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体验篇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运河综合保护的应有之义。京杭大运河不仅是“国之瑰宝”,更是杭州的“城之命脉”。桥西区域是杭州运河综合保护工程的核心地块,也是京杭大运河(杭州段)保存历史遗存较为集中的主要区域。馆群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在桥西历史街区打造以怀旧文化和传统非物质文化为重点的特色街区,丰富街区文化内容中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以馆群为核心来带动桥西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对保护大运河原真性和完整性、进而推动运河申遗意义重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的核心定位。馆群要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必须立足自身发展特色,也就是依托运河、桥西街区依河而居的浓厚生活文化氛围,通过工美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实现杭州传统文化的活态展示与传承。目前,馆群最显著的特色是张小泉剪刀、王星记扇业、西湖绸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并实现了“老厂房”、“老字号”、“老遗产”和“老手工艺人”的有机结合,是全国首家以刀、剪、剑、伞、扇为展示主题的国字号博物馆群落。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馆群最为核心的定位与内涵。

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非遗保护传承创新实践及经验博物馆对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博物馆传统的藏品征集、整理和收藏功能,对已经灭绝或无抢救可能的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二是以生态博物馆为代表的现代博物馆做法,通过保护理念的“进化”,实现对还“存活”的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保护”。与以往“博物馆化”帮助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摆脱文化危机、成为暂时延续生命途径的定位不同,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定位更高,就是要依托运河桥西区块得天独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生活文化氛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继承人,有创新性,有产业链,重新走入大众生活,实现文化生态的修复与传承。因此,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生态式博物馆群”模式。这个模式的具体创新,可以用“生活、活态、活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生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回到生活。作为民俗文化的精粹,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来自生活。但随着时代的变迁,由于工业化、标准化浪潮的冲击,传统工美文化受到冲击,逐渐淡出大众生活。只有和社会大众日常生活进行紧密结合,把工艺作为一种文化和习惯渗透进市民的日常生活中,这些传统的艺术形式才可以重新焕发市场活力。一是依托运河桥西街区,打造非遗保护传承的生活空间。京杭大运河,经历了2500多年的沧桑变迁,是至今仍然活着的、流动着的、重要的人类文明遗产。横跨在运河上的拱宸桥,是大运河最南端的标志。桥西历史街区是杭州目前为数不多的集中反映大运河历史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2010年,桥西历史街区顺利开街,在“保护第一、生态优先、品质至上”等七大理念的指导下,保留了大批历史建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桥西历史街区完美呈现出“倚河而居、倚河而业、倚河而游”的生态人文特色街区,成为人们了解运河文化、杭州历史与桥西历史文化的活态读本。作为桥西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以打造“没有围墙的博物馆”、“老百姓自己的博物馆”为目标,在博物馆建设中始终秉承“保护第一”理念,将“老字号”、“老遗产”和“老厂房”有机结合,让整个博物馆群与整个运河和桥西街区相互融合,营造了人与河、传统与现代、时间与空间彼此交融、相互滋养的生活空间,实现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活态体现与传承。二是创新展示形式,让非遗贴近日常生活。在展陈示计上,博物馆群通过多元化、现代化和动态演示等手段,揭示出展品背后的智慧和情感。在馆群展品陈列中,打破了传统的器物定位展示模式,既有系统全面的展品历史背景介绍和传统工艺的场景展示,也有利用现代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对传统的现代解读,使参观者可以全面了解展品所包含的材料、工艺、形制、艺术风格与人类社会生活的关系,及其所承载的人类精神活动等丰富内涵。在场景设置和互动环节的安排上,也从“非物质文化展览”的本质出发,为更好地理解非物质文化而设置,比如通过张小泉作坊的场景复制、现场刻花表演、西湖绸伞现场制作等,让游客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三是打造“流动的博物馆”,让非遗文化走入学校和社区。博物馆群还积极开展“流动的博物馆”活动,把博物馆的相关展览、活动、工美技艺送到社区和学校。2010年,活动走进福利中心等4个社区(中心)和拱宸桥小学等9所学校。

2011年,活动又走进沈塘桥社区6个社区,杭州聋人学校等15所小学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3所高校。2012年,“流动的博物馆”走进学校共计12次,如浙大城院、文澜中学、明珠实验学校、保俶塔实验学校、市聋人学校、中国美术学院、源清中学等都进行活动展览。活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真正得到传承,最重要的不是让它成为历史,而是要让它活着,而要活着,就必须有活态的展示,必须得到传承和发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保护”。一是打造手工艺活态展示馆。手工艺活态展示馆一期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筹建,2011年5月开馆,建筑面积1538.86平方米,其内部结构保存完整、民国特色鲜明。手工艺活态馆二期将于2012年底启动,计划于2013年9月建成开放,届时将实现扩容1300平方米。展馆现有入驻厂家12个,近30位艺人长期进行现场表演,展示销售的手工艺品近百余种。目前已成为集工艺表演、体验、教学、销售“四位一体”的非遗亮点,其中手工艺现场制作包括王星记制扇及民间扇面绘画、张小泉制剪、西湖绸伞和四川泸州油纸伞制作4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紫砂、陶艺、手工旗袍4个传统类手工项目,以及手绘、手工皮具、软陶捏塑3个现代创意手工种类。到2012年10月底,活态馆累计共接待游客50.3万人次,团队291个,广受社会各界欢迎。展示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价值,主要体现在内容的代表性和综合性、展示的真实性、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组建方式的社会性。二是国大师带徒。“国大师带徒”是全国工美行业传承发展史上的首创项目,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次创新,它由杭州市文创办、杭州市经信委、杭州市运河综保委主办,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承办。项目旨在弘扬传承部级杭州工艺美术大师的艺术精神和精湛技艺,进而带动杭州工艺美术行业人才建设和发展,促进师承模式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使杭州工艺技艺和工艺产业规模与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力争5—8年培养出10名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的工艺高端人才。

