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范文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意义

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各部门和所有公民的法定义务,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收管理、增加财政收入的迫切需要。我县现行税收涉及税种多,税源零星分散,隐蔽性强,易漏难管,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协税护税,从源头上搞好监控,可以从根本上做到堵漏增收,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切实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有县地税、国税、财政、工商、建设、国土、安监、房产、质监、劳保、电力、保险、编办、公安、农业、煤炭、统计、人行、银监、科技、民政、交通、水利、卫生、发改、审计、监察、商务、文体、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的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抽调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全县涉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协税护税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乡镇和各部门综合治税的督查督办及考核工作。

(二)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各单位协税护税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综合治税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三、明确开展社会综合治税的责任义务

(一)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实现税收信息共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定期通过书面或电子信息的形式向县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县税收底细,加强税收管理。全县涉税信息主要分布在以下一些部门和单位,其主要职责范围是:地税部门有关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情况,再就业户认定情况;国税部门有关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情况,再就业户认定情况以及已纳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的分户情况;工商部门有关工商经营业户开业、变更、注销、吊销登记情况;建设部门有关工程招标项目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已备案的外来建筑企业及城市拆迁等情况以及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及资金拨付等情况;国土部门有关土地出让审批项目登记和土地权属变更及土地使用证发放信息,探矿、采矿许可证发放、变更、注销等情况;安监部门有关煤炭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以及煤矿企业“一站式”管理情况,煤炭和非煤矿山的井口、矿山转让等相关信息资料;房产部门有关商品房开发审批、预售、产权证发放、房产交易和房产租赁等情况;质监部门有关企业代码证办理、变更等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新办劳服企业、社会力量办学、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情况;电力部门有关电力行业户籍信息、电力生产经营情况;各车辆险保险公司关于车辆交强险的办理信息;财政部门分单位、分项目的应税收费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招标的中标项目情况,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编制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登记、变更信息;公安部门对网吧、废品收购、美容美发、打字复印、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的登记发证情况;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对应税车辆的信息登记情况;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炭生产许可证发放、变更、注销等情况以及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煤炭企业、井口转让相关信息资料;统计部门有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户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全县社会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有关金融机构的变化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付汇情况;科技部门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复审情况,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及审核等的情况;民政部门有关新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情况,福利业登记、销售等的情况;交通、公路、水利部门有关公路、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及其建设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和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卫生部门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和实际从业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及招标信息资料,提供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审计部门审计出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涉税问题信息;商务部门有关技术改造项目登记情况,破产、兼并、改组改制企业信息、招商引资信息,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外贸出口信息;文体部门有关举办各类经营性演出、竞技活动登记的信息,体育业登记、销售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辖区内煤炭及矿产品开采和产品生产量的统计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涉税信息。

(二)建立部门信息联络员制度,搞好协税护税。

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综合治税工作,要挑选一名熟悉税收政策、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兼职协税员,分管领导和协税员的基本情况要报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办理本单位和部门的综合治税事项,协税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和部门有关涉税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报送及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交办的具体工作。协税人员要严格按照《部门涉税信息传递表》的内容要求,准确及时地将部门涉税信息报送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协税人员出现工作变动,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人员,保证工作衔接有序。

(三)社区、村(组)搞好配合,依法税款。

税务机关可以将部分税收实行委托社区、村(组)。各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委托工作;各乡镇要在社区和村(组)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税网络,并将设立情况报送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社区、村(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搞好税收管理;协管员要认真掌握本辖区内各种固定税源和流动性税收的控管情况,按月向乡镇报送信息采集表,各乡镇将上月信息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县综合治税办公室;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定期沟通交流,保证涉税信息最大限度转化为税收。

四、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

(一)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业绩评价制度。县人民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思想重视、工作得力、协税护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表模中优先考虑,给予通报表彰。对综合治税工作不力,报送涉税信息资料不及时或不真实,造成税收流失的,取消评先表模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奖励补助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县财政每年拨付50万元资金,作为综合治税奖励补助资金,奖励办法另定。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综合治税管理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五、建立社会综合治税约束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综合治税的职责,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未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对代扣单位未按规定代扣税款或截留税款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县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的依据从其预算经费中扣缴。对未按“先交税后办理有关权利证照”规定执行的,由发证单位和个人补交税款。对应扣未扣税款的,经县综合治税办公室通知后仍未如数扣缴的,由税务部门对扣缴义务单位或个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截留税款的,经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催缴后仍未上交截留款项的,由税务部门申请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并处未缴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违规操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范文篇2

切实组织好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工作,为确保发票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行。根据《市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网络发票种类和开具方式

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发票44mm127mm出租汽车专用发票除外)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属于网络发票。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规定。

