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篇1
一、案例简介
大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设计和生产各种玻璃工艺品、玻璃家居饰品等,产品主要外销,欧洲和美洲是其最大的海外市场。但是近几年来受欧美经济不景气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该公司的出口量一度萎缩。2011年5月,该公司收到了一笔来自美国一家大型超市购买珠光蓝色玻璃花瓶的订单,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下:
nameofcommodity:irredescentbluevases(品名:珠光蓝色花瓶)
priceterm:FOB(贸易术语:装运港船上交货)
quantity:50000pcs(数量:50000件)
packing:1pc/innerbox,tenpackedinacarton(包装:1件装一盒,10盒装一箱)
portofshipment:Dalian(装运港:大连)
shipmentnotlaterthan30thseptember,2011(装运期:不迟于2011年11月30日)
paymentterms:L/C(付款方式:信用证)
订单的到来让公司上下都很高兴,很快公司的业务员又收到了买方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L/C)。在对信用证进行审核时公司的业务员发现:信用证里要求卖方向银行提交议付的单据中包含“货代收据(FCR)”,而非惯常使用的“提单(B/L)”。尽管该公司的业务员当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是认为这笔交易是采用信用证付款的,收款还是有保障的,于是就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开始备货,货物在9月底之前准备就绪。
货物交给了买方指定的货运人,并取得了FCR后,该公司接着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这笔订单项下的FCR和信用证要求的其它单证一起交给了议付行。但是过了一个多月,议付行才进行回复:由于卖方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不符点,银行退单拒付。这时公司连忙去追查货物,却发现货物已经被承运人交给了买方。此笔交易让该大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钱货两空,损失惨重。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在此笔使用FCR单据结算的交易时,承运人直接将货物交给买方是不是违规操作?是不是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难道信用证付款对于卖方来说不是一种最有保障的结汇方式么?
二、案例分析
FCR:ForwardersCargoReceipt,也有的解释为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被称为货代收据),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FCR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货物运输单据,可以说与海运提单在操作上没有什么差别,但在本质上两者却完全不同。
(一)FCR只是货物收据,不是物权凭证
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是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cargoreceipt),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无论是从FIATA提供给进出口企业参考的FCR样本中,还是买卖双方实际使用的FCR单据中,我们都能发现有这样的规定:thisdocumentisexchangedforthedock'sreceipt/mate'sreceipt.Itisissuedasareceiptofpaperandcargoonlyandwillnotbenegotiableunlessverifiedandendorsedbyanauthorizedsignatory.这说明货代收据只是作为交换场站收据或者换取大副收据之用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为议付的单据的,当然信用证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在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信用证里规定了FCR单据作为议付的单据之一,但这并不能改变FCR并非物权凭证的实质。所以该公司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将货物交给货运人,并取得FCR单据后即丧失了对货物的控制权。如果卖方交货后不能再控制货物,不能指示承运人对货物进行操作,那么承运人该如何处理货物呢?
(二)FCR单据下,承运人将货物直接交给FCR载明的记名收货人
根据FIATA的指导,FCR单据中的CONSIGNEE(收货人)一栏必须非常明确、详细地填上收货人(买方)的名称和地址。而在提单中,CONSIGNEE一栏最常见的填制方法是TOORDER(凭指示),或者TOORDEROF(凭...指示),因为这样可以保证卖方或者银行对货物的控制权。所以对卖方来说,采用FCR单据的风险与记名提单(straightB/L)差不多,甚至风险更大,因为在FCR单据中还有这样的规定:theoriginalbillofladingofthisshipmenthasbeenreleasedtotheabovementionedconsigneeasagreedandspecifiedonshippingorder.这说明货运只是把FCR做为货物收据交给了卖方,却把真正代表物权的提单交给了FCR上载明的收货人(买方)。拥有了提单,买方即使不支付货款给卖方也一样能从承运人那里提取到货物。
因此对于上述案例中的公司来说,一旦接受了FCR单据,就要受到FCR规定的约束,承运人在没有收到该公司或者银行的指示下将货物直接交付给收货人的做法并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在使用FCR单据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该大连公司并不能要求承运人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信用证付款方式下依然存在卖方收汇风险
在上述案例中大连某公司不仅对FCR单据的风险认识不足,对信用证中存在的收汇风险也未能足够重视。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汇付(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和信用证(L/C)都是较为常见的结汇方式。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与汇付和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不同,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信用证因其提供的是银行信用而一直受到卖方的青睐。但是同时信用证是一种非常严格的文件,通常根据某种国际标准格式制作,其内容包括对货物的简单描述、取得货款所需提交的单据、装运日期及信用证有效期等。信用证保证出口商在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义务情况下可以得到付款。
