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1

关键词:国际劳工标准社会条款社会倾销

一、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概述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般是指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体现的旨在保护全世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际规范。国际劳工标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源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可追溯到19世纪,美国率先于1890年开始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并于1930年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制性劳工生产的产品。

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极力主张将劳工标准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达国家惴惴不安,因此发达国家将自身发展困境统统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2)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劳工标准所特有的复杂性、随意性、隐蔽性等特点迎合了发达国家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需求。通过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不仅扼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转嫁了其国内经济发展危机。

二、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

2.1支持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在主要发达国家,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贸易应予挂钩有“人道主义论”、“贫困进化论”、“移民压力论”、“社会倾销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社会倾销论”。

“社会倾销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使用童丁以及囚犯来生产出口产品,导致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还有些发展中国家禁止劳工建立工会组织,导致工人工资被随意压低,工时被随时延长,这事实扭曲了产品的正常成本,致使生产成本降低。该情形使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大为减弱。这种因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可以认为是对出口产品的变相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宗旨。这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劳动工资低下及其他社会条件恶劣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就是社会倾销或日劳动力倾销、福利倾销。这种社会倾销现象会导致执行高劳工标准的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负面影响。所以该理论认为应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对低劳工标准的国家予以贸易制裁,而不能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同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贸易制裁促进劳工标准的提高是防范不正当竞争、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局面所必需的。

2.2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对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主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的理论大致包括特“比较优势论”、“特定文化论”、“投资区位调整论”、“与贸易无关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比较优势论”。

“比较优势论”认为,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发达国家的“社会倾销论”完全抹煞了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石即比较优势理论,否认从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有“优势”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目前的发展格局只能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比较格局,国际贸易自由化也只能在此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如果按照发达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逻辑思路,也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可以要求限制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的发挥。这样有违开展国际贸易的宗旨。发展中国家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差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劳动力成本如同各国的自然享赋一样是一个外在变量,它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好处,不会对发达国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是两个领域的范畴,要真正提高世界的整体福利水平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发展全球经济,而不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三、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实践

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没有将劳工标准纳人WTO多边规则中,但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发达国家正以双边贸易协定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国际劳工标准。例如。2001年正式生效的《美国一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首次将劳工与环保标准纳人其协议内容。此后,2003年,美国与新加坡、智利、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双边贸易协议中也都纳人了劳工标准。

3.2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必然趋势,其理由主要在于::

(1)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目前仍存在着生产商为获得较高利润而压榨劳动者的情况。低成本策略不仅损害了人权,更破坏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秩序。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很难对某些不当的降低标准行为做出公正的处理,但各国对自己的进出口贸易都相当敏感,因此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有利于促进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最终更好地维护各国劳工的基本权利,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

论文关键词:网络贸易传统国际贸易

网络贸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如万维网、互联网所进行的贸易或商务活动,整个交易过程包括交易磋商、签约、货物交付、货款收付等大都在全球网络上进行。其交易的产品主要是数字化产品,如金融服务、网上娱乐、售票服务、软件设计、音像书刊、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也有实物产品交易,其交易磋商、签约、货款支付在网上进行,实物交付在具体地点进行,即实现“在线交易,离线供货”。网络贸易是将互联网应用到传统国际贸易中,这使传统贸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一、网络贸易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

网络贸易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的挑战,同时给传统国际贸易带来了剧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际贸易商务场所和运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厂商对产品的营销、谈判、订货、销售、分发、支付等贸易流程的商务活动往往分别在不同的场所行,而网络贸易则把这些国际贸易的商活动集中在网上来进行,即进行以网上营销、网上谈判、网上订货、网上销售、网分发、网上支付等组成的网上国际贸易务,这样也就使得传统国际贸易运行发了实物运行与网络商务运行相结合的国际网络贸易的新变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有人预测,未来30年内,30%的消费支出将通过国际互联网络进行。

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使各种贸易形式数字化,信息以电子化的方式很容易被复制和传播,从而开辟一个全新的网上贸易市场。网络贸易迅速快捷、费用低、信息量大,甚至可以使人们看到实物照片和录像资料。通过国际互联网,企业能够不受时间与地域限制,买卖双方可以在网上展开询价、谈判等商务活动,实现网上售货或订货,与供货商、批发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建立密切的联系。这种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来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可大大提高商贸文件的传输速度,降低文件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国际贸易的主体和客体发生变化

作为国际贸易主体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可以从网上获得更多的信息,因此,成为网络人的买者和卖者其搜寻信息和获得信息及根据信息进行决策的流程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贸易的买者和卖者可以跨越中间商直接结合。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中间商在网络世界中也必须寻找自己在新的网络市场中的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国际贸易主体随着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而产生,这就是专门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咨询及交换的网络公司的出现。这种网络虚拟公司相对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可以从信息上操纵、联合更多的国际贸易的卖者和买者,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使国际贸易中的买者和卖者对其产生定的信息依赖。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的客体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国际贸易的客体从传统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产品的商品贸易与旅游、工程等服务贸易的贸易构成,生长出新的网络信息贸易,其中重要的构成就是电子数据交换。很显然,随着国际贸易主体和客体的变化,它们之间的关系必然发生一定的新变化。

(三)网络贸易削弱了商品和劳务提供音及消费者之间在地理位置上的联系

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发生了从简单的国与国、区域与区域向全球化的转化,网络国际贸易更倾向于为全球范围的贸易选择,使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活动由固定场所转移到了没有固定场所的、开放的国际互联网上。传统的贸易体制下,商品的跨国流通一般通过有固定场所的国际性贸易公司来完成,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跨国贸易可以不通过贸易公司,而是通过联接世界的国际互联网来完成。只要贸易公司就近与Internet建立连接,就可以方便地通过互联网与该网上的任何经济体建立贸易联系,进行贸易洽谈和交易。

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全球化趋势。现实世界以地理确定边界,而且网络本身没有边界,网络社会是开放的,没有地域的限制,是一个全球性系统,具有资源共享性。因为国际商务的主要媒体——国际互联网从本质上讲就是全球性的。无论在哪个国家,你只要能够接入国际互联网,就可以方便地使用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享用国际互联网上庞大的信息资源。尽管大家联接国际互联网的方式和程度有所不同,有的企业拥有不间断的计算机联接系统,而另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则通过调制解调器和公共电话网拨号入网的临时联接方式,还有的通过无线移动通讯网络或卫生网络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但是无论哪种联接方式,都可以实现相同的联接效果,即进入全球市场。

因此,网络贸易的市场范围与传统市场是不同的。传统市场由于受到国界的限制,国际性的产品或商务的商业交换活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因此,从一国的角度出发,传统市场按地域被分为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这个市场的界限分明。工商企业的发展一般是从国内市场做起或先立足于国内市场,然后再开拓国际市场,因此,从传统的经营概念出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经营活动的跨国界扩展。而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贸易使企业从一开始就面对全球市场。

(四)国际贸易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际互联网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通过国际贸易这一世界经济运行的纽带达到跨国界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使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贸易方式突破了传统贸易以单向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四流一体”,即以物流为依托,资金流为形式,信息流为核心,商流为主体的全新战略,这种经营战略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互动式的商贸服务。生产者与用户及消费者通过网络使及时供货制度和“零库存”生产得以实现,商品流动更加顺畅,信息网络成为最大的中问商,国际贸易中由进出口商作为国家问商品买卖媒介的传统方式受到挑战,由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委托一关系与方式发生动摇,贸易中间商、商和专业进出口公司的地位相对降低,引发了国际贸易中间组织结构的革命。

(五)国际贸易制度结构发生了新变化

世界贸易组织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积极推动占全球电讯服务收入95%国家和地区的基础电讯服务市场准入的谈判,达成了《基础电讯协议》。并与世界贸易组织中的43个国家和地区代表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这些签字方的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占全球信息技术产品贸易额的92。5%。1997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了一项互联网免税区的建议,而世界贸易组织第二届部长会议决定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这个决定很可能还继续下去,这意味着互联网可能逐步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实际上,《基础电讯协议》、《信息技术协议》、《金融服务自由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批准的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等都是促进国际网络贸易发展的制度安排,而这些有利于发展网络贸易的制度安排将减少贸易的“成本”。这样也就使得国际网络贸易比传统贸易得以有更多的贸易创造和贸易增长。相对于旧的、传统的国际贸易制度,这是国际贸易制度的创新,必将促进国际网络贸易的发展。

二、网络贸易引起信息贸易的飞速增长

传统的贸易以实物贸易为主,而网络贸易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则更多地表现在无形财产的许可与转让,如计算机程序、游戏、书、音乐、各种图象以及各种可数字化的信息。与传统贸易相比,这类交易虽然也具有销售的特征,但销售的对象却发生了变化。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产业的信息产业发展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产业革命,在未来的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产生和传递都是通过信息业完成的,因此信息产业将成为未来产业结构中的基础产业,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预计到今年,全球信息产业的销售额会超10000亿美元,从而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信息时代的国际贸易迈向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国际贸易的机会也因此而得以增加。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传统服务贸易中的服务产品要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保持高度一致不同的是,网络贸易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与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有一定的分离,在网络上,光纤通道可以在网上像运输产品一样运送金融、广告、会计、设计、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数据处理、文化、教育、医疗等信息化的服务产品,国际信息贸易正从国际服务贸易中分离出来,以一种独立的新的贸易形式出现。国际信息贸易指的是与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有关的一切跨国贸易形式和活动。因此,国际贸易将由商品贸易(消费品、生产资料贸易)、劳务贸易、(运输、旅游、工程承包)和信息贸易(技术、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贸易)三分天下,而国际信息贸易的发展正是国际贸易商品结构高级化、软件化及国际贸易总量得以不断扩大的动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上升。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文化信息设备等信息技术的硬件贸易和相应的软件贸易构成国际信息贸易的主体内容,它们是国际信息贸易的物质形式,也是世界信息经济的基础。

信息内容本身成为可贸易的商品。在信息网络的交互式环境下,宣传品(广告)、电影、电视、录像、书籍、杂志、报纸等产品的贸易,都可以通过网络终端的传输达成交易、网络贸易将向贸易的信息流动的无形形式转化:信息内容的交易可以多次重复进行,无形信息流和有载体的信息流成为国际贸易的对象,拓宽了国际贸易商品概念范畴。

国际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信息服务贸易包括国际技术与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如工程咨询、法律、财务服务贸易国际经贸信息服务、国际专家服务(如国际教育、医疗专家服务贸易)等,都可通过信息网络的“运送服务”方式进行信息的交流和反馈,“足不出户”即可为全球各地的人们同时提供服务。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3

