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一、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安监发〔XX〕x号)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还组建了局长亲自挂帅的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和科室人员组成。
二、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应急专家库和应急救援队伍:一是通过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二是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形成了依托消防大队为主要力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
三、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安监发〔XX〕9号),我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整理,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工作清理,截止5月10日,我市共检查企业4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商贸企业30家。上述企业均完成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今年,我局按要求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进行了督查。截止目前,已有17家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通过举行应急演练,达到了锻炼队伍、提高技能、熟悉预案、教育宣传的目的。
四、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更好的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我局对全市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普查和登记。普查登记危险化学品类重大危险源共14处,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将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及时上报至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监管。目前,全市14处重大危险源均处于可控状态。
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篇2
1.1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2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建设。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加强预防。把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满足公众基本需求的紧急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灾害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
1.3.2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突发事件的“测、报、防、抗、救、援”等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第一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和研判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处置突发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造成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共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得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需的限度。同时,要加强对应急处置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和合理使用。
1.3.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的联动工作机制。
1.3.4群专结合,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专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援助、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依靠群众,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
1.3.5依法处置,权责明确。加强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制建设,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依法保障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本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权力,赋予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人统一指挥、视情临机决断的权力。实行行政问责制,对于应急处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不作为以及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4.2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预案体系
2.1应急预案体系
2.1.1办事处总体应急预案。办事处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办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办事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2.1.2办事处专项应急预案。办事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由办事处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专项预案将不断补充完善。
2.1.3办事处部门应急预案。办事处部门应急预案是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区总体应急预案、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办事处有关部门制定,报区政府备案。
2.1.4各村居及其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各村居及其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在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报办事处备案。
2.1.5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报办事处备案。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名单由办事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并实施动态管理。
2.1.6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订,报办事处审定。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应适时调整和完善。
2.2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类型
2.2.1定义。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2.2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我办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严重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冰雹、雷电、浓雾、冰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以及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是指各类重大生产、交通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指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街道办事处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按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突发事件的分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村居和相关部门组成。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全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划、计划和重大决策;
(二)制定和修改《*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四)根据需要调动区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五)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我办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区政府或市政府支援。
3.2办事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区应急指挥平台。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办事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收集、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
(三)定期组织修订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预案、村居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习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和维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单位、各村居信息共享,保障网络畅通;
(六)指导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3.3专项指挥部
办事处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专项指挥部,作为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相应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应确定相关领域应急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相关部门、村居为成员单位。
3.4工作机构
(一)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类突发公共事件确定一个应急主管部门、若干应急协管部门。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督促村居和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区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保障部门
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每项应急保障职能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若干部门协助。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区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指导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
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符合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均应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服从办事处应急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3.4.1专项工作组
为有效地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机构和基本救援队伍。各专项指挥部可以指挥和调度专项工作组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一)综合协调组。由办事处分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二)信息报道组。由办事处分管主任负责,党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新闻宣传组。由党工委宣传科负责,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发地村居,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以及统筹协调事发地或相关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基本信息等工作。
