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篇1

【关键词】游乐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近年来,随着地方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研究越来越受到关注,笔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检索词,在CNKI数据库进行检索,共检索出各类媒体发表的相关文章63164篇,但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化研究的仅有15篇,实践中,很多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未建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这一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直接有效的举措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未引起太多的重视。笔者以游乐园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个案出发,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科学完整的建立和有效管理存在的困难,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有效方式。

目前,文化部门在普查过程中对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初步建立档案,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分布分散、损毁和流失现象严重,有的甚至濒临灭绝,档案资料收集并不齐全。缺少档案部门的专业指导,已建立的档案难免存在整理不规范、管理不系统、保护不科学等问题。如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系统、规范、科学、便于查找和利用的档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现最优化管理,非物质文化资源得到很好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游乐园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科学完整地建立和有效管理存在的困难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档案部门作为法律主体之一的参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文化部等9部委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中不包括国家档案局。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小组包括文化局、旅游局、财政局、群艺馆、文化馆等单位,其中不包括档案馆。档案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力和职责范围缺乏明确法律规定,没有档案馆给予有力的指导,在普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缺少规范性。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分散,征集困难。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分布分散,其线索也是纷繁复杂,各部门在档案的管理上各自为政,博物馆和群艺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保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保存有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和发展历程的文献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爱好者和收藏家收藏有价值不菲的艺术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本人因传承技艺的需要也保存着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实物,这种分散的档案管理方式,极大地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没有地方政府的重视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以及充裕的经费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很难有效齐全地征集和科学规范地管理。

(三)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意识淡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虽然以政府为主,但在遗产传承、挖掘和资料的整理上仍然以个人行为居多,因此,许多材料还散存在民间或个人手中,由于民众的档案意识淡薄,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大量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毁弃或流失境外,一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亚待建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有效方式

(一)征集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独创,它们不只是反映了某项文化活动的真实面貌,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某一地区某一群体的文化特征。比如一些农民画、木雕、龙舞、狮舞、豫剧沙河调、哪城八景传说、北舞渡闪家胡辣汤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地反映了当地历史、民间艺术、人文掌故、生产技术、工艺流程、风土人情等,带有显著的地方特色,档案馆应主动征集和建立这些内容丰富、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档案,同时应更新观念,树立开放、创新意识,针对不同情况,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收集工作。对属于国家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可依照有关档案法规的要求,收集接收进馆;对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一方面要鼓励其向档案馆捐赠,另一方面可有偿征集。

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篇2

[关键词]贫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化

[中图分类号]G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10-0063-02

一、贫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优势

(一)国家政策的支持

从总体形势来看,党的十七大把文化建设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此后,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思想文化保证。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发展的重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性工程。近几年来,出台了许多相关方针政策,自上而下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确立了“中国文化遗产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多次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先后投入了可观的保护经费。应势而动的基层文化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普查、展示推介、重点项目申报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二)相关部门的重视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的深入,地方政府对保护、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认识逐步加深,现在许多基层领导也能认识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他们往往自觉地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和参与保护活动,投入保护经费。领导重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势越来越好的重要方面。

(三)群众的认可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获得群众普遍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人士一方面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能以实际行动支持工作的开展。不少的企业家纷纷慷慨解囊,拿出经费支持文化宣传工作。在每年一度的郁南(连滩)南江文化艺术节,参与活动的群众一年比一年多,这既证明了群众保护的自觉性,也加深了群众的保护意识。

(四)工作经验的积累

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郁南县文化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实际的保护工作,初步摸清了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照片档案等,同时,发掘整理了一批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贫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劣势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认识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条件下会加速消亡的现实,认识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的乡镇还没有真正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上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

许多民间文化形式主要盛行于前,这些艺人至少是70岁以上。60岁左右的艺人只是当时的年轻学徒和配角,现在年轻一代很少人对这些传统艺术感兴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无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亡艺绝。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引进相对困难。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流失严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相当一部分存留或流传于民间,能体现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和丰富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经历了沧桑岁月以及的毁灭性打击而流失严重,传世不多。