UCP600是跟单信用证的标准文书,一切信用证准则目前都是根据UCP600完成。根据UCP600第二条的规定:Complyingpresentationmeansapresentationthatisinaccordancewiththetermsandconditionsofthecredit,theapplicableprovisionsoftheserulesandinternationalstandardbankingpractice(相符交单,是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在上述案例中,由于大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不符点”,违背了UCP600中的相符交单原则,因此遭到了议付银行的拒付。
三、使用FCR单据结算卖方如何规避收汇风险
(一)签订合同前加强对买方资信的调查,建立动态的客户信用数据
在FCR单据的使用中,个别不良买家利用FCR单据的性质和特点,使卖方遭遇了钱货两空的损失,因此要规避FCR单据给卖方带来的风险必须加强对买方资信的调查,防患于未然。
加强对买方资信的调查要求卖方必须重视对已建立贸易关系的客户的资信的采集和评估,决不能单纯地依赖历史经验和过去生意往来中建立的交情来判断买方未来的付款及时性。国际贸易环境是在不断变化的,以往合作过的客户的资信状况也可能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卖方必须及时更新客户的信用信息,建立动态的客户信用数据,了解买家最新财务和整体经营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最终卖方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从对买家的审核、评估买家的风险、确定交易细节、买家风险动态跟踪到最后收款等各方面都要有个明确的操作流程,真正实现了对买方资信的全方位管理。据调查,虽然有98.7%的企业渴望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有57.45%的企业对客户信用状况有不同程度的担心,但真正对客户做过调查的仅有五成。
(二)签订合同时争取对卖方有利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量大、周期长,船公司给这些大买家的运费通常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因此买方在签订合同时愿意采用FOB或者EXW价格条款,由买方去负责签订运输合同。在实际操作时,买方往往指示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与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卖方在将货物交给货运人后就丧失了对货物的控制权。如果卖方想要控制运输途中的货物,建议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时争取采用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合同的贸易术语,比如CIF或者CFR。
除了争取对卖方有利的价格条款外,卖方也可以争取采用对卖方有利的付款条件,比如争取采用预付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前T/T)的形式,这样即使卖方在不能有效掌握运输权利时,也可以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降低了使用FCR单据的收汇风险。
(三)货物出运后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加强出口收汇保障
卖方要规避FCR单据可能带来的收汇风险还可以采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形式。出口信用保险在世界发达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出口信用保险能降低企业的收汇风险,并能提供融资,这一制度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支持出口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规定: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等。出口企业向中信保投保后,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中信保索赔。根据支付方式、信用期限和出口国别的不同,保费从0.23%至2.81%不等,平均为0.9%。买家拒付、拒收的,赔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80%;其它的为90%。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向买家追讨的受益,按上述比例再分配给投保企业。按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操作:如果采用空运单据、陆运单据、货代收据FCR、海运单seawaybill等无货权提单,即使采用了信用证付款,但也按照OA(赊销)来申请限额并投保。
2012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承保金额达到3182.3亿美元。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增长35.8%,支持出口2936.5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14.3%,大幅高于10%的国际平均水平,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9.7%;支持小微企业2.1万家;全年支持企业获得融资4251亿元;帮助企业追回欠款4.0亿美元;向企业和银行支付赔款11.8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大胆承接出口订单,解决了出口企业“有单不敢接”、“有单不能接”的难题。
无论合作伙伴是大公司还是小企业、老客户还是新客户,都有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尤其现在世界经济形势低靡,企业和银行经营压力重重的情况下,更要重视对买方资信的调查,防患于未然。卖方还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争取对自身有利的贸易条件,包括有利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同时凭借出口信用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来降低卖方的出口收汇风险。
既加强卖方自身的出口信用风险管理,又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是出口企业规避FCR单据下卖方收汇风险的较好选择。
参考文献:
[1]姚新超,李欣.国际贸易中“货物收据”(FCR)的认定及出口商的因应策略[J].《国际贸易问题》.2013(03)第143页.