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走进生活,除了机制的设计和推进之外,还需要通过一系列感性的活动,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市民的持久互动,激发市民对非遗的文化需求,从而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关注。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社会反响十分热烈。一是非遗文化创意集市。2010年国庆期间,博物馆首次推出了刀剪市、扇市、伞市三大文化创意集市活动,特别邀请张小泉、王星记、浦江麦秆扇厂、西湖绸伞等厂家参与,展现刀剪、伞、扇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鲜明生动的生活特色。2012年端午节期间,开展了以“曲艺大观、非遗技艺、民俗展卖、手工游园”四大特色活动为主的“非遗集市”主题系列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技艺,共邀请到全国47家非遗项目参展。2012年青春创意集市集大学生和社会手工达人的力量,不仅手工作品有创意,活动内容和形式更是推陈出新,互动性强,参与面广,宣传效果好,既传播和推广了传统的非遗文化,又搭建了各类现代创意手工的交流平台,更传递和宣扬了环保创意生活的新理念。经过几年的发展,以非遗为特色的文化集市已逐步成为馆群的品牌活动。二是举办非遗文化系列展览。围绕非遗主题,馆群举办了系列展览活动。具体包括“纸剪传奇”———桐庐剪纸胡家芝、谢玉霞、朱维桢、王德林四人展,“伞行天下”———休闲、军事航空伞具展,“纸剪传奇”民间剪纸作品系列展之吴素莲剪纸作品展,“扇动风发”系列展———袖里翰香•百年藏书楼的风雅,“纸剪传奇”之富春撷英———桐庐剪纸作品展,“感悟非遗”系列展“来自田间的守望”———浦江麦秆剪贴作品展,“扇动风发”系列展———澄怀博雅•孤山南麓的民国风,“感悟非遗”系列展之光影传奇———海宁皮影展,“扇上清风”———高甬春书画艺术展,传承与弘扬———浙江民间文艺十大特聘专家师生精品展等。三是举办节假日非遗主题活动。2011年6月,博物馆成功承办了“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2011年中国文化遗产日”广场活动,并现场进行了油纸伞糊伞面、西湖绸伞贴青、张小泉刀剪刻花、现场剪纸、彩绘表演等手工艺活态演示,同时在四大馆区分别开展剪纸现场体验、剪纸大赛提升班、运河历史人文风情图片展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受到市民和游客的欢迎。进一步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近年来,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逐渐探索出了一条“发展性保护、生活化传承”的路子,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下一步,馆群应继续立足“生活、活态、活动”理念,继续探索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生态式博物馆群模式,从产业园区打造、体验旅游线路设计、演艺项目开发等方面做好优化提升工作。

规划打造非遗文化主题创业产业园。单一的博物馆往往只能实现留存的功能,而无法做到传承和发扬。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保护”,创造出非遗传承的生态空间,就必须打破博物馆的单一功能,以博物馆为核心,整合研究、创新、生产、展示、体验、销售、传承等各个环节,打造出一个非遗保护的文化生态空间。建议以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群为核心,整合桥西街区,联动京杭运河杭州段沿岸各点,打造非遗文化主题创业产业园,吸引全国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企业或传承人入驻,通过整合各方资源逐渐打造形成一个“非遗文化主题创业产业园”,以非遗为线索进行相互贯通、串珠成链,并做好功能、业态、旅游体验等专项规划,真正把这些空间有机融合起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创新、发展、传承,以及社会大众进行非遗体验、交流、学习,具有浓厚文化底蕴和生活特色的文化生态空间和创业产业园区。打造非遗文化特色演艺项目。重点突出运河文化,打造一批非遗文化主题演艺项目,可以以博物馆为核心,扩展到整个桥西街区,进行节目的设计和表演。同时,邀请各地非遗项目及老艺人参与,支持已有的演艺表演项目及节庆活动入驻博物馆及街区,形成非遗及民间演艺的集聚中心,进而吸引市民和游客的参与,增强整个区域的趣味性、文化性,提升非遗氛围。

非遗传承体验篇2

【关键词】非遗传统手工艺;旅游文创产业;脱胎漆器

[中图分类号]J52[文献标识码]A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乃至国家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活态遗存。传统手工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体现了人工造物的智慧与内涵,在发展、传承中具有自身的独特价值。

脱胎漆器作为福州具有代表性的传统工艺之一,突显了传统工艺文化的造物精神。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是在继承几千年中国髹漆技艺的基础上创立的。凭借脱胎成型和表层髹漆的鲜明技艺特点,福州脱胎漆器自1898年以来,先后在五届世界博览会上获奖。2006年,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作为一项传统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遗让国人重新认识脱胎漆器技艺,但是申遗不等于有效的保护与传承。在当今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传统手工艺如何适应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如何在保护中传承、如何在传承中创新,一直是福州脱胎漆器申遗后不断探索的问题。而在表演艺术、节庆活动类非遗活态化传承中颇有成效的文化创意旅游,如果与非遗传统手工艺相融合,是否能找到对双方都大有裨益的发展模式,这是本文力图探究的内容。

一、福州脱胎漆器传承现状

脱胎漆器出现在清代乾隆年间,它是福州工匠沈绍安还原失传已久的“夹”古技法,并在手法、材料上有所创新的一种新型漆工艺。福州脱胎漆器以木、泥或石膏塑造器物模型为“胎”模,然后层层裱布刮灰,阴干后打碎或脱离“胎”模成型,故名“脱胎”,接着继续在胚面上完成髹饰艺术效果。这样制作而成的福州脱胎漆器,坚固、耐温、耐腐蚀、不变形干裂、色泽光鲜经久不褪。[1]福州脱胎漆器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轻。不论器物造型如何,其体质都以轻、薄、巧、精取胜。由于大受市场欢迎,一时间福州成为全国漆器的生产中心,“福州脱胎漆器”自此闻名全国。

福州脱胎漆器曾历经很长时期的辉煌。一方面,旧时作为当地民众钟爱的必需品,脱胎漆器中的日常生活用品、吉祥陈设及宗教造像,都有过较高的产量和销量;另一方面,外贸的需求也为脱胎漆器的生产提供了颇多发展机会。[1]但随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让民众渐渐远离传统民俗,工业化大生产让塑料制品等新型材料,凭借其低价和便利,占领福州原来的日用品、手工艺品市场,给脱胎漆器带来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工艺产品、工艺技术和传承人是民间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或缺、紧密相连的三个必要元素。从这个角度来看福州脱胎漆器的发展现状,大致呈现以下情形:

(一)产品尝试推陈出新,但市场化程度不够

福州脱胎漆器的传统产品大致可分为实用和欣赏两大类,包括花瓶、屏风、餐具、茶具、盘、碟、罐等。据20世纪80年代的统计,当时的脱胎漆器共有18类2987种花色品种。脱胎漆器产品门类虽然较全,但由于器形和纹饰的设计缺乏现代感,且造价较高,90年代末期以后,脱胎漆器的生活必需品价值被廉价的现代文化衍生物所代替。福州的两家国营脱胎漆器厂相继停产倒闭,脱胎漆器产业开始转向私人经营,并以小作坊生产形式为主。大部分漆器生产者对自我定位不准,缺乏品牌意识,导致同质化竞争严重、精品出产率低。[2]