(四)物资保障组。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事发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以及专项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五)环境处理组。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主要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调查评估组。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及监察、民政、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具体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等方面的意见。
(七)善后处理组。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村居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各应急组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增减相关参与单位。
3.5各村居组织机构
各村居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各村居应急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依照本预案建立。
4运行机制
4.1预测
4.1.1组织建立全办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各村居应和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工作。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决定权由区专门领导小组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上报的情况实施。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基本应急程序
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首先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传递给各相应机构(街道办事处、村居和各职能部门),由各相应机构按工作职责和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当突发公共事件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向各专项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各专项指挥部收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件情况予以了解查实,并实施相应措施,如决定启动专项预案则按相关处置预案实施。
专项指挥部认为突发公共事件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向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提出启动办事处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议。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按预案协调各专项工作组作相应处置后,如事态仍未得到控制,需向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开会议研究对策,根据预案部署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视情况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成立指挥部处置事件,设立指挥长,并向区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可请求市有关部门支援。
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分析与综合组及有关应急机构此时应派出人员到指挥部参与工作。指挥部实行24小时工作制。具体处置程序如下:
①基层单位(或市民)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
一旦发生危害社会财富、人身安全及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发生地的公民、执勤民警、与事件相关的基层单位和所在社区要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
②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村居
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迅速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和处理,并立即指示相关职能部门及发生地村居领导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区分管领导。
③部门、村居专项救援救护队伍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部门以及事件发生地的村居和相关单位,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及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指示后,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相关预案,组织、调度相关救援救护队伍,迅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或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④各救援队伍部门、村居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
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相关机构、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人员和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由应急主管部门向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各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各负其责,按照本辖区、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救援救护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同时将有关处置情况和事件发展态势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以便应急指挥中心调配资源,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⑤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
若属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提出建议,报请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相关主管部门、村居要积极做好受灾人员的现场救援救护、伤员安置及善后工作。
4.3现场指挥与协调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由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所在的村居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成应急指挥部,并提供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信息、通信、治安、后勤等)。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中心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村居、应急主管部门、有关应急救援机构的领导组成。需要时,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指挥长一般由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或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担任;抢险工作现场指挥由应急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发生地村居领导担任副指挥,各协管部门现场负责人均为指挥部成员。如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尚未到位,由发生地村居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总指挥。
在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现场指挥、副指挥要立即赶赴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研究抢险救援救护方案,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件调查、抚恤善后等工作;确定上报信息的人员、内容和方式;如果事态严重,现场指挥应采取果断措施,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请求社会资源和力量增援,必要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启动更高层面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指挥中心领导负责现场收集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统一事件新闻公报。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由区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研究对策,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资源、人员等各方面的支援。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现场救援的各单位行动,迅速控制和切断突发公共事件危险源,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实施属地管理,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三是接受并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负责向上级汇报抢救工作情况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四是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4扩大应急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办事处可适时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区、市人民政府报告。实施扩大应急时,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5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判断和宣布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及应急处置情况,分别由不同层次的处置机构和部门得出初步判断,并向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或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指挥中心或领导小组确认后宣布应急结束。
4.6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4.7社会救助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办事处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办事处应组织力量,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并逐户核实等级,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4.8调查和总结
4.8.1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性质、影响、损失、处置能力和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区政府。
4.8.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4.8.3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办事处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监察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9情况通报
应急结束后,由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区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的应急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信息和情况通报。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突发公共事件情况通报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0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村居负责,需要办事处援助的,由事发地村居提出请求,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5保障措施
5.1技术储备和保障。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全办应急物资、人员、资金等储备资源。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技术资源、组织编制全办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搭建全办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动态掌握应急保障信息。