[2]赵蕾.FCR单证结算与信用证提单结算的对比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08(03)第75-76页.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篇2
基本原则
海关转运体系的基本原则包含于一些国际公约中,例如GATT、WCO《京都公约(修正本)》和《日内瓦公约》。《京都公约(修正本)》的海关转运包括国内和国际两种类型,而GATT的转运仅指国际转运。区域内不同国家间的委托人可能有所不同。
与一般进口相比,海关转运程序应该很简单,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成本。与一般进口货物相比,转运货物受海关和其他管理部门查验的概率相对较低。尽管有上述共同基本原则,转运体系及其实际操作在各国间仍存在差异。目前有一系列国际性或区域性的举措来解决转运体系在实施中的困难。新趋势
本部分在7方面对海关转运便利化的趋势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信息共享
海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对转运货物进行风险评估和数据调整。通过国际合作和法律框架提高转运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是非常必要的,这对共享信息的数据保护也非常重要。在多数情况下,信息共享是通过区域转运协议或在区域贸易协议(尤其是关税同盟)框架内实现的。
担保制度
转运担保制度能保证转运货物暂缓征收的关税和其他税费在需要征收的情况下得以征收。对区域转运体系而言,区域担保制度比各国的国家担保制度更加有效。尽管区域或跨国担保制度有其优势,但其有效实施也需要各国配套的海关担保措施。在一段时期内为多票转运业务提供总担保的制度,能使转运相对人避免多次提供和取回担保,从而有效降低成本。
运抵前信息
目前海关贸易便利化与安全方面出现一个新趋势,即在贸易供应链环节上尽早评估货物的风险。海关可以对低风险货物实施便利化措施,而将监管重点放在高风险货物上。有些海关已经要求货物运抵前提供电子化准入信息,适用于包括转运货物在内的所有进出境货物,而不考虑其最终目的地。
合规程度高的经营者
贸易便利化与安全领域的另一趋势是评估经营者的合规程度和安全管理风险。许多海关已经实施了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
海关转运中的认证授权工作面临的一个挑战是,如何协调各种利益以及如何在经认证发货人/收货人与经认证经营者项目之间开展相认。另一挑战是如何对AEO身份进行互认和建立区域性的AEO项目以开展无缝的货物转运。
边境基础设施
边境基础设施对缓解边境堵塞十分重要。因此wTO贸易便利化谈判正在考虑提出特别议案,“鼓励各成员国在条件允许、可行的情况下,为货物转运提供单独的物理设施(例如单独通道、泊位等)。”在货物转运量较大的边境点设置专门的设施是比较合理的。单独的转运通道、独立的海关转运机构、开展转运业务的独立区域都是可能的解决方式。
信息技术的应用
目前,许多国家的货物转运都可以在海关数据自动系统(ASYCUDA)的转运模块下完成电子申报。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使海关得以追踪转运货物在途中的流转情况。从海关的角度来说,追踪系统是海关改进对转运业务监管的有效工具,可以取代现有的监管方式。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体现贸易系统有效性和识别瓶颈问题的一种有效工具。衡量通道绩效的指标包括货物通过边境通道的时间和成本。如果转运在一个通道中占有重要位置,那么衡量通道绩效的指标就与转运系统的有效性有关。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篇3
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是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义乌市先行先试,试点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为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型贸易方式,其相应的配套政策与监管措施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现有贸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给外贸实务操作带来了新的特点。“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可以从工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和税收等五大方面进行剖析。
一、“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建立
义乌小商品市场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国际采购和小商品出口这两大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国际贸易方式,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贸易体制框架,以推动贸易便利化,增强市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
(一)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义乌小商品出口具有数量少、品种多、批次多等特征,其出口种类覆盖34个行业、1502个大类、32万种,出口集装箱多为拼柜,每一个集装箱就相当于一个“小型超市”,里面通常装有十几种以上的产品,多的时候有上百种。但我国现行的一般贸易监管体制,主要是针对大宗商品、成套设备,而没有针对小商品特征的管理制度,许多小商品既无标准,也未列入商检目录,海关查验、检验检疫、质量监管等也缺乏依据,按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通关效率很低,极易导致单货不符、逃避通关单等违规行为。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建立之前,义乌小商品出口暂时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进行申报。“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针对小商品出口的特点,实施出口申报以“章”为单位的简化归类办法,明确贸易性质,简化申报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二)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
根据《2012义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的统计资料,2012年义乌海关监管集装箱出口65.4万个标箱,入境境外客商突破41.7万人次,有3059家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代表处,占浙江省总数的二分之一强。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是定向采购与即兴采购相结合,公司户与个体户并存。定向采购是定产品、定品牌、定供应商的采购,它的流程是首先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向和采购价格等,然后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然而,对于来专业市场采购的境外客商来说,他们面对的是琳琅满目、种类丰富的商品,如在市场里看到满意的商品,当即采购,现金付款,事前并不确定产品的种类、价格及供应商。境外客商来专业市场采购,他们面对的不是产品生产企业,而是流通领域的市场经营户,而这些市场经营户以及境外采购商本身,都属于个体经营户,进出口双方多数不具备外贸经营主体的资格,无法按现行的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和结汇,必须由外贸公司出口,导致采购主体与贸易主体脱节,既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通关成本,又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试行