近年来随着专业院校对漆艺专业的复兴,学院派艺术风格为漆器的现代化转型带来一线生机。以“80后”为主的脱胎漆艺新生艺术家、美术院校毕业生为主力军的工作室,跳出福州脱胎漆器一味的仿古传承,结合文化创意,迸发出漆与现代生活融合的O计新思路。但是,由于脱胎漆器的制作周期长、工序繁复的特点,再加上艺术创作的时间和智力成本,其价值和价格目前仍只能在小众的文化圈先流行起来,市场化的道路还举步维艰。

(二)技艺保护力度不够,传承环境有待加强

福州脱胎漆器产业在21世纪以前一直有一套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从生漆炼制、胚胎制作到髹饰工艺,完整的生产链和持续的传承发展使民间工艺保持旺盛生命力。可惜现今脱胎漆器产业链几乎被完全破坏,各个生产环节都面临着空前的危机。[2]

首先,脱胎漆器所使用的天然大漆原料,要经过加工或精炼才能满足漆器制作不同工艺需求。目前福州生漆原料制作工厂仅有一家,炼制技术因条件艰苦且耗时,正面临后继无人的严重危机,一旦炼制技术失传,脱胎漆器髹饰技术将无法施展。其次,脱胎漆器器形设计制作的技艺缺乏传承和发展环境。计划经济时代,国营的脱胎漆器厂设立设计室和大师工作室,保证专人负责产品设计开发。[2]改革开发初期,也曾经采取奖励制度来鼓励技师进行设计创新。市场经济时代,取代国营企业成为漆器产业主角的私营企业顾不上抓产品设计,很快,大量旧产品器型遭到淘汰,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现在的漆器工坊虽然意识到解决福州脱胎漆器滞销,必须设计出新,但因为缺乏胎型设计的技术,在器形变化的尝试上仍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后,脱胎漆器髹饰技艺虽然相比器形设计,保护和传承的效果更显著,然而随着行业的衰败、从业人员的不断分散,全行业工艺水准大大倒退,许多只能运用于漆器髹饰的独特技法纷纷失传。而福州的艺术院校漆画专业的发展则成为髹饰技艺传承保护的最后一块圣地,艺术教育者们研习传统脱胎漆器髹饰技法,并将之运用于漆画创作,这使福州脱胎漆器髹饰工艺免于全军覆没的惨状,而在漆画使用范畴外,差不多其他所有髹饰技法种类都面临极其严重的传承危机。

(三)传承人培养机制体制改善,传承人群数量逐年攀升

非遗的保护和传承说到底,还是人才培养的问题。单靠个别艺术家单薄的力量是不足以让脱胎漆器技艺传承并发展的。福州脱胎漆器的制作工序和髹饰技法十分繁复,培养一个漆器工匠至少要五六年时间,使其技术纯熟则要十几年。人才的产出效益低,投资回报周期长,传承人群的培养的发展必须依靠相应的机制体制,显然,政府的重视能起到不小的作用。2004年,福州的脱胎漆器从业人员不足2000人,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取消了漆器专业,而福建工艺美术研究院也仅存一名漆艺研究专家,几乎无力生产和研发新的漆器品种。2006年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入选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后,政府的扶持政策使得脱胎漆器行业得到一定发展。2012年,福州获得“中国脱胎漆艺之都”特色区域荣誉称号,全市漆艺产业从业人员上升至5万人。在政府的倡导下,艺术院校也在脱胎漆器传承人的培养上担负起重任。闽江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相继开设漆艺专业,并通过文化部、教育部主办的脱胎漆器非遗传承人群培养、漆艺大师班等项目对漆器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福建艺术职业学院自2015年7月首次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培训班以来,已开展三期培训,共毕业学员180人。

时至今日,福州脱胎漆器的保护和传承相比申遗前的状况,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只能是一种助力,脱胎漆器在新时期的传承和发展还要凭借市场的力量,漆器重回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审美生活、休闲生活才能赢得市场,而旅游文创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生活方式产业,与脱胎漆器非遗的发展方向有极高的契合度。

二、旅游文创产业是非遗活化的有益(创新)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的是非物质的属性,更多的是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因此,福州脱胎漆器作为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在对其开发、利用、创新时应保持其与社会同步进化的过程,找到它与当代社会的契合点,发挥其在当代社会中应有的作用,这既是对它最有力的保护,也是保证其发展创新的机会。[3]

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也称旅游文创产业、旅游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在旅游领域的传承、延伸、集成和重组,代表着高端旅游业态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旅游文创产业的三个特点与脱胎漆器非遗活态化传承的宗旨是完全契合的:1.文化是创意旅游的根基。[4]文化为创意旅游提供资源,也是创意旅游者出游的动机、消费和体验的对象。[4]福州脱胎漆器的造物精神是建立在福州先民日常社会文化生活基础上,是与福州地域的自然、经济、社会、风俗习惯等有着密切关系的产物。福州脱胎漆器存在于人们的物质、社会和精神生活,脱胎漆器生活器具和仙佛塑像的创造本质上是对福州本地文化的释与表达。因此,根植于福州文化和民俗的脱胎漆器技艺,可以依托文化创意旅游的形式载体,在旅游活动的文化传达中实现脱胎漆器传承的目的。2.互动式学习与体验是创意旅游的实现路径和形式。[4]创意旅游强调参与的重要性和交互式的体验过程,主张旅游者积极参与创造过程,在与从业者、目的地居民的互动中形成独特的旅游体验。[4]传统手工艺类非遗的核心组成部分――制作技艺及其实践过程,恰好是能实施互动式学习体验的内容。将脱胎漆器髹饰技艺设计开发为游客的互动体验项目,能够扩大脱胎漆器知识技能的受众面,不失为非遗文化传播与保护的有益尝试。3.实现自我发展和目的地社会经济发展是创意旅游的目标所在。[5]创意旅游能激发旅游者的创意潜能,促进个体个性塑造和自我发展。[4]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需要全民关注和努力,例如,脱胎漆器髹饰技艺非遗文化内涵丰富,创意旅游者在脱胎漆器文创旅游的过程中,可以透过技艺体验、作品设计或是主题式策划参与的形式实现自我发展。与此同时,漆器产业与旅游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能够实现目的地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双赢。

