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篇1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社会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统一领导,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密切协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应急合力;规范有序,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运转协调,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4适用范围

1.4.1市行政区域气象灾害或其次生、衍生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市行政区域,但省、市相关

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市、区)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供相关协助、保障。

1.4.3本预案中的重大气象灾害,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霜冻、低温、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乡(镇、街道)、村(居)分级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2.1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力局、市各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2.2市气象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以上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市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制;制订全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应急响应,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制订、完善与本预案配套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职责与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对、防范工作。

2.3乡(镇、街道)、村(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乡(镇、街道)、村(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部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指挥机构的构成、职责与分工参照本预案执行。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监测、预报与报告

3.1.1市气象局负责管理并承担市域内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收集、预报预警等工作。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气象局将监测、预报信息报送市政府。

3.1.2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主要是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展趋势、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1.3建立以乡(镇、街道)、村(居)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

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号,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达到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预案。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事发地乡(镇、街道)、村(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并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市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气象局应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

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和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市政府决策

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同时将人民防空警报系统作为城区灾情警报的重要手段之一,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渠道,完善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体系。

3.3.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与

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大(III级、黄色)、重大(II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四级。

一般(IV级、蓝色)预警,由市气象局向社会;较大(III级、黄色)预警,由市气象台向社会;重大(II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预警,由省气象台。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范围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IV级、III级、II级、I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四级响应(蓝色)。当达到IV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指挥部也要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2三级响应(黄色)。当达到II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3二级响应(橙色)。当达到I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1.4一级响应(红色)。当达到I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启动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报告。必要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经授权后响应、解除响应或更改响应级别的命令。

当发生气象灾害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应急响应行动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4.3.1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

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

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督促指导水库渔民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业、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2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水务部门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国土资源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会商,确定地质灾害等级,及时地质灾害等级预报;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尾矿库坝体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危险地带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水务、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3暴雪、低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低温预报和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

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密切关注煤、电、油、气等要素供应情况,及时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根据预防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道路行驶车辆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行驶车辆减速慢行;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做好供水系统等的防冻措施。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4寒潮、霜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寒潮、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寒潮、霜冻影响,

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5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5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依据电力部门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7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民政、水务、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8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民政、安监、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9大雾、霾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

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雾行安全通知,加强行车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5通信联络

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的单位应向市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6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7紧急处置

4.7.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镇乡政府应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7.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发生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在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群众参与时,应向群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单位要积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11灾害调查与评估

市(县)级以上气象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跨市(县)级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等级气象部门负责或由其指定单位负责。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的依据。

4.12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13应急响应结束

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建议,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批准后,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

5灾后处置

5.1灾情核实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气象灾害评估结果,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5.2灾后救助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市政府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

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3保险监管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络,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信息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2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全市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摸清全市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建立各种气象灾害区划数据库,编制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指导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

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市气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预警信息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整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资源库,明确和规范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具体办法,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各单位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医疗器械、药品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市气象局要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应急队伍保障

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市和各乡镇(街道)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应急救援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市政部门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铁路设施进行抢修;必要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和装备。

6.2.4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5经费保障

市、乡镇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6社会动员保障

各乡镇政府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动员机制。

6.2.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和乡村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筑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相应的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市、乡镇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气象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对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级:

极旱: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4)地质灾害等级:

2级: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

3级: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24小时监测,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撤离。

4级:可能性大,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5级:可能性很大,启动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立即撤离。

(5)森林火险等级:

二级:轻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能燃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2责任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后,对于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篇2