一、分析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正负面影响

1、正面影响

(1)电子商务简化了以往传统的贸易业务程度。回顾性分析,从电子商务开始应用于国际贸易直至今天,其走过了不断自我更新的历程,随时间推移,目前电子商务已实现简化国际贸易的业务流程这一目的。具体分析这一成果,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的有机结合实现了人类无纸化贸易,人们通过互联网及计算机首先整合贸易双方交接人的相关信息,后经互联网将数据实时传输,实现随时随地交易,从而提高贸易的效率。电子商务相对于以往传统的贸易方式,其无纸化的形式主要体现于贸易双方交易前的准备、双方交易时的磋商、签订及履行合同要约,实时的远程交流方式使贸易双方便捷的完成交易。二十一世纪,时代的发展越发迅猛,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有效解决了以往贸易程序复杂的问题,利用网络、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实现简化贸易业务程序的目的,提高了各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水平,营造了省时、高端、高效的国际贸易状态,从而为各国对外贸易降低了成本,提升贸易效益。电子商务应用下,国际贸易业务流程需经过生产商、出口商及进口商间的互相沟通与合作才得以实现,其中,贸易双方各自当事人、各部门需积极连接起来,如外汇管理、海关、税务、商检及银行,均应形成网状作业模式合理有序的进行合作,互相交接贸易业务各个程序,为营造和睦交易的贸易奠定保障。

(2)电子商务影响下,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分析主体多元化主要抓住三点,其一:信息化时代下,电子商务可实现电子虚拟公司,外贸总公司利用信息化技术实时操纵各子公司分工协作、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及利润分配等环节,实控子公司的日常运营,提高本国贸易在国际市场上的水平。其二,电子商务带动下,贸易中间随之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网络、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其中,网络作为贸易双方的中间商运用信息化技术构建的贸易平台,贸易双方仅需借助网络,分析来源于数据传输下的贸易相关信息,即可从大量的贸易信息中筛选出适应本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资源,为本国对外贸易发展指明方向。再者,对于各国对外贸易而言,国际贸易的主体是中小型企业,这是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一大特点,与传统贸易形式相比较,各国的传统贸易过于注重于本国大型的企业,如国内对外贸易发展规模较大的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均称为传统贸易形式下贸易的主体。然而,电子商务的应用使各国已转换了这一观点,完全降低了经济水平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从事国际贸易的发展门槛,目前各国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均可通过电子商务这一贸易平台实现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的目的,由此促进国际贸易当前继续面向经营主体多元化方向发展。

(3)国际贸易的日常经营管理模式得到更新。电子商务应用下,贸易日常经营管理模式呈现全新,借助网络、计算机技术完成贸易双方交易所有程序,实现贸易信息流、磋商流、物流及资金流同步的发展局面,简称为四流一体化。四流一体化经营管理模式消除了传统贸易交易的耗时、低效的弊端,运用直接贸易形式将物质于时间、空间中实时交换,这是国际贸易进一步深化的变革。

2、负面影响

从自然发展规律角度分析,世界任何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效应,因此,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亦然如此。从理论上分析,目前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形成了马太效应、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导致税款大量流失。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电子商务虽具有促进作用,但因发达国家力求借助电子商务拉开与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水平的差距,展望在竞争力激烈的国际贸易市场上掀起一番经济竞争,加之发展中国家贸易水平原本就相对于发达国家较弱,因此,发达国家贸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势必会引发马太效应。再者,根据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情况不同,对于发达国而言,借助本国现代高新技术、完备的信息传输基础设施及充足的资金,发达国家已成功的在国际贸易商场上站稳了脚跟,从而面向于国际电子商务贸易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电子商务贸易发展远不如发达国家,从而体现了电子商务未必能让发展中国家真正实现后发优势的发展局面,从反面角度进行分析,这是提高发展中国家与国际贸易门槛的主要影响因素,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实际处于恶化阶段。

再者,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已导致税款大量流失,虽然电子商务可加快国际贸易扩大的速度,但随之也为参与国际贸易的各个企业避税提供了有力条件,据地方电台报道,近年来国际贸易市场上出现避税的企业比比皆是,加剧了国际贸易税款流失的状况。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现状

1、各国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存在差异

目前,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较为突出的实属北美国家及中欧地区的国家,如加拿大、美国,其次则是太平洋、亚洲地区,因这些地区具有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迅猛等主要特点。虽然,近年来非洲国家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获取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发展水平相对于排在世界前列的其他国家仍存在巨大落差。此外,在拉丁美洲中,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及智利等国家的互联网用户呈现持续增涨的局势,用户数已占拉丁美洲互联网用户总数的60%,可见,拉丁美洲中电子商务的应用呈现于两极分化的局面,除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及智利等国家互联网用户数不断上涨,其他国家则保持不变或变化不大的状态。

我国电子商务对外贸易虽相对于西方国家起步较晚,但据近年来的数据分析,我国电子商务贸易具有极大的潜在发展优势,如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贸易同比增长了将近50%。据经济学专家指出,我国在未来5年内极有可能一直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证实了电子商务在我国参与国际贸易中具有应用前景。虽然,信息化技术的差异、贸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参差不齐导致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贸易发展的差异,但因电子商务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电子商务的灵敏度高、成本低的优点必将推动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尤其是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

2、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国际贸易能否正常进行,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主要影响因素。目前,中欧国家几乎已全面推行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电子商务的同步运行。为全面实现全球化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国政府已一致达成根据国际贸易发展局势,磋商出一些利于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例如,美国政府为促进本国及别国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于1997年3月建议世贸组织对信息产品予以免税处理。而在我国,电子商务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在新兴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新世纪下,我国为拉近与发达国家国际贸易的差距,加大对本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从而提高网络数据传输的效率,逐步与国际贸易水平拉近距离。信息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前提,基础设施的建设能为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提供保障,这是为贸易双方实现交易、顺利提高贸易水平不可或缺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贸易的起步虽相对于西方国家较晚,但因国内信息技术的更新较快,加之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我国具有潜在贸易前景,继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拉近与国际间的水平,有利于我国继续拓宽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的空间。

3、相对成熟的EDI信息技术

因电子商务应用于国际贸易中具有无纸化特点,交易双方往往是基于网络、计算机技术完成贸易间的交易,因此,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交易中占据重要地位。随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双方对信息技术的要求随之提高,不再仅满足于电子商务贸易的无纸化,更多的寻求能借助信息技术将贸易领域进一步拓宽,深化各自国际贸易的意义。当前,EDI属于信息技术领域中较为成熟的一门技术,中文简称为电子数据交换,它来源于国际贸易实务与信息技术的结合,是信息技术向国际贸易的渗透及深化,这是其有别于其他信息技术的最大异处。回顾性分析,EDI的概念是由欧美国家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提出来的,直至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的今天,EDI技术已历经各个具有挑战的阶段,如该技术的萌芽期、成长期及成熟期。与传统技术相对比,EDI技术的研发与出台完全取代了传统技术,加之利用互联网这一交流平台,依据当前信息技术水平,实现EDI属于商业问题,不再是以往的信息技术问题,因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原本是商业界的全球化产业。EDI技术在商业界中具有很大应用前景,数据的实时获取与交换,利于商业信息的传输,能省时,交易双发无需限时、限地的当面磋商,借助信息技术EDI能在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4

【关键词】国际贸易保护环境贸易政策对策分析

前言

基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实现了迅猛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优化经济结构注入了动力。而在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受到政治、军事以及经济等多方面影响,使得国际贸易环境越加复杂且竞争加剧,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受阻。基于此,针对现有国际贸易保护环境进行全面剖析,能够为我国制定贸易政策提供支撑,以此来进一步确保实现我国国际贸易的稳健发展。

一、国际贸易的演化历程

具体如下:第一,基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下,保护主义产生的理论基础则是源自于重商主义思想理的影响;第二,基于资本主义下,在自由竞争时期,自由贸易政策是国际贸易政策的主流,但是,在这一时期,诸如德国以及美工等,因在该阶段发展较为落后,因此,该国的经济学家则对此持反对意见,如李斯特等人,提出要保护幼稚工业,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后进国家能够实现快速发展;第三,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超保护贸易政策随之诞生,这种带有侵略性的贸易保护政策,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垄断国内与国际市场的工具。第四,从二战之后,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在这一时期为贸易自由化时期,基于该时期下,全新世界经贸体系的形成,促使在二战后贸易自由具备了生根的基础,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贸易自由化随之开展,但在这一时期的贸易自由化又具备自身的特点,即在主张上与自由竞争时期存在差异,这一贸易自由化的核心思想所主张的是不全面的贸易自由,因此这就意味着其对贸易保护政策并不产生排斥反应。第五,而进入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后,国际贸易随之进入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时期,在1973年所爆发的债务危机以及经济危机,使得发达国家因此而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经济衰退下也反映出在国际贸易领域中,自由化贸易随之衰弱,而贸易保护主义随之再次抬头。

从这一演化历程中能够得出,国家贸易政策在本质上具备这保护性的性质特征,具体而言,则是借助如下几方面来进行反映的:第一,在国际贸易政策演化的过程中,从始至终都存在着保护性的身影,所以在自由化贸易政策下依旧是与贸易保护并存的;第二,纵观历史,不可否认的是自由贸易时期是切实存在的,然而,保护性贸易政策一直是主流,占据着主导地位;第三,在二战之前,因尚未出现多边贸易政策,因此,各国在制定贸易政策的过程中也并未受之影响,因而相应对外贸易政策从整体上都是以满意自身利益需求为出发点的,进而也就促使贸易保护随之具备了生根的土壤;第四,而进入新世纪以来,自由贸易成为世界贸易所倡导的主题,并为自由贸易的发展而签订了(GATT)协议,进而实现对各国贸易保护行为的约束,但是,从本质上将,贸易政策的保护性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本质性改变。

二、国际贸易保护发展的新趋势

(一)基于贸易保护下方式多元化

在贸易保护下,存在着多种方式,其中主要强调的是关税壁垒向非关税壁垒的转变,具体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基于有效保护税率下,实现了阶梯关税的设置;二是在此过程中,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随之加强;三是相应的非关税壁垒随之大幅度提升;四是突出贸易管理的重要地位。基于世界贸易组织下,其对关税壁垒进行了限制,进而为提升关税水平提供了保障,在此背景下,贸易保护的实施则无从下手,因此,对于相应国家而言,则就借助多样化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实施,实现对进口的限制,以此来实现贸易保护的目的。

(二)逐渐增加了被保护的商品内容

在贸易保护下所保护的商品内容随之发生了新变化,最初所保护的商品主要是农产品以及传统意义上的商品,而逐渐发展为对高级工业品与相应劳动部门的保护。具体而言,可从保护的商品类别上给予明确,主要有如下四种商品类型:纺织品、钢铁产品、电子产品以及运输工具,其中,基于纺织产品下,具体还包括了诸如服装鞋类等产品,而在运输工具上主要是针对汽车这一产品而言的。