(四)缺乏充足的经费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研究、开发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和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仅凭文化单位工作人员及乡镇文化站干部的工作热情去进行抢救保护是十分困难的。而贫困山区由于经济实际困难,在支持力度上难免会出现有心无力的无奈。因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难以得到充足的经费支持。

三、贫困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对策

(一)政府演好“牵头人”角色,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应制定具有操作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以便各镇和有关部门明确掌握非遗普查的原则、范围、时间、方法、步骤和验收要求等具体工作环节,确保普查不漏镇村、不漏线索、不漏种类。只有通过细致的普查,才能及时发现濒临遗失的项目,再通过科学的方法加以保护与传承。为保障非遗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政府应当出面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互协调,避免部门之间因各自的利益驱使而出现相互掣肘、各自为政的尴尬局面。

(二)从实际出发,实施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

1.资源保护规划

其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必须正确处理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确保山区民族、民间文化获得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其二,为加强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巩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成果,将普查所获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制作成数码音像资料存档,以对非遗普查项目进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其三,进一步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推广工作,通过召开研讨会、论证会、座谈会、出版专著等形式,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其四,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普查成果图片展览,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通过宣传展示,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其五,在中小学校开展优秀文化遗产进课堂活动。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将本县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进行普及教育,激发青少年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

其六,确保资金投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制定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2.传承人保护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传承人受相关法律保护。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关于“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条款中,特别强调: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通过传承人的传授,习得、接受、掌握某项遗产的技术、技能,并有可能成为新的传承骨干的人,一般被称作继承人、接班人,可以统称为传习人。今天的传习人,有可能成为明天的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既重视传承人的抢救,又加强传习人的培养,才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

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与保护濒危的传承人是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当前,大多活态传承人年事已高,不能把优秀传承人掌握的技术、技艺、技能“绝活”及时用各种方式存留下来,人亡歌息,人去艺绝,就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弥补的损失。要切实保护,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原则:对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传承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规范传承人管理,建立登记档案,完善传承谱系的延续性。

再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要制定传承人保护措施,加强对传承人的传承情况、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的跟踪了解,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对其所遇到的困难,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对优秀文化遗产做出积极贡献的传承人,要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

[参考文献]

[1]赵中悦,王真.“非遗”保护需要科学态度[N].中国文化报,2006-9-26.

[2]徐红恩.NGO在非遗保护中应起更大作用[N].人民日报,2009-03-31.

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篇3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与花儿会

2006年,花儿(甘肃莲花山花儿会、松鸣岩花儿会、二郎山花儿会,青海老爷山花儿会、丹麻土族花儿会、七里寺花儿会、瞿昙寺花儿会,宁夏回族山花儿)入选首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②。以此为契机,花儿艺术的保护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2009年,在阿联酋举行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甘肃花儿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甘肃花儿是西北民歌花儿的典型代表,随着甘肃花儿成功申报世界非遗,学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的研究愈加深入。研究花儿的保护与发展,离不开对“花儿会”的探讨。“花儿会”是西北高原上汉、回、东乡、保安、撒拉、土、藏等各民族群众演唱花儿、交流情感的集会活动,是花儿演唱的重要载体。它历史悠久、规模宏大,被誉为“中国的狂欢节”、“西北的民间文化盛会”。③

花儿与“花儿会”联系密切。“花儿会”上,各族群众在山野中共聚,抒发情感,演唱花儿,民间大规模的歌唱传统和集体的口头传承成为花儿艺术的重要特征。可以说,历史上的“花儿会”为花儿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文化平台,得到各族群众的广泛认同。然而,在新时期多元文化交融,经济发展,娱乐方式日益丰富的形势下,花儿与“花儿会”也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变化。

当看到“花儿会”上歌手拿起麦克风,登上舞台,模仿专业歌唱家时,我们不禁思考,西北民歌花儿能否保有其纯朴的风格?当看到“花儿会”上唱花儿渐渐不再是重头戏“,花儿会”对人们(尤其是年青一代)的吸引力有所减弱时,我们不禁担心,花儿艺术民间大规模的歌唱传统和集体的口头传承是否能得以延续?这样的“花儿会”还可以作为花儿艺术传承与发展的文化平台吗?在花儿成功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花儿会”中的“花儿”,应当把“花儿会”作为完整的研究对象加以考量,思考“花儿会”本身对花儿艺术传承和发展所起的作用。在传统农耕社会背景下“,花儿会”何以长期稳定地作为花儿的载体?“花儿会”本身具有哪些功能?新时期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出发,当如何看待“花儿会”面临的困境,怎样推动“花儿会”得到健康发展,使其继续作为花儿艺术传承与发展不可或缺的文化平台?

