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调研报告篇1

现行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虽然实施中取得巨大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1.1缺乏长期实施的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

2008年全国公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和2013年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显示了我国公路运输统计的改革成果,奠定了我国公路运输统计实务工作的最新基础。专项调查摸清了底数,锻炼了队伍,对做好我国公路运输统计工作意义重大。但两次专项调查只是专门开展的一次性、非连续的调查工作,长期的、日常的公路运输量数据如何调查,尚无明确的执行方案。这就需要尽快总结经验,开展理论研究,拿出可行的方案,以便指导全国公路运输统计工作长久、规范地开展。

1.2采用专项调查数据推算报告月运输量数据仅是权宜之计

专项调查是针对公路运输量所作的一次性专门调查,其调查组织严密,指标设计完整,调查内容详细。但是组织专项调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可能经常性的开展。月度调查是日常开展的调查工作,通过月度调查可以获取调查月的运输量数据。目前,各省、市、区月度调查不是直接抽样采集运输量数据,而是采用间接的方法,即应用专项调查基期月运输量数据,按比例推算各报告月运输量数据,这种获取月度运输量方案的优点是原理简单,以专项调查摸清的运输量数据为基数,避免以后各年或各月再实施抽样调查工作,仅需各月测算各种车型的月度波动系数。但其缺点也较明显,一是各种车型的月度波动系数测算比较繁杂,二是月度波动系数作为一种定基波动系数,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大推算运输量的误差,如果说近期年份可以这样近似推算,随着年份的延长一直这样做则不合适。针对现行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存在的问题,本文应用抽样调查理论中双重抽样技术与样本轮换技术,结合实际应用的可行性,提出了改进、完善我国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的新思路。

2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的改进思路

2.1整体改进思路

在参加交通运输部实施的两次专项调查项目的基础上,经多次研究探讨,笔者认为,我国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方案整体改进思路应为:定期抽样方案与年度抽样方案相结合,双重抽样技术与样本轮换技术相结合。抽样调查以5年为一个统计周期,定期抽样方案每5年实施一次,调查期为一个月,为大型抽样调查活动,主要获取一个统计调查周期的公路运输量基础数据;年度抽样方案在其余4年每年实施一次,调查期也是一个月,为小型抽样调查活动。年度抽样方案与定期抽样方案相配合采用双重抽样技术,主要获取公路运输量的月度数据;同时,年度抽样调查采用样本轮换技术,进行样本数据的采集,确保调查的精度。

2.2定期抽样方案的改进内容

2.2.1专项调查转为5年为周期的定期调查

2008年和2013年两次有关公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的成功实施,为今后各省、市、区开展大型公路运输量抽样调查奠定了技术、人员、数据等方面的基础。为了能够持续获取我国公路运输量数据,应将专项调查转为周期性的调查活动,定期开展。考虑到这种调查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议统计调查周期定为5年。

2.2.2保留营业性车辆和非营业性车辆的划分,但各自获取的运输量指标侧重不同

营业性车辆和非营业性车辆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公路运输车辆划分方法。在公路运输量统计调查中,营业性车辆侧重于运量、周转量、燃料消耗、运输收入、运输成本费用等数据调查;非营业性车辆侧重于运量、周转量、燃料消耗等数据调查。2.2.3将燃料消耗指标扩展为客、货车的重要调查指标随着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作为能源消耗大户的公路运输业应更加重视对客、货车燃料消耗指标的采集和分析,因此,新的定期调查方案应将燃料消耗指标与运输量指标同等对待,并扩展到各类客、货车的调查指标之中。