5.2应急队伍保障。应急队伍组建。公安、城管等应急任务繁重的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应组建相应的专业或预备应急队伍,强化应急配合功能,增强应急能力。充分发挥人武部、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积极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
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以在第一时间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救援行动人身保险等方面,由办事处政府和相关单位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
应急队伍调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本系统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办事处专项指挥部统—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统—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应急队伍演练。各类应急处置队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在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5.3治安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派出所和各村居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办事处、各村居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打、砸、抢”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紧急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现。
5.4经费保障。办事处每年按照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安排预备费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优先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并根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需求,逐步提高资金提取比例。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预算内部结构,削减部门支出预算,集中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二是经区政府批准启动专项准备资金,必要时动用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
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简化工作环节,凡区政府批准的拨款事宜,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鼓励本地区的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事高度危险活动的企业应当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援助。
办事处负责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重大资金动用由办事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6、监督管理
6.1预案演练。各村居、办事处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6.2宣传和培训。办事处、各村居要通过散发宣传品、宣传栏、音像手段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篇3
全市首次就应急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标志着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上午,省委桂维民副秘书长和西安交大朱正威教授就应急管理工作做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讲座,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对我们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刚才,许胜同志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并对*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这是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的,希望大家做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搞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年非典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决策。*、*年,全国两次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去年省上也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中、省要求,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并且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已印发并报省政府备案,25个专项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11个,72个部门预案编制完成18个,其余正在编制过程中。13个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全部印发,10个县区已完成专项预案编制工作。重点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结合工作特点,也已形成了应急预案。二是应急办事机构初步确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和各位副市长、秘书长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的*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市应急办机构设置、职能编制等正在按程序报批。公安、水利、民政、卫生、安监、气象、煤炭等部门和各县区也明确了应急管理机构和办事机构。三是应急演练工作陆续展开。*年12月以来,我市成功组织了食品药品应急模拟演练、天然气泄漏应急演练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能力。四是应急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年,我市建立了110、119、122“三台合一”报警救助系统、信息指挥平台和水、电、气、防洪、防震、防空等应急联动机制,配备了应急现场指挥车。建成了全市防汛监测指挥系统,对市城区河堤和全市9座病险水库进行了加固处理。民政、卫生、消防和粮食等重要部门分别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为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五是积极有效地应对突发事故。近年来,我市先后成功地处置了子长*年“7·4”矿难、*年“4·28”矿难、*年“4·11”液化气槽车翻车等数十起安全生产事故,成功地抗击了非典,有效防治了延长县和吴起县部分学校学生出现群体性发热症状,有效防止了动物口蹄疫和鸡新城疫的大面积发生,*年及时了7.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成功指导了全市防汛工作。全市应对突发事件和的能力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急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也是检验政府能力的重要标志。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远不止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其间接损失同样不可忽视,比如社会承受能力、政府公信力和国际影响等。如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就是政府作为不当、履职不全。近年来,世界范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如“9·11”恐怖袭击、印度洋海啸、高致病禽流感的蔓延等等,对各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对建立政府应急管理机制的高度重视。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频度高、损失严重,受灾害影响的人口大约2亿左右,约占全国人口的1/7以上,全国每年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亿元。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自然环境破坏都可能引起潜在危机随时爆发。从我市情况来看,大家比较熟悉的大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1977年的*洪灾、1年的洛河流域“8·31”洪灾、*年非典和近年来几次大的矿难事故等。当前,我们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也并不容乐观。一是自然灾害隐患多。目前我市共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10处,涉及13个县区147个乡镇,受威胁人数19846人。“十五”期间,我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73起,因灾害死亡73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89.21万元。二是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34起,死亡321人,比上年增长7.36%。三是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去年因城市客运、代课教师、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引发的集体上访405批,9325人次,比上年分别上升4.4%和下降33.4%。四是道路交通、火灾事故仍处于多发状况。去年虽然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总体形势比较平稳,但绝对数仍然很大。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6起,死亡278人。火灾事故130起,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105.88万元。五是突发性公共安全隐患依然较多。我市是一个资源开发型城市,境内输油、输气管道铺设距离较长,危货运输车辆较多,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较大,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随时会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六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应急体系与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知识宣传、安全防范意识等与中、省的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上述问题的存在既反映了我们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也为我们今后工作明确了重点和努力方向。上午桂维民副秘书长和朱正威教授已从履行政府职能、践行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不同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精辟阐述,我这里不再重复,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应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遵循规律,正确把握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应急管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全过程的综合应对管理,涉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统筹安排,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突发公共事件种类繁多,诱因多样,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危害性、不确定性等特点,但是应对突发事件并不是无规律可循。我们要认真总结和借鉴市内外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认识、把握和运用应急管理规律上下功夫,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讲,要做到“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这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主要任务。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要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力求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等,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尽量将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这几年我们划定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城区堤防工程、制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排查输油输气管道安全隐患等,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