二、与传统礼俗依附共生的花儿会

历史上的“花儿会”与传统礼俗依附共生,具有娱神、娱人的双重功能。正因为此,在传统农耕社会背景下“,花儿会”得到各族群众的广泛认同,能够长期稳定地作为花儿的“载体”,保证了花儿艺术民间大规模的歌唱传统和集体的口头传承。回顾历史上“花儿会”的形成,早期“花儿会”与传统礼俗活动密不可分,往往被称做“某某庙会”“,主要与民间的迎神赛会和祭祀活动有着密切关系”④。虽然具备艺术特质的“花儿会”与属于传统礼俗的祭祀活动同时存在,但娱神功能是主要的,祭祀祈福的功利目的突出,宗教气氛浓厚。

经过长期发展,花儿的艺术表现力日益凸显,演唱花儿、抒发情感成为“花儿会”的主要内容,商贸活动也成为“花儿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花儿会”兼具娱神、娱人的双重功能,其中,娱人功能是主要的。但是,由于“花儿会”与传统礼俗曾经长期依附共生,传统礼俗已渗入人们的文化心理中,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存在,因此,娱神功能的淡化并没有破坏由传统礼俗活动与“花儿会”共同构成的文化空间,而恰恰是这一文化空间维系着花儿艺术民间大规模的歌唱传统和集体的口头传承。

在农耕社会中,与传统礼俗依附共生的“花儿会”得到各族群众的广泛认同,传统礼俗活动对“花儿会”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以青海省大通县的老爷山花儿会为例,民国八年(1919)编篡的《大通县志》记载老爷山:“每逢天贶,士民游集,称大会焉”。⑤每年六月六,老爷山都要举行大型的进香朝拜活动,谓之“朝山会”。通过举行进香朝拜等传统礼俗活动,吸引大批民众聚会,“朝山会”习俗的形成,为唱花儿构建起重要的文化平台。

再以甘肃省和政县松鸣岩花儿会为例,松鸣岩花儿会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清人黄陶庵编纂的《导河县志》,其中引用了当时诗人张建的《游松鸣岩》一诗:松鸣佳景出尘埃,一度登临一快哉;石磴疑从云际上,天桥浑向画中排;林藏虎豹深山古,路接羌戎绝径开。我变龙华游胜会,牡丹听罢独徘徊。⑥花儿中常有以牡丹为比兴的,当地有把唱“唱花儿”称做“唱牡丹”的习俗。因此,这里的“牡丹”显然是指松鸣岩花儿会歌中唱的“花儿”,说明至少在清代就有在传统礼俗活动中唱花儿的习惯。松鸣岩寺庙里举行的龙华会,亦称“浴佛节”,每到此时,便有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来烧香许愿,还有回、东乡、保安等少数民族群众来游山、经商、唱花儿。清朝痒生祁奎元在《松鸣岩古风》中有云:“老僧新开浴佛会,八千游女唱牡丹。”另有“花儿”唱道:“四月里到了四月八,大殿里把香降下,尕妹妹降香为的是你,你莫把良心坏下。”这些都比较形象地记录了松鸣岩传统礼俗活动与“花儿会”依附共生的盛况。