2.3年度抽样方案的改进内容

新的年度抽样方案,以提高统计精度、减轻调查工作量为目标,改进了现行方案中需要每月调查样本车辆,测算波动系数,并长期固定专项调查月为基期等诸多不足。

2.3.1年度抽样调查的指标应少而精

年度抽样方案应以营业性客车和营业性货车为调查对象,快捷、准确地获取运量、周转量、燃料消耗三大指标。

2.3.2年度抽样调查的方法与定期抽样调查相关联

年度抽样调查与定期抽样调查相互关联,设计成采用双重抽样技术与样本轮换技术的新方案。新方案以5年一周期的定期抽样调查为基础平台,后4年以相同的调查月份抽取定期抽样调查的10%~20%样本量组织实施4次年度小型抽样调查,每年的小型抽样样本采用样本轮换技术进行取样,以省为单位,各省自行组织样本轮换的具体实施,每年可以轮换20%的样本量。例如:某省第一年定期抽样中抽取了1000个样本车辆,在随后的4年,采用样本轮换技术进行样本的抽取。第二年,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定期抽样调查的20%样本(即为200个单位的样本量),进行小型抽样调查。第三年,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出第二年小型抽样样本量的20%(即40个单位的样本量),这些样本不再参与调查,并从其余未包括在样本中的总体单位中800个样本中抽取40个样本,替代抽出的样本,用新的200个样本进行本年的小型抽样调查。第四年,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出第三年小型抽样样本量的20%(即40个单位的样本量),这些样本不再参与调查,并从其余未包括在样本中的总体单位中760个样本中抽取40个样本,替代抽出的样本,用新的200个样本进行本年的小型抽样调查。第五年的样本轮换过程同上。样本轮换过程,要始终贯穿并科学运用随机抽样方法,保证样本轮换工作符合抽样方案的技术规范,不能人为的指定调查样本车辆。采用样本轮换技术,可以避免样本陈旧而带来的偏差,使样本数据更具有代表性,提高抽样调查精度。通过年度抽样调查,得到调查月运输量,再通过报告月相对调查月的波动系数测算得到调查月后11个报告月的运输量。

3结论

公路运输调研报告篇2

一、筹建协会运管部门鼎力支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日趋完善的新的形势下,规范经营行为,实行行业自律,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树立运管形象,加快行业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为此,*几家主要运输企业提出成立*道路运输协会。经过一年的酝酿筹备工作,于20*年5月15日召开了成立大会暨首届一次代表大会。道协在筹备期间,得到了老河口市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市交通局、市民政社团负责人多次上门指导,及时研究审批。特别是*运管所给道协拨款4万元作为开办经费,为道协腾出了2间办公室和一间会议室,协购买了办公桌椅、摄影器材以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安装了电话,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利用媒体,扩大道协知名度和运管工作透明度

道协成立后,主动协调业务关系,在工作职责、范围、权限、工作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迅速展开了工作。自成立以来,协会充分利用市运管所《*运政信息》、*交通网站、《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湖北交通报》等新闻媒体,适时报道协会工作动态。通过上述媒体宣传,及时反馈企业、经营者的建议和呼声。近两年,先后刊发在《*8运政信息》上5期,在*8交通网站行业信息3条,在《湖北交通报》、《湖北道路运输协会》发表新闻4篇。通过宣传提升了协会的知名度和社会的认同感。

与此同时,协会还编印《*运政执法行为规范》50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资料》200份分发到全市运政干部和大货、水泥罐车驾驶员手中,还印制了营运车辆缴费明白卡500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1000份发到全市营运车辆驾驶员手中,特别是缴费明白卡对缴费项目、缴费标准、收费依据和适用范围等都有摘录,卡上还印制了投诉电话,增强了运管部门收费透明度,经营者十分欢迎。

三、积极调研,为运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研究行业情况、反映行业问题、加强行业调研、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是道协的一项主要工作。道协成立了调研组,深入运输企业、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中间,围绕行业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和市场管理、政务公开、结构调整、运输安全生产等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对策》、《对提高运政执法水平的思考》、《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快*道路运输发展的几点思考》、《维修市场调查报告》、《*市出租车市场调查报告》等调研材料,其中《加快*道路运输发展的几点思考》调研成果对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政策、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强化市场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计划今年还将全面开展运力运量和物流信息调查,为行业主管部门运力结构调整提供有效信息,为政府主管部门市场宏观调控提出建议和办法。

市道协在注重行业调查研究,为运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的同时,大胆参与运政协管。自协会成立以来,为充分发挥道协的协管作用,积极参与《道路运输证》年审换证、维修开业技术条件、春运准运证发放、客运线路审报前的审查把关,比如:每遇县内客运线路审批,首先由协会召集各会员单位赴现场踏勘,进行可行性论证,然后拿出初步意见后,再提交市运管所集体研究审批,这一作法,较好地避免了以前同方向重叠路段常为争抢客源发生无休止的利益之争。5年来,市运管所共新审批县内客运线路5条,每条线路的经营状况始终都能保持安全、有序、持续和稳定。