三、脱胎漆器与旅游文创产业融合模式

(一)跨界资源多元整合,打造非遗综合旅游产品

旅游产业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产业,不框限于六要素的行业范围,而用创意吸纳转化各类产业资源为旅游资本。跨界融合是创意旅游的普遍特性,为非遗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整合渗透提供了基础。[5]“旅游+非遗+”能突破传统旅游业和非遗文化产业的各项要素,多元创新、融合发展,实现奇妙的组合变化,多产业形成合力,创造新经济形态。

例如,“旅游+非遗+博物馆”,整合实体博物馆空间、虚拟博物馆平台和VR技术,建设展示脱胎漆器髹饰技艺的活态展示馆。展示馆可在互联网线上线下同时开放,由器物展示、制作展示、技艺参与体验、脱胎漆器衍生销售等几部分组成。器物展示展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脱胎漆器物质形态;制作展示通过多媒体技术模拟脱胎漆器制作工艺及其原生态环境;线下技艺参与体验可让游客现场参与制作,线上体验则可借助动漫游戏形式实现;衍生销售凭借工艺品销售产生经济效益,推动脱胎漆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旅游+非遗+教育”,非遗项目本身即承载着遗产文化教育的使命,旅游则可以实现遗产地与非遗传播对象的对接。由此,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非遗文化资源可以针对不同教育对象,推出多种主题游线路。例如,针对高校的美术专业学生推出“脱胎漆器技艺修学之旅”,从修习专业技能的角度出发,安排大师讲座、技艺学习和福州文化行旅等活动项目。针对中小学生推出“脱胎漆器非遗文化体验游”,组织他们参观脱胎漆器活态展示馆、展示脱胎漆器非遗文化,宣传非遗保护的途径和方法,激起他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崇敬与热爱。

“旅游+非遗+互联网”,互联网与旅游和非遗的产业融合,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例如,旅游产业对互联网、大数据的有效利用,可以实现庞大的旅游消费者客户资源的分类管理。旅游经营者可以通过网络渠道集结对非遗文化、脱胎漆器传统手工艺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人群,并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媒介发展脱胎漆器同好社群,搭建交流的平台,组织脱胎漆器非遗主题旅游、沙龙活动。其次,脱胎漆器非遗可以与旅游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融合,在旅游门户网站建立非遗旅游商品、艺术品商城,在旅游中体验脱胎漆器非遗文化的魅力,旅游之后还能在线延续购买周期。

(二)依托旅游文创,创造脱胎漆器未来文化遗产

旅游文创产业强调在对现有遗产类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的同时,重视创造力的发挥,着眼于未来,创造新的旅游吸引物。福州脱胎漆器在恢复和保护古老技艺的同时,也要关注当下科技发展和人文环境,在设计、技艺和功能领域运用创意,延续文化遗产的生命,给它鲜活的生命力。

我们对脱胎漆器传统工艺文化的造物精神进行剖析解读,可以将其内涵诠释为功用、质美、技艺、本土、传承、原创、体验和人本等精神,而这些精神永远都不会与时代相冲突,只要在秉承它们的前提下,就能不断创新发展脱胎漆器髹饰技艺文化,并同时为未来储备当今文化遗存。至于承载的形式,不妨尝试开发脱胎漆器相关节庆主题旅游产品,把节庆活动培育成展示地区特色的文化名片,既能保证造物精神的延续,又为未来创造出综合形式的未来非遗。

(三)回归生活,引领脱胎漆器生活方式旅游消费潮流

创意旅游注重对潜在旅游需求的激发和市场消费潮流的引领,创造新型旅游市场、培育旅游消费群体是创意旅游发展的基本导向。[5]脱胎漆器曾经源于民间生活,又被新的民俗所淘汰。在脱胎漆器蓄势待发、准备再次回归生活的时候,旅游文创正是强有力的推手。旅游文创与非遗文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以文化为依托。最新型的旅游产业不仅仅要提品或服务,更要创造一种生活方式,创意旅游的发展思路是以旅游产品创造有效的休闲方式,引领生活方式。脱胎漆器使用的大漆原料天然无毒,制作过程环保节能,成品器皿可持续使用,完全体现环保生态的现代生活理念,古典与当代设计的碰撞尝试刚好符合中国人新中式的审美诉求。由此可以设计脱胎漆器生活体验馆,展现福州本土生活文化,从衣食住行体验漆器物质生活,成为旅游看福州的另一扇窗口。

综上所述,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作为一项宝贵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应该走活态化传承的道路。旅游文创产业与福州脱胎漆器在本质上都以文化为依托,且旅游文创产业的三个核心特征与脱胎漆器非遗活态化传承的宗旨是完全契合的,故我们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以脱胎漆器为代表的非遗传统手工艺与旅游文创产业融合的模式,即通过打造非遗综合旅游产品、创造脱胎漆器未来文化遗产、回归生活,引领和塑造旅游消费潮流,为脱胎漆器非遗传承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参考文献:

[1]陈磊.从民俗文化看福州脱胎漆器[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06(01).

[2]张慧萍.福州脱胎漆器产业困境分析[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3.

[3]宫旭红,郑鑫.当代福州脱胎漆器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研究[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2).

非遗传承体验篇3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属于传统口头文学组成部分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等等。

在国务院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10个类别。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活态传承为主要形式,是“活”的遗产。它既是前辈留下的文化财富,又鲜活地扎根、活跃于民众之中,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华文明在世界几大文明中唯一绵延至今从未间断,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

在世界几大文明中,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唯一能够延续下来的文明体系。中华文明的传承有两个主要渠道:一个是通过经典化的文字语言记载来传承。这种传承基本上是知识分子通过撰著的各种典籍完成的,包括易代修史、易代修书,不断地传承文化。另外一个渠道就是通过各民族的民间文化形式来传承。民间形式的文化是国家主流文化的重要来源,同时又是主流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和民间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直接的关系。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一个民族的精神血脉和传统基因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维系一个民族的团结,保持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质具有重要作用。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紧迫性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历史悠久,然而近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依存的环境和土壤逐渐受到破坏,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传统文化流失。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敌入侵,国力衰微,传统文化总体上不断受到冲击,“五四”运动时甚至出现了反对传统文化的思潮,还有人喊出了“砸烂孔家店”的口号,在倒洗脚水的时候把婴儿一块倒掉了。此后的几十年间中国战乱不断,无暇顾及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出现缺失。

二是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文化建设的“一手软一手硬”问题,一大批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特别是在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一些历史街区、民居、戏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赖的展示场所以及一大批实物资料遭到毁弃,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处于濒危状态。

三是社会道德滑坡。当前,学校教育存在着“知书不达礼”、“教书不育人”的现象;社会教育存在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缺失的现象。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对道德底线失去敬畏;一些地区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不平衡、不协调。在人们身边,令人触目惊心的社会事件屡有发生,凸显社会基本道德的缺失。