部分地区与“花儿会”相辅相成的传统礼俗活动,在历史上甚至曾由官方主导,升格为“官祭”。以甘肃省岷县二郎山花儿会为例,二郎山花儿会最早源于岷县的祭神赛会,据考证其形成时间为明代。每年农历五月初分布在境内的18位湫神(龙神)全驾出巡,位于其巡行路线上的村庄分会定点祭祀,祈祝丰收,这样在祭祀地点便形成点蜡、求神、发愿、唱花儿的大小会场达四十多处,其中,尤以中心部分的五月十七二郎山花儿会规模为最大。祭祀当天午后,18位湫神依次被抬上二郎山接受官祭,同时祭祀群众赛唱“洮岷花儿”,其时赛会参与人数达十余万,场面极其热烈。光绪庚寅(1880),岷州进士尹世彩有诗曰“:五月十七二郎山,祖褐裹程人万千,少年都是谁家子,一声姊妹一声怜。”⑦“花儿会”分布在传唱花儿的甘、青、宁、新地区,尤以甘、青两省为多,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唱“河洲花儿”为主的花儿会,另一类是唱“洮岷花儿”为主的花儿会。从甘肃、青海两省在20世纪60—80年代主要“花儿会”的会场分布调查⑧可知,“花儿会”会场多在偏僻的山区,大多数“花儿会”会场本身就是进行传统礼俗活动的地点,传统礼俗是“花儿会”不可或缺的因素。人们参加“花儿会”的目的,由最初的祭祀祈福,延伸出唱花儿、自由抒发个人情感,使“花儿会”兼具娱神、娱人功能。“花儿会”与传统礼俗依附共生,得到各族群众的广泛认同,构建起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传承与发展所必需的文化空间,维系着花儿艺术民间大规模的歌唱传统和集体的口头传承。

三、新时期“花儿会”面临的困境

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新时期“花儿会”与“花儿”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变。因此,如何应对新时期“花儿会”面临的困境与机遇,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新时期“花儿会”面临的困难主要来自两方面:其一,内部原因:自身功能的弱化与缺失,这是“花儿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其二,外部因素:新思想、新娱乐方式的冲击。

1.内部原因。历史上的“花儿会”具有娱神、娱人的双重功能,传统礼俗活动与“花儿会”依附共生,为唱花儿构建起必要的文化空间。20世纪中期以来,以祭神、祈福为代表的传统礼俗活动遭到禁革,一度绝迹。长期无神论的教育,又使青年一代对传统礼俗活动难以形成普遍的文化心理认同。缘此,当下存留的传统礼俗活动往往徒具形式,新时期“花儿会”的娱神功能缺失,传统花儿所倚赖的文化空间发生了显着的变异。新时期“花儿会”在娱神功能缺失的同时,娱人功能也渐趋弱化。各族群众演唱花儿、抒发情感,让位于舞台化、程式化的表演,“花儿会”上唱花儿交流情感的作用逐渐淡化。由于媒体技术的进步,现在许多人,即使是“花儿”的部分忠实粉丝,也开始习惯于在家中欣赏“花儿”歌手演唱的录音与录像,而很少会赶上几十里的山路去逛“花儿会”,于是,“花儿会”现场的娱人功能也遭到削弱。当下的“花儿会”,商贸活动得到极大加强,商人们在会场内开展不同形式的销售活动,使得“花儿会”成为促进当地商业繁荣的重要载体。让人忧虑的是,人们赶“花儿会”不仅仅是为了“花儿”艺术,更为重要的是去参加各种商品交易会,因为对于物流业尚不发达的西北山区来说,这样的商业活动会为人们提供了购物的方便。目前更为流行的形式,则是当地政府以“花儿会”为契机有组织地开展的商业活动,即“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于是,“花儿会”由传承与发展花儿艺术的文化平台,嬗变为以繁荣商业、满足人们物质需求为主要着眼点的经济平台。

2.外部因素。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来自外部文化的影响不可避免,在当下“花儿”唱词中使用英文、唱词出现国际时事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伴随着电视、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已经把看电视剧、上互联网作为主要的娱乐方式,面对多元文化、多元娱乐方式的冲击“,花儿会”提供的娱人功能已经对许多青年人失去了吸引力。

可以想见,当“花儿会”的娱神、娱人双重功能均日渐萧条时,当“花儿会”与传统礼俗构建的文化空间发生变异时,新时期的“花儿会”如何能作为花儿艺术传承与发展的文化平台,又需要面对怎样的困境!显然,新时期“花儿会”面临的新问题已经影响到花儿艺术民间大规模的歌唱传统和集体的口头传承,不利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的保护工作。

