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

关键词:民政管理专业社会服务内容载体

民政管理专业作为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和民政人才的主要渠道,承担我国民政事业发展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服务业建设的重任。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推动和引导社会发展是民政管理专业不可推卸的使命和职能。民政工作本身涉及面广,既有为普通百姓特别是困难对象、优抚对象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社区建设、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等服务,又有面向地方和社会组织的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服务,这就要求民政管理专业培养人才的目标、自身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要和民政业务的社会服务特征相一致。

一、民政管理专业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向与内容

依托行业是职业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民政管理专业开展社会服务要紧密依靠民政行业,培养民政行业需要的人才,开展行业需要的服务活动。

1.学习和解读政策制度,为行业提供智力支持、政策建议与专业咨询服务。

民政管理专业的教师掌握行业最新的动态是自身教学的需要,也是培养现代化人才的需要。应当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政部、各省市民政厅(局)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学习,甚至要加强对个别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吃准、吃透文件精髓和形成自己的思想观点后,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和专业发展需要开展相应的服务活动。

(1)提供智力支持。无论在宏观还是微观层面,各级地方民政部门在制订规划、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具体难题,都有向社会伸出援助之手时。专业教师可以凭借自己多年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对行业政策的钻研为他们提供智力支持,如规划的撰写、专项调查研究等。

(2)进行政策建议。民政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集思广益,离不开专家学者的建言献策,民政管理专业的师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参与,如某项政策法规制定时发送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每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课题进行选题推荐、积极主动承担行业的标准制定、某项决策的建议等。

(3)开展专业咨询。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民生、政府参谋等领域的作用,开展项目策划和公益性社会咨询服务。总体上可以从三个方面出发:一是对行业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见的难题进行共同思考、讨论、提出解决方案;二是为社会人员提供民政行业服务信息服务,如给想选读民政管理专业的家长学生提供专业知识答疑、主动为社会大众宣传或解答民政新政策等;三是开展公益活动。如以社会工作为主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深入社区,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社区服务小分队、企业员工职业心理咨询服务小组等,积极参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专业社工服务,组建社会灾害心理小组,在遇到社会自然灾害时,积极投入国家抢险救援工作,为灾后社会稳定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辅导和社会心理干预。

2.科技开发与应用服务。

根据专业特色和校企合作领域及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多角度、多方向的社会技术服务。第一,技术基础研究。将现代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移植到相关应用领域,实现技术创新。如与相关医院、康复中心联合开发现代具有远程监控和通信功能的医疗、康复仪器等。

第二,技术改良。到企业寻求直接的需求,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设备、技术资源和市场需求信息,整合校内人力和物质资源,跨学科专业进行联合攻关,改良企业技术和工艺。如民政管理专业的教师可以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计算机人员联合开发设计和更新民政应用系统,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系统等。

第三,新技术推广。利用学校技术中心向社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如现代康复技术新设备、新治疗方案等。

第四,开展基础技术理论研究服务,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创新、对国内外先进做法的归纳与总结、承接民政项目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进行具体项目实验等。

3.教育拓展服务(继续教育服务)。

《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2年)明确提出: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到2022年,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4万人,同时,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人、养老护理员600万人、灾害信息员75万人。完成一轮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和鉴定,实现全员持证上岗。这既给我国民政事业带来了福音,又给与民政相关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带来了机遇。开展学历教育、社区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服务成为民政管理专业教师的必修课。这些继续教育服务主要包括:民政系统基层干部培训、街道社区干部培训、婚姻登记员培训、殡葬行业技术工人培训、社会救助人员培训、福利营销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知识培训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

4.专业资源服务。

专业服务总结起来就是两大类,走出去和请进来。在民政管理专业建设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物质设施、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本身可以作为社会服务的筹码和依托。一则可以把服务对象请进来,利用专业的实习实训设备与场所开展示范交流和场景演示,让设施设备最大化利用、效益最大化;二则可以互派人员进行交流锻炼,相互体验岗位职责和满足专业需求;三是在行业与学校的交往中,专业教师可以了解最新行业动态,也可以把自己掌握的信息资源提供给行业,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二、民政管理专业开展社会服务的载体建设