修文县地域面积1075平方公里,是个农业县,7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靠天吃饭的状况一时还难以改变,每年突如其来的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干旱、风雹、强雷击、下击暴流、暴雨、洪涝以及诱发的次生灾害带来的重大损失,让人们感受到了大自然的不可预知性是不变的真理。例如,1994年4月20日,风雹入侵造成严重的损失,作物受灾面积1.13h㎡,雷击死亡3人、伤6人,经济损失5574万元。又如,1996年7月1日,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暴雨天气而形成的严重洪涝灾害,使县城东郊2座桥被淹,县城交通中断,近40名职高教师家属被洪水围困在2幢宿舍楼内;小箐乡全新村沦为泽国,水淹区域延绵5km,直抵息烽县边界,水最深处达6m,80余人被洪水围困;诱发二起滑波,造成死5人,重伤1人,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这些气象灾害,打乱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节奏,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带来较大的社会政治影响,也给政府灾害危机管理能力带来挑战,甚至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考验。这也就是向我们敲响警钟,那就是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和处理应对机制。因此,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稳定的同事,要居安思危,加强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危机管理的意识,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政府危机处理管理机制,提高预测、预防和应对危机的能力,将气象危害降到最低点。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建立“经济示范村”、“扶贫开发”;才能有效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城郊农业,使县“农业稳县”战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突破的目标。

二、危机与危机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政府危机管理是政府针对各类突发危机事件的管理,其目的是通过提高政府对危机发生的预见和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性重大气象灾害到来的影响,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群众情绪。为此,必须首先要清楚什么是危机。危机与微机管理的概念危机的多样性界定了微机管理的丰富内容。一般说来,危机管理中的“危机”,包括了紧急事态、风险等表述危险状态或者紧急事态的情形。危机相对于人类生活中正常的社会关系、秩序而言,它可以在一个地域发生并造成有限影响,也可以在一国或全球范围内发生,造成全球性影响。简言之,危机就是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的非均衡状态。危机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导致社会偏离正常轨道,对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造成较大影响,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并通过研究危机、危机预警和救治危机恢复社会的均衡状态。危机的特殊性质非预期性,即有关事态即状态的发生时不能或者难以预测的,是一种打乱既有体系或部门分体系运作,对于体系内变量的一种急遽而突然变化的状况。危机性,即该事态含有高度危险,可能构成对社会体制的人生命、身体、财产等要素和技能产生严重的影响,因而,排除这种危险性成为优于其他任何价值取向的行政目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即事态的未来发展推移具有不可叛定性,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多样性和变换性,因而要求危机管理的应对策略具有随机应变和具体应对性。紧迫性,即由于可供选择判断的时间有限,一旦放置,就有导致不均衡化、恶化,甚至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自然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因而要求迅速实行救援策略、恢复策略等加以应对,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作出政策选择。

三、分析危机发生的原因和政府危机管理的过程

⒈危机发生原因

分析危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种:由自然产生的,如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由人为引起的,如美国9•11时间。由人为导致的自然危机。这种危机可能占有的比例最大,如由于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导致气候变暖而导致冰川范围减小,海平面抬升,引起气候变化,形成各种气象灾害;人为大量砍伐森林破坏生态平衡,导致风雹、洪涝、干旱频繁发生,诱发地质地震灾害等等。自然危机具有周期性、规律性和不可抗拒性,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人们对自然危机的认识、研究相对较早深入,对自然危机的管理机制也日渐增强。政府职能科技部门基本能够比较准确地预测自然危机,提前采取决策服务措施,而且能够在自然危机发生后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行动,比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天灾能够通过应急系统提前预警和积极救治,把自然危机在城的损失降到最低。关键是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事务中,对这种自然灾害带来的非均衡状态的重视程度,对灾害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和保持该系统正常运转的投入程度,即具有足够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监测预测系统、人工影响控制、就职应急预案系统建设的投入资金,等等。

⒉政府微机管理的过程

微机管理过程论将危机管理分解为如下两个层次:

⑴预防减灾和事前准备

①预防建在的措施和对策。为了避免、减少重大天气气象灾害发生危机时减少其负面影响,而采取的事前措施和对策。如:洪水灾害,其发生可能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可以通过事前预测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损害。因此,观测体系的建立、发生危害现象的研究、生产自救和政府救灾,是有效预防灾害的措施和对策。②事前准备的措施和对策。为了提高危机等发生时的应对能力,通过危机是的应对体制和活动来减轻损害而进行准备的措施和对策。因为通过预防措施和对策并不能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化为零,因而事前准备非常必要。认真准备气象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机制,为提高灾害对能力而采取措施和对策。对于预测到的再燃灾害,在组织人事甚至命令系统等方面,政府必须事前准备与日常工作化不同的非日常工作化的制度。