其中平推式发票241mm177.8mm210mm139.7mm241mm93.13mm3种规格,采用PC机(电脑)通过登陆“地税”网站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包括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适用于有一定办公条件、网络条件,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卷式发票为76mm177.1mm规格,采用网络开票机开具,适用于无网络条件、经营场所开具,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之后“市综合统一发票”停止使用,纳税人在本次发票综合改革前已采用PC机网络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市综合统一发票”可继续通过原网站界面和方式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止。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继续使用,原有操作界面统一切换到新的网络发票系统客户端界面开具。

二、网络发票推广应用范围

申请领购地方税务机关管理发票、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全部纳税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原则上采用“市地方局通用定额发票”本次网络发票推广应用范围为我市所有在地税系统办理税务登记。

三、网络发票推行原则

采取税务主导、财政支持的工作思路,市地税系统网络发票的推广应用。推广过程中坚持“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集中覆盖”原则实施。统一标准”指网络开票机应当按照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标准进行开发、生产;生产许可”指产品供应商必须通过资质审查、获取生产许可证,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政府推广”指网络开票机并非一般的商品普及,而是带有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必须要由政府组织统一招标,以防无序竞争,确保推行的力度和效果;集中覆盖”指在网络发票统一的推行期间,推广到所有使用对象的纳税人,尽快建立起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四、推行时间、步骤

网络发票整个推行应用工作大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与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通信营运商、CA认证服务商确定网络开票机技术业务规范、研制产品,一)准备阶段(年5月底)市地税局对地税系统使用网络开票机用户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改造或升级相关业务软件系统,开展产品功能测试和系统联调,组织开展网络开票机招标工作。

市地税局确定江北区地税局、大渡口区地税局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查找问题,二)试点阶段(年6-8月)发票综合改革全面推广前。总结推行应用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系统功能、修订业务规则、建立服务体系,为全市全面推行创造条件。

各区县局应根据市局统一制定的推广计划(详见附件1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区县局在网络发票推广应用过程中,三)推广阶段(年10月-2011年6月底)鉴于推广应用网络开票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用户的特点,注意策略和方法,采取先易后难、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欠发达地区稳步推行,通过分阶段实施,力争在2011年6月底前将网络发票普及到所有应该推行的对象,实现新旧发票管理体系的过渡。推行期结束后,纳税人原有结存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1年9月30日止,期仍未使用完的按作废发票处理。

五、抓住推行关键环节

涉及范围广、具体业务多,一)制定方案。全市开展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是市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各区县局一定要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网络发票推广的范围、时间和步骤,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重点是开具方式发生变化。为尽快使纳税人领会发票管理要求,二)宣传培训。发票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纳税人使用发票种类发生变化。让社会各界了解发票知识,各区县局应及时将市局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发放到纳税人,利用办税服务厅、报刊、电视、网站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本区县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局应将培训纳税人发票开具作为发票综合改革的第一要务,尽快使每一个纳税人均能熟练掌握操作应用。区县局对纳税人按照必须参加培训才能使用网络发票的原则,未参加培训的不允许领购和使用网络发票。制定培训计划中,区县局应主动与承担培训推广任务的供应商、服务商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时间安排合理、参训人员到位。

市对推行的网络开票机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最终确定4家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为加快网络发票推行进度,三)机具配(购)置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降低推行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纳税人配(购)置网络开票机采用相对集中、分区域管理的模式,纳税人原则上选择购买所对应区域生产厂商的网络开票机。有特殊原因需购买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需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中标企业网络开票机供应服务区域分配表见附件2

如需购置指定品牌PC机,采用PC机开具网络发票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情况,填制《惠普电脑购买优惠卡》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交纳税人。纳税人凭卡到指定经销商购买电脑,享受购买优惠。

市局统一搭建售后服务平台和网络开票机售后专业队伍,为确保网络发票顺利推广和持久运行。负责集中提供培训、安装、调试、维修等各项服务任务,售后服务费用统一由市局集中支付。各级地税机应严格按照《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开票机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切实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网络开票机具管理到位,同时应加强对售后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其服务质量和维修记录,督促其完善服务。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综合保税区国内流转货物监管模式

AnExplorationontheSupervisionModeoftheInspectionandQuarantineofthedomesticflowgoodsinSuzhouComprehensiveFreeTradeZone

NiannianZhu

(Suzhouentry-exitinspectionandquarantinebureau,Suzhou215000)

Abstract:ThisarticletalksabouttheoperationmodeoftheinspectionandquarantineofthedomesticflowgoodsaccordingtotheworkingexperiencesinSuzhouComprehensiveFreeTradeZone.Italsoanalysisonthebenefitsandproblemsunderneaththispresentmode,andwhat’smore,itputs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andadvises,whichprovidesabasisfortheimprovementofthismodeintheory.