(三)国家贸易壁垒向区域贸易壁垒的转变

这一新变化主要是基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加之区域性贸易集团在此过程中实现了迅速发展,使得目前国际经济体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在此过程中,基于区域性贸易集团的组建下,从本质上而言,呈现出了排他性的特点,也就是在这一区域性集团下,其对内所强调的是贸易的自由化,而基于这一特点下就意味着其对外必然存在着排斥性,也就是以集团的力量来与外部竞争者的抗衡与打击。而这是基于区域性贸易集团的影响下,迫使各国开始寻找自己的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够形成与其相抗衡的实力,而在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发展下,其就成为了国际贸易的一大新特征。

(四)奖励出口限制进口措施的实施

基于该措施的实施下,使得以往国际贸易中限制进口,逐渐向鼓励出口过渡,这是因在二战结束后,国际贸易在发展中促使国际分工越加深入且精细化,同时,自由贸易随之实现了发展,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对世界各国的依赖性随之强化,在争夺国外市场的过程中,竞争越加激烈化,而在原有的限制出口的政策下,使得国与国之间产生了摩擦与矛盾,并且还会遭到国际社会中其他国家的强烈谴责,同时也会遭受到一定的报复。因此,这就促使该政策发生了改变,转而开始鼓励出口,借助各种优惠政策的实施来鼓励出口商积极进行贸易的出口。

三、产生保护性贸易政策的具体原由

(一)经济发展失衡致使国际贸易政策的天枰随之失衡

在国与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对于相应的贸易双方而言,都能够从中受益,但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在这一关系中始终存在这利益的不均等现象,通常而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基于自由贸易下,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常处于劣势方法,发达国家将会获得更多的好处。而从相关的数据信息中也能够证明这一问题:基于贸易自由化下,发达国家从中获得的财富占据总财富的七成,而此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只能够获得三成,很多时候甚至不足三成,特别是对于一些十分不发达的国家而言,在此过程中其所承担的损失很多时候要比获利多,也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下,使得在世界板块格局中,贫富差距随之加大。而此种情况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要想追赶上发达国家,几乎是十分困难的,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自然而然的就会使得保护贸易政策随之抬头,而纵观世界各国,并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从始至终都拥护并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在尚未实现工业化目标前,相应的国家会借助高关税保护政策的实施来实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

(二)外转本国内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

从实践中证明,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当其国内经济持续下滑并呈现出了衰退的趋势,则在国际贸易中,必将实施贸易保护政策。从当前美国以及日本的经济现实就能够看出,因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家经济开始走低,进而在国际贸易中相应保护主义随之加剧。而当前西方国家经济整体上都呈现出了不景气的现象,在此过程中西方国家自身内部的政治利益纷争等使得其必要会被贸易保护主义所笼罩,借助自身所具备的经济优势,发达国家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则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双重标准,在此背景下,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国际贸易环境更加的复杂且不利。WTO虽然一贯秉承自身的宗旨来维护国际贸易的良性发展,然而,基于当前世界各国现有的竞争实力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而在自由贸易体制下,其受益的程序是存在差别的,而为了实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并保护本国的产业以确保经济的稳健发展,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必然存在。

(三)转移国内政治上所存在的矛盾

基于西方民主政治下,其本质上则是在各利益集团的斗争下,最终实现妥协而产生的,而对于政治家而言,为了实现对利益集团利益的维护,便在国内市场中,以“国内法”的强制推行来实现对市场的保护,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310条款”,基于该条款下,美国总统可针对影响美国商业的且在被自身认定为“不合理且不公平”的进口贸易,具备这限制并实施报复措施的权利。而在美国的“406条款”中,则专门针对共产党国家,对其向美国进口的商品进行限制等,基于该条款下,只要共产党国家具备了较轻的损害,就被认定为“重大损害”,并可实施报复行动。

四、基于国际贸易环境下我国贸易政策的选择与调整

前文针对目前我国所处的国际贸易环境进行了分析,并可从中得出:在当前的国际贸易环境下,对于我国而言,要想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的发展规模,实现对国际贸易现有结构的优化调整,进而强化我国国际贸易的竞争实力与发展水平,则就要求现阶段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需要基于提高自身竞争实力角度出发,以此来提升自身的实力,而对于相应政策管理结构而言,则需要从宏观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规则改善之中,以此来优化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环境,进而才能够借助国际贸易的发展来推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则可借助如下措施来实现对我国贸易政策的选择与调整:

(一)提升国际贸易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从微观角度出发,对于我国国际贸易企业而言,则需要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品牌竞争意识,打造品牌优势,同时,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管理质量,以现代化管理理念与模式的引入来服务于自身竞争实力的提升,同时,还需要注重企业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与提升。在实际践行的过程中,基于现阶段国际贸易环境下,竞争的激烈化使得我国国际贸易企业需要提高自身的软硬实力,其中,要进一步强调软实力的提升。具体而言,则需要基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下,实现与之相适应企业文化的打造,在此基础上,形成完善的企业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以及精神文化等,要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与融合下,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并融入先进的它元文化内容,体现出包容并进并展现赋予现代企业以中国特色。同时,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品牌建设的重视程度,以国际品牌的打造来促使出口商品能够具有国际通行能力,进而为获得竞争优势提供保障。此外,从管理角度出发,则需要在进一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打造,以此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二)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

为了实现对国际贸易方式的转变,则就需要针对我国国际贸易企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目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现状看,不论是从规模、质量还是从发展速度上看,现有基础较好,因此能够保持贸易顺差。然而,从我国国际贸易的结构上看,目前尚处于低级发展阶段,整体上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较低。因此,这就需要针对国际贸易进行优化升级,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大产品的科技含量,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在此过程中,要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以优惠政策的制定来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并借助电商运行模式来搭建国际营销网络,同时进一步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速度。

(三)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

从宏观角度出发,我国相关企业与政府等部门则需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针对国际贸易常见的纠纷问题,加大相关方面的人才培养力度,以更好的解决国际贸易纠纷,并随时掌握国际贸易环境的动态发展状况。同时,在参与国际贸易谈判的过程中,要借助相应的组织与平台,积极发挥出自身的作用,以维护自身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进而逐渐占据国际贸易的主动权。

总结

综上,在现有的国际贸易环境中,竞争的激烈化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的存在,促使我国所面临的国际贸易发展形势更加的复杂、压力与挑战极大,为了在国际贸易中获得主动权,并借助国际贸易的稳健发展来助力于国民经济的稳步提升,则就需要实现相应贸易政策的调整,在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企业竞争实力的基础上,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并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中,以此来服务于国际贸易的良性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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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艳梅.国际贸易政策保护性研究及中国的对策[J].东方企业文化,2011,10:114-115.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5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进出口高速增长。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中国服务贸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却存在着服务贸易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不仅表现在量上,更要注重质的提高。中国的服务贸易起步较晚,中国的服务贸易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面,其竞争力都令人堪优,面对WTO全面开放和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将如何提高其竞争力,是本文将主要展开讨论的议题。

WTO过渡期后,中国将全面履行世贸承诺,服务业将是下一轮开放的重点。我国服务业如何应对外国同行的激烈竞争、服务贸易如何迅速发展和创新成为我们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鉴于国内外有许多人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影响因素作了研究,本文首先将通过对大量相关文献的整理,在总结服务贸易理论和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做出综合性实证分析,从宏观角度来全面综合论述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和解决对策。主要采用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概述与论证相统一的方法,来比较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劣势的存在.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有力的因素,对我国目前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各个因素做综合性的衡量和分析,得出中国服务贸易的出路和发展方向。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回归分析

本文结构:

第一部分主要写服务贸易的文献综述,介绍服务贸易的概念,背景,以及影响因素。为下文的展开形成铺垫。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服务贸易的特点,分类以及发展的历程,阐明服务贸易与服务业以及货物贸易的关系。

第三部分对我国服务贸易进行调研,从现状入手,由表及里分析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第四部分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说明各个影响因素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程度,从而找出主要影响因素,并说明影响的力度。

第五部分得出结论,通过前面的实证分析,综合分析中国服务贸易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以及有利的因素,得出中国服务贸易的意见和对策。

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的方法来看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而得出如何进一步发展的观点。

在实证分析方面,第一步先要做好资料的采集工作,在课题思路和总体设计方面有了综合的定位。选和服务贸易有关且相关性较大的因素作为我的自变量,来研究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影响服务贸易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各要素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强度。

在理论分析方面,还要依据前人的研究成果,提出建立数学模型的基本假设,使模型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最后,做出结论,对中国服务贸易影响最强的因素是什么,究竟什么样的发展方向或模式是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怎么样发展中国服务贸易才能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ChinaExportofTradeinServicesDevelopmentResearch

Abstract

Thetradeinservicesistheprogressivesymbolofserviceindustry,theexpansiontradeinservicesexport,strengthensthetradeinservicesinternationalcompetitiveness,allofthesecanimprovethetradeinservicesinternationalpaymentbalance,notonlyoptimizesChineseexport’soverallconstruction,butalsohasthesignificanthistoryandthepracticalsignificanceinimprovingChinesestatusintheinternationallabordivision,promotesChinaindustryrestructure,stakeon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path

Post-WTOtransitionalperiod,ChinawillfullyimplementtheWTOChinawillfullyimplementtheWTOcommitments,theservicesectorwillbethefocusofthenextroundofopeningup.China''''sserviceindustryonhowtodealwithfiercecompetitionfromforeigncounterparts,therapiddevelopmentoftradeinservicesandinnovationtobecomeoneoftheurgentneedtoresolvetheissue.Inviewofmanypeoplebothathomeandabroadforthedevelopmentoftradeinservices,theimpactofthefactorsstudiedinthispaperwillfirstofall,agreatdealofrelevantliteratureonthecollation,attheconclusionofthetheoryoftradeinservicesandtheimpactoffactorsonthebasisoftheimpactoftradeinservicesinacomprehensivefactorEmpiricalanalysis,fromamacropointofviewonChina''''scomprehensiveandintegrateddevelopmentoftradeinservicesandsolutions.Themainuseofthetheoreticalanalysisandempiricalanalysis,anoverviewanddemonstrationoftheunityofmethod,binedwithChina''''scurrentconditionsandastrongfactortobeconsidered,theimpactofChina''''sservicetradedevelopmentvariousfactorstomeasureandcomprehensiveanalysisofthewayoutforChina''''sservicetradeanddevelopment