四、举办活动增强协会凝聚力

道协是社会团体,其形式是松散联合体,要把会员及会员单位组织起来,就必须积极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1、开展考核评比或争先创优活动。我们结合襄樊市运管处《二八年度襄樊市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开全市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协会有争对性的自编教材,组织参赛教练员培训、个别辅导,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我们老河口的选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大车组在襄樊市获第4名,全省获第7名(襄樊唯一得名次)。

2、开展*“20*年度交通行业诚信优质服务企业”评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行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工作,促进我市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了“20*年度交通行业诚信优质服务企业”评选活动,通过全市交通行业各企业自评、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出了26家诚信优质服务企业,并在《老河口新闻》公示。通过评选,激励交通行业各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企业的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引导我市交通行业深化诚信机制,构建起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促进交通行业和谐发展。

五、多办实事把协会办成会员之家

*道协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会员办实事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努力做会员的好“朋友”。道协刚成立,许多司机来道协反映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往返襄樊的交通费、食宿费太高,又不方便,希望协会出面要求襄樊市处能否在老河口办班。市道协认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运管所领导作了反映,所领导当即认同,于是,市运管所积极给襄樊市处做协调工作,邀请培训机构来老河口举办培训班,得到了襄樊市处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5年来,举办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驾校负责人、教练员、司乘人员、安全管理等培训20多期,共计培训学员1000多人。为前来培训的驾驶员节约交通、食宿费用共计4万余元。凡参加过培训的驾驶员都说道协为他们办了一件大好事。

公路运输调研报告篇3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获得国家、省、市先进集体荣誉10多项,先进个人7人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泛好评。

(一)贯彻交通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在全系统开展了以交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五五普法活动,确保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法规,开展了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全面加强了执法监督,公路、水路无三乱现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全系统188名执法人员整训面达100%,并重新颁发了新的执法证件。开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自查自纠活动,制定了《沙市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的五统一、五个一律、五个不和十一条等纪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二)坚持执法为民,打造为民交通。三年来,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工作兴区战略,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打造为民交通,改革发展成绩显着。一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亿元,是十五投资的9倍。路网建设得到完善。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043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38公里,形成了四纵四横为主骨架的农村公路网络。港口实力不断增强,建设显着加快,建成和储备了一批重点项目,现代物流业得到大力推进。二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显着提升,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对国省干道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建成省级文明路和客运文明示范线各1条。农村交通面貌变化显着,基本形成了农村公路通村达组到户,农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过渡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成功保障了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全系统连续五年保持平稳安全态势,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是交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完成了水监体制、燃油税、乡镇交管站等改革任务,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荆通运业公司被表彰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先进企业和省优秀民营企业。坚持科技兴路,区公路局设备实力、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走在了全市前列。完成了平原湖网地区干线公路改建沥青路面结构和材料研究等科研项目,《智能材料在桥梁结构中的开发研究》科研项目,被省政府评为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三)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推进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对区人大每年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交通工作任务,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每年均超额完成区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交通建设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做到见面率、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被区人大常委会评为支持服务代表履职先进单位。三是认真对待人大工作评议。区交通运输局对人大工作评议高度重视,及时成立迎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调查考评组工作,保证了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调查中,大家对交通运输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交通建设配套资金不足,农村公路养护需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要加大等。据此,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交通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区政府要加大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并能够及时到位。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建设。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管好用好交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路运输调研报告篇4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三、治理工作的内容与时间要求

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从2004年5月中旬起,用1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特别是让人民群众知道经过1个月的宣传期后,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实行治理,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就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发表文章,并开展讨论。

二是强化路面宣传。各地区要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编辑工作简报,特别是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必要的走访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煤、电等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

1.从2004年5月中旬起,由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各级发展改革、交通、公安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别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并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由发展改革委商交通部、公安部研究提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并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出公告。

二是由“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

三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四是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

五是在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

2.由质检总局牵头,对2004年4月1日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各汽车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3.从2004年5月中旬起,由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整治,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各地区也要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从2004年6月20日起,利用1年时间,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集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要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

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3.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本方案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此外,各级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4.突出重点,统一行动。为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其对群众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一是要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各地针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从2004年7月1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从2004年5月中旬起,力争在1-2年时间内由交通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一是尽快研究提出完善和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计量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收费系数,对多轴大型车辆适当给予收费优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适当降低多轴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车辆通行费标准确定的听证制度,并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进程,以减少营运性车辆的运输成本。

