环境建设滞后,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最突出的是商务局至今没有成立“商务执法大队”。

2009年商务工作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保持外贸稳定为重点,加快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和对外经济合作步伐,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实现全县商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2009年工作打算

1、千方百计扩大出口。以“保存量、促增量、调结构”为主线,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外贸出口。一是做好重点跟踪服务,稳定骨干企业进出口规模。二是赋予更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三是优化进出口结构和进出口发展环境。

2、办好各项展会。邀请外资企业、组织本地客商参加今年举办的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98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特别是4月份在合肥召开的第四届中部博览会,提供优质服务。力争通过展会实现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工作新突破。

3、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争取再建设改造150家左右农家店,覆盖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规范农家店经营管理,探索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

4、大力开展家电下乡工程。围绕扩大宣传,健全网络、规范运作、加快调度、强化监管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研,掌握动态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纠正工作偏差,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电下乡成功实施,真正实现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发展、商业得市场。

5、搞好市场监测工作。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系统,扩大监测范围,开展市场运行分析,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分析和预测,健全市场运行预警预测机制。

6、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推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行为,保障城乡居民肉食品消费安全,二是加强石油市场管理,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健全企业年检制度,制定供应应急方案,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三是加强酒类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四是加强茧丝绸、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管理。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项目吸纳、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劳务输出、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障等措施,使被征地农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促进被征地农民融入城镇社会,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为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对“农转非”的“4050”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和失业一年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全年帮助1000名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优先保证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就业安置。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在征地时要把就业渠道、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规模预测等作为重要内容。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用地项目,在土地供应时与用地单位签订失地农民安置协议,同时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国土、劳动保障等部门)

(二)鼓励从事农业经营。发挥被征地农民的农业技能,帮助他们到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业园区务工或承包经营,在农村依法承包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产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农业、林业等部门)

(三)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开发适合被征地农民的创业项目,广泛收集创业信息,将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场地安排、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后续扶持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改革创业环境,为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帮助,按规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劳动保障、财政、人行、税务、工商等部门)

(四)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开发适合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网点、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岗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等部门)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推行培训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被征地农民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增强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劳动保障等部门)

(六)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为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实现异地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劳动保障等部门)

(七)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和规划区外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城市规划区外,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实行异地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安置地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商贸园、国土、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商贸园管委会是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问责制。县(区)政府和市商贸园管委会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征地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财政、农业、林业、劳动保障、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农贸市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一、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的提升发展,是有效保障“菜篮子”供应、平抑农产品价格和维护食品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切实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和切入口。发展好、管理好农贸市场对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更好地对接和服务“三农”,解决再就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以来,我县农贸市场取得了显著发展,涌现出一批硬件优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对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城市形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农贸市场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规划布局不合理,市场硬件设施落后,检测室形同虚设,市场缺乏常态化管理,“脏、乱、差、湿”现象仍存在。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放心、平价的购物环境迫在眉睫。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为目标,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的体制改革、硬件升级、业态和管理方式创新。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全面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努力提高农贸市场登记率、达标率和诚信率。实现农贸市场价格公示化、监管信息化、经营诚信化和创建标准化。2011年以天长路菜市场为试点,开展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2012年重点完成澄江桥头王、江口上辇农贸市场等2家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2013年基本实现全县农贸市场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3、高标准推进农贸市场硬件改造。督促农贸市场严格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能休息”六大标准开展硬件改造提升,以“价公示、可追溯、连成网”为目标开展信息化改造。重点做好试点市场的提升发展,努力争创全市的示范市场和全省领先。农贸市场要使用“台州市农贸市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及“信息公示查询平台系统”的软件,明确市场信息化具体负责人员,落实信息化管理制度、实施日常农贸市场信息化巡查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置,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农贸市场相关人员全面进行培训,以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要。

4、加快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与农贸市场公益性地位相适应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体制。对城区新建的农贸市场,政府可以全资投入或以成本价控制产权,使农贸市场在国有资本的调控下体现公益属性,还利于民;同时要明确市场的标准、建设规模,要使用“台州市农贸市场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及“信息公示查询平台系统”等软件;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营可以委托给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要积极引进人才,可以招聘大学生作为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充实管理力量,积极组织管理团队的输出,提升全县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要通过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市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

5、强化市场举办者责任。市场举办者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市场提升发展中切实承担起“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的社会责任。对国有控股的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和减免摊位费,并在与经营户签定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平价条款;农贸市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市场摊位的产权不得出售;市场举办者不再举办市场时,未经县政府同意只能按股权或整体转让,不得将市场摊位和营业房分割转让;举办者每年提取不低于市场摊位费总额的10%用于市场改造提升发展,每年将不低于市场摊位费总额的5%用于市场管理水平的提升,不得挪作他用,村集体举办的市场由乡镇、街道负责监督,国有市场由主管部门监督,以保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6、引入新型业态。积极引入农贸市场与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直销对接、连锁配送、设立直供直销点等新型业态,完善“菜园子”与“菜篮子”对接机制。鼓励主产区农产品经营大户、产地大户、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入场设立专柜,积极引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品牌农产品。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户发展连锁经营,面向消费需求大的社区设立平价供应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和经营户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采购大户提供送货服务,并逐步开发净菜加工、采购等业务。引导市场根据辖区不同消费群体进行商品品种和区域配置调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7、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在大型的中心农贸市场中要建立主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和价格水平,实行价格公示。要逐步建立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等方式做好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各项准备。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良经营行为,切实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

8、维护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建立农贸市场的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准入和快速定性检测制度。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建立进货台账,开展索证索票,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逐步实现全索证、全备案。全面建立农贸市场检测室,要逐步拓展检测项目,对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商品,市场举办者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要清除退市。农业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工商、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

9、打造市场商业文明。广泛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要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农贸市场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工商部门要建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和动态考核机制,保质保量推进“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树立一批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格商户、品质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政府鼓励和支持市场举办者通过契约加强对经营户管理,对于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在次年摊位招标中减免部分摊位费,对于失信严重经营户可以清退出市场。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文明规范管理”评比活动。由工商、创建办、农业、卫生等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进行检查、评分,将检查结果形成通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刊登。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