KeyWords:Internationaltradeinservices,Competitivepower,Regressionanalysis

目录

摘要I

AbstractIII

1引言1

2服务贸易文献综述2

2.1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2

2.2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4

2.2.1从服务的概念入手划分服务贸易4

2.2.2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分类5

2.2.3国际收支BOP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7

2.2.4《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服务贸易的分类8

2.3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8

2.3.1比较优势理论9

2.3.2竞争优势理论9

2.3.3九因素模型11

2.4我国学者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进展12

3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存在的问题13

3.1发展迅速但总体水平较低14

3.2结构有待优化16

3.3作为基础的服务业发展滞后18

3.4其他因素对服务贸易的制约18

3.5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19

3.6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不完善20

4影响服务贸易出口的因素21

4.1可量化因素21

4.1.1国家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21

4.1.2服务业的发达程度21

4.1.3总的经济环境22

4.1.4货物贸易发展水平23

4.1.5人力因素23

4.2不可量化因素24

4.2.1一国消费者的需求偏好24

4.2.2国内国际环境25

4.2.3政府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25

5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因素的模型及分析27

5.1建立模型27

5.1.1一元线性回归模型27

5.1.2最小二乘估计28

5.1.3利用模型找出影响出口相关因素28

5.1.4利用Eviews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29

5.2自相关的检验及解决31

5.3结果32

6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对策34

6.1大力发展服务产业34

6.1.1提高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34

6.1.2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35

6.2加强服务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36

6.2.1加大人力资本和教育投入36

6.2.2鼓励创新发明,提高获取专利的能力36

6.3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37

6.4选择重点服务贸易部们进行培育和出口促进37

7结论40

7.1主要研究结论及创新40

7.2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40

参考文献41

1引言

2001年l2月11日正式加入WTO以来,在加入WTO后的16年内,逐步实施了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承诺。2005年,我国进入了WTO“后过渡期”,银行、证券、分销等重要服务部门所享受的过渡期逐步结束。WTO过渡期后,中国将全面履行世贸承诺,服务业将是下一轮开放的重点。我国服务业如何应对外国同行的激烈竞争、服务贸易如何迅速发展和创新成为我们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服务贸易的产生几乎是与货物贸易同时起步的,但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商业领域。二战之前,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务的输出输入方面,二战之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崭露头角,从建筑到通讯和航空技术,服务成为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经济中最大和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服务贸易逐步走向国际市场。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为世界各国所接受;而世贸组织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作出的承诺,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从近几年统计数据看,服务贸易发展的速度略高于货物贸易,而且,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加强以及世界经济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向服务化、信息化、知识化的方向发展,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舞台上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国际贸易乃至全球经济的新增长点。

我国在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中的比较优势促使我国服务贸易迅速发展。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居世界第9位,进口额居第8位;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了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但必须看到,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存在较多问题,例如整体竞争力较弱、缺少竞争优势、发展结构不合理、法制不健全、管理落后等等,这些问题极有可能在未来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造成阻碍。

2服务贸易文献综述

2.1国际服务贸易的涵义

“服务贸易”一词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才开始流行起来的一个贸易术语,它是相对货物贸易而言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没有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商业领域。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贸易日益崭露头角,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已不再是货物贸易的被动服务者,而是成为与其并重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至此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所谓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根据1993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

⑴过境服务(CrossBorderS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在这种形式下,服务提供者和被提供者分别在本国境内,并不移动过境。所以,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往往要借助于远程通讯手段,或者就是远程通讯服务本身。例如,国际电话通讯服务、视听、金融服务等;

⑵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在这种服务提供形式下,服务的被提供者,也就是消费者跨过国境进入提供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服务。出国旅游、出国留学实际上都是接受的这种服务提供方式;

⑶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这种商业实体或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形式可以采取独立的法人形式,也可以仅仅是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这里,服务的提供是以直接投资为基础的,其提供涉及到资本和专业人士的跨国流动。例如,一国的某公司到外国开饭店或零售商店等;

⑷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例如,一国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医生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等。这种形式涉及到提供者作为自然人的跨国流动。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比如我们请一个国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前来作。

中国学者对服务贸易的探讨主要是从20世纪09年代开始的。与前面讨论的角度不同,国内通常是从服务与贸易的性质层面来定义服务贸易。汪尧田、周汉民在1992年指出“国际服务贸易在概念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符合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服务输出与输入活动。而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劳动力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播、专利技术贸易等”【1】。薛荣久在1993年指出“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家之间相互提供的作为劳动活动服务的特殊作用价值【2】。陈宪在1995年对服务贸易的定义认为“一般都将无形贸易划分为要素服务贸易和非要素服务贸易。在无形贸易中,扣除要素服务贸易即为通常所说的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国与国之间服务业的往来。各国服务的总出口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3】。丁维香在1995年从贸易发生的过程方面对服务贸易做出定义,她认为“服务贸易就是一个国家的个人或团体,向另一个国家的个人或团体购买服务的过程”【4】。与此相似的是,杨圣明在1999年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在国家之间的等价交换过程,或者说,服务在国家间的有偿流动过程【5】。王粤在2002年指出“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对外贸易,即发生国际收支行为的服务业经营活动,如国际间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技术等劳务的有偿提供和接受”【6】。郑吉昌认为“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即指国际间服务输出和输入的一种贸易方式。传统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现代国际服务贸易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外,还包括一些新贸易活动,如国际承包工程、卫星传送和传播等等”【7】。

中国学者对服务贸易定义的研究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思考:第一,这些定义都没有从“服务”本身的特征出发,而是孤立地将服务与传统的贸易概念相结合,这与前面根据服务定义扩展的服务贸易概念不同。第二,只根据这些定义概念难以准确确定服务贸易的范围,最多只能获得服务贸易的部分范围。第三,这些服务贸易定义基本上仍是一种描述性定义,一方面虽然说明了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比更加复杂,但另一方面难于在实践中展开使用。

2.2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2.2.1从服务的概念入手划分服务贸易

巴格沃蒂(Bhagwati)在1984年根据“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必须同时同地进行”的特征对服务提供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从而扩展了服务定义。他们把服务分为两类:一类为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另一类为不需要物理上接近的服务。在此基础上,Bhagwati将服务贸易分为四类,前三类要求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必须物理上接近:

(1)提供者移动、使用者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2)使用者移动、提供者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3)使用者和提供者都移动的服务贸易;

(4)不需要二者移动的“远程”服务贸易【8】。

格鲁贝尔(Grubel)则将服务贸易首先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要求人、资本、公司或货物临时跨越国境,这一类又分为两种情况:

(1)人或货物到国外接受服务;

(2)人到国外提供服务,公司到国外提供纯资本或其他资本资产服务,或者货物到国外提供服务,如运输等。

第二类则为非要素服务,当包含这类服务的货物的国际贸易发生时,该类服务贸易就发生【9】。

耐亚尔(Nayyar)认为服务定义难于达到从概念层面上理解服务本身,而当我们将定义运用于服务的国际领域时,要想达到从概念层面上理解服务贸易就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他将服务贸易定义为“一国常住单位与另一国常住单位之间就服务进行的国际贸易,而不管该交易发生于何地”【10】。据此,他将服务贸易分为四类:

(1)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处的服务贸易;

(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处的服务贸易;

(3)生产者或是消费者移动到对方所在地的服务贸易:

(4)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前三类服务贸易的发生都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物理接近,这一点与服务的特征相符合。第四类服务贸易则无须物理接近,该类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似。

以上对服务贸易的分类本质上都是从服务定义扩展而来,其核心是服务交易的双方是否需要物理接近,即以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交易时的地点为基础进行的讨论。

2.2.2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最常使用的分类是由萨皮尔(spair)在1994年修改的分类,该分类是基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实现交易的物理地点。这种分类方法己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采用。因此,在GATS中,服务贸易被定义为服务的供应模式:

(1)自一个成员国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个成员国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个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个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国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11】。

这些供应模式一般被称之为:模式1-跨界供应,模式2-境外消费,模式3-商业存在,模式4-自然人存在。

模式1跨界供应指的是消费者在他本国领土上,而在另一个国家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跨越国境的情况。这种类型的服务交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电话、传真、因特网或其他计算机媒体的连接,电视、或是通过邮件或信使方式发送文件、软盘、磁带等等。它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即交付产品时,消费者和供应商依然留在各自领土上,强调的是服务产品本身跨越国境。典型的例子有:支持货物贸易的运输服务、函授课程和远距离诊断服务等。

模式2境外消费指的是消费者迁出其本国领土并在另一个国家消费服务。例如,旅游活动,非常住居民的医疗服务和留学都是典型的境外消费实例。境外船只维修活动也应该包括在内,因为此时,消费者的资产只有迁往或位于境外,才可能获得这种服务。因此,模式2强调的是消费者到国外消费服务,而服务的提供者留在自己的领土内。

模式3商业存在认为,在境外某一市场的商业存在不仅包括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而且也包括具有相同特征的法律实体,例如代表处和分支机构。根据GATS的规则,“供应某种服务”包括生产、经营、销售和交付。例如,外资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外资学校提供的课程以及外国银行的一个国内分行或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都是通过商业存在提供的。对服务来说,境外商业存在的设立作为确保在生产和交付的各个阶段以及交付之后与处于其本土上的消费者保持密切联系的一种方式通常是非常必要的。

模式4自然人存在,这种模式在个人进入消费者领土提供服务时产生,而不论个人代表的是他自己,还是代表他的雇主。因此,这种模式涉及两种不同的自然人类型:自营人员和雇员。同样,模式4也适用于两个领域:国际收支意义上的服务贸易和就业。国际收支意义上的服务贸易指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贸易,属于BOP统计的范围。根据常住性原则,这种情况下由人员流动而进行的服务提供通常是在1年之内。例如,由某一外国公司派出一名审计人员进行金融审计服务,或是由某一临时出访东道国经济体的外国自营专业表演者提供娱乐服务等。就业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输入。自然人存在只涉及在消费者国家中的非长期就业,因为GATS《关于根据协定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附件》规定:“本协议不适用于影响自然人进入某一个成员国就业市场寻找就业机会的措施,也不适用于有关永久性公民、居所和就业的措施”【12】。不过,GATS没有就“非长期”就业的定义做出规定。在各个国家的承诺中,暂时的时间长度一般为2到5年,而且会根据自然人类型的不同而变化。例如,外国医生或教师的短期就业,建筑工人或有偿家政服务人员的短期就业Bhagwati.JN.(1984),SphnteringandDisembodimentofServiceandDevelopingNations,TheWorldEconomy,1984,7,133-144都包括在模式4中。更为普遍的是国外分支机构中外籍员工的短期就业,这种公司内部员工调动在GATS背景下具有特别突出的意义。