开展社会服务可以是个体行为,也可以是群体行为,但都必须根据不同的行为特征、服务能力分类开展。大卫·麦克里兰认为,能力具备多维内涵,“有通用能力、可转移能力和独特能力之分”。民政管理专业社会服务能力同样蕴含上述三种能力成分:有些能力具有跨学科、跨专业的特点,是任何一个主体从事社会服务活动时所需要的、共通的能力成分结构;有些能力原本彰显于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活动中,但具有可迁移性,能用于社会服务工作;还有些能力则是高校教师参与高水平社会服务工作所独有的素质要求。根据这种思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服务队伍。

1.组建专业团队。

建立以民政研究为特色的社会服务专业团队,由本专业教师3~5人组成,相对固定。成员要求有较高的民政素养和能力水平,长期性地互相学习、讨论、合作、研究,充分发挥团体作用,形成强大的开发研究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可以承接行业的课题研究、项目设计与开发、行业标准或政策法规的制定,开展专业咨询和智力服务。

2.建立服务组织。

建立以民政管理专业教师为顾问、学生为中坚力量的社会服务组织,也可以叫志愿服务组织,由本专业教师当带头人,各年级学生积极参与。专业教师要求了解、熟悉行业,能有效与行业进行业务往来,能组织策划指挥学生开展活动;学生应有爱心、较高的人文素养和专业认知,自愿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可以以学生团体、协会为基础进行改造,也可以专门就某个项目成立服务小组、小分队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活动。重视培养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和服务能力建设能丰富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的内涵和弥补人力资源的不足。

3.成立行校合作协会。

成立以民政管理专业社会服务为核心目标的社会团体或行业协会,也可以叫行校合作协会,由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为主体、双方管理者为补充组成,人数控制在8~10人。行校合作是一种双赢模式,民政管理专业的师生可以通过双方的相互交流、相互支持,更加深入地接触行业、了解行业,从中了解更多行业最新动态,从而增强自身的服务能力。

4.独立开展服务。

依托民政管理专业教研室全体成员和部分学生开展服务活动,主要通过教学实践环节和学生文化活动实现。一是课程与认知实践。在讲完基本理论、知识后,安排寒暑假开展课程社会调查,运用专业的社会调查方法了解工作对象的现状,对收集到的资料归纳分析,撰写课程报告,同时可以给调研单位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二是综合实习。通过在民政机构的实践锻炼,使学生能够在自己特长的专业领域进行发展,提升自己的专业实务能力,同时为行业培养出高素质的民政人才服务。三是文化活动交流。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可以进入社区,传播民政文化,也可以为民政行业自身的活动提供人员和节目支持,还可以与民政行业一起开展联谊活动。

综上所述,民政管理专业开展社会服务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民政管理专业通过传播研究成果开展服务社会是“显服务”,是为社会的“今天”服务;通过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社会的“明天”服务,这是一种“潜服务”;更要为社会的“后天”服务,这就必须通过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创新型民政人才来实现,是一种意义更为深远的“潜服务”。

参考文献:

[1]尹红炜.探讨能力素质模型在e—HP的应用[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2]查吉德.地方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实现策略[J].成人教育,2006(8).

现代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篇2

关键词: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借鉴

农业机械化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约为49%,相当于欧洲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扶持农机合作组织,促进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和措施,对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国家财政在2008年对农机补贴40亿元,2009年又增加到100亿元。但是,如何结合我国农村社会现实,加强农机合作社理论和机制方面的研究,探索具有适应农村发展的农机合作组织发展道路,使国家惠农政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课题。本文在介绍国外农机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总结其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

一、国外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

发达国家大多在20世纪40--6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过程中都非常注重农业机械合作共享,并将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融合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之中。农机合作社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以美国、加拿大、巴西为代表的农场主合作社;二是以德、法国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三是日本、韩国、以色列为代表的社区性合作社。下面着重介绍几个主要发达国家的农机合作组织发展情况。

(一)美国的农机合作组织

美国农业生产在20世纪4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农业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美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大,农业机械装备水平高,实行公司核算,科学种植,生产效率高。