⑵快速应对和恢复平常

①快速应对。气象灾害来临之前和刚发生之后,为应对紧急情况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有的时候,即使采取了预防减灾的措施和对策,即使做好了事前准备,由于气象灾害事态多样化,也难以穷尽具体细致的问题。一旦发生,与人民生命财产有关的重要价值受威胁,要求快速采取相应措施。②恢复平常。是灾后为恢复平常时期的状态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由于灾害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不同,所造成的损害也各不相同,因此。恢复平常的任务有轻重之分,对恢复平常阶段的任务和责任设定应该注重合理性。若气象灾害严重的活,要恢复灾前的状况就需要较长时间,甚至可能出现无法完全复原的损害,切不可笼统而抽象地谈责任机制。从恢复平常到复兴的时间轴应该尽可能地缩短。否则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将受到质疑。

四、气象灾害政府危机应急管理的重点

气象灾害作为突发事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县气象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和灾害特点、技术能力和财力物力来看,应重视从以下方面加快气象应急体系建设:

⒈提高重大灾害性天气和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着力构建小型雷达、网络通讯为主体的短视灾害性天气预报监测平台。

⒉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对强对流天气跟踪监测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定点、定时、定量的灾害天气临近预报业务系统。

⒊完善我县监测体系的建设,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等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即开展人工增雨、消雨、消云、消雹等作业,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工影响天气水平。“气象部门已经把‘安全气象’作为气象发展战略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位军事、生态、能源、粮食、水之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气象预警服务。”“建立气象应急体系,防御重大气象灾害,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从国家层面上看,目前已建成了由地面观测、地面遥感到高空遥感的立体气象观测体系,分布于全国所有县以上城市的4600多个气象站,极大地提高了地面气象要素监测的时空密度。124个高空探测站点对地面至30公里高空大气的歌中气象要素进行探测,74部先进的多普勒雷达能够同时对20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降水量分布和区域降水量进行较准确的估测,在防汛抗洪及城市积涝防御中发挥重大作用。

五、结论

⒈培养气象灾害危机意识。气象灾害危机意识是灾害预警的起点。人们“好了伤疤忘了痛”往往缺乏危机意识,所以要不断地通过宣传教育,并通过模拟气象灾害危机情势,不断完善危机发生的气象灾害预警与监测系统,能够使政府和公共培养良好的气象减灾意识,时刻做好防灾减灾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⒉进行预见治理。政府气象灾害预防的目的除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进行预警之外,还要预料一个气象灾害解决后的未来可能情势。为此,一方面构建明确的政府部门间气象灾害处理的管辖范围。有助于政府进行及时、有效的预警治理;另一方面加强战略规划、长期预算气象防灾减灾基金,以及时进行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程度。

⒊构建我县气象防灾减灾预测预警体系。政府危机管理的最理想状态时将危机消灭在潜伏时期或萌芽时期。这有赖于政府有干部们对气象灾害危机发生与程度、趋势和结果的预警预报能力。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气象灾害影响、危害程度更大,势必要加强就见气象减灾危机管理体系,以降低危机发生的风险和预警成本。

⒋建立一个相对统一、系统的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减灾成本,实现气候资源、气象灾害信息共享。这里所谓的成本既包括预备的物质成本,也包括制度成本。同时可以保证决策的有效性和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灾害紧急状态急机制。⒌重大气象灾害的周期性规律,对我县各级政府带来挑战。要勇于面对这种挑战,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全社会参与,寻求危机根源,理性选择就职目标,进一步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使整个社会保持了正常和稳定的发展局面,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六、结束语

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篇3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建设投入,加快县、镇(乡、街道)两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及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强化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雷电、酸雨、臭氧、大气成分、负氧离子、土壤墒情、风能、太阳能、GPS水汽等专业观测系统。尽快做好*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的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其监测预报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实现每个镇(乡、街道)、每个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每一座大、中型水库,境内主要河流上、中、下游地段、重点非煤矿山的每一座小(一)型以上尾矿库,每一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等至少建立一个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的目标,力争今明两年分批再建4个重点地质灾害防御点中尺度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站。尽快建成车载式气象灾害应急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尽快建成与县级气象信息处理中心相链接的信息接收与传输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和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加紧完成可视天气会商系统。建设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快建立和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和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相关灾害气象预警服务系统以及农业、林业、水利、粮食、卫生、交通、国土、工矿企业等专业气象预警服务系统,增强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服务能力与水平;重点加强对危害性大的暴雨(雪)、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大雾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和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评估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