“旅游购物”模式自2007年实施以来,暂时缓解了小商品通关效率的矛盾,但也暴露出货值限额过低、缺少配套政策等一些局限性,“管不住”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确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成为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定义待国家八部委会签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意见文本》后才能明确,其简要含义是指在经批准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具有市场采购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个人在主管地海关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将实行特殊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有利于实现“管得住、通得快、可溯源”。
2012年9月,义乌出台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行方案》。工商部门将市场内专门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与从事一般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区别开来,进行分类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凭工商营业执照,向义乌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可享受新型贸易方式下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至2012年底,义乌共登记“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外贸公司116家,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93.47亿美元,增长136.7%,出口额90.05亿美元,增长150.3%,其中传统贸易出口40.90亿美元,同比增长13.97%,市场采购出口额49.15亿美元,发展中国家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出口市场。
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内涵
(一)适用于复杂的外贸主体
一直以来,只有专业外贸公司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这使得专业市场经营户与境外采购商只能通过外贸公司出口,无形中增加了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义乌工商部门大胆创新,注册登记“市场采购”外贸公司,颁发专门用于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营业执照,使一大批个体工商户和境外自然人获得外贸经营权,解决了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乃至经营过程可能出现的“身份”难题。新型外贸企业登记为“义乌市××商品采购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冠名义乌,标明企业的区域范围,行业描述为“商品采购”,而企业的经营范围特定为“专业市场、专业街的商品采购”。申请者只要满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条件,均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可以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相应的监管和优惠服务措施。随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业务扩展到在义乌注册登记的所有外贸主体,吸引了外贸公司向义乌聚集,长期以来义乌小商品出口由外地外贸公司的局面彻底扭转,有助于加强义乌小商品出口的源头管理,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实现了“通得快”的目标。
(二)适用于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小商品出口多为小批量、多品种,每个集装箱的商品多达上百种,如果每种商品都申报和报检,将带来巨大的人工、时间成本,也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配套政策实现了小商品出口“管得住、通得快”,检验检疫部门利用自主研发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抽批系统”,按出口商品的货值大小、风险程度、信用等级等分类管理,采取自检、验证、核查等三种模式监管。对于小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也将采取简化归类,发货人或人在一次出口申报的旅游购物商品品种在10种以上、且单项商品价值在100美元以下的,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税则号列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商品确定,其申报价格应为归入同一税则号列商品价格的总和。小商品的税则号也因此从8000多个简化到98个。
(三)适用于从专业市场采购出口
从专业市场采购出口,采购商接触的不是生产企业,而是市场经营户,即兴采购中存在采购地与生产地的分离、商品核价和退税难等问题。针对采购地与生产地分离,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支持通过对组货单位等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经营主体入库商品实行
预检验,实现由事后检验向事前把关转变。义乌检验检疫局先行先试,为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量身定制了分类管理、口岸查验等12项配套制度。“采购地检验检疫制度”推出后,义乌小商品出口时,在义乌办理相关检验手续即可。从具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出口,或经外贸公司统一配合订单出口,由于所有单据齐全,能非常方便地办理一般贸易方式下的出口退税。但是,从专业市场采购的出口,很难取得退税所需的增值税发票,从而无法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获批之前的改革过渡期,按照按“旅游购物商品”进行税收征管,市场经营户和试点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出口协议书》,与出口报关单一起作为备案单证留存试点外贸企业备查,就可以免征免退税。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
(一)报关业务操作的特点
报关业务的操作技能主要包括走报关程序、商品归类、关税计算和报关单填制等几个方面。从报关程序上看,报关员要熟悉分类通关这种新模式。通关新模式下,通关作业方式由“纸面人工为主、逐票审核”向“电子自动为主、重点审核”转变,实现了通关自动化。按照通常的通关模式,报关员需要拿着纸质报关单到报关大厅交单审核,海关工作人员将通关单和网上信息进行核对,最后在电脑上点击确认。分类通关模式下,所有这些操作都由电脑自动操作,只需一个人做异常处理即可,小商品出口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商品归类方面,要掌握简化归类法,其操作方法是将进出口税则中章节相同的商品归入同一税则号,税则号列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商品确定,其申报价格应为归入同一税则号列商品价格的总和。例如:塑料餐具、塑料盒、塑料盆和塑料手套等10种以上同章节商品报关出口,原来的做法都要分项填写,很可能一份报关单不够填,操作起来也很费时费力,现在仅需要按其中货物总值最大的“塑料餐具”的“3924100000”税则号填写就可以了。关税和报关单填制方面,小商品出口5万美元以下,监管方式代码“旅游购物商品(0139)”,出口5万美元以上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一般贸易(0110)”申报出口,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其他贸易(9739)”申报出口。如应征出口税的商品应填写“照章征税”。义乌小商品实行简化归类的应按归并后的商品税号、品名、数量、价值填报在“备注”栏注明“jh”代码“境内货源地”栏填报“义乌(33189)”。