二是坚持立足基层、依靠群众。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主体力量在基层,实践证明,安全事故多发、灾害损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基层应急能力不强,群众安全意识薄弱。应急管理体系要努力覆盖城乡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贴近群众。只有注重解决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问题,让群众掌握应急知识,参与应急管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我们的应急管理体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信息是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的核心要素。要把建立健全信息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只有及时准确地了解、把握突发公共事件的苗头信息和趋势动向,才能为科学、迅速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调动各方力量处置事件,控制事态的发展,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近年来我们在处置方面,如出租车司机集体访、代课教师集体访、复退军人集体访等问题中,只所以能做到发现及时、反应灵敏、措施得当,关键就是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送机制发挥了较好作用。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配置,实现机构、资源、信息传输渠道和手段的有机整合和优化配置,形成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是有效开展应急管理的基础条件。在市应急委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导下,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加强综合性和专业性应急资源配置及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重要应急物资的供应能力,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的效率和能力。
五是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这是加强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许多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应对过程中容易出现混乱。事发地政府作为防范和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部门、应急处置责任部门、应急支援保障部门和协助配合单位的作用和优势,合理编组各种力量,保证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年非典发生后,按照中、省的统一要求,正因为我们采取了市抗非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卫生防疫、公路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方式,才最终夺取了抗击非典的胜利。
六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应急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科学组织、合理调度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强大的应急动员能力,才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国务院应急办已将我市列为全国“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设计研究”四个典型城市之一,这是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期望,也为我们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这里,我重点强调几个问题:
(一)全力加快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我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预案编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县区到乡镇、乡村(社区),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形成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编制《全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今年应急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从现在起市应急办要商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制定方案,尽快编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完成编制任务。各县区、部门要尽快确定一名领导,分工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在市上规划的总体框架要求下,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抓紧制订、修订、完善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市应急办对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从6月下旬开始,市上要组织专家对各县区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进行评审。预案编制完成后,要做好各项预案的宣传演练工作。今年,市上将组织一区两县进行应急演练,即宝塔区、南北各选一县进行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同时,其他县区、相关部门也要进行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对预案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二)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不仅要求有预案准备,而且要求上下级政府之间、各部门之间、专业应急队伍与群众性组织之间相互协同、高效应对。因此,要建立统一领导、职能明确、组织健全、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我这里强调三点:一是应急管理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确保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和中组部有关地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已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并建立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引起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预测预警、组织指挥、综合协调、现场施救和支援保障职能。二是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的行政领导机关。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市上已决定在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基础上成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按照这一办法在6月底以前,尽快成立办事机构。做到有队伍、有机构、有应急指挥中心。总的原则就是应急管理的事要有人管,工作要有人抓。会后,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人员名单、电话联系方式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三是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消防、交管、市政、医疗急救、森林防火、矿山救护等队伍在应急工作中骨干作用的同时,要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高效的各类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根据我市实际,当前要重点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救护、地质灾害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护等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三)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平台,是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客观要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按照整合信息化资源的思路,建立满足值守业务和应急指挥要求,实现集省、市、县三级应急平台和民政、安监、卫生、公安、水利、交通、气象等专业应急指挥平台于一体的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是应急指挥场所建设;第二方面是基础支撑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建设移动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和监控系统、应急通讯指挥系统、应急信息报送系统、应急公文流转系统。第三方面是综合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括建设监测预警系统、智能辅助决策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灾害评估系统、应急管理模拟演练系统、应急管理数据库系统等。当前要突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依托现已建成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指挥平台,认真研究“三台合一”与当地民政、防汛、卫生、气象等专业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办法,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网络,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和多系统之间的相互对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二是要按照中、省的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各级指挥平台建设设计工作,实行总体设计、分级实施,整合各类信息资源,确保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市信息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技术标准的协调审核工作。
(四)狠抓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这项工作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务院要求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对我们来讲,现在时间只有一年。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将风险隐患排查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密切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结合各县区、各行业实际情况,抓紧制定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的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排查工作。二是要精心组织,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并做好档案登记工作。三是要确定各类风险隐患的等级和分布,对隐患成因、危害、可控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和应对措施。四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农村、企业、社区等薄弱环节,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和防洪、滑坡等重点部位,特别是煤炭、石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重点企业,必须明确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措施,做到防范有人管,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物资有保障,善后有措施。
