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一、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湘潭大学的软实力和吸引力,营造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并为把学生会构建成一个在湘潭大学相当有影响力的组织,增强湘潭大学学生会的内部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借湘潭大学学生会成立二十周年的契机,值此本学年学生会工作即将结束之际,总结我们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成果,并表彰在过去的一年中为学生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加大对其宣传和学习力度,进而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将学生会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打下牢固坚实基础,特依据《湘潭大学学生会章程》,举办本次总结表彰大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26日19:30-21:45
三、活动地点:
xxx大学逸夫楼第二报告厅
四、活动对象:
xx大学第xx届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
五、主办单位:
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
第二章活动内容
根据《湘潭大学学生会章程》,为表彰在过去的一年中为学生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特制定湘潭大学第学生会评奖评优细则。
一、评优对象
xx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
二、评优项目
1、优秀部门
2、优秀干部
3、优秀干事
4、百灵鸟先进个人
三、评优条件
1、优秀部门评选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有关规定,内部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湘潭大学学生会章程》开展学生会工作: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良好;
3)部门有特色地、定期开展活动,能够充分调动该部门干事的积极性;
4)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一共评选出六个优秀部门。
2、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学习刻苦,工作认真,无挂科记录;
3)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在部门里有较高的威信和群众基础;
4)担任校学生会干部,时间在半年以上,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每部只评选出一人,并且获得优秀部门的部门部长不参与优秀干部评选。
3、优秀干事评选
1)每部门获奖人数不得超过该部门干事人数的1/3;
2)在分管副主席的监督下,由各部门独立民主评选;
3)工作认真,乐于奉献,团结部门同事;
4)对部门做出过较大贡献。
4、百灵鸟先进个人评选
1)每部门共评出三人,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
2)在百灵鸟辩论赛中做出过较大贡献。
四、评选原则及方法
1)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部门及个人依据评选条件上报;
2)各部门自愿填写申报材料,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由校学生会组织专职评审会议团审议决定;推荐、评选名单统一报校团委审定同意,并在校内公示;
3)申报方式: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形式同时进行,上报截止日期为20xx年x月x日。优秀部门书面申请材料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各主席、部长述职报告PPT发送至权益保障部部门邮箱xtxxxxb@163、com;各部门推选出的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百灵鸟优秀个人名单整理成电子档发至xtxxxxb@163、com。
五、注意事项
1)优秀部门部长不参与优秀干部评选;该部优秀干部从该部副部长中产生;
2)各主席、部长述职PPT大小不超过8M;述职报告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
3)PPT可以以U盘形式、各部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百灵鸟先进个人名单可以以书面形式在权益保障部值班时间(8:00-18:00)交至权益保障部办公室(金瀚林五栋架空层第一间)。
4)邀请马书记为优秀部门、优秀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5)邀请赵东鑫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为百灵鸟先进个人、优秀干事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活动流程
第一项主持人致开场白、介绍领导及嘉宾并致欢迎辞(19:30-19:35)
第二项马书记发表重要讲话(19:35-19:38)
第三项赵东鑫主席致辞(19:38-19:41)
第四项宣读评优决定(19:41-19:45)
第四项颁发百灵鸟先进个人荣誉证书(19:45-19:50)
第五项颁发优秀干事荣誉证书(19:50-19:55)
第六项颁发优秀干部荣誉证书(19:55-20:00)
第七项颁发优秀部门荣誉证书(20:00-20:05)
第八项各分管主席述职(20:05-20:30)
第九项各个部门部长述职(20:3021:30)
第十项主席团与获奖人员及部门合影留念(21:30-21:35)
第十一项大会结束,工作人员清理现场(21:35-21:45)
第四章活动预算
项目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
写真1225300结果公布
资料打印//30流程、名单
座位标签15125
电池10440话筒/相机
相机3借
矿泉水361、554
荣誉证书280
证书打印2801280
话筒21530租
嘉宾牌2借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
本人于xx年xx月就职于xxx,主要负xxx、xxx等工作。自工作以来,时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严谨求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完成了工作任务。xx年xx月正式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时刻以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怎么样,经常性的反映在本职工作上,落实到每一个党员的本职工作中。科研管理工作是为教职工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和人事考核提供重要依据,为学校整体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工作,意义重大。项目申报立项与过程管理是我校xx年科研工作的重点工作。xx年,我负责我校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率和立项率;协助领导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完善我校科研管理制度体系;圆满完成我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为学校教学安排、人事考核、教师培养等提供相关数据支撑;顺利完成高校科研数据系统填报;协助领导开展科研团队建设等。在工作中,我始终谨记自己的职责和本分,把全心全意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作为宗旨,切实发扬“认真、实在、严格、负责”的工作作风,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
二、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提升自身修养
一个优秀党员必须是政治觉悟较高、实践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的党员。自入党以来,我时刻提醒自己牢记党的纪律,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觉悟上崇高。同时,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学习,学习好本科室的业务知识,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除了兼任课程教学工作,还坚持从科研管理的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开展科研管理方向的研究,努力将教学与科研紧密融合,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学以致用。