KeyWords:ComprehensiveFreeTradeZonedomesticflowgoodssupervisionmode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200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目前国内开放程度最高、功能最全、政策最优的特殊监管区。目前共有注册生产企业89家,物流企业30家,贸易公司31家。区内已形成汽车零部件、航空器件制造为主的保税加工体系;区内的UPS、KWE(日

本近铁)、中外运、大田等知名物流企业为全国25个省、直辖市近

2000家生产企业提供保税物流服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苏州综合保区业务量不断增加,以及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辐射集聚效应的明显增强,长三角地区物流业竞争更趋激烈。苏州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化挑战为机遇,通过创新改革,不断优化苏州综合保区的国内流转货物的物流通关模式。

一、国内流转货物的概念及类型

对于国内流转货物这个概念大家可能还很陌生,苏州综合保税区综合多种物流形式认为,国内流转货物是指从国内非特殊监管区企业输入特殊监管区后,未经任何加工或者进行一些简单的增值加工服务后又输往国内非特殊监管区的货物。苏州综合保区采用多种新的检验监管模式解决国内物流货物内部复杂多变的情况。

从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的物流形式上,可以将国内流转货物分为:一是区内“一日游”型,此类货物不进入综合保税区仓库,货物不下车,货物进出综合保税区整批不拆分,不做任何改变。二是整进整出型,此类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仓库存储或进行简单加工后,再整批出综保区。三是整进分出型,即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仓库,经存储或简单加工后,分批或分拔出综合保税区。四是分进整出型,即货物由不同或同一企业生产,分批分拔进入综合保税区仓库,经存储或简单加工后,并批出综合保税区。五是混合型,即货物整批进入综合保税区仓库后,经存储或简单加工后分批,部分货物返回国内,部分出境或转至其他特殊监管区,返回国内的货物属于国内流转货物。

二、综保区国内流转货物的特点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内国内流转货物的主要特点可以总结为批量大、风险小,流转快,成本低。

一是由于我国近年加工贸易业的发展,国内流转货物的批量大增。目前综合保税区国内流转货物的日均达170批次。

二是国内流转货物以从中国境内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成品为主,安全、卫生、环保方面涉及的风险比较小;并且国内流转货物货物只在国内流转,无实质的出入境行为,无疫情风险。

三是企业选择在综合保税区国内流转的货物,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缩短退税时间和物流时间等。

三、苏州综保区国内流转货物的新监管模式

根据国内流转货物的特点,做产地检验、口岸出境通关和口岸入境通关三次报检,报检环节多,所需时间周期长,远不能满足提速减负的需求。经多次深入生产、物流和公司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2008年江苏检验检疫局制定的《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苏州综合保税区国内流转货物的监管方式进行了改革探索。改革后的监管模式取消了产地检验,在由企业提供货物流向证明资料的前提下,采用资料验证及抽批实物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有效监管(如图所示)。

对于后四种国内物流货物的类型,由于物流方式比较复杂,结合以上的监管模式,增加企业备案,填写国内流转货物出入区核销单环节,来控制货物的最终流向。

四、国内流转货物新模式的优势及存在问题

这种新的监管模式取消了产地检验,在由企业提供货物流向证明资料的前提下,采用资料验证及抽批实物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有效监管。

一是由原来的产地、口岸三次申报减少为一次申报,实现进出区“一次申报(报检)、一次验证、一次放行”。

二是无需实施产地检验,将原来的批批检验转为验证和抽批查验相结合的监管手段。

三是企业无需在产地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节省了相关货代费用。模式改革后,每批货物平均为企业节省物流费用约200-300元/批次,时间也可由原来的2-3天缩短为2小时。

由于新的监管模式优势明显,并且目前全国的特殊监管区仅综合保税区试行了这些模式,因此引起了周边地区的很多国内流转货物上游出口企业的关注。

苏州综合保税区在试行新的国内物流货物模式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检验检疫机构无法实时监管仓库实际的库存情况;对于免于产地检验的国内物流货物,为控制其最终不会流向境外,需对其进行出入区登记核销,大大增加了人员工作量;由于每批货物出入区核销都是由人工完成,很容易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货物无法正常核销。

五、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由于目前出口至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再出境时无需再次报检,进入综合保税区的仓储货物在入区时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流向证明,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入综合保税区仓库内的货物再出境也缺少便捷有效的监管手段,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内流转货物监管模式的改革,仅适用于进出综合保税区的第一种类型的货物,而对后四种物流类型的货物还无法全面施行。

二是缺少信息化技术手段的支持,这也是后四种国内流转货物监管模式不能全面施行的主因。当前还没有与海关、一站式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没有联网监管、电子核销为主要手段的检验检疫电子围网把关系统,无法通过共享平台直接获得所需的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的自动核销功能,因此,对应的入库与出库的数量需要人工的核销单对比核扣,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人工误操作隐患。

六、对国内流转货物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对策建议

结合目前苏州检验检疫部门对综合保税区国内流转货物货物监管模式的探索情况,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场站、仓库等多方共享的数据平台,对综保区的国内物流货物进行实时监控,全面掌握货物的流向、状态等。

二是加强对国内流转货物的检验检疫监管,依托对区内物流企业的诚信评价和区内货物的信息化联网监管,建立电子核销功能,并以验证、抽批查验和库存货物核对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