(二)报检业务操作的特点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由发货人及其人向商品采购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一般贸易方式下报检单的“产地”填写货物的实际产地,该项目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向采购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即可。检验检疫机构参照《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供货单位和发货人人实施分类管理,并确定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五种不同检验监管方式。检验检疫机构对来源于未经备案单位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实施批批检验,按照特别监管或者严密监管的检验监管方式实施出口监管。因此,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供货单位、发货人的人应积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发货人对市场采购的出口商品进行验收后,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提供符合性声明、市场采购凭证、备案证明复印件等资料。联网申报、核销使得小商品出口报检形成闭环管理,实现了商品记录的完整与可追溯。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发货人或其人,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时需如实申报包括所有货物的品名、hs编码、数/重量、货值、货物存放地点及集装箱号等相关信息。不如实申报将被采取加严监管,降低诚信等级和分类管理等级等措施。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有关检验检疫单证,在单证中会注明“市场采购”。
(三)收汇和退税操作的特点
一般贸易方式下,为了对境内企业出口项下的一切收汇实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了收汇核销制度,通过“三单管理”,即“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联)和“结汇水单”,实现了外汇管理部门、海关、外汇指定银行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监督的管理目标。出口退税需要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没有办理收汇核销是不能办理退税的。
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获批之前的改革过渡期,义乌小商品出口采用边境贸易方式,按“旅游购物商品”进行税收征管。根据出口退税最新政策,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及没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等,不再按视同内销纳税处理,企业今后都可以对上述出口货物申请免税。市场经营户和试点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出口协议书》,与出口报关单一起作为备案单证留存试点外贸企业备查,就可以免征免退税。小商品出口是“免征免退”的,也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过去个人难以结收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了外汇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贸经营户和境外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由外贸主体个人结收汇。试点企业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既可以由试点企业收结汇,也可以由其出口的个人收结汇,由个人收结汇的,凭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办理,而外汇管理局则需要对试点企业的贸易真实性实行主体总量核查。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篇4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题
课程代码:0014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关于对外货物贸易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的货物的进口总额
B.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的货物的出口总额
C.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的货物的进出口总额
D.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货物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2.品质不易标准化、不易储存、生产厂多、场地分散或难以集中交易的商品,适合的交易方式是
A.商品交易所B.拍卖
C.博览会D.展览会
3.为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实施政策内容所采用的对外贸易措施是
A.政策主体B.政策客体
C.政策手段D.政策对象
4.反倾销税属于
A.进口附加税B.差价税
C.特惠税D.普惠税
5.成员方之间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统一对外关税,允许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流动的经济一体化形式是
A.自由贸易区B.关税同盟
C.共同市场D.优惠贸易安排
6.现代贸易条约与协定中,常见的最惠国待遇例外的情形是
A.进出口和过境商品的关税B.边境贸易
C.进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及其他限制措施D.外汇管制方面
7.“禁止缔约方在出口方面实行倾销,并授权缔约方在其某项工业由于倾销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时,可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是出于世界贸易组织的
A.非歧视原则B.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C.公平竞争原则D.磋商调节原则
8.国际旅游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
A.跨界供应B.境外消费
C.商业存在D.自然人流动
9.跨国公司在内部进行交易时采用的价格是
A.自由市场价格B.调拨价格
C.垄断价格D.协定价格
10.下列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是
A.CIFB.DDP
C.EXWD.FOB
11.下列国际贸易惯例中,由国际法协会制定,用来解释CIF买卖合同的是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B.《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海牙规则》
12.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通常采用的商品品质表示方法是
A.凭样品买卖B.凭规格买卖
C.凭等级买卖D.凭标准买卖
13.国际货物买卖中,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防止在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的包装是
A.销售包装B.内包装
C.小包装D.运输包装
14.从总体上来看,在对外贸易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是
A.海洋运输B.铁路运输
C.航空运输D.管道运输
15.我国出口业务中经常使用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是