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措施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4-0263-01

一、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现状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精华,同时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一直以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是公众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而现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认识的提高,从而使得这一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我国还初步建立了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在完成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同时,还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国家、省、市、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这样,不仅加强了对一些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也将非遗保护工作推入了依法保护的轨道,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更深入人心。

另一个方面,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过度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申报而进行造价等现象,这样不仅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特点,同时也使得文化趋同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最终不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二、新形势下优化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措施

1.根据非遗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保护方式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多,所以在对其进行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保护方式。

首先,对于一些以物质或载体为依托的传统手工技艺、美术类项目剪纸、木刻、石雕、绣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来说,因为其与民众的信仰和心理诉求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其在历史上就被广泛的传播和发展下来,所以在现阶段对其进行保护时,应该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律而使其进入到市场中来,并为其发展提供驱动力。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可以采取商业经营的方式进行,但是不能将商业经营看成是产业化经营。而是要从历史的发展中吸取经验教训,将产业化转变为个体手工业。对于一些发展潜力较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相关部门不能将其完全推给市场进行发展,而应该提供充足的资金来确保对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其次,对于一些以口头表演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认识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继承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历史发展至今,人们的社会环境以及人文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迁,随着全球化、现代化以及城镇化时代的到来,要想做到完全的保护和继承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一情况下,就应该采取必要的手段来扭转这一困境,对此,我们可以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采取录音、录像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并通过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等相关基础性设施的建设,来保存和展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实现资源的共享。

最后,对于一些以艺术表演为主的如音乐、舞蹈、杂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具有较强的表演性和参与性,其能够离开所属区域的文化遗产进行创新和开发。对于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其进行全面、详细的统计和调查,并按照不同的类型将其进行分类和整理。此外,在掌握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特点的基础上,还应该认真学习和挖掘其潜在内涵,并运用现代化的先进技术手段和新的理论知识来对这些文化进行加工和处理,并对其进行继承创新,使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在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我们要认真把握创新的尺度,避免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走样的现象,不能将其艺术的传承变为商业气息浓厚的演出。

2.加大对非遗保护与继承的宣传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群众所创造出来的,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来说,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继承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民众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一些企业、学者,对其的开发与传承都应该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参与。所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来说,我们应该利用传播媒介,加强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继承意识。如社区可以根据自己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开展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发挥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广泛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还可以通过展览、演出、培训等方式来提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意识和保护意识。此外,还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相关内容编入到学生的课本中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在课堂上通过开展作品表演、专题讲座的形式来培养学生对传统文化的情感,让青少年学生成为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

3.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其在参与精神文化活动时,对于精神的追求往往高于对物质的追求。所以,我们应该充分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重视与其思想交流,让其感受到自己工作对于我国文化的重大意义,有利于传承人文化自信以及文化自觉意识的形成,从而提高其工作效益。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身上所承载的并不是简单的技艺或者知识,而是某个时期以及区域的文化精华,要想使这些文化得到保护和继承,就应该给予传承人一定的权力,并通过法律保障措施来促进非物|文化遗产的传承。

4.为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继承营造良好的环境

面对现阶段文化保护和传承体系不完善、资金投入少等问题,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减少或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如通过采取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基因的方式以及政府相关保护政策的支持等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一种比较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同时也是发展我国文化公共服务事业的有力保障。所以,我们要做好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使其在新形势下通过各种方式来融入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发挥出其最大的价值,为我国生产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篇5

一、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形式及特点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传承下来的具有本民族特征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和智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民族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民族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民俗、节庆、礼仪等文化,还有集中表现、体现和展示某种特定文化传统的区域、场所、空间。

与汉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民族区域性。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相对处于一种远离经济、社会、文化主流的边缘化状态,自然环境相对封闭,其传统文化在较为稳固的空间内传承。不同民族在特定的区域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观念,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长久以来便促成了少数民族的地域性文化,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区域上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如东北地区的蒙古族与内蒙地区的蒙古族,甘肃、云南的藏族与青藏高原的藏族,都在民俗上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涉及文学、音乐、舞蹈、医学、体育竞技等诸多领域,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反映着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生产生活,因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正是各民族文化的丰富多彩才使中华文化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