(三)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水平。由县气象局牵头,按照集约化的要求,以拓展气象防灾减灾信息系统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四级公共信息平台,力争2009年汛期前完成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和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建设。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广播电视、报社等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实现各种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的免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天气手机短信免费群发和广播电视信息接发机制。20*年12月底前开通重大气象灾害天气信息播发绿色通道,实现对不同级别气象灾害发生地手机(小灵通)用户的免费、快捷、定向群发,以及电视全屏覆盖或滚动字幕等接发工作。加快车站、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建设,以便和接收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交通安全等各类公共预警信息,保障城镇、乡村等区域的预警信息的覆盖率和受众面,全面实现各类预警信息发送接收渠道无障碍。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利用有利天气条件,开展对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作业;要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城市降温和绿化、降低高森林火险等级、扑救山火、消雾等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在皂头、花厅等地设人工消雹基地,在中型水库(茗洋、上潭、下会坑电站)、重点林区和灵山风景区等重点地区,建立和完善不定期人工增雨作业基地。

(三)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各镇(乡、街道)、村(居)委会、生活小区、矿山企业以及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防灾减灾信息员。县减灾办要定期对全县560名防灾减灾信息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防灾减灾信息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传递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和反馈灾情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采取物质和精神激励措施,调动防灾减灾信息员工作积极性。要整合资源,将水利部门的报汛员、森防林护员、义务消防员等其他自愿者队伍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一员多能、一员多用的工作要求。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要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要加强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要建设和完善水库、城镇防洪排涝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及时疏通河道,对病险水库、矿山尾矿库、堤防等重要险段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安全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易遭雷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防雷安全管理“三同时”制度,确保防雷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将新建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核和验收纳入建设审批程序中,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防雷安全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将单位、各生产企业应将防雷安全生产纳入各自的目标管理工作中,明确责任,健全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适时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要认真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主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工作(即年检),对安装不规范、年检不合格在使用的防雷装置或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将依法查处和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防雷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县初中、高中部、中心小学规模所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学校都安装上标准化、规范化的防雷设施。

(四)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对城市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主要农业产业、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工程项目实施、重要工程设施及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我县的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切实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要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部门同意。

六、建立和完善稳定增长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

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气象支出基本预算要保持稳定增长。要将涉及民生的公益性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要充分调动公民、法人、组织等社会投入气象灾害防御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七、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力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篇4

[关键词]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气象灾害观措施

[中图分类号]P429[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4)-4-287-2

1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强度大,范围广,造成的损失严重。

近年来,全球气候环境急剧恶化,自然灾害日益增多,而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自然灾害总损失的70%以上。每年都会因干旱、洪涝、台风、暴雨、冰雹等灾害危及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国民经济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而且,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亦呈上升趋势,直接影响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气象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我们必须认识到气象防灾减灾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互利关系。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做到位,可以促进生态文明更好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好,可以减少气象灾害,从而减轻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负担。因此,必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才能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2气象灾害的分类

按形成灾害的形式来分类,气象灾害分为两个主类一个副类约数十种。

一个主类是大气运动以突变形式出现,而造成直接的、明显的、危害程度现实的灾害现象,称为突变性灾害,通常指天气灾害。

另一个主类是气候系统缓慢发生变异,甚至持续变异,有的还叠加社会因素,产生长期效应的、潜伏的、整体危害严重的灾害现象,称为渐变性灾害,通常指极端气候事件(气候灾害)及气候变化的负面和不利影响形成的灾害。

一个副类是指气象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如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台风登陆引起的近海区风暴潮、巨浪等海洋灾害,北方江河凌汛,干旱、焚风和雷击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大旱、大涝过后和寒潮引发的病、虫、鼠、冻等生物灾害,以及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引发的生态环境灾害等等。