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离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还很远,为此,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时刻牢记党的教导,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一如既往的做好科研管理工作,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更上新的台阶,为学校建设民办高水平应用型高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职优秀学生申报材料范文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66号)精神,结合去年我市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政策实施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鼓励和吸引优秀暂住人口,特别是有技能的优秀暂住人口落户,同时带动广大暂住人口积极提升自身素质,从而优化我市暂住人口结构。
二、指导原则
暂住人口户口迁入管理,应遵循激励引导、属地管理,自愿申请、积分落户,总量调控、循序渐进,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市创业、就业、生活的暂住人口申请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的管理,并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福利。
本通知所称暂住人口是指在本市创业、就业,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四、落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暂住人口,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1.持证及工作年限: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居住条件: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投亲靠友,或有用人单位统一租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房;
3.年龄身体: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信用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市投资或经商者依法纳税。
(二)积分申办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按照综合素质和实际贡献情况建立积分评估制度,总积分为200分(审核部门及评价标准见附件)。本市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不低于90分的可委托用人单位申请积分落户。每年以暂住人口总数(前一年月份暂住人口总数)的4万比1作为落户指标,落户人数超过落户指标数,则以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受理落户。
1.职业资格指标:在本市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的;
2.担任职务指标:在现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的;
3.荣誉称号指标:取得本市级以上优秀党员、劳动模范、首席工人、优秀暂住人口、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4.素质提升指标: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
5.技术创新指标:在本市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进步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
6.社会保险指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7.社会服务指标:在本市注册成为志愿者并被评为星级志愿者或参加义务献血的;
8.企业认可指标:在现用人单位被评定为年度优秀或企业认定的实际贡献情况。
(三)配偶子女随迁
符合条件落户的暂住人口办理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随迁按本市现行政策办理。
五、申请材料
符合积分基本条件和申办条件规定的暂住人口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和《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和居住证明;
(三)依法纳税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现居住地、输出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统一租住房集体合同和个人承担合同、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亲属房屋所有权证;
(五)积分项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期限
暂住人口积分落户一年集中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落户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至7月。
(二)申请提出
暂住人口符合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
(三)受理
申请人或委托用人单位持《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应当场告之。对申请材料齐全并基本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报。
(四)审核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自接到积分落户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本人。对初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并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认定,相关职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核查认定表中出具书面核查认定意见并移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根椐认定材料进行汇总,对满90分的申请人材料由市公安局报市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允许落户人员名单。
(五)公告
各辖区公安派出所根据确定的允许落户人员名单,将其核查意见及积分情况同时向用人单位和实际居住地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申请表中签注公示结果和办理意见,交市公安局审批。
公示有异议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根据具体情况,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查证意见并反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收到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签注办理意见,交市公安局审批。对于核查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本人。
(六)办理
市公安局在公告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准予迁入决定,并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同时告知公安派出所通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如申请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在房产所在地落户;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统一在各镇(街道)暂口办设立的集体户落户。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是优化我市劳动力和人口结构,扎实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型”的现实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