农业合作社遍布美国各地,一体化服务特征明显。为解决单个农场难以办到的事情,非盈利性农机合作社应运而生。主要任务包括:一是销售和加工服务;二是供应服务;三是信贷服务。各种组织包括农机协会、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等。农机经销商是联系农机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中介组织,既开展农机推广工作、经销农机产品,也开展农机具使用租赁活动。

美国发展成当前世界农业强国,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和保护较多,如休耕补贴、价格保护、作物保险制度等;二是在财政上对农业给予大量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教育、科研、推广工作有足够的经费运行;三是重视农业教育、研究和推广,农业部农业研究服务中心是指导、协调管理本国农业项目服务的机构,每个州至少有1个点。中心经费充足,由联邦政府拨款,每年达到8亿美元,50%用于作物生长研究,30%用于畜牧业研究,20%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有专人负责农业机械化工作,各州立大学也有专门的农业机械化研究部门。州立大学是美国地方教育、研究和推广的重要力量,把教育、研究和推广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四是开拓国际市场。

(二)德国的“农机环”

“农机环”(又译为农业机械网、农机圈)是德国联合使用农业机械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是专业化很强的农业机械服务合作组织,由一些颇具财力又懂得农机专业知识的人大量购买农机出租给农民,或者直接为农民承包完成某些农活,按使用农机的种类、耕地面积和所花费的时间收费。1989年全国有178个这类组织,目前发展到280多个,覆盖全国农业用地的40%以上。农民购置的农业机械,除自己使用外,还让其他社员使用,按马力大小、使用时间收费,统一核算。

德国农户经营规模小,经营规模和资金都有限,没有能力购置全套农机具,同时农机闲置时间也长。为保证小农户实现机械化,降低成本、提高农机效率,德国积极推广农机环这一合作形式,政府对农机环给予大力扶持,主要政策有:1,对合作社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并第1年补贴管理费用总额的60%,第2年补贴40%,第3年补贴20%,补贴总额要达到合作社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的25%;2,对农民合作购买大型农机给予资金补贴等优惠待遇;3,政府每年向本国高等合作学院(系)拨款,培养合作社人才,提高他们的组织服务能力;4,明文规定,农民用的柴油半价供应,政府实行23%-50%的价格补贴,国家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给予低息贷款,农机厂商也采取不同的价格手段来吸引农民购买农机具。例如,现金支付优惠价格、赊销价格、分期付款价格和冬季购买价格等。

(三)法国的“居马”

法国是欧洲农业大国,农业政策的重点之一是加速土地集中、扩大农场规模,同时又限制大农场无限扩大、鼓励建立适度规模的中型家庭农场及其组合。为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法国鼓励建立“居马”(CUMA)共同使用农机设备的合作社。在战后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取代了畜力和手工劳动,为了解决购买昂贵的农机设备的资金困难,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集体购买和共同使用农业机械,于是逐步形成了“居马”这种专门合作社。据统计,1983年法国共有1万个,入社农户约25万个,规模一般为3130-500公顷,占农户的20%。各省组成省“居马”联盟,在中央组成全国农业生产资料合作联盟,目前它领导和管理全国90%以上的“居马”,代表全国的“居马”与政府、科研和发展机构、农业信贷银行打交道。

“居马”能享受免交一切赋税的优待,还能获得优惠贷款。成立时可获得一笔约占最初投资15%左右的补贴,在山区和困难地区,这项补贴可增至40%-50%;在购置新设备时,根据各地条件,可获得20%-40%的支援;此外,经费和设备投资主要是由农业银行贷款,其利率高低因地区差别和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差异较大,这类合作组织80%经营土壤改良和收获机械。

(四)日本的“农机银行”

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日本广泛存在的农业合作组织。在日本农业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农业协同组合分为综合农业协同组合和专业农业协同组合。农业机械银行是专业农业协同组合之一。