2-1GATS供应模式的判断标准

服务供应者存在判断标准供应模式

服务供应者在本国领土内来自服务供应者领土的服务在消费者领土内交付模式1跨界供应

在消费者领土外的供应着领土内交付服务给消费者模式2境外消费

服务供应者不在本国领土内在消费者领土内供应者通过商业存在交付服务模式3商业存在

在消费者领土内供应者通过自然人存在交付服务模式4自然人存在

综上所述,GATS供应模式本质上是在服务供应者与消费者和服务交付时他们存在于领土的程度与类型基础上定义的。表2-1总结了辨别四种供应模式的判断标准。对于跨界供应模式,消费者和服务供应者仍在各自领土内;对于境外消费模式,消费者移动到服务供应者领土内。对于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模式,服务供应者实际上移动到了消费者领土内,即要么通过商业存在交付服务,要么通过自然人存在交付服务。

从GATS服务贸易的定义可以看出,该定义与Stern&Hoekman在1987年提出的服务分类存在一致性。对照来看,分离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1,需求者地点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3和模式4,生产者地点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2,自由服务可以认为是GATS模式3和模式4。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GATS服务贸易的定义将所有服务都确定为“可进行贸易的(tradable)”。传统上认为是不可进行贸易的服务,如理发服务,现在都可以在模式2境外消费情况下作为可交易服务进行消费(即生产者地点服务).这样的贸易还可能发生在自由进入其他国家的跨越边境地区。而且,为了使服务是可进行贸易的,还经常连带消费一些诸如旅行之类的其他服务。

另外,1919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秘书处编写了一份有关服务部门分类的说明,它被称作“GNS/W/20服务部门分类表”,是GATS服务产品目录,供各成员国谈判使用。该表明确了国内服务规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子部门,这样就可以对这些规章做出具体的承诺并进行谈判.所以GNS/W/120应被看成是一个谈判目录,而不是一个统计分类。GATT的GNS/W/120表中列出的12种主要服务类型如下: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服务;经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保健和社会服务:旅游和与旅行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别处未包括的其他服务。

2.2.3国际收支BOP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

服务贸易的常规统计定义是《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阐述的定义,它把服务贸易界定为“一个经济体中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进行的所有服务交易”。BPM5指出“服务的生产在生产发生之前就同某经济体的生产者与另外一个经济体的消费者或一组消费者事先做出的一项安排联系在一起。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同国际服务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其生产过程涉及了一个常住单位和另一个非常住单位。该定义与SNA(1993)对外交易账户中的服务贸易概念一致,即“在所有经济活动中,常住机构单位与非常住机构单位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反映这种传统服务贸易的统计称为BOP统计。比较GATS和BPM5/SNA(1993)对服务贸易所做的定义可以看出,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与BPM5/SNA(1993)的服务贸易统计定义不完全匹配。后者考虑的只是一个经济体中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间的服务交易,范围较GATS服务贸易定义的范围狭窄。这也决定了只靠BOP统计本身不能全面评估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必须开发其他统计框架来完成这一使命。

2.2.4《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服务贸易的分类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总体上采用SNA(1993)对“服务”一词的用法。它指出服务在许多方面与货物都是不同的,最常见的不同是供应方和消费方关系的直接性。许多服务是不可运输的,即它们要求供应方和消费方物理上接近,例如提供饭店服务要饭店设在消费者愿意停留的地方,为某一企业进行清洁服务必须在该企业的所在地进行,理发服务要求美发师与顾客同时在场。对于这种不可运输服务的国际贸易来说,要么客户必须前往供应商一方,要么供应商必须前往客户一方。即服务的提供由传统的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间的交易可能转变为: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贸易加上其他服务贸易,这里其他服务贸易有可能是常住单位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所以服务贸易的范围与传统BOP统计定义的服务贸易范围相比,明显地扩大了。

如果服务的国际销售是通过设在国外客户所属国家的直接投资企业或分支机构实现的,可以是本国经济体在国外拥有的分支机构,也可以是外国经济体在本国拥有的分支机构.那么为反映这种类型的贸易,传统的服务贸易定义就扩大至把国外分支机构提供的服务价值包括在内,这种说明分公司全面业务情况的统计数字称为“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即FATS统计。服务也可由在境外的个人提供,他们或者作为服务供应商,或者被服务供应商所雇用,其中包括那些在东道国的外国人,大部分这类服务贸易被包括在BPMS和FATS框架中,其余部分有待于在这两个框架之外进一步开发。

由上述分析可知,MISTS(2002)定义的广义服务贸易既涉及常住单位与非常住单位间交易,又包括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的服务,以及境外个人服务。服务贸易的概念虽然扩大,且扩大部分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服务的进口或出口,但并没有扩大服务的概念,它几乎完全符合现有的国际统计标准,如SNA(1993)、BPM5等等。

2.3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理论

目前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研究的理论较多,限于本文篇幅和作者能力,本文主要运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理论、竞争优势理论作为规范性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为使本文更加贴近我国实际情况,作者另外采用了我国的市场经济中相关理论作为补充,从体制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2.3.1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基础,该法则被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称之为“经济学中最出色的理论”。由李嘉图创立,经过俄林和赫克歇尔的发展,将一国比较优势产品生产效率较高的原因进一步归结到了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丰裕程度方面的优势。即使在后来的实践检验中,受到了“里昂惕夫之迷”的挑战,但通过加入人力资本要素对其进行修正,比较优势理论获得了新的发展。然而,关于传统货物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能否运用于服务贸易,理论界存在着不同观点的两派。一派认为比较优势理论不适用于服务贸易,因为服务与货物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特别是,传统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是基于“国家间生产要素不能流动”这一基本假设,而“服务贸易”却直接涉及到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另一派则认为,比较优势理论不管对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都具有普适性,但必须放弃“国家间生产要素不能流动”这一基本假设。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服务贸易的理论研究重点在于从传统服务业出发,探讨比较优势原则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性。如Melvin在传统的H-0模型的范围内解释了服务贸易;Markusen认为传统上服务贸易只是商品贸易的一部分而已;1965年日本学者鬼城和宇泽创立了比较优势理论的动态模型;1985年Deardorff对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作了系统的阐述,他成功的利用了H-0模型探讨了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从而进一步解决了比较优势原则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性。

2.3.2竞争优势理论

20世纪90年代,随着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出现,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的重点转向了对竞争力的研究。竞争优势的核心理论是波特的“钻石理论”。波特认为,企业建立竟争优势有两种策略可供选择,即低成本策略和差异化策略。低成本策略的实现需要有特殊的资源优势(如较低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低成本可获得的技术和生产方法以及发展规模经济等);差异化策略的实现则需要在设备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投资和创新,从而生产出更符合客户需求的差异化产品。后者被认为是更高层次的竞争优势,因为与低成本竞争优势相比,后者代表更高的生产力水平并且更难被竞争对手模仿。按照波特的逻辑,企业在面临两种可选择的策略时,会更加倾向于选择更高层次的竞争优势,即选择差异化的竞争路线。企业必须为此进行持续的投资创新,而企业投资创新活动的成功与否依赖与这种活动的外部环境。波特对环境系统进行抽象概括,形成了著名的“钻石理论”。该理论将外部环境归纳为,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或支柱性产业的表现和公司的策略、结构和竞争;特别的,波特将生产要素分为初级要素和高级要素,初级要素指一般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高级要素包括知识和资本资源以及基础设施等。另外波特也强调了政府在完善和维护市场竞争规则以及新的需求和技术等偶然因素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

图2-1波特六因素理论

比较优势并不等同于竟争优势,拥有比较优势并不一定就能获得比较利益。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是动态的。传统的比较优势是由要素禀赋和交易条件决定的静态优势,但任何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比较优势将逐渐消失,新的比较优势将不断产生。尤其是服务贸易,其比较优势主要是以人力资本为基础的,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和政策会引起高技术人才的流动,通过培训和教育,人力资本的状况也会发生改变,人力资本比其他要素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可以说,一个国家或企业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是短期的,要想赢得长期的发展,必须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在货物贸易中,不同国家的商品的比较优势可以按相同的标准通过成本计算而确定,但在服务贸易中却不行。因为,服务产品的标准会因时、因地而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服务产品的成本计算。同时,服务贸易中出现的大量限制,如各国政府对服务业施加的特别管制和市场干预、对服务业引资的限制、拒绝开放某些服务领域等影响到比较优势的发挥,从而影响服务贸易的现实流动。因此,在服务贸易中,只有认识现有的比较优势,将现有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竞争力。

2.3.3九因素模型

波特的“六因素模型”很好的解释了发达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来源,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他们现时的经济条件不具备模型所要求的国内经济环境,只能依靠自身的努力不断的为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那么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是怎么样被决定的,又是如何被提高的问题成为了发展中国家

韩国学者乔东逊通过研究韩国经济发展提出了“九要素模型”。根据乔东逊的“九要素模型”,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因素,包括资源禀赋、商业环境、相关支持产业、国内需求,这些因素客观上相互作用共同决定特定时间内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另一类是人力因素,包括工人、政治家、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他们从主观上创造和激发前四个物质因素,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与此同时,机遇则作为一个独立的外部因素与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国际竟争力的新的经济分析模式。

图2-2乔东逊“九因素理论”

2.4我国学者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进展

我国对服务贸易研究的关注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最初限于对西方理论研究成果的介绍性研究上。GATS的签署和中国服务业市场的逐步开放,极大推动了服务贸易理论在中国的研究进程,杨圣明、刘力等人对中国近年服务贸易的研究尽收眼底。1995年,陈宪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服务价值理论、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国际服务贸易政策进行了整体的阐述和研究,此后,戴建中、戴超平、谢康、汪尧田等都各有侧重的出版了《国际服务贸易》。1997年,陈己昕健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虽然国际服务贸易引起了我国学者的重视,但总体上,服务贸易研究还处于开端,而且焦点集中在GATS与中国服务市场开放和服务贸易战略选择上,90年代中期以来的博硕士论文检索显示:有关论文中GATS的相关性研究占近九成。国内有些学者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贸易研究框架和研究体系,引起了国内理论界的关注。

另外,服务业是一种产业,产业经济学的理论如产业结构理论对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陈宪在2003年用了很大的篇幅阐述了运输服务贸易、通讯服务贸易、保险服务贸易、银行服务贸易、旅游服务贸易、技术服务贸易、信息服务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专业服务贸易九种服务贸易产业的特点、影响因素等等。

同时,关于制度经济学方面的分析研究也日趋深入,程大中在2000年指出,美国是当今世界服务贸易强国,其政府所起的作用十分明显,对内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对外凭借政治和经济实力对别国施压,以满足本国要求,并且政府的许多部门为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对服务贸易的成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此为借鉴,中国政府应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做出全方位的贡献。黄少军也在2000年谈到,制度结构会影响到产业结构,因而有必要研究服务业的制度特性。他从所有权特性、组织制度特性、服务业的组织规模、服务业的制度创新四个方面阐述服务业所具有的特殊制度结构,认为这些特点是有服务作为特殊形式的使用价值的本质所决定的。