3科学的气象灾害观

3.1灾害的严重性和可减性

气象灾害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影响是严重的,但具有可减性。目前,我国已建成了星罗棋布气象台站网,特别是近来,电子、卫星、雷达技术的突飞猛进,使我国的大气监测网络不断充实、完善,能力不断增强,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平显著提高,大幅度地减轻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事实表明,只要确定科学的对策,进一步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灾害是可以预防和减轻的。

3.2灾害的“灾”和“利”的两面性

气象灾害是气象变异向正反两个方面的变化超过一定限度的产物,它像任何事物一样都具有两面性。有些变异在造成危害的同时,又带来有利的一面。例如新疆“96.7”特大暴雨造成通往乌鲁木齐铁路、公路中断,首府成为一座“孤岛”,而全疆粮油瓜果喜获丰收,草场林带绿郁葱葱。可见,防灾减灾必须充分重视“避害趋利”、“除害兴利”、“害中求利”、“化害为利”。

3.3减灾与致灾

减灾措施都是以牺牲某些或某一部分利益去换取价值更大的减灾效益的,故不仅要看投入产出比,还要看减灾与致灾的辩证关系。由于致灾才导致减灾。实际上还存在减灾也有致灾的另一面。比如避雷不当可成导雷天气,上游地区人工防雹可能导致下游地区出现雹灾等等。减灾与致灾是一对矛盾,减灾必须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综合考虑。

3.4灾害的自然和社会的两重性

气象变异只有在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才构成灾害。因此灾害本身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实际灾害大小除气象变异的强度外,还必须考虑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防御和承受灾害的能力以及成灾机制等多重因素。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减负等于加正”,防灾减灾即意味着GDP的增加。

3.5发展、环境、资源、灾害的辩证统一

灾害发生的原因有二: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人类自创生之日起,就以生物界前所未有的能力对自然界进行着干预,一方面利用环境,开发资源,为人类生息与繁衍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由于无节制地、过多地、不科学地向自然界索取,致使产生灾害的综合因素不断增加,从而环境恶化、灾害丛生。因此,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是实现“人天合一”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

4气象防灾减灾措施

4.1要更加重视气象灾害的风险管理

近年来,在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能力有了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的防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以台风灾害的防御为例,针对台风的可能影响,基层政府可以组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群众转移,有效减少了因灾的人员伤亡。我国的台风减灾成效和做法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借鉴。但是,气象灾害的应急管理,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在灾害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和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灾,属于一种被动的灾害防御。我们从一些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实例中已经看到,由于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缺乏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和相应的防灾避灾知识,一些地方缺乏基本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发生了一些本该可以避免的气象灾害损失。由暴雨引发的城市洪涝灾害往往是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防洪排涝设防标准没有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由山洪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往往是由于灾害易发区居民设施建设选址没有考虑山洪地质灾害的影响;农村农民遭受气象灾害损失也往往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因此,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需要统筹气象防灾减灾的当前和长远工作,既要重视灾害来临的应急防御,更要重视立足长远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培育气象灾害风险意识,树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的理念。通过加强风险管理,使气象灾害防御的端口前移,变被动防灾为主动应对,实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由减轻气象灾害损失向降低气象灾害风险转变,这也是国际气象防灾减灾发展的新趋向。

4.2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

目前,我国的科学技术已处于比较先进的水平,各种媒体发展也呈现蒸蒸日上的繁荣。可以说,电视、手机、网络、广播等等都是非常方便有效的普及手段。然而,现状却并不乐观,尤其是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村地区[1]。另外是人们对于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存在着轻视的态度,认为这些知识无关紧要。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可以让人们更加了解各种自然灾害,同时掌握有效的保护措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够减少经济损失和自救。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可以通过以下措施:为公众讲解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重要性和一些预防措施,对他们进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讲解,包括对灾害性天气的危害以及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应采取的急救和自

救措施;转变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形式,让大家更容易接受、更易于理解。比如说拍摄一些自然灾害的视频或图片,或者搞一些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小品或歌唱演出;发放灾害性天气防御手册,将一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制作成小手册免费发放给公众,尤其是对学校的学生更加必不可少;其他方式,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渠道很多,比如在车站、村口、商场、超市设立LED电子显示屏,建立公共的气象科普馆,开辟气象防灾减灾网站等等。