A.记名提单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D.直达提单
16.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条款,即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果未抵达上述地点,则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不超过
A.15天B.30天
C.45天D.60天
17.国际贸易中最早的结算方式是
A.汇付B.付款交单
C.承兑交单D.信用证
18.下列结算方式中,对于进口方而言最有利的是
A.预付货款B.即期付款交单
C.远期付款交单D.承兑交单
19.交易双方洽商检验条款的核心是
A.选择检验机构B.取得检验证书
C.确定检验方法D.规定检验时间和地点
20.在法律上被称为“要约”的是
A.询盘B.发盘
C.还盘D.接受
21.信用证一般需列明的单据不包括
A.货物单据B.出口收汇单
C.运输单据D.保险单据
22.我国进口货物大多数采用的贸易术语是
A.FOBB.CFR
C.CIFD.CIP
23.出口商与商之间的关系是
A.买卖关系B.上下级关系
C.委托关系D.竞争关系
24.减价拍卖又称为
A.网上拍卖B.英国式拍卖
C.荷兰式拍卖D.招标式拍卖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5.下列关于二战后贸易自由化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A.欧盟是战后贸易自由化的积极推行者
B.战后各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为贸易自由化建立了物质基础
C.战后贸易自由化政府干预少
D.战后贸易自由化发展不平衡
E.战后区域贸易集团和关贸总协定的建立促进了贸易自由化
26.根据《2010年通则》,下列术语中属于卖方在装运地或装运港完成装运,即交货完成,风险随即转移至买方的有
A.FOBB.CFR
C.DATD.DDP
E.CPT
27.下列海运单据中,银行结汇时一般不愿意接受的有
A.已装船提单B.备运提单
C.清洁提单D.不清洁提单
E.指示提单
28.国际结算中使用的票据主要有
A.发票B.汇票
C.本票D.支票
E.现金
29.加工贸易的形式主要有
A.来料加工B.进料加工
C.境外加工贸易D.易货贸易
E.补偿贸易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计算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0.2012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中,按SITC分类,5~8类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1135.7亿美元、3341.6亿美元、9643.9亿美元和5346.8亿美元,出口总额为20487.8亿美元。请计算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比重。(计算结果保留到百分数整数)
31.2012年,我国的出口总额、进口总额和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129362.4亿元、114795.3亿元和519322亿元。计算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计算结果保留到百分数整数)
32.我某商品对外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CIF新加坡,现在外商要求改报FOB上海价格。经查询核算,货物由上海运至新加坡每公吨运费为88美元,保险费合计每公吨10美元,试计算在不改变我方净收益条件下的报价。(请写出具体计算公式)
33.某外贸公司所承租的船舶在广州港卸化肥30000公吨。合同规定允许外贸公司卸货时间为6个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合计144个工作小时)。滞期费每天6000美元。根据卸货时间表核算外贸公司所雇请的卸货方实际卸货用时79个工作小时,试计算该外贸公司应付的滞期费或应得的速遣费。(请写出计算公式和过程,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4.简要回答绝对配额的分配方式。
35.简要回答《2010年通则》解释的FOB术语和CFR术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36.简要回答仲裁协议的作用。
37.简要回答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
38.试述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主要影响因素。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39.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大豆2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由于货源不足,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重庆和武汉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当我方同时提交这两套提单要求银行付款时,银行以“在重庆和武汉分两次装运,不符合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的规定”为由拒付。
请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4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篇5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53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我国外汇市场上的买家是
A.中央银行
B.中国进出口银行
C.中国银行
D.中国工商银行
2.衡量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所占地位的指标是
A.贸易条件
B.对外贸易依存度
C.贸易差额
D.国际贸易地理方向
3.决定汇率长期走势的因素是
A.经济实力
B.利率水平
C.国际收支
D.汇率政策
4.许可方将技术和商标的使用权、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权转让给被许可方在一定的地
域或期限内享用,但不得将上述权利转让给该地域第三方享用。此许可属于
A.普通许可
B.排他许可
C.独占许可
D.分许可
5.属于水平性产业内贸易的理论模型有
A.新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
B.莎科特一萨顿模型
C.法尔维一基尔奇考斯基模型
D.波特钻石模型
6.国际公认的衡量一国经济对外资依赖程度的指标是
A.债务率
B.偿还率
C.负债率
D.速动比率
7.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计算得出的是
A.净贸易条件
B.收入贸易条件
C.单因素贸易条件
D.双因素贸易条件
8.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
A.自然条件
B.社会生产力
C.资本国际化
D.国际生产关系
9.导致“谷物法”被废除的国际贸易理论是
A.重商主义理论
B.比较成本理论
C.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D.相互需求理论
10.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是
A.总理事会
B.理事会
C.部长级会议
D.秘书处
11.援助国政府或多边机构根据一定的计划,而不是按照某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向受援国提供的援助称为
A.技术援助
B.项目援助
C.方案援助
D.财政援助
12.世界银行认为,最能体现“三E原则”的招标方式是
A.两段招标
B.公开招标
C.国际限制性招标
D.谈判招标
13.招标机构对每封投标书中的交易条件和技术条件进行综合评价,该程序是
A.评标
B.开标
C.定标
D.资格预审
14.国际工程承包的银行保函是银行应
A.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保证文件
B.申请人的请求向承包商开出的书面保证文件