3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存在的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发展十分迅猛,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服务贸易的增长持续超过商品贸易的增长,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步入以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社会,这说明随着整个世界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将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价值流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对象。为此,各国学者都越来越重视对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显现出经济服务化趋势,这种本质性的变化源于技术革命引发的全球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服务贸易持续增长超过商品贸易的增长,服务业、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国际投资良性互动带动经济迅速增长已是不争的事实。

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首先表现为多边国际公约或协定的签署。如1978年汉堡《联合国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等;此外还有1982年内罗毕《国际电信公约》,1979年日内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非运输领域的公约。这些公约和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经济贸易中趋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的趋势加强,一些区域集团协议相继达成,如1957年《罗马条约》、1973年《关于建立加勒比共同市场条约》、1975年《关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1983年《关于建立中非公家经济共同体条约》以及1992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这使得各区域在服务一体化方面产生突破性进展。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服务贸易的自有化程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做出的承诺,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自由化程度显著提高。

尽管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及跨国经营己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货物贸易。1997年至今,中国货物贸易收支己经连续10年顺差,且顺差额连续9年超过百亿美元:服务贸易却持续逆差,且规模居高不下。1982年~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收支持续保持顺差,顺差额在7.39亿美元一38.3亿美元之间。然而1993年中国服务贸易收支首次出现6.46亿美元逆差,1995年一2004年又连续10年逆差,1997年以来逆差额几乎年年都在50亿美元以上。近几年的情况如下表:

表3-12003-2007中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一览表(亿美元)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

年份2003200420052006200720032004200520062007

进出口总额85121154713907172112125210201345158219282523

出口额4383593376249696122034676247449201222

占总出口的比重90.4%90.5%91.1%91.3%90.8%9.6%9.5%8.9%8.7%9.1%

进口额4128561462827519904655372183810081301

占总进口的比重88.2%88.6%88.2%88.1%87.4%11.8%11.4%11.8%11.8%13%

顺差/逆差255219134218315-62-96-94-88-79

资料来源:《国际收支平衡表》

3.1发展迅速但总体水平较低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重视和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入WTO前后几年,中国服务贸易如沐春风,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速度14.8%以上,高于发展中国家和全球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中国的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到2005年已经增长了35.5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的2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在全球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也迅速提升,地位不断提高。1982~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0.7%提高到3.1%,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也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继续扩大,再创历史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917.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1%【1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000亿美元,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要达到20%以上。可见,中国服务贸易20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规模逐渐增大,地位不断提高,而且将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尽管中国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也不断上升,可与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相比,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仍然偏低。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03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16.02%,是中国的7.85倍。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虽然从1982年的0.7%增至2005年的3.1%,但仍然偏低。2005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8.9%,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如果考虑经济规模,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上的份额比中国香港、新加坡还低,特别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而且,尽管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比较迅速,但是由于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和国内对服务的旺盛需求,近几年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增速更加迅猛,造成了服务贸易逆差不断增加。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91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其中,出口总额914亿美元,进口总额1003亿美元,分别增长23.7%和20.3%。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和其它商业服务,2006年三者的比重分别为23.0%、37.1%和21.5%,而金融保险、通讯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的份额较小,分别为0.8%、0.8%和3.2%。近年来主要呈现出服务贸易逆差规模缩减,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发展迅猛,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等特点。2001~2007年中国历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及贸易逆差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22001~2007中国服务贸易收支

年份进口额(亿美元)出口额(亿美元)贸易逆差(亿美元)

2001392.66333.35-59.31

2002465.28397.4-67.83

2003553.06467.34-85.72

2004721.33624.34-96.99

2005833.01739.10-93.91

2006919.991008.33-88.33

20071222.061301.11-79.04

资料来源:2001-2007国际收支平衡表

表3-1数据显示,从2001年服务贸易逆差为59.31亿美元,之后的三年逆差持续增加,到2004年到达顶峰,逆差为96.99亿美元,之后两年出现回落,但逆差仍旧较大,说明中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

服务贸易逆差扩大的主要原因是:

(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受货物贸易进口高速增长和国际运输竞争力相对不足的影响,2004年运输支出达到245亿美元,依然是最大的服务支出项目。尽管国际运输收入增加了42亿美元,但国际运输支出增幅更大,扩大63亿美元,致使全年国际运输项目逆差进一步上升。

(2)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随着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国际竟争力的不足进一步显现。尤其是在货物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货物保险的收入规模和增速明显滞后于支出,整个国际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2004年逆差增加了15亿美元。

(3)其它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2004年上半年,中国其它商业服务(包括转口买卖、经营租赁、佣金、回扣等)收支顺差呈现扩大趋势,顺差额达到28亿美元。2004年下半年,随着中国个人货物贸易经营权的放开,原来中国其它商业服务中部分个人贸易收入回归真实交易背景,导致其它商业服务收入增速回落,与上半年相比下降10个百分点。

(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随着利用外资存量的不断扩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专有权利和特许费的支出持续上升。2004年,中国企业对外支付的专有权利和特许权的使用费达到45亿美元,增长27%。而收入尽管也增长迅猛,但因基数较小,致使该项目收支逆差增加8亿美元。

(5)2004年通讯服务由顺差转为逆差也是造成服务贸易逆差上升的原因之一。

3.2结构有待优化

在中国,旅游和运输两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项目占据了61%的比重,而这些都属于传统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其中旅游服务出口从1982年的8.42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929.6亿美元,成为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项目和服务贸易最大的顺差来源,位居世界第4位。而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速的金融、保险、咨询、专利服务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部门,在中国还处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2004年,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较高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权、咨询服务和特许权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出口收入只有22.48亿美元,占当年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8.52%。2006年,新兴服务贸易领域才开始出现迅猛发展。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出口分别比2005年增长60.8%和47.2%,远高于服务贸易出13.237%的增幅。此外,保险,金融等服务贸易领域也都存在逆差,这反映了中国在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比较落后【14】。

由表3-3可知,从总体上看,交通、旅游在中、美、日、德、法、英的服务贸易中基本都占据了主体地位。其中,旅游业在中国的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最大,2003年旅游业在出口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高达37.5%,2007年仍占30.8%。中国的其他商业服务,如金融业、保险业、专利和许可费用等,与美国、日本、欧盟的差距还比较大。2007年中国金融保险业占中国服务贸易的比重仅为0.9%,比2003年少了0.1个百分点。2003年美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的金融服务业所占比重都高于5%,其中英国金融保险业占服务贸易的比重达22.5%。进一步对比专利和许可费,2003年中国的专利和许可费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为0.2%,2007年仍为0.2%。2003年,美国、日本的专利许可费占服务贸易的比重分别达到16.8%和17.4%。

以上国际比较反映出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服务为主,服务的科技含量低,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业,如旅游、工程承包、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即便是在传统服务业,由于我国在世界服务业的分工格局中基本处于产业的中下游,出口服务的附加值低,也影响了我国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而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服务在我国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欧美国家在这类服务出口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表3-3中、美、日及欧洲三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结构

国家年份行业

交通旅游其他商业服务

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通讯专利和许可费用其他

中国200317.037.51.42.81.02.40.237.7

200731.337.21.25.41.14.30.339.9

美国200316.529.22.00.97.71.916.824.9

200732.430.64.11.19.25.320.426.8

日本200337.55.00.96.45.41.517.425.7

200741.25.21.57.19.72.019.330.2

德国200324.919.92.36.09.35.73.728.2

200729.723.12.96.311.68.45.129.9

法国200322.337.42.62.93.31.34.026.2

200727.241.73.23.05.71.75.330.4

英国200314.815.92.20.122.54.96.932.7

200719.720.63.70.630.65.18.338.9

数据来源:Internationaltradestatistic2008

3.3作为基础的服务业发展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基本实现了高速增长,人均收入水平有很大提高,经济体制也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但三大产业结构和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都不大,无论与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是与经济增长速度都是不相称的。凡是服务贸易发展较快的国家或地区,服务业在服务贸易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相当低,仅为30%左右,发达国家一般都在60%以上,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就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差巧个百分点左右。其次,中国服务业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另外还表现在:

(1)中国服务业基础设施和设备陈旧,服务质量低下,附加值低;

(2)人口城市化、就业工资化、收入货币化的水平比较低,与此相适应,经济服务市场化的程度也比较低;

(3)中国服务业再就业结构、资本形成结构、产值结构和消费需求结构等方面所占的比重,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

3.4其他因素对服务贸易的制约

在中国,许多服务业部门处于制度性的垄断状态。这里所说的“制度性垄断”是指因为制度性因素对某个行业所实施的垄断。许多服务业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性,因而具备一定的公共产品的性质;但这不构成在这些行业实施垄断的主要原因。这类行业如交通、通讯、金融、医疗和教育服务等等。“制度性垄断”主要表现为在制度上对某个行业实行的人为进入壁垒。这种垄断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所施加的约束是很大的,导致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的低水平。

近年来,中国加快了服务贸易立法步伐,先后颁布了《海商法》、《保险法》、《民用航空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中国服务贸易的立法尚未成为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已颁布的一些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对在中国服务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较少或者没有规定,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容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此同时,中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许多缺陷,如中央与地方在服务业对外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服务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服务业的统计也不规范,在行业划分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有许多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地方。

3.5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如下图所示,1998-2002年服务贸易总额构成比例,除了2001年的各大服务行业贸易额构成比例比较均匀之外,其他各年的服务行业贸易额都相差悬殊,且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占较大比重。因此,不难发现,我国服务贸易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进行长期的结构调整,使各大服务贸易行业都可以得到均衡发展。

3.6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市场体系不完善

1)虽然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但始终都存在着一些另人遗憾的漏洞,而这些管理体系的瑕疵给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服务业的行业垄断。我国的一些行业如电信,金融,保险,教育具有的强垄断性,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而且还导致了服务业创新动力的缺乏和效率的低下。中国的服务业要适应未来服务业发展开放的大环境,必然要求打破行业垄断,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2)服务贸易保障制度不完善。服务贸易保障制度上的不完善,主要是指对服务行业里的一些弱势产业,像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专业服务等需要有一些专门的保护政策来应对我国入世后国外相关产业对这些行业的冲击,使其可以健康成长而不至于夭折。目前,中国政府在电信,银行,教育等行业制定比较全面保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贸易的自由化,所以如何制定出有效的贸易保障政策,既可以使本国服务贸易行业健康发展又可以保证贸易的自由化,就要对WTO的GATS的进行认真研究学习。

4影响服务贸易出口的因素

一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可有很多不同的划分,如:可分为国际因素、国内因素,总量因素、结构因素,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可量化因素、不可量化因素,还可按性质异同将影响因素分为几组。鉴于论文写作的需要,我们重点考查量化分类和性质分类。首先将其分为可量化因素和不可量化因素,以便之后的实证研究;其次,按性质分类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