4.3建设农村减灾防灾体系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地区在我国占据了绝大部分。在我国的传统历史就有“靠天吃饭”的说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已经脱离了“靠天吃饭”的历史,然而,自然灾害依然对农业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不仅是对农村作物产量造成影响,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造成重要的影响。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的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各项措施和方案建立一套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首先在人员方面要提高重视,从领导到农民要有从思想上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其次,加大资金、设备的投入,建设完善的气象观测系统和防灾减灾防御系统及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信息系统,同时要注重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4.4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的非工程性措施建设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的非工程性措施建设,一是要重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在防灾减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预警信息的及时性,有效地发挥气象预警“消息树”和“信号枪”的作用;二是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的应急体系建设,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的机制、体制和法制建设。农村和社区基层是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线,应作为“一案三制”建设的重点;三是要重视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络和应急防御的组织网络延伸到农村和社区基层,构建“纵向到底”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要将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作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提高基层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篇5

近年来,我县气象灾害发生频率逐渐加大,极端气候灾害明显增多,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办发〔20*〕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是预防和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由气象部门牵头,结合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等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逐步在县城、中心集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煤矿主产区、烟叶主产区、风景旅游区、县内主要河流流经区域、主要干线公路沿线等地建设区域气象观测站,加强长江航道能见度观测站和土壤墒情监测点建设,形成综合气象观测网。完善气象卫星应用业务系统建设,建设丰都人工影响天气专用雷达和新一代天气雷达终端,建立移动气象监测服务系统,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规划部门要建立相应审批制度,严格依法保护气象观测环境,确保气象观测的可靠性。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分灾种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努力实现预警预报的定时、定点和定量,提高灾害性、关键性和转折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能力。重点加雨、寒潮、大雾等灾害性或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和冰雹、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

(三)强化气象灾害信息的与传播。由气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建设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和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一是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建立气象灾害警报接收系统。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要确保在第一时间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传播到所辖单位和区域。二是县新闻社、电视台、党政信息网、公众信息门户网站等社会公共媒体和有关部门及通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配合干旱、暴雨(雪)、冰雹、寒潮、大风、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三是要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重要公众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电视、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输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偏远地区预警信息传播能力。五是进一步丰富气象影视信息,提高气象影视节目的制作水平,加快中国气象频道落地和本地气象信息的插播。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由县救灾办牵头,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范主要气象灾种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完善与气象灾害应急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区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

(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体系。由县气象部门负责,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建设,继续提高作业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的作用,积极开展抗旱、防雹、森林灭火、应对突发环境污染等应急性作业。积极开展增加河流流量、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资源性作业。

(三)建设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救灾办牵头,县气象部门负责,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配合,组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立应急气象服务系统,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组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气象灾害应急联络队伍,负责接收、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建乡(镇)、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和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负责及时传递监测和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办法,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气象志愿者队伍应对气象灾害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队伍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通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队伍的防范应对能力,充分发挥4支队伍的作用,确保气象灾害信息的有效收集和传播,确保社会公众有组织地防灾避险和有序开展灾后重建。

(四)增强对气象灾害的抗灾救灾能力。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和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尤其要做好干旱、暴雨、城市内涝以及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排、实施好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保险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兑付,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开展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由县气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上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以及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及致灾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发生区域、主要致灾因素等,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

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深入查找防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抢险队伍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水库、学校、医院、敬老院、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强化气象灾害基础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强化防御高温、干旱、暴雨、冰雹、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御能力。重点建设和完善江河堤坝、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切实抓好病险水库、堤防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

由气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切实抓好建(构)筑物、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监督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维护好重点行业、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防雷设施,执行定期巡查检测制度,有效发挥工程设施的防灾抗灾作用,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城乡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农业综合开发、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立项中,要征求气象部门意见,必要时要实施气象风险论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由气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结合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等发展规划时,应统筹考虑防御气象灾害的需求。明确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科技部门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水平为核心,支持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预报和防御技术等科技项目攻关,不断增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支撑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的研究、灾害防御技术研究,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的新格局。