C.受益人的请求向承包商开出的书面保证文件
D.受益人的请求向业主开出的书面保证文件
15.技术合同中,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属于
A.合理的国民待遇条款
B.合理的约束性条款
C.不合理的区域性条款
D.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16.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是
A.实用新型
B.发明
C.外观设计
D.专有技术
17.下列各项中,晚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是
A.亚当·斯密
B.托马斯·孟
C.大卫·李嘉图
D.罗伯特·蒙代尔
18.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账户是
A.经常账户
B.资本账户
C.金融账户
D.净误差与遗漏
19.各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也被称为
A.黄金储备
B.外汇储备
C.普通提款权
D.特别提款权
20.为平衡一次性或季节性的国际收支逆差,最简便的政策措施是
A.汇率政策
B.财政政策
C.货币政策
D.外汇缓冲政策
21.在短期票据市场上,信用、流动性的交易手段是
A.国库券
B.商业票据
C.银行承兑汇票
D.大额银行定期存单
22.以下属于新贸易理论的是
A.绝对成本论
B.要素禀赋论
C.技术差距论
D.里昂惕夫之谜
23.当事人双方同意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连串付款义务的金融衍生工具是
A.票据发行便利
B.金融期权
C.金融互换交易
D.金融期货
24.出口国的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加大产品的出口,以争夺国外产
品市场的特殊手段是
A.外汇倾销
B.出口信贷
C.出口补贴
D.商品倾销
25.在信贷的基础上,一国企业先从国外厂商那里进口技术和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
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偿还外商提供的技术和设备价款的国际技术贸易方式是
A..许可证贸易
B.补偿贸易
C.国际工程承包
D.技术服务
26.职工报酬应记入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账户的
A.货物项目
B.服务项目
C.收益项目
D.转移项目
27.由几个承包商共同承揽某一工程项目,各承包商分别负责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他
们共同对业主负责的承包方式称为
A.联合承包方式
B.合作承包方式
C.单独承包方式
D.分包承包方式
28.中国银行在纽约设立分行属于国际服务贸易中的
A.跨境交付
B.境外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流动
29.外汇管制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壁垒中的
A.人员移动壁垒
B.资本移动壁垒
C.产品移动壁垒
D.开业权壁垒
30.关于欧洲货币市场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贷款人受国籍限制
B.经营对象是市场所在国货币
C.借款人受国籍限制
D.借贷活动不受任何国家法令的管辖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31.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应记入贷方的有
A.金融资产的增加
B.金融负债的增加
C.货物和服务的进口
D.货物和服务的出口
E.对外提供的无偿援助
32.按照参加分工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国际分工可以分为
A.垂直型分工
B.水平型分工
C.区域型分工
D.混合型分工
E.垄断型分工
33.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的特点包括
A.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B.具有更大的针对性
C.具有更大的隐蔽性
D.具有更大的歧视性
E.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34.联合国发展系统的三大筹资机构包括
A.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B.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
C.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D.联合国粮食计划署
E.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35.我国进口税则的栏目包括
A.国民待遇税率
B.最惠国税率
C.协定税率
D.特惠税率
E.普通税率
36.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有
A.标的的无形性
B.主体地位的多重性
C.统计的复杂性
D.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E.市场的高度垄断性
37.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基础包括
A.绝对优势
B.产品异质性
C.相对优势
D.产品同质性
E.规模经济
38.按照征税的目的划分,关税可分为
A.进口附加税
B.财政关税
C.保护关税
D.差价税
E.特惠税
39.通常影响一国对外贸易地理方向的因素有
A.利率水平
B.国际分工的结构
C.贸易政策
D.经济的互补性
E.物价水平
40.世界银行贷款的种类有
A.具体投资贷款
B.部门贷款
C.结构调整贷款
D.技术援助贷款
E.紧急复兴贷款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41.简述契约式合营企业与股权式合营企业的区别。
42.简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重要作用。
43.简述科技兴贸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
44.简述中国对外技术贸易政策的主要原则。
45.简述国际工程投标在制定标价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篇6
2010年3月,海关总署对外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和《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以下均简称“《办法》”),三部署令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此外,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海关总署还了《海关总署2010年第10号公告》和《海关总署2010年第22号公告》,分别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方式代码、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电子账册、过渡期管理方式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的填制规范作出新规定。
突出保税物流功能
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
修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由“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由“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由“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
以上内容主要对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修改,其差别是“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包括的是国际贸易中的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重点强调了有形贸易,而“国际转口贸易”则仅是有形贸易,即实际货物进出口转口贸易。修改后的《办法》明确和突出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物流功能。