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篇4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市长马光明同志就开好这次会议作了指示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近年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嘉峪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在控制疾病流行、处置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建设,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有序开展应急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应急委员会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二是以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修订了《嘉峪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3个专业应急预案,建立了信息报告、物资资金保障、预案后评估等制度和预案启动、预案演练、预测预防等机制。三是创造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去年,酒钢公司围绕安全生产,进行了煤气管道泄露爆炸、炼铁炉爆炸等突发事件演练;市环保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泄露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市公安消防支队在人民商城进行了重特大火灾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总的来说,我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配套科学的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些常见灾害、易发事件、多发事故的处置都编制了相应的预案,队伍和装备配置基本到位。110、119、122等多台合一,实现了资源整合、互补。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实际应对各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卫生、农林等部门加强监测,严防重特大传染病的发生;在处置事故灾害方面,安监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各部门立足预防,落实措施,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预防社会安全事故方面,公安等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活动都制定了相关预案,加强安全保障,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应急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市的应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的应急机构还不健全、运转不顺畅、职责不明确,应急运行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少数单位领导存在着侥幸心理。二是预案体系建设不牢靠。部分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有的停留在文字上。一些预案未经演练和检验,存在着准备措施不充分、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队伍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规范和完善。三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有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重视不够,危险源情况掌握得不够准确,信息不灵,难以有效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多头指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四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的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还不清晰,物资能源保障的能力建设有待于强化,有的部门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灾害,必然影响救援工作的开展。五是预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走上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群众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比较缺乏,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章操作、缺乏安全措施等现象。
二、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这两年,我省召开了两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徐守盛省长和陆武成副省长在两次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国利民的大事,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我市的情况看,突发公共事件仍处于高发期。霜冻、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我市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强,各种食品中毒和流行性传染病仍时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较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严峻形势,就是一种不和谐因素;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不是和谐社会。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政府工作来说,就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行政能力包括了应急能力,特别是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我们的一系列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的责任重于泰山。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打造“平安嘉峪关”的内在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除了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提供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有公共安全作为保障。要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就要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全力打造“平安嘉峪关”。可以说,加强应急管理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
三、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根据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
第一项是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也是我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预案分为全市性的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镇街的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六种,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编写,其他各类预案由相关部门、单位编写。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各部门、镇街、村(社区)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和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有效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程序和措施,注意上下左右的呼应和衔接,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镇街、军地、驻嘉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
第二项是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展开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民兵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专业组织和群众组织、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一个联动协调的应急网络。要加强应急队伍的演练、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第三项是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加强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办法。要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工作,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好各类宣传载体在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单位不仅要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今年计划安排2次预案演练,在5月下旬进行宾馆重特大火灾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各级指挥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公安和企业消防队伍的灭火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灾后善后工作措施。在6月上旬进行公共场所重特大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公共场所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保障在我市举行的奥运火炬传递及庆典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项是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要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场所、技术系统和设施,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部门要积极改善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和设施、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的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障。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应急物资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摸清家底。
第五项是加强基层,突出重点,狠抓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着重加强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薄弱环节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要加强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村和社区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要针对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可操作的预案,构建村、社区级应急组织网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郊区办、城区办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是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形势发展对企业的必然要求。我市的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要高度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部位,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这些重点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项是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以人为本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依法规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原则,保证群众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依法规范,尽量做到依法处置,防止。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首要任务,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有效开展人员抢险活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少危害。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预案制定等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逐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篇5
Abstract:Safetycontrolofconstructionprojectistheseriesofactivitiessuchasplan,organization,commanding,coordinationandmonitoringconductedbyprojectmanagerforconstructionproject'ssafetyoperationwhichensurepeoplelifesecurity,equipmentsecurity,structuralsafety,propertysafetyandappropriateworkenvironment.Safetyemergencyresponsecapabilityisanimportantindicatorforconstructionsafety.