(二)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趋势会商联防制度。建立和完善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民政、卫生、教育、交通、建设、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应急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篇6

[关键词]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166[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07-1

高青县受气象灾害损失比较严重。近年来,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也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增加,气象灾害防御已列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因此,充分了解广大民众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要求,将对气象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帮助。为作好气象灾害预防,2012年4月10日-4月18日,我们对高青县所属7个镇、两个街道办事处的1044人做了问卷调查。问询对象包括有,机关干部112人,工人204人、农民650人,自由职业者78人。

1对当前可能面临气象灾害的认知

公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存在一定的认知。调查结果显示,调查中,当问及“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主要有哪些?”时,60.4%的人认为是“暴雨洪涝”,排在首位;排在其次是“干旱”(17.54%);再次分别是“雷电”(10.20%)、“雪灾”(7.13%)、“浓雾”(3.53%)、“冰冻”(1.20%)。

2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现状的反映

了解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及时获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适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是应对各类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气象灾害的防御知识评价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被调查对象评价自己为“一般”。调查中,当问及“您对自己气象灾害的防御知识如何评价?”时,13.45%的人选择了“很丰富”;选择“一般”的占61.29%;选择“缺乏。但知道一点”的占23.40%:选择“完全不知道”的占1.86%。

在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来源方面,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的防灾应急知识源于图书、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调查中,当问及“您通过哪些途径了解防御气象灾害的相关知识”时,六成以上的人(64.04%)表示来源于“报纸图书、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其它的途径还有:“生活经验”(22.15%)、“单位或社区的宣传和培训”(10.09%)、“听别人说的”(3.72%)等。

在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获取途径方面,调查结果显示。“电视”与“互联网”是被调查对象获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主要途径。调查中,当问及“当前,您获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途径?”时,选择“电视”的人占75.02%;选择“互联网”的人占15.10%。其它途径还有:“手机(小灵通)短信”(6.06%)、“报纸”(1.23%)、“广播”(1.01%)、拨打12121气象预警电话”(0.98%)、“公告栏、显示屏”(0.69%)等。

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含义的了解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人并不清楚各种预警信号颜色所代表的灾害严重程度及应相应采取的防范措施。调查中,当问到“您对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具体含义的了解程度?”时,选择“非常了解”的人占12.86%;选择“比较了解”的占28.55%;选择“一般知道”的占35.23%;选择“不了解”的占23.36%。

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调查情况看,有一部分人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比较了解,但不深入。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很不了解,甚至很陌生。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人们的趋利避害意识还不够到位,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比较薄弱。另一方面,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了解渠道还不够畅通,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总之。各个方面还亟待加强。

3建议与对策

3.1对当前气象灾害防御的建议

气象灾害防御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调查中,受访者就当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是五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应急意识。共有345位调查对象(占33.32%)支持该观点,认为当前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比较薄弱,应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全民防灾应急意识。二要兼顾不同的人群普及防灾应急知识。三要创新宣传手段,加强互动,让防灾应急意识深入到公众日常生活中。利用“黑板报”、“讲座”、“知识竞赛”、“显示屏”等形式,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互动性。四要从学生抓起,在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学习气象防御自救知识。五是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共有227位调查对象(占21.74%)支持该观点,认为当前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不完善,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2依靠科技,强化监测预警及快速响应

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要把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性。调查中,共有545位调查对象(占52.17%)支持该观点,认为当前应多渠道及时准确地预报、预警和灾情等信息。

要充分发挥高科技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运用。调查中。共有236位网民(占22.61%)支持该观点,认为当前高科技在防灾减灾领域的运用比较滞后,应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科技实力和管理水平。

3.3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确保落实,提高防控效能

共有377位调查对象(占36.09%)支持该观点,认为当前地方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尚不健全,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4完善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的配套措施

共有295位调查对象(占28.26%)支持该观点,认为防灾减灾需要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营造氛围,完善当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的配套措施。应对防灾减灾,只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局面,才能真正提高应对能力!

4小结

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完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气象灾害应对防范体系等“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综合防御等“三个能力”,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从而为实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而努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