这些现象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近年来,中央越来越重视思想道德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承载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重要载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2005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从2005年到2011年短短6年就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工作,人们已经形成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共识。各级政府也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许多地方通过立法形式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特别是广大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

二、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

我国历史上一直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可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是5000年中华文明世代绵延、薪火相传的一个重要原因。西周时期,我国已建立了采诗观风的制度。中华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国风》和《小雅》的一部分,就是朝廷乐师到民间采风所记录整理的民间歌谣。秦汉时期专门设立了掌管音乐的乐府机关,并派人到民间搜集歌谣,考察社会风俗。五四前后,中国文化界兴起了搜集、整理、研究民间文学和民俗文化的活动,郑振铎、费孝通、顾颉刚、钟敬文等一大批专家学者,为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学、民俗等,做了大量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护传统文化,成立了全国性的民间文艺研究机构和民俗学会,掀起了大规模的采风运动,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了广泛搜集和整理,出版了大批民间文艺和民俗学著作,特别是被誉为“文化长城”的十套“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保存了大量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2003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2004年,我国加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推动保护工作,参照国际通行提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逐渐发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比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如包括了民间文化所不能涵盖的传统医药等内容,保护领域更加广泛,保护内容更加全面,保护工作更加主动和自觉。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名称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物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定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大体系。

2011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保护工作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名录体系初步建立

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三批1219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公布了856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项目1818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项目53776项。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形成。2011年9月,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部级名录项目的“退出机制”。从此,部级名录项目将不再是“终身制”,“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将成为常态化的工作。

(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基本形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为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命名公布了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并从2008年开始,在中央转移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中,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和资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1年起,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2009年6月,人事部、文化部共同授予35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对传承人队伍是巨大的激励。目前,全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到9564名。

目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计划已经纳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实验初见成效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一个创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以及自然生态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高了人们的文化认同和自觉意识,为推动生态文明与社会和谐、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是应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在西部大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保护我国文化生态环境,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措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在“十一五”期间确定10个部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2007年6月至今,文化部相继命名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海洋渔文化(象山)、晋中文化、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潍水文化、大理白族文化、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12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也加大了对已设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资金补助力度,至2011年,总补助金额达到近5000万元。

(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承担着收藏、展示、研究、传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职能,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场所。各地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兴建了一批多种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424个、展厅96个、民俗博物馆179个、传习所1216个。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已经列入国家发改委“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五)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9年3月,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正式独立运行,内设三个职能处室。截至目前,北京、山西、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广东、贵州、云南、新疆、陕西、青海、广西等18个省(区、市)文化厅(局)单独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室),并增加了人员编制。全国31个省(区、市)已经当地编办批准,设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实了人员编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地(市)、县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也已基本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设正在逐步加强。

(六)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理论研究对于廓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思路,提高保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具有重要作用。文化部和各地举办了许多大型国内国际学术研讨会和论坛,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制、保护立法、非物质文化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灾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文化部及各地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目前,文化部正在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准备面向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深入开展。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

我国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积极履行加入《公约》的义务,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工作,注重学习其他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方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我国在法国巴黎成功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在四川成都举办了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合作开展蒙古族长调民歌的田野调查和保护,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蒙古国教育文化科学部关于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协议》。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了“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我国还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至2011年,我国共有2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项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讲,尚处于起步阶段,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中华文脉,确定中华民族的未来走向,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里,我对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

(一)从传承中华文脉的高度,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我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绚丽多姿、异彩纷呈,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更是中华文脉的重要象征,是传承和延续中华文脉的重要纽带。在面临经济全球化浪潮冲击的背景下,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衍变规律,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和传承中华文脉,保存中华文明生存和发展的文化根基,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和生命力,增强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从培育民族文化自觉的高度,吸引民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广大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和享用者。形成民众自觉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是做好保护工作根本性的基础。各级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和部署,并与城乡规划等规划相协调,同时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切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推进生产性保护

文化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既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探索,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创新,可以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优势,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同时能够增加传承人的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为老百姓带来切实利益和幸福感。

在开展生产性保护的同时,我们一定要充分尊重并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规律,避免对其进行肢解和歪曲。要特别注意“保护为主”,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利用。

(四)从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高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离不开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环境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占有重要地位。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且有着深厚文化生态环境的区域,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区域性文化生态进行全方位和整体性保护。

(五)从依法和科学保护的高度,加强人才队伍和建设

人才队伍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一是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对已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二是加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要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加强业务人才培训工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一批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有力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非遗传承体验篇4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表演艺术和文化空间)”。它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旅游开发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充分挖掘反过来又提升旅游产品档次,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即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是目的,旅游开发是手段,互动是渠道,双赢是目标。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在建设旅游大区的背景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势在必行。

二、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现状

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截止2015年11月,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部级的1项,市级23项,区级62项。自2005年来,黔江区通过搭平台、创模式,走舞台化、产业化之路,开辟了一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路。2010年5月,黔江区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三二一”模式,即:建立生态、基地、舞台三个传承体系,建立“归口保护”和“定向保护”两个保护体系,一年一次总结评比。2015年,在重庆・黔江渝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研讨会上,黔江区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23”模式,为每一个非遗项目量身定做保护方案,使更多人参与到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中来。可以看出,从2005至2015年,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主要集中在搜集整理、申遗、保护传承方面,而在旅游开发利用方面重视不足。

三、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价值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从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历经岁月沧桑,保存、流传下来,反映了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变迁。这就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旅游价值。

1、艺术审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着大量的民间音乐、舞蹈、戏曲和手工技艺,而这些都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都充分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风貌、审美情趣和艺术创造力。此外,各民族饮食、服饰、婚丧礼仪等各具特色的民俗,都具有重要的审美和艺术价值。

2、历史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历史悠久,它们生动地记录了不同民族在不同时代的聪明和智慧,反应了历史发展的轨迹,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如民俗类、传统音乐、舞蹈、、节庆庙会等等。

3、科考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保留和反映,是后人获取科技信息的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经过千百年的沉淀传承又相对完整地保留着,为历史学家、民俗学家、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提供了考察研究的范本。

4、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和文化性的特征,所以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旅游地通过对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的旅游开发,能更好地提高旅游地的知名度。以“印象刘三姐”为例,从2004年至2013年,印象刘三姐共安全演出近4500场,累计接待观众超过1000万人次,创收约20亿。此外,对传统手工技艺进行生产、设计、包装,最终形成旅游商品,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黔江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濯水绿豆粉制作技艺,结合濯水古镇旅游的开发,推出“游古镇老街,看后河古戏,品土家美食,听阿蓬水音”活动。古镇用石磨推碾绿豆粉的有20多家,开绿豆粉馆的有10多家,经营户年收入300多万元。