二是尽快修改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对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解决车辆“大吨小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实现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车辆缴费计量吨位的统一。

从2004年6月起,在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新政策未出台之前,各地区要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量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后,按照恢复吨位后的行驶证核定吨位计量征收;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计量吨位暂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车辆超限标准(即车货总质量)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来征费计量。已实行规费包交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要按要求退还多征部分费用,以确保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一致性。三是指导计重收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在一些重点地区或重点路段逐步推广。己经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在集中治理期间应在本实施方案确定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范围内,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五)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从2004年5月中旬起用1-2年左右的时间,由交通、发展改革、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全国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本地区的道路运输收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的货运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抓好这项治理工作,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内,由交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各地的治理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各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度安排

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2004年5月中旬开始,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4年5月中旬至2004年6月20日,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经济调节措施的制定,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完成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从6月20日9时起,各地区交通、公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为确保全国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全国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从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召开会议对全国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就全国治理工作情况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务院提交总结报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地区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订、修改有关公路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巩固治理成果。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地区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能因为治理而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二是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超限超载治理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治理,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使运价趋向合理,运输成本降低,让车主和货主能够获得合理的运输经济效益。四是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单纯以治代管或者罚款了事,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治理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要积极探索采取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堵疏结合,防止一治就死、一放就乱。

公路运输调研报告篇5

论文摘要:立体公共交通电子运输系统是将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控制管理技术、传感器技术以及计算机处理技术等有效地综合运用于整个立体运输体系,从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空间内、大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电子运输管理系统。其目的是使人、车、路密切地配合、和谐地统一,极大地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一个城市空间内任何点对点的一小时交通的目的。

智能电子运输系统的内容:北美、北欧和韩国在智能电子公交运输系统研究方面各有侧重,美国虽然起步晚于北欧和韩国,但从电子智能公交运输研究领域和内容看,美国的ITS研究领域较宽,研究内容也比较丰富。在1995年10月份以前,美国IWHS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先进的出行者信息系统、先进的公共运输系统、商业车辆运营系统等方面。目前美国的ITS研究集中在7个领域共29项研究内容。1998年美国交通运输部门确定电子智能运输系统的研究项目为311项。下边主要介绍ITS的7个领域研究内容,这些内容如过应用于我国的公交领域,将会对公交运输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及安全便捷化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出行和运输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包括了6项主要内容:①出行者服务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为出行者提供快速服务,如出行者到达目的地的位置、工作时间、食物供应情况、停车场的情况、车辆修理站、医院和交通警察办公室。②路线引导系统。它为出行者提供到达目的地的最佳行驶路线。③交通控制系统。为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提供一个自适应的智能控制系统,从而改善交通流状况,为公交车辆提供优先权,以缓解所有机动车辆的交通拥挤问题。④交通事件管理系统。帮助公共和民间机构迅速确认突发事件并作出响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交通的影响。⑤车辆排放物的检测和控制系统。系统采用先进的车辆排放物检测设备进行空气质量监控,并采用一系列措施控制污染。⑥在线驾驶员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驾驶员的引导系统和车内标志系统。

2出行需求管理系统

2.1出行前的信息系统。出行前的信息是指出行者出发前在家中、工作地和其他地方所获得的出行实时信息,如公共交通线路、时间表、换乘和票价等,另外还有城市间长途出行和休假出行信息,以及实时的交通事故信息、线路变动和线路行车速度等信息。

2.2合伙乘车的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可以非常方便地提供合伙乘车信息,这样可以减少小客车的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挤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不仅对工作出行的人有利,而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2.3需求管理和营运。该项研究通过制定运输需求管理和控制政策,减少个人单独开车工作出行的数量,促使人们更多利用高乘载率车辆和公共交通运输,并为欲提高出行效率的人员提供更多的备选出行方式。

3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系统

3.1公共交通管理。为了改善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它主要应用计算机技术对车辆及设施的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进行实时分析,实现公交系统营运、规划及管理功能的自动化。

3.2途中换乘信息。该项研究可为使用公共交通运输方式的出行者提供实时准确的中转和换乘信息,帮助出行人员在途中根据需要作出及时的换乘决定并调整出行计划。

3.3个体的公交运输。这种公共交通运输可以满足个人非定线或准定线的公共交通运输需求,为乘客提供非常方便的服务。

3.4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它为公共交通的乘车人员和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的运输环境。