4.1可量化因素

服务出口主要决定于出口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出口服务的需求可从国际市场需求和国内市场需求两方面考虑,而影响出口服务供给的因素包括服务业的发达程度、国家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程度与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

4.1.1国家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中,机遇与政府作用不可忽视。政府部门通过政策选择,往往能够改变一国竞争优势,这点从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扶持中可以得到说明。从总体上讲,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持消极态度的。发展中国家认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获利者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己从中获得的利益十分有限,因而对服务业实行特别管理和市场干预。在分析国际服务贸易流向的时候不能忽视这些重要因素。一般政府的管理和干预是无法用数字衡量的,我们这里用国家财政对服务业的支出代表政府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而政府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也是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

4.1.2服务业的发达程度

服务贸易的出口可以简单理解为第三产业的出口业,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与第三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内在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服务部门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属于产业发展的高级阶段。一国的经济发展是农业向制造业、制造业向服务业逐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反映了一国从经济的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中,逐渐从资源依赖转向技术依赖、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从产品生产本身转向产品链和外包管理的渐进过程。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见图4-1),不同收人水平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服务部门比重,越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服务业在GDP中所占份额越大,我们用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来衡量服务业的发达程度。

图4-12005年各类国家三次产业在GDP中所占份额

4.1.3总的经济环境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中国也不例外。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由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综合反映了社会生产率、生产总量、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比例、人口、收入水平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总体状况,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又反映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因此,它们就成为影响服务业发展从而影响到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

4.1.4货物贸易发展水平

从总量上看,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发展呈互补性。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加快的同时,服务贸易出口较多的国家也基本上属于货物贸易出口较多的国家。从表4-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分列出口前10位的国家(地区)中,只有西班牙、印度、比利时和加拿大分别只占据一项,而其他8个国家(地区)同属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的前10位,仅仅是排序略有不同。总量上呈现的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互补关系,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必然变化。服务贸易的发展,依赖于服务业的发展。而服务业最初是作为对生产的服务出现的。因此,基于服务业发展的服务贸易的出现和发展,其必然伴随、促进基于生产拓展的货物贸易的发展。而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化分工的逐渐加深、外包和生产的纵横拓展,服务业的发展不仅仅带来了服务贸易的增长,也同时推动了货物贸易的发展,并反过来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自身的扩大。

表4-12005年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出口前十位的国家

排名服务贸易出口货物贸易出口

国家总额(亿美元)国家总额(亿美元)

1美国3593德国9707

2英国1834美国9043

3德国1429中国7620

4法国1137日本5958

5日本1066法国4592

6意大利934荷兰4013

7西班牙912英国3779

8中国812意大利3668

9荷兰750加拿大3596

10印度676比利时3296

资料来源:2006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

4.1.5人力因素

随着处理各项职业信息量的不断递增,有文化的服务劳动力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教育质量也是服务贸易比较利益的一个决定因素。在国际事务中即使缺乏适当的先进培训设备,也可以通过输入教育和培训来替代,促使技术专长或咨询服务转化为“最终产品”参与国际贸易。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并居于主导地位,劳动力在各产业之间进行分配,由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产业,再流向第三产业即服务业;另一方面,服务业内部出现了结构性变化,新兴服务业(主要指生产者服务业和专业业)大量涌现并日益占据最主要的地位,这些新兴产业的性质都是人力资本密集型,从而决定了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人力资本密集型的。韩国汉城国立大学学者乔东逊的研究指出,韩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在于具有良好教育的、充满活力的和富有献身精神的“人力”要素。它包括工人、政治家和官僚、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他们创造、激发和控制着物质要素,促使一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于2002年首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高达903.4万人,而在世界各国和地区人文发展指数排行榜中,却仍排名第104位;2002年每百万从事研究和开发工作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545.1人,仅相当于1997年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3166)的17.3%。因此,我们应更加重视提高人民的受教育程度,提高服务业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4.2不可量化因素

还有一些因素,不容易对他们进行量化,但是在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中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具体来说,有一国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国内外环境、政府管理体制等。

4.2.1一国消费者的需求偏好

服务存在着异质性,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容易统一标准,它针对消费者个人而不是群体,只要满足特定的对象即可。所以,国际服务贸易相对于货物贸易来说受消费者需求的影响更甚,一国服务贸易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居民的消费倾向、需求偏好,也因此,对东道国消费市场的调查,对当地消费习惯、文化风俗的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越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传统的商品贸易理论重点强调的是供给方的生产成本优势,而服务贸易不仅取决于服务要素的生产成本,而且更强调需求因素所导致的成本增量或消费者的选择性,如运输成本、信息成本、消费者收入及其偏好、系列服务质量(包括售后服务)和消费环境等因素都构成了服务的贸易条件,当服务贸易的生产函数和主要要素投入相结合时,任何国际服务贸易将依赖于需求因素而非生产成本,所以,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仅从资源察赋角度探讨服务贸易优势是不够的,而更注重从服务贸易的流向、相关的市场结构以及需求特征角度来监测服务贸易性质。

4.2.2国内国际环境

首先,自然环境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没有一定的自然条件,任何经济活动无从谈起。自然条件必然对服务贸易产生一定的影响。其次,不同的社会人文因素(即消费者群特征即文化程度表现)作用于同一种服务产品,其被消费所实现的满足程度是不同的。这些因素与人们对服务需求的特点及差异性存在着密切的因果关系,而且这些因素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由这些因素构成的消费者所表现的心里知觉对服务需求量影响很大。再次,在新兴的服务贸易领域,文化包含的附加值更高。例如基于传统文化之上的文学、音乐、戏剧、电影以及收藏和展览等,其贸易的主要内容就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还有旅游服务,作为一项集观光、住宿、餐饮以及游乐为一体的综合项目,独具特色的文化内容和形式就是吸引国际消费者的重要条件。此外,服务贸易中的文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因其大多表现为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所以不像货物贸易中的物质文化易于移植。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化的这种归属稳定性为各国拓展服务贸易提供了稳定而又巨大的资源。

4.2.3政府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

经济学家刘易斯说:“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经济进步的”,在一国经济贸易发展中,政府作为生产力要素的组织协调者,其作用不容忽视。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对构筑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其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统一性和透明度,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03年3月,中国行政组织进行了调整,服务贸易主要由商务部负责管理和协调,组织结构更合理。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各项双边或多边贸易体制与协议享有了世界各成员国的同等待遇,原先针对中国的一些歧视政策和措施得到了取消或修正,国外服务企业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中国服务企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从本质上说,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高低取决于经济体制的设计、改革和经济政策的选择,影响它的最根本原因只能从中国本身的制度层面来寻找。

5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因素的模型及分析

目前,国内外关于一国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的评价方法不外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在定量分析中有因子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等。本文主要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个因素对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程度,从而得出政策性建议。本章就是主要采用定量分析,再配合定性分析,全面、严密地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总体思路是运用计量经济学中的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其相关影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然后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从而检验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据此提出对策。

5.1建立模型

5.1.1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一般形式为:

Y=β0+β1X+μ

上式将经济问题中变量Y与X之间的关系用两个部分描述。一部分是由于X的变化引起Y线性变化的部分,即β0+β1X;另一部分是有其他一切随机因素引起的,记为μ。这个式子确切的表达了经济变量X与Y之间密切相关,但密切程度有没有达到X唯一确定Y的地步。

这个式子就称为变量Y对X的一元线性回归理论模型,一般我们称Y为被解释变量(因变量),X为解释变量(自变量)。式中β0和β1是未知参数,称他们为回归系数。μ表示其他随机因素的影响。一般假定为不可观测的随机误差,通常假定μ满足

E(μ)=0

Var(μ)=σ2

这里E(μ)表示μ的数学期望,Var(μ)表示μ的方差。在实际问题的研究中,为了方便对参数做区间估计和假设检验,我们还假定μ遵从正态分布,即

μ~N(0,σ2)

在μ遵从正态分布的假定下,进一步有Y~N(β0+β1X,σ2),它表示随机变量Y也遵从正态分布。其中线性部分从平均意义上表达了变量Y与X的统计规律性。

一般情况下,我们对所研究的经济问题取N组观测值(X1,Y1),(X2,Y2),...,(Xn,Yn)来说,若他们符合模型,则,

Yt=β0+β1Xt+μt,t=1,2,3,…,n

当x已知时,可以精确算出E(Y),得

为Y关于X的一元线性经验回归方程

通常表示经验回归直线在纵轴上的截距,在实际应用中表示X每增加一个单位时Y概率分布的均值变化。

5.1.2最小二乘估计

在回归模型中,利用微积分中求极值的原理,、的最小值是存在的,在满足

Q=

=

时、就被称为、的最小二乘估计。简称得OLSE。此时求得的分别是的无偏估计。如果屡次变更数据,反复求的估计值,这两个估计值没有高估或低估的系统趋势。

5.1.3利用模型找出影响出口相关因素

先建立一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Yt=β0+β1X1t+μt(5-1)

Yt=β0+β2X2t+μt(5-2)

Yt=β0+β3X3t+μt(5-3)

Yt=β0+β4X4t+μt(5-4)

上式中,Yt指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β0是各式中的常数项〔不相同),X1t.X2tX3tX4t分别代表国内基本环境因素(国内生产总值)、基本经济因素(商品出口额)、需求因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力因素(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而β1,β2,β3,β4依次是以上四种因素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系数,μt是残差项。

本文收集了1993—2006年连续1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货物贸易出口额、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方面的数据(原始数据如表5-1所示)。

表5-1影响服务贸易出口的可量化因素

年份服务贸易出口额(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商品出口额(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元/人)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万人)

1992162.36456.111413.543761190.1

1993183.26386.521429.750991276

1994199.25386.851620.652101300.5

1995216.73927.05162957661377.2

1996231.56297.411797.258721380

1997235.63947.531811.362901426.3

1998240.59937.831837.163081462.1

1999237.799528.211949.365511512.1

2000304.304878.95249270861737.9

2001333.351359.73266176512189.3

2002397.445058.62325682142225

2003467.336210.204382.391112307.4

2004624.3406613.465933.7105612407.7

2005744.04118.47624.8141033157.1

2006910.999220.99696.8160843969.1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5.1.4利用Eviews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

对X1(国内生产总值)的分析,Eviews的输出结果如下

=-95.84157t=-1.116

=0.4819183t=10.57716

R2=0.941115DW=1.185756F=111.8763

可以得到如下方程

Y=-95.84157+0.4819183X1+μt

(-1.664)(10.57716)

R2=0.941115DW=1.185756F=111.8763

因为可决系数R2=0.941115.可看出模型拟合较好;不存在严重自相关,对于β1,t统计量为10.57716,t检验效果较差,需要修正,下面会解决这个问题。

将原数据做差分处理,得

=0.411t=22.9

=0.9178DW=1.6826

可得如下方程

Y=0.411X1+μt

(22.9)

=0.9178DW=1.6826

对X2(商品出口额)的分析,Eviews输出结果如下:

=94.65597t=8.368276

=0.085565t=38.87

R2=0.9953DW=1.449F=1510.969

可得如下方程

Y=94.65597+0.085565X2+μt

(8.368276)(38.87)

R2=0.9953DW=1.449F=1510.969

可见,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结果较好,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t检验)t>t0.025=2.36,结果较好.