(二)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认定与价值分析

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源的类型不同,旅游价值也不同。民俗旅游资源类型划分为观赏型、参与型、体验型、深层型和辅助型五大类,本文采用这种分类方式,再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进而对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定位分类,具体内容见表。

四、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路径

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民间音乐、舞蹈、传统技艺和民俗等类型,根据这一特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时,应采取静态展示和动态体验开发结合的模式。具体路径如下:

(一)静态展示路径

静态展示主要包括建立博物馆、非遗展示墙、雕塑组群等形式。建立博物馆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相关物质要素集中起来,供游客参观。博物馆既可以作为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窗口,又可以作为国民教育、科普宣传的重要课堂。几乎所有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都可以通过静态展示的形式存在于博物馆中,例如,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戏剧“后河戏”可通过文字记载、影像录制、图片展示等形式归类存档保存,同时将表演时所需的服装、道具等文物静态陈列。传统技艺类可通过在博物馆内现场展示并辅之以讲解的方式展现制作工艺的全过程;非遗展示墙是将某一区域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图文的形式刻画在景区、景点展示墙上,增加景区内容丰富度。此种方式适合在文化遗产丰富但景观类型相对单一的景区;雕塑组群是指将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雕塑群的形式展示在景区、景点,游客通过参观,有助于增强记忆。总之,静态展示是以游客观赏为主,在满足旅游者的参与体验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动态体验开发路径

动态体验开发主要是弥补静态展示中游客参与性、体验性不足而采取的开发方式。黔江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表演艺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民俗活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游客参与、体验的形式进行开发。在形式上通过建立传统表演艺术舞台、民俗体验馆、亲子互动体验馆、爱心礼品制作等形式,增加游客参与、体验性,丰富旅游活动内容,延长游客在景区停留时间。

传统表演艺术舞台,针对传统表演艺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后河戏、傩戏、龙舞、土家摆手舞、毛古斯、铜铃舞等表演艺术,通过还原特定的场景,将这些特色资源融入到活动中,集参与性、趣味性、艺术性于一体,调动游客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如濯水古镇古戏台作为后河戏传承基地,可以定期进行展演,特别是周末、节假日时间,游客人数较多,请后河戏传承人进行舞台表演并教授游客,特别是戏曲爱好者,让游客身着表演服装、手持表演道具,感受表演艺术魅力。

民俗体验馆,针对民俗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角角调、龙灯习俗、向氏花灯、哭嫁、彩龙船、木工福事、龙灯锣鼓等,让游客通过参与、体验,更好融入当地人的生活,更深入地了解当地民俗的文化。

非遗传承体验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15111108128”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赴屯溪区、休宁县、徽州区和歙县调研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了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的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面积13881平方公里,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总人口200万。2010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项目入选2010年十大“国家文化创新工程”。2019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正式公布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首批公布的七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我市作为保护区核心区域,近年来一直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实施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原生态、原真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发展旅游和文化创新深度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保护区和管理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试点保护工作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项目保护工作条例》等,结合黄山实际,先后出台《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黄山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落实非遗保护利用工作机制。

2.全面做好普查登记。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传统知识等项目,包括世界级2项(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和程大位珠算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非遗名录),部级21项,省级63项,市级127项;部级非遗传承人33人,省级154人,市级658人;部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处,省级传习基地(所)27处,省级非遗教育传习基地5处,市级传习基地85处。现存的非遗种类和数量均列全省第一。

3.深入落实保护措施。成立黄山市非遗保护中心作为保护区常设机构运行。设立专项资金作为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开设“非遗贷”、“徽艺贷”等个人循环贷款,重点支持非遗企业生产和经营。成立黄山市文房四宝协会、徽菜烹饪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扶持建立徽派雕刻博物馆、徽墨文房博物馆等博物馆集群,依托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行知学校等非遗传习基地,开设相关课目,多渠道加强对非遗传承的保护和扶持,增强传承人的技能培训,致力培养非遗特色人才,进而带动行业兴起。

4.着力打造文创品牌。积极开展非遗品牌赛事和专题展示。组织了两年一届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歙砚技能大赛等非遗品牌活动。举办“徽匠神韵——安徽徽州传统工艺故宫特展”“明月清风——故宫博物院藏新安八家书画展”等专题展览。打造了歙县徽州古城非遗夜市、屯溪黎阳IN巷非遗购物节等知名景区旅游品牌项目。通过专题宣传、实物展示、活态展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介我市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提升地域文化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系统繁复的大工程,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1.工作经费仍不足。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拔付和政府财政投入,我市作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域,“十三五”规划中建设资金需求约3亿元,我市每年争取和投入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仅有1250万元左右,“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到资金仅55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非遗各项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且吸引社会资本较少,群众参与度低,文化消费比重仍然不高。

2.保护力度尚不够。主要是受市场经济影响,非遗项目中经济效益好的,保护传承的积极性高、效果好;经济效益低的,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应尽的保护。现今社会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意识依然较为淡薄,部分非生产性的项目,特别依靠是口传心授的非生产性的非遗项目,传承的老艺人或知情人数少,年事高,技艺正面临着失传,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的风险。加上自然性损坏、不合理利用和过度开发等原因,造成文物破坏消亡的速度加快,保护形势严峻。

3.?专门人才较匮乏。目前,非遗保护基层组织机构仍较薄弱。部分区(县)专门保护工作机构尚未建立或健全,且没有专门工作人员,保护工作队伍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流动性大、基础薄弱等问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需建立一支对非遗工作充满热爱,具有非遗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扎根、拼命干、肯钻研、能创新的队伍。

4.市场活力还不高。非遗传统工艺的开发虽然被开始重视,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制仍处于探索之中。大多数非遗传承人擅长的是非遗传统的技艺,制作的是传统的产品,产品创新、研发和营销的精力、经验严重不足。受传承主观、客观等多方面制约,大多非遗工艺还是属于家庭作坊的生产模式,仅仅停留在个性化的消费阶段,没有条件形成大规模公司化经营,导致有些非遗项目只是以静态被动接受的方式存续着,没有在市场中激发活力。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我市非遗门类众多,分布面广,文化表现形式不同,自身传承发展规律也不尽相同。因此,要针对各地非遗门类的共性和个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财政每年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要适度倾斜,加大对非遗保护资金的投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要按照财政年度收入比例逐年调整增幅。同时,也要鼓励吸收多渠道投资,形成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非遗传统工艺保护和振兴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