4电子收费系统

电子收费系统是为用户支付通行费、车票费、存车费等提供一种通用的电子支付手段,目前我国只是应用IC卡支付车票,未来将逐步实现一卡通,通过本卡实现公交、出租、城铁等公共交通的一卡支付。同时通过网络信息,实现收费和支付的自动化,从而推动多式联运的发展。

5商业车辆的运行系统

1)商业车辆的电子通关系统。这个系统要求货车和公共汽车装有无线电接收装置,确定主要行驶路线的车辆行驶速度和装载质量,以确保车辆的行驶安全。2)路边安全检查的自动化系统。这个系统为车辆和驾驶员提供一个实时的安全检查途径,它可确定哪台车辆应该停车受检。3)车载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能自动监控商业车辆、货物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4)商业车辆的行政管理系统。该系统以电子手段办理注册手续,自动记录里程、燃料消耗报告和检查账目。5)商业车队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为驾驶员、调度员和多式联运管理人员建立通信联系,利用实时信息确定车辆的位置,并便车辆在非拥挤道路上行驶。6)危险品应急响应系统。该系统可以为执法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危险品种类信息,使其能在紧急情况下作出适当处理,从而控制危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6紧急情况管理系统

1)紧急情况通报和个人安全。这个部分包括两个功能:其一是保证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其二是自动通报系统在危险事故发生后,会便车辆自动制动并通知救援机构。2)紧急情况车辆管理。这种车辆管理首先必须具有公共安全机构,由该机构与车队管理部门建立直接通讯联系。

7先进的交通控制和安全系统

1)避免纵向碰撞。这个服务系统主要目的是减少车辆间的首尾相撞、车辆与人和物相撞。2)避免侧向碰撞。为防止车辆离开道路产生的车与车、车与物的碰撞,该系统设置的监控器可以观察到驾驶员看不到的地点,同时警告驾驶员避免即将发生的碰撞。3)避免交叉路口的碰撞。这个系统可以警昔驾驶员防止在逼近和穿过交叉路口时发生的碰撞,在交叉路口通行权不清楚的情况下,提醒驾驶员小心驾驶。4)拓展视野防止碰撞。改善驾驶员的视野,使其避免潜在怕的碰撞。该系统还可以帮助驾驶员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5)碰撞前的预防措施。为了保证乘客的安全,在不可避免棚撞的情况下,应预先采取一些措施,防止人员伤亡。6)安全预报系统。该系统能实现对驾驶员、车辆、道路状浙的预报,例如:装在车内的监测器,在驾驶员瞌睡时,警告他(她)注意行车安全。7)自动化的公路系统。该系统能提供一个全面自动化的运行环境,实际上是创造一个电子智能的运输系统。

电子智能运输系统是交通运输领域研究的前沿,是实时交通信息理论和新技术的综合运用,因此新的问题也会不断涌现,经过数年的研究和电子智能运输系统的内容项目逐渐应用,相信我们会达到和实现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一小时经济公交运输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建国,《电子新产品开发》,《经济》,2008年,3期.

[2]林正,《电子视窗应用程序》,《才智》,2010年,2期.

公路运输调研报告篇6

一是早改。交通运输部党组不等不拖,能改的马上改、尽早改、改到位。2013年7月31日,部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活动期间要办理的10件便民利民惠民的实事项目,目前已有8件完成,其余2件在2013年12月完成。在抓好10件实事的基础上,针对群众的反映,又集中办理了清理和规范各种涉企保证金、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达成意见解决近30万名中国籍船员重复体检问题、规范因公出国活动等3件实事。

二是真改。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部党组坚决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部长杨传堂多次修改整改方案。部党组两次召开会议逐条审议研究整改方案。还先后两次征求各司局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共分3大类17项91条,既针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还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确保每项任务改到位、落到底。

三是带头改。党组带头自查自纠,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歼灭战。加强对会议的统筹管理、计划管理,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召开视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2013年部三类会议减少34%。严格文件简报管理,推行简报无纸化。部级简报仅留《交通运输部简报》1种,部内信息简报减少30%。印发的简报篇幅均在2000字以内。主动公示出访出国信息,减少陪同人员,压缩行程和经费。减少公务接待,除外事活动以外,一般不再安排公务接待。出差和调研轻车简从,有时只带秘书,不安排记者随行。到基层单位调研一律在单位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严格按照标准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