日本农户经营土地规模较小,农业机械的使用时间和使用率不高。1972年起,由国家拨款补贴成立农业机械银行,它的职能是配合农业机械作业的受托和委托,同时促使空闲机械的租赁,组织受托人员小组,设置设施以配备经登记的机械。与此同时,加强农业团体与农业机械银行的配合。农业机械银行向农民提供农业设施使用时,与市场上提供的设施使用业务不同,表现在实行低收费原则。农业机械银行这种做法投入资金少,使用效益高,作业成本低,社会效益显著,得到日本政府的支持,1978年在东京开始推广。目

前,在全国已有1000多个这样的“农业机械银行”组织。

(五)韩国的农机合作组织

20世纪60年代以前,韩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50%以上,农业广泛使用人畜力劳动。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向工业和都市转移,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全面发展,到了90年代,基本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大量短缺的问题。目前,农业机械化程度达98%以上。

韩国从中央到道(省级)、郡(县级)、邑和面(乡级)都设有完整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农业机械化的管理,人员属国家公务员。除政府设有完善的管理服务部门外,韩国还设有半官方组织。韩国农业机械协同组合是由韩国农机企业组成的一个半官方机构,一方面将农机企业联合起来,代表农机企业向政府提出有利于农机发展的政策建议;另一方面又使农机企业形成合力,一致参与国际竞争。

韩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完全是在政府的投入和支持政策下发展起来的。一是优惠贷款政策。在韩国,农民购买农机,只需要首付20%-30%的资金,其余可全部采用抵押的方式贷款。一般以耕地为抵押,5-8年还清,利息远低于工业贷款,年利率一般为4.5%,非农商业贷款一般为6.5%。二是农机用油免税。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进行农田作业,只需支付无税价部分,一般仅为有税价的40%。三是财政扶持政策。1996年以前,韩国政府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根据机型和资金的不同,最高的补助比例可达价格的50%。四是农民免费培训和农机免收修理费的政策。韩国农业机械使用培训的普及面很广,基本上不存在不经过培训的农机使用者。对农业机械的维修也有较好的政策,只收换件费用,不收修理费。

二、国外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纵观世界各国农机合作组织发展道路,我们发现其中存在一些相同或相似的发展规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了农业现代化体系。众所周知,农业机械化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发展农机组织对于促进劳动力转移,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应对人口老龄化都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各国把农机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机使用水平作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为农机合作社的活动提供法律保护,积极鼓励农民加入各类农机合作社。

(二)完善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低税、免税政策、补贴政策等政策工具,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长期、有效支持。在这方面,美国可谓最具代表性。美国农业区域化发展、机械化种植、社会化服务水平相当高,促进了美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合作社遍布美国各地,农机以及各类农业服务组织提供各种服务,为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除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外,美国政府对农业一直采取了支持和保护政策,从生产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直至市场销售阶段均有详细支持政策,使农业成为美国在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之一。

(三)政府通过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重视合作社教育培训等途径,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创造条件。农业生产在大多数国家都以个体经营为主,通常规模小,所以政府重视促进土地经营适度规模化,如德国、日本和法国;同时,又防止规模过大、出现垄断经营规模化经营。这样既有利于农机使用、提高生产效率,又确保农产品市场公平竞争。另外,为保证农机组织自我生存、自我发展,提供大量专业教育和培训。

(四)积极扶植、建立纵向的农机合作社组织系统,解决贷款担保,沟通与政府关系等基层合作社无力解决的问题。为解决个体农户经营规模小、经营风险承受能力弱的问题,各国采取了各种措施推动农机组织发展,依靠农机合作组织促进农业经营者与金融、农机生产企业、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农机合作组织切实发挥其作用。

(五)设有完整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为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各国设立相应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通过包括农机合作组织在内的形形的农业合作组织发挥指导、扶持、服务职能,为政府惠农政策制定、支农服务延伸乃至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促进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我国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至2009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91万户,有5.3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种植业,占实有总户数的38.62%;4.3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养殖业,占实有总户数的31.58%;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农机专业户400万个,占农机户总数的11%。农机机构包括国家、省、地、县、乡五级农机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了不同层次的农机管理、推广、科研、生产、鉴定、教育机构,有力促进了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