二是要进一步培养专业队伍。要从非遗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落实相关人才政策措施,支持和推进生产性示范基地和传习研学基地建设,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带徒授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载体。要加强对专业人才和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培训,引导他们深入开展非遗技艺的探索研究,通过不断实践创新,促进他们成长为更具实力和活力的非遗传承群体,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非遗传统工艺产品。

非遗传承体验篇6

从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可以更清晰地看到认识精神认知价值的必要性。一般而言,我们谈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需要专业的传承人来继承发展的传统技艺内容,例如昆曲、木板水印、云锦制作工艺、中医药炮制等等。那么对于没有明确技艺层面内容却凝结重要传统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持怎样的保护理念和传承态度呢?如:中秋、清明、端午、重阳、腊八、祭灶、二十四节气等传统节日、理念和民间风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少目前尚未进入文化遗产的名录,但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决定了对它们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必定会逐渐受到应有的重视。这些文化资源本身悠久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多姿多彩的民俗礼仪内容,使其对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比拟的良性引导作用,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特定形式的精神国粹。较之专业技艺内容很强的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它与每一个普通人的精神意识以及现实生活有更密切的关系,它更直观地体现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1]108。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普通民众乃是其真正的传承人。2005年,我国民众对于韩国将传统节日“江陵端午祭”成功申遗事件的态度,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价值问题对普通民众所能产生的影响。可以这样认为,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体系中,存在对于人在精神意识、价值取向方面的塑造和引导作用,即精神认知的价值。从历史上看,也正是这种精神认知的作用塑造了社会与传统之间的关系。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一直存在不同看法,但在一个观点上却是殊途同归,即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在现代社会中找到适合自身存续发展的传承方式,让其自然延续。这一点也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续传承最根本的条件是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而这与拓展其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的要求是一致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成熟,如何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会是越来越醒目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的缺失及原因

1.精神认知的缺失源于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困惑

文化是具有民族凝聚力的稳定的价值观。属于经过长时间的缓慢发展形成的社会深层心理结构,它的认知体系一经形成就很难发生根本的改变,但可能被暂时遮掩,即使经历剧烈的波折也是如此,变化最为明显也最热闹的是社会表层物质层面上的各种现象。[2]22但是,如果长期处于紊乱的表象中也能造成整个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困惑、迷失,从而影响其发展演变。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缺乏精神认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民众在生活中与优秀的文化传统之间缺乏实质的联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传统文化信息链存在缺损和遗漏,传统文化信息的有序传承受到一定程度的搅乱。然而一般民众对于能承载传统文化内涵的事物是有稳定的心理需求的,这之间是一种自然的精神寄托关系。目前社会为民众提供的沟通渠道仍然很有限,文化产品与文化现象在内容、形式、功能与品位上与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存在落差和脱节,离民众内心的真实需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那么,由于信息链的断裂、缺损、而且缺乏足够的对比和选择,真实的需求也会被一些已经背离甚至扭曲的表现形式掩盖掉,从而引起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困惑。这些原因互相作用之下,便会严重削弱一般民众对于传统文化内涵的认知能力,造成他们对各种歧义和现象缺乏必要的鉴别与甄选能力。当社会提供的产品以及风气和习俗满足不了真实的精神文化需求又缺乏足够的选择时,人们只能求其次,即继续采用已经发生蜕变的、甚至是变质的内容来满足需求。这样的循环对整个文化环境的伤害是难以逆转的。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与其所凝结的重要文化历史内涵相匹配的传承方式。可以看到,现阶段社会对于传统文化缺乏主观认知的意识现状,已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进一步的深入开展缺少扎实的社会基础,而且,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展。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性传承需要社会生活的涵养

我国在2011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保护方法、名录等一系列问题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规定。同时也引申出一个问题,即国家用立法的手段来保护的价值观仅仅依靠立法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显然,国家立法的终极目的是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存续而使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内涵在我们的社会中得以传承和延续,从而促进宏观文化环境的健康发展,但这个意图的实现远远超出了立法的功能范畴,它需要的是全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的传统文化精神认知有明确的价值认定。由于国家的重视和投入,目前我国许多以传统技艺为主要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在局部看起来有很大的改善。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改善生存环境,加大经济支持等方面入手来加以扶持。但加大局部的保护力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转变其传承方式。除了少数本身社会认知基础较广泛、其传承活动得到国家特别支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京剧)之外,其他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对的问题仍然在于其精神认知价值在社会中的接受度不高,影响了其在传承中价值空间的实现,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相比较于我国丰厚的文化历史资源,这样底蕴深厚但缺乏认知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多,对现代社会而言,这既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对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有一定的负面作用。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价值空间的现实意义