管理新变化
监管代码调整
《海关总署2010年第10号公告》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监管方式代码进行了调整,其中,增列了9个监管方式代码,取消了1个监管方式代码,并将其相关功能进行了重新合并。调整后的监管方式代码主要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的进出货物的申报管理。调整后的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内企业申报使用,区外企业和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内企业仍按现行规定管理。企业在办理海关相关手续时,应注意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流向,准确填报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增列监管方式代码“5014”,简称“区内来料加工”,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来料加工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来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出境;
监管方式代码“5000”,简称“料件进出区”,全称“料件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包括此类料件在境内的退运、退换;
监管方式代码“5010”,简称“特殊区域研发货物”,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研发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购进的用于研发的料件、成品,或研发后将上述货物退回境外,但不包括企业自用或其它用途的设备;
监管方式代码“5015”,简称“区内进料加工货物”,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进料加工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内企业在进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出境;
监管方式代码“5033”改为“5034”,简称“区内物流货物”,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物流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运进或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货物,包括流通领域的物流货物及供区内加工生产用的仓储货物;
监管方式代码“5100”,简称“成品进出区”,全称“成品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成品,包括此类成品在境内的退运、退换;
监管方式代码“5300”,简称“设备进出区”,全称“设备及物资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内(区外)购进的自用设备、物资,或将此类设备、物资销往区外,结转到同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另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以及在境内的退运、退换;
监管方式代码“5335”,简称“境外设备进区”,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从境外进口的设备及物资”,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区内业务所需的设备、物资,以及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
监管方式代码“5361”,简称“区内设备退运”,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备及物资退运境外”,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将监管方式代码“5335”项下的设备、物资退运境外。
取消监管方式代码“5200”,其相关功能合并到监管方式代码“0844”和“0845”项下。
经营编码变动
对已经被整合到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且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包括双重身份企业)应按照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企业编码规则重新设置企业编码,即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中的第5位为“6”,企业的类别维持不变,《注册登记证书》作相应变更;对已整合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但尚未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保持不变,待验收运作后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变更。
电子账册全应用
自2010年7月1日起,海关对进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第一位标记代码为“H”,以下简称“H账册”;减免税货物对应电子账册第六位标记代码为“D”,以下简称“HD账册”)管理。海关将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立电子账册和导入数据等前期工作。
对2010年6月30日前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其进出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对于2010年6月30日之后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在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后6个月内实行H账册、HD账册管理,并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
预留过渡期
目前,部分已验收运作的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其进出境货物沿用了保税区管理模式下的监管方式代码“1234”、“2025”、“2225”。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上述3个监管方式代码可以在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继续并行使用至2010年6月30日,海关将在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其报关单(备案清单)的结关手续。从2010年7月1日起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企业不再使用保税区管理模式下的监管方式代码“1234”、“2025”、“2225”填报。
对于上述情况,在建立H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中,监管方式代码“1234”项下进出区的货物比照监管方式代码“5034”项下进出区货物结转到H账册。在2010年7月1日前以监管方式代码“2025”、“2225”申报进区的减免税货物,海关仍按原模式监管,不纳入HD账册管理。
单证填制变化
自2010年4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制相应单证,原《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明确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要求的通知》(署通〔2000〕747号)同时废止。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