大众接受的局限性。有的少数民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有的语言文字齐全,但也只限于本民族使用,所以普及面较窄,给大众的接受带来了很大的局限。

更强的濒危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特有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逐渐向城市化趋近,许多生产生活习俗也在悄然蜕变。少数民族的语言、服饰正在逐步汉化;牧民在游牧生活中形成的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丧失了其生存土壤,逐渐走向衰退;一些传统手工制作技艺,如印染、编织、手工器具制作等项目因经济效益低下、需求市场萎缩,已完全被机械化生产所取代……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到了濒临解体的境地,如何对其实施保护已是迫在眉睫的文化发展大事。

二、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意识淡薄

从地方政府的层面看,还没有切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摆放在一个足够重视的位置。时常可以从网络、媒体上看到珍贵的古建筑被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毁,原因无非是追求现实的经济利益而漠视传统文化的保护。从保护机构的层面看,对濒危项目、濒危传承人还没有真正做到“抢救性保护”,没有保护意识上的紧迫感,当人亡艺绝的时候,该抢救的东西已经不复存在了。从基层群众的层面看,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更多的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还不够了解,年轻人大多认为是过时的、无用的东西。更多的人已经离开了生活了几代人的故土,丢弃了古老的传统劳作,许多祖辈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因为这些改变而悄然消失。

(二)、生存环境的破坏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主要是狩猎和游牧文明的产物,随着人们生存环境、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的变化及外来文化的冲击,传统的民俗民风已经渐渐被人们摈弃,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依靠口传心授保留下来的许多东西,因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而衰微甚至消亡。

(三)、传承断代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延续的决定性因素就是传承人,而传承人目前的状况令人堪忧。很多掌握技艺的传承人年事已高,年轻人又不愿继承,技艺面临失传;有些技艺目前是得到了延续,但经济效益低下,作为一种谋生手段肯定难以为继。总的来看,大多数非遗项目都存在传承断代、后继乏人的现象。

(四)、没有形成合力

有很多项目的保护单位是文化系统以外的单位,包括集体的、个体的企业。文化部门与这些保护单位缺乏业务上的联系沟通,脱节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对某些项目的传承保护情况了解不够,对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的情况知之甚少,加上专项保护资金的安排使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保护机构本身就没有形成合力。

(五)、专业人才匮乏,队伍不够稳定,素质有待提高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涵盖面广,且专业性、知识性较强,需要一定的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各级保护机构应有专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但基层文化单位业务交叉、冲突现象比较严重,很难做到专人专职,而且人员队伍不够稳定,调换频繁,使非遗工作的质量无法保证。还有,人员的知识结构各不相同,个人文化素质良莠不齐,加上接受的专门学习培训非常有限,在实际工作中,不能进行深入挖掘和系统整理,更谈不到学术性的研究。缺少摄录、照相、记谱、影音制作的专门人才,使许多资料征集后不能有效保护和利用。在少数民族地区,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从事语言文字翻译的人才非常匮乏,这给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带来了直接的影响和制约。

三、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的思考和建议

非遗传承所面临的困境篇6

关键词:土家族民歌;传承;建始县

一、湖北土家族民歌概况

湖北土家族,主要集中于鄂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地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腹地,重峦叠嶂,沟壑纵横,民风淳朴自然,是一块民歌艺术发展的天然温床。在农耕时代,土家族儿女由于生活形式单一,农耕闲暇之时,民歌演唱成为土家儿女的重要交流方式,土家族民歌是千百年来土家儿女劳动智慧的结晶。传统的土家族民歌多以口头传承为主,面对当今自媒体时代的飞速发展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难况。

二、建始地区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保护现状

1、土家族民歌的音乐文化

土家族民歌是语言文学与乐曲相结合的同一体民歌。其饱含了丰富的民族文化。它真实的反映出土家族儿女生活的风土人情、人文风俗、民风民俗、劳作生活等,它是土家族传统文化的载体,饱含饱满的艺术养分。且具有深刻的人文教化作用。因此对土家族传统民歌的保护就显得尤其重要。