1.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价值空间的有效途径

在现代化社会日趋成熟的今天,要逐步营造健康的文化生态,必须从根基开始,逐步建立民众对自身优秀文化传统客观、良性的认知。现在社会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认知价值识别度较高的群体多集中于各路专业人士范畴。这些特定人群往往亲自从事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制作创新以及相关研究领域的工作,有的本身就属于传承人。他们从所了解的专业知识和亲身体验出发来认知它的技艺特征,表现形式、传承方式、艺术特色和历史价值,这使得他们的认知经验更加侧重于学术价值和技术方面的经验性成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传承而言,这些认知经验非常必要、关键,因为它关系到文化遗产本身与时代融合的存续演变。但是,社会整体的文化含量并非由特定专业人群决定,而是更多地取决于非相关专业人群的文化素养,这使得另一个信息链的传承更为重要,就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常识性的知识信息和历史脉络信息。这些信息结合个体的社会经验而形成的抽象文化含义,体现了一般社会民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认知价值的理解。就宏观社会环境而言,培养非特定专业领域的民众具备基础的文化遗产认知水准和客观到位的评价能力,是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的有效途径。这对社会的整体文化涵量有难以估量的良性影响,既是形成社会高质量文化环境的关键,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中精神认知价值对于现代社会的现实意义所在。适于非专业领域人群理解的信息相对宽泛、概括、不着重强调专业技术性经验,但强调相关历史信息的关联性、叙事性,以及鲜明的细节性特征。具体地说可以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显著审美特征,以及该文化遗产的产生、发展使社会的民风民俗、审美习惯、社会面貌与生活方式发生了哪些演变,它对社会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哪些影响等。这些信息链并不同于专业研究人士通过专业创作或是系统的理论研究得来的研究成果,而是经由现实生活中的传承、体验观察与点滴积累而来,并且具有在生活中传承和延续演绎的活力。例如,民间年画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民俗艺术形式,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流派如桃花坞木板年画已列入我国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板年画本身是技艺性很强的文化遗产,在技艺传承方面形成了一整套非常完整的内容。它按照不同的功能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制作原理和制作程序(画工画稿、制版者刻作制版、工场印刷三个分工不同,内容各异的过程);第二,传统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宣纸、拳刀、硬木板,工作台、棕把、棕刷等);第三,传承人(制作者)。制作的关键在于各个环节的传承人在操作过程中对技术程序和工具材料的性能进行经验性的掌控。[3]59-64这些是相对专业的技法知识信息,非专业人士的理解往往会更侧重于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脉络沉淀在生活经验方面的感受。对宏观文化环境更有裨益的是,非相关专业人士在社会发展与家庭、社会的传承中能触摸到民间年画这个文化遗产的存在,并且在生活中学习、了解到其前世今生文化背景的一些基本而宽泛的信息,这些信息同其他领域的文化信息一起,共同构成社会文化环境的内涵容量。在生活中传承的关于民间年画的信息链可以包括:年画在我国起源于什么时期,繁荣于哪个年代,在我国曾经存在有哪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木板年画流派,及其流行的地域范围。木板年画在什么大的历史背景下兴起,又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走向衰落,其制作方式有什么主要的特征。特别应该有明确认识的是,主要流派的年画分别有什么显著的审美特征。形象一点说,就是提到桃花坞年画,会联想到哪些有代表性形式美的画面,而提到杨柳青年画,又会浮现出什么显著特征的艺术形象。民众通过木板年画生动活泼的艺术形式了解到不同历史时期的民生百态,进而会对民俗情趣、生活习惯、审美习惯等的演变产生主观见解和分析,并结合不同社会主体的思维兴趣和理解差异,自发的在审美、认知视野、价值观等抽象意识方面形成不同的观念,最终跟随不同社会主体的生活体验和阅历来影响、引导其行为方式。这些精神意识上的认知在传承中的状态决定了木板年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在社会中的价值空间。文化遗产的精神认知价值是抽象的观念积累,属于价值观的一部分,一旦形成就很稳定,而且会逐步构成社会行为方式的一部分。现代社会的发展完善同样需要从传统中汲取有益、健康的内容来积累文化底蕴,所以,着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传承中的完整信息链,培育民众对于优秀文化遗产的认知度是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价值空间的最具实际效应的途径。

2.在生活中建立起现代社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之间的联系

根据当下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缺乏精神认知基础的现状,从生活细节入手,在生活方式上建立起现代社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精神沟通与信息交流的方式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探索。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如中秋、端午、七夕、重阳、清明、元宵、除夕、春节、送灶等等民俗传统,这些主要凝聚抽象文化精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即是重要的文化传承行为,遗憾的是目前我们的传承方式总体上比较空洞、随意。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形成特定的传承纪念形式,有组织的民间或政府庆祝行为在庆祝形式上虽不失隆重但是缺乏与节日文化在特定精神意义上的联系,实施中也缺少具体的现代文化形式载体,即使存续有传统形式的庆祝方式也往往强调其娱乐性多于文化传承功能,这无疑会减弱它在社会责任和文化传承两方面的作用。传统节日和风俗,包括相应的仪礼形式和文化特征是非常丰厚的一笔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文化遗产的形式结构和文化功能随着时空的转换已逐渐流逝淡化,变成一种失去了文化记忆的存在。然而,从文字的记载和演绎中仍然能瞥见其形式内涵的丰富与生动。我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就有“家家萧管,户户弦歌”这样的文字描述苏州城里中秋之夜民户演奏丝竹的风俗。赏月、饮食、丝竹、待客、吟诗作赋等内容应该都与传统的中秋民俗和礼仪有关,这些民俗礼仪可以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浸润的中秋民俗生态,只有在生活存有一定的生态形式,才能承载、传承一定的文化内涵。反观我们现存的中秋习俗中,除了饮食环节,其他环节的内容已经基本不存在了。这样的情况当然不仅仅局限在一个中秋节,那么像这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传承历史,跟国人的思想感情联系紧密的传统节日在今天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还有多少,其纪念、庆祝的方式是否还能承载传统文化的精神认知价值是有疑问的。时隔9年,我们再重温韩国“江陵端午祭”成功申遗这个事件时,会发现它的启示作用仍然在于向我们展示了传统文化的精神认知价值在现代社会实现良性传承的范例。“江陵端午祭”在被联合国列为“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前,已经作为韩国部级“第13号无形文化资产”保护了近40年,而且主要是群众自发的民间传承、祭祀行为。所以,正是其在传承中充分尊重并保护了传统节日与普通人之间精神认知上的传承关系,而且延伸了对今天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健康、正面的意义才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4]19民众需要既能承载不同文化内涵,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现代社会与传统文化精神气质交融的文化形式。这其中既包含充当精神载体的文化纪念形式,也包括各种代表传统文化内涵的物质载体形式。如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方面立足传统,发掘整理出能够突显特定文化涵量同时便于个体和家庭实施的生活细节和形式载体,使人们在生活的同时便能够履行起一定的传承义务,就使得文化遗产通过具体的形式同现实生活之间建立起了精神上的联系,从而打通现在民众生活与传统文化之间由于缺乏沟通渠道而造成的认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神认知的价值空间也得以夯实。

3.传统文化精神认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实现传承的文化基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本质上是一种文化生态的保护。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仍局限于传统技艺的传承方面,这种保护本身在现代社会所代表的涵义正越来越多地集中于一种文化精神的象征和代表,事实上无论是传统技艺的传承还是传统文化精神认知的传承都离不开社会整体文化环境的健康发展,同样,一个正在走向成熟的现代社会也不可能缺少文化根基的支撑。民众对于传统文化精神认知的价值具有明确的群体意识,形成自觉的评价体系,使整体文化生态具有较高的传统文化精神认知度,在这个前提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有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主的传承,同时其携带的塑造社会风气、引导行为方式的现实作用才有可能体现出来,这是在现代社会进一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的文化基础。社会的转型、发展都不是无源之水,缺失文化基础的发展显然并非一种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方式。对在传承中缺损、断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信息链进行有效的修复,逐步恢复其主要的使用以及审美功能,使民众在生活中能找到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有效传承奠定精神认知基础,这同时也是现代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文化基础。

4.对缺失传统文化的精神认知基础的负面作用应有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