尽管如此,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例如,农机装备“三多三少”的问题(即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动力机械多、配套农具少,低档机械多、高性能先进适用机械少),能够提供耕、种、收、初加工“一条龙”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大户则更少,等等。这显然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因此,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好社会化服务,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而其最佳组织形式是组建农机生产合作社(陈巳,2007)。从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出发,结合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农机设备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财政支持、项目支持、信贷支持、人才培训支持、业务扩展支持。在财政补贴和减税措施方面制定出长效政策,尤其要针对农机信贷找出更有效的办法。目前,农机合作社主要融资渠道有3个:银行、民间融资和合作社成员个人融资,不足以满足农机合作社发展需要。要多渠道开辟融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建立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银行贷款、集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多元投入机制。

(二)协助组织农机所有者组成多种形式的农机合作组织,组织形式可以多元化。现有组织形式主要有6种:基层政府投资型、村干部主导型、能人领办型、农机大户带动型、企业创办型、乡镇农机站改造型。可以引入农机股份合作制(师丽娟等,2006),探索农机专业户模式(许锦英,2002),发展农机作业协会、农机作业公司,倡导组成农机合作社(郑有贵,2009)。不论农机合作组织的形式如何,最为重要的是提升其组织化程度,使之成长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经营主体。

(三)充实和完善农机行政管理机构,尤其是基层农机管理机构,拓展其服务职能。目前,国家给予基础服务组织一定的管理职能,不少地方成立了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兼管理、服务、推广一为一体,但多数乡站只注重管理,不注重服务和经营,依靠收取监理费、管理费和罚款维持正常运转,没有也无力提供农民需要的机械化作业服务。应采取切实措施延伸基层农机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尤其在农机服务市场化方面应积极提供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制度,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预测,及时向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及广大农机户信息,加强信息引导,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现代家政服务管理专业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促进我县现代服务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现就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14年,培植2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服务业集聚区,力争6家服务区集聚区进入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行列,确保1家以上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办法

县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负责县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认定管理工作。

(一)认定条件。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服务业发展载体,可以申请为县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规划;

2、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的工作人员;

3、有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能力;

4、符合商务(贸)区、产品交易市场、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旅游文化休闲区、信息软件园、创意产业园、科教集聚区等形态特征,并达到一定的规模要求:

⑴中央商务区: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区内注册企业1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5.6亿元。

⑵现代物流园:园内物流企业达到7家以上,营业面积7万平方米,年营业收入超过1.4亿元。

⑶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方式先进的专业类市场营业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⑷科技创业园: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区内企业14家以上,年营业收入7千万元以上。

⑸旅游文化休闲集聚区:区内配套服务企业(项目)达14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1.4亿元。

⑹软件园: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园内软件及相关企业7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4亿元。

⑺创意产业园: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进驻企业7家以上,年总营业收入3500万元。

⑻科教集聚区:区内学校4所以上,在校学生2万人以上,配套服务项目7个以上。

已获国家和省市批准的物流、软件、科技等以服务为主体的园区,可以凭相关批件,直接认定为县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二)申报材料。申请认定县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镇(区)单位,经所在镇(区)政府同意,向县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⑴经县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批准的园区发展规划;

⑵县级有权部门关于设立园区的批件;

⑶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规划批件;

⑷集聚区发展现状(包括:园区具置、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管理机构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入驻企业目录和企业基本情况);

⑸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三)认定程序。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县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审批。通过县政府审批的园区,即为“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三、加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管理力度

(一)加强政策扶持。县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部门要把集聚区的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作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发改委和服务业发展局要把进入集聚区的重点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服务业项目,优先申报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以及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及时帮助较为成熟的县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市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局和工商局等部门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手段,引导和鼓励适合到集聚区发展的投资主体和现有服务业企业,到相应的集聚区投资创业;规划部门要把集聚区规划列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国土部门要对集聚区建设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

(二)健全管理机构。各集聚区要分别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对区内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优质、高效、共享的原则,根据不同形态集聚区的需求,建设集聚区内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投融资服务、对外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技术创新等综合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加大招商力度。每年开展以集聚区为载体的专题性招商引资活动,重点引进产业带动性强的功能性项目、国内外知名的拥有先进技术的优势企业、行业领军人物,不断提升集聚区的能级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