2、建始地区土家族民歌生存现状

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在建始地区,曾经大量流传着土家族传统民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a、生活方式及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原生态民歌正在逐步走向衰落,甚至走向变异。熟悉了解建始地区民歌民俗的多为年纪较长的老人,会唱当地民歌的也多为老辈民间艺人。由于这些传统民歌至今仍主要依靠口头传承这种简单的形式进行传承和发展,缺少系统的记录与传播,建始地区的传统民歌正急剧减少,传统民歌的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

3、建始地区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保护

在建始地区,如今研究通晓传统民歌的民间艺人已经急剧减少,且大部分为年纪较长的老艺人。这些老艺人许多甚至不识书,不识谱,仅仅依靠口头相授来传承。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老艺人相继去世,年轻一代青黄不接,建始民歌的传承举步维艰。

近几年,在当地热心于传统民歌研究保护和传播的基层领导和群众的配合下,于近年攥写出《建始民歌欣赏》《建始民俗文化漫画》《黄四姐民歌大全》等书作,为建始地区土家族民歌的保护与传承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大部分热心群众未经过系统的音乐学习,在收集整理民歌资料时,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当地民歌文化的推广和保存依然面临着很艰难的现状,加之政府部门有限的支持力度,建始县土家族民歌仍然面临着艰难的生存现状。

通过走访了解到,在恩施市政府以及各层机关文化事业单位的不断努力下,对当地土家族民歌的传承和保护并出台一系列政策。例如每年给予了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一定的补贴,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爱好民间传统民歌民俗的艺人,定期在恩施女儿城进行演出,并给与相应经济报酬,将民歌传承与旅游商业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这对于传统民歌的传承,也是微乎其微的力量。

在学校教育中,虽然有大批专业学者前往建始地区进行采风学习,但在传播力上却面临困境。这需要民间艺人,传承人,民间学者,专业学者和政府的共同努力。目前为止,在建始地区,仍然没有定期的音乐课堂讲述当地民歌民俗文化,新一代的儿童青年,是传承本土民歌文化的新兴力量,学校教育,对本土文化的冷淡,也成为了建始民歌如今面临后继无人境况的重要原因。

如何成功的传承和保护建始传统土家族民歌,也成为一项艰难的课题。土家族民歌,优秀作品比比皆是,可是能真正流行起来,被人们传唱的作品确少之又少。部分个别作品,例如建始地区土家族民歌《黄四姐》,被国内艺术家争相演唱。但对土家族民歌的深深挖掘却少之又少。从一定意义上说,对待当地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应该是一项“文化济贫”工作,而不应成为“文化媚富”工作,应该多些“雪中送炭”的情怀,少些“锦上添花”的浮躁。

三、湖北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保护的可持续性

200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意境》,并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并组织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这对于土家族民歌的保护与传承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吸纳更多专业性人才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来,投身于土家族民歌的收集整理工作,运用多媒体技术记录改编发展土家族民歌。2003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周先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在继承中研究,在研究中提升,在提升中整合,努力建设文化大州。”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与倡导,无形中提升对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建始地区近年来,全力打造《黄四姐》文化名片,2016年,将其打造第一部土家族乡村音乐剧作为湖北省唯一一件参演作品,于9月6日、7日亮相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对土家族民歌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当地的文艺团体定期在乡镇演出,许多文艺骨干都积极参与其中,尽管经费有限,他们仍不宜余地的积极开展活动,为土家族民歌的传承与保护做出贡献。

在学校教育中开设土家族传统民歌相关课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传承保护土家族民歌方式。建始地区中小学直至目前为止,还未开设专门的土家族民歌课程,音乐教育课堂中,中国传统音乐学习仍有可观发展空间。但在湖北部分高校,已经开始重视本地传统民歌的发展,与当地土家族文化保护单位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湖北土家族民歌的传承是知行合一的。随着政府对传统文化环境的不断构建,学校教育的不断发展与探索。在不久的将来,湖北土家族民歌的研究与传承保护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果。

参考文献:

[1]王耀华.中国南音的保护与传承[J].福建艺术,2008,(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