关键词:应急;预案;建筑工程
Keywords:standby;preplan;constructionprojec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87-01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在预案制定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事项: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要准确细致,保证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严格执行预案的六个基本内容: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评价;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制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有针对性、预见性设置事故大小。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要简要明确,便于使用。要结合当地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应急救援中心、上级和本地协同单位在救援力量部署方面多做文章,把各参战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与协同作战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而单位级预案应在上级预案的基础上,把侧重点放在各自具体的救援行动上,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对实战和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更有指导意义。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用中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用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用中的误区。领导对应急救援预案熟悉多,职工熟悉不够。现在各单位制定预案往往是领导或内勤的事情,制定出来的预案往往是领导和内勤人员熟悉得多,而应急救援中心其他人员对制定出的预案熟悉程度有限,而且往往是应付考核时才把预案拿出来全员熟悉,若应急救援中心围绕预案组织的技、战术训练和演练少,就很容易造成救援职工只熟悉预案中事故或部位基本情况,而对应急救援中心参战的灭火救援行动的部署知之甚少,导致在实战中对应急救援中心的指挥作战意图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②建筑工程情况或备勤力量改变没有及时更新。这是很多救援单位的“通病”,在备勤熟悉过程中发现重点单位或部位情况发生变化或是单位备勤人员、装备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造成预案在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过程中慢慢“贬值”。③勤务保障没有得到落实。预案一般是由应急救援中心牵头制定,但是预案里涉及到的通讯、装备、医疗、生活等勤务保障工作其实应该是一项跨岗位、部门甚至跨单位的工作。某些单位的预案在制定时就没有与勤务保障部门进行沟通,询问这些部门到底能保障到哪个程度,制定后又没有及时把预案转发给这些部门,结果导致了现场的勤务保障达不到预案中的要求。④没有对应急救援效果进行评估。对预案没有进行定期评审或评估,不知是否可行。特别是在进行了演练和实战后没有对预案发生的效果进行评价,也没有及时进行修改。⑤指挥上盲目冒进和撤退。指挥命令应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切忌盲目冒进。如果预测现场情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将进一步扩大时,总指挥应果断下达撤退命令,给救援人员足够的撤退时间,减少无谓的人员伤亡。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救援进展状态,以便总指挥部指挥。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用中应采取的对应措施
①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的最大价值在于在实战中发挥最大作用,很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对预案的管理问题。以应急救援中心为例,应急救援中心在对整个建筑工程的预案进行管理时,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做到信息情况有人收集,勤务保障有人协调,基层预案有人指导,预案效果有人评估。②协调一致,互为互动。应急救援中心与各专项预案保持协调、统一,做好及时修订工作。③成立领导班子,科学管理。各分包项目也可以建立相应的组织或小组,专门负责预案制定、管理、应用工作。④科学运用现代技术,及时做好技术更新。随着目前各地应急救援中心及指挥调度中心自益计算机化,可以多从预案管理电子化、网络化方面探索。⑤指挥人员应积极参加演习,提高指挥能力。在日常的事故救援演练中,应专门有针对指挥人员的演习和训练,以提高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⑥指挥人员科学地进行现场灾情分析(包括征求专家意见)。总指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专家,根据现场灾害情况,综合考虑人员分布、周边环境、设备状况、物料状况等因素,分析现场事故危害程度。⑦预测事故发展趋势,确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总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研究预测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结合现场救援力量,确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并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意外状况的应急对策。
4控制目标因素
实施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以什么标准、什么法规、什么尺度去执行管理的职能,怎样评价工程各个目标因素的优劣。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除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部颁有关文件以外,还应依照设计提出的要求而进行。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自然条件、技术水平、设备状况、管理水平、施工习惯、检测手段等等都不一致,且相差较大,所以有必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地方性技术管理规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实质也是施工管理的法规,一般来说应该有:工程施工的计划管理内容,例如施工前的准备,施工中的分段应急救援预案是实施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行动、采取救援措施的基本依据,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得好,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减少损失和降低人员伤亡,就能减少人们的痛苦,就能为创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S].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S].2004.
[4]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安全管理知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5]秦春芳.建筑安全技术施工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
专项安全应急预案篇6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