对X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Eviews分析结果如下:

=-173.0840t=-4.375592

=0.003932t=17.27350

R2=0.977077DW=2.049556F=298.3737

同理,可以看出t检验效果较差,经修正得

=0.051637t=22.4279

=0.9143DW=0.4775

可得方程

Y=0.051637X3+μt

(22.4279)

=0.9143DW=0.4775

可见,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结果较好,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t检验)t>t0.025=2.36,结果较好.但存在严重自相关,后面会修正。

对X4(服务业专业科技人员数),Eviews分析结果如下:

=-190.1506t=-2.654236

=0.284797t=9.740418

R2=0.931289DW=1.440986F=94.87575

同理,可以看出t检验效果较差,经修正得

=0.211005t=17.58861

=0.8621DW=0.4954

修正后得方程

Y=0.211005X4+μt

(17.58861)

=0.8621DW=0.4954

可见,估计的样本回归方程较好地拟合了样本观测值,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结果较好,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t检验)t>t0.025=2.36,结果较好.但存在严重自相关,后面会修正。

5.2自相关的检验及解决

大多数经济时间序列都存在自相关,其本期值往往受滞后值影响。自相关的存在使得回归系数的最小二乘估计量不再具有最小方差性,同时也有可能低估误差项的方差,此时依据普通最小二乘法得到的回归方程的预测是无效的。

若给定显著水平α=0.05,则因素3和因素4的DW值都小于dL=1.08,认为误差项存在严重的正自相关。

用广义最小二乘法估计回归方程,

ρ3=1﹣DW3/2=1﹣0.4775/2=0.76125

ρ4=1﹣DW4/2=1﹣0.4954/2=0.7523

用以下公式对原数据做广义差分变换

GDYt=Yt﹣0.76125Yt-1GDX3t=X1t﹣0.76125X3t-1

GDYt=Yt﹣0.7523Yt-1GDX4t=X4t﹣0.7523X4t-1

以GDYt、GDX3t、GDX4t为样本再次回归,结果如下:

=210.3488t=5.366055

=0.481t=0.979727

R2=0.5767DW=5.908S.E=103.6942F=95.9865

得估计的回归方程为

GDYt=210.3488+0.481GDX3t

(5.366055)(0.9797)

R2=0.5767DW=5.908S.E=103.6942F=95.9865

=190.2354t=4.6234

=0.345t=0.1878

R2=0.5846DW=3.033S.E=108.84

得方程

GDYt=190.2354+0.345X4t

(4.6234)(0.1878)

R2=0.5846DW=3.033S.E=108.84

经过修正,以上因素的DW值都大于du=1.45,依据判别规则,说明自相关现象已经消除。

可知,原模型的估计结果为

Y=0.411X1+μt

Y=94.65597+0.085565X2+μt

Y=210.3488+0.481GDX3t

Y=190.2354+0.345X4t

经济计量理论认为,用广义差分变换模型得到的回归系数估计量的特性优于误差项存在自相关的模型,所以上述结果具有较高可信性。

5.3结果

通过运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我们得出国内基本环境因素、基本经济因素、需求因素、人力因素对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影响程度的估计值,分别是0.411,0.085,0.481,0.345。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需求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强,往下依次是基本环境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基本经济因素。

6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对策

综合定性、定量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发展中国服务贸易要在继续建设和发展服务业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的条件下,大力推动各部门经济、国内国际制度、人力资本的发展或完善。

6.1大力发展服务产业

服务也是服务贸易的基础,只有服务业发展了,我国的对外服务出口才能有所提高。所以,要增加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大力发展服务首当其冲。

6.1.1提高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国加入国际分工,参与国际贸易,应该根据自己的劳动生产率状况或资源禀赋优势来确定国际贸易结构。我们应该充分考虑中国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来确定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发挥中国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仅仅根据比较优势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并不能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因此,我们应该着眼培养新的竞争优势,以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为导向,确定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重点,使其成为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的亮点。具体地,要改善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实施倾斜优惠政策,鼓励知识型、技术型、附加值高的服务出口,由劳动密集型服务向技术密集型服务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转变,我国要重点发展旅游服务、金融保险、咨询、电信、航空运输、专业服务、工程承包等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服务贸易,并在劳动密集型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充分利用自然垄断因素,增加输出附加值,这一对策也是与我国调整国内产业结构、促使产业升级相适应的。

像物质生产部门一样,服务业作为提供无形商品的产业既有核心竞争力的问题,也有要素密集型的区别。资本、规模等有形资产是影响服务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但技术、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对服务业的竞争力有决定性影响,在当代服务业竞争中这种倾向日益显著。劳动力丰富廉价和自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并不会自动转化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随着信息技术在服务业的推广应用,服务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一些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是直接因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形态,如计算机和软件服务、移动通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另一类是通过应用信息技术,从传统服务业改造和衍生而来的服务业形态,如金融、房地产、电子商务等。

服务业的竞争力日益依赖雄厚的物质设施装备,具有资本密集型的特点。过于简陋的服务设备会使其吸引力和竞争力大幅下降。一些服务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管理达到较高的水平,一些经营技巧已作为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成为可有偿转让的知识产权。一些服务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商誉,作为价值可观的无形资产,这类企业的名称和标识也成为著名品牌。即使是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如工程承包和商业零售),其竞争力也取决于劳动力的素质、工程技术设计能力和后续运营维护能力,而不完全取决于劳动力成本。传统的资源密集型服务业,如旅游业,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产品的设计推介和接待服务有很高要求,相应要求很高的资本投入、创意能力,也对劳动力(导游和接待人员)素质有很高要求。

发达国家,尤其是服务贸易强国在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方面超出我国,我国较有竞争优势的是传统服务业,即资源密集型的旅游和劳动密集型的工程承包,主要还是靠成本竞争。我国服务业在规模和资本等有形资产,尤其是在技术、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方面,缺乏优势。因此,我国要大力培育和提高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要培育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力。这是我国服务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提高服务出口竞争力的必备条件。

6.1.2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

服务业只有在适度竞争中才能良性发展,过度保护和垄断经营只能束缚服务业的发展。我国服务业的行政性垄断比较严重。近年来,通过拆分和放松准入限制,我国服务业的垄断程度有所下降,但竞争性还不充分,限制了服务业的竞争力和效率的提高。因此,我们要加快服务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消除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努力提升服务业竞争力。除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的服务业保留国家垄断经营外,其余应该放松市场准入管制。基本上应该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本国国有和民营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也就是国民待遇,建立公平公正充分的竞争环境。

6.2加强服务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人才,在各个领域的发展中都占据着主要地位,要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提高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水平,也应该重视人才的培养。

6.2.1加大人力资本和教育投入

应在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训更多、更高层次的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各个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十分必要。这可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不断输入新生力量。

应加大对相关教育产业的投资,建立门类齐备的服务贸易培训机构,通过产学研结合,加快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业务培训,让其尽快地了解和把握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应开展“海外引智”工程,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积极引进人才;同时又要谨防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国有服务企业人才流失。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加强国内服务业人力资源的保护,防止人才流失对国内服务业,如商业信息与业务资源领域的巨大损害。

6.2.2鼓励创新发明,提高获取专利的能力

国际服务贸易本身是一种资本积累和技术转让的渠道,它可以通过影响技术和其他生产条件改变原来的比较优势,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也可以强化原来的比较优势。因此,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而其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立技术基础设施,为技术创新奠定基础。技术基础设施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主要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能共同使用的产业技术的组成部分,如基础技术知识、信息高速公路和基础制造技术等共性技术以及经济技术数据库等服务。这也是目前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其次,建立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高风险和高技术部门的扩展,鼓励创新。再次,加强服务的专业化协作,扩大供给和需求的规模,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6.3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

我国现在处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整体的环境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传统的国际服务贸易理论认为,比较优势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础,因此其主张各国应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其优势服务业,通过优势服务业的出口获得贸易利益。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会产生“比较优势陷阱”,并且未来服务业的竞争将是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竞争,而当前中国服务的出口是以劳动密集为主要特征的工程建筑、劳务输出和以资源禀赋为基础的旅游业等传统服务业占主导,从长远看这种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很难提升中国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我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业,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该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面向国际市场,以出口为导向,研究起草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提出促进中国服务出口的总体要求,明确中国对外贸易中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出口应协调发展。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第二,要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办好文博会,在广交会、厦洽会等国际展会增加服务贸易交易的内容。组织服务外包企业在美国等服务外包发包地参加服务外包展览,为企业创造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积极为中国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应加大发展服务贸易出口的资金投入。进出口银行在出口信贷条件和额度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放松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用汇限制,简化其境外投资外汇审核程序,适当提高用汇额度。还应根据不同服务贸易部门的具体情况,对服务贸易出口业务和企业予以税收优惠。

6.4选择重点服务贸易部们进行培育和出口促进

第一,把信息技术服务作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的战略核心部门。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的“领头羊”,它是提升和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利器,而且其技术含量高、价值也颇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尤其是应用于各个经济部门和生活领域的“软件业”,已经成为服务贸易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

第二,重点培育和促进现代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出口。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很大变化。根据WTO《世界贸易报告2006》的统计,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组成中,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新兴服务的贸易额已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将近一半。

前面已论及将信息技术服务贸易作为出口促进的战略核心部门,笔者在此分析其他几个部门。

(1)金融和保险服务。在过去的10年中,我国金融服务出口发展迅速,1997年~2005年间年均增长23.5%,2005年出口规模达到1.45亿美元。继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达到600个并显示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后,目前国内的几家大型银行和保险公司都申请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2005年末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拥有金融资产43568亿元,这为金融服务出口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然而,与外国跨国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还比较低,保险业务海外的收益不高。应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人员到境外开拓市场,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尤其是为中国在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华人提供金融服务。在促进保险服务出口方面,可以鼓励中国出口货物使用中国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

(2)特许和专利权使用。我国目前特许和专利权使用的出口规模较小,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获得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提升特许和专利权使用的出口竞争力。

第三,巩固传统优势服务贸易出口部门。旅游、运输服务、劳务输出和建筑服务是我国的传统优势服务出口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其出口竞争力。根据WTO《世界贸易报告2006》的统计,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组成中,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保持稳定增长,这说明传统服务贸易部门仍有发展空间。

(1)旅游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第一大部门,占整个服务贸易出口的39.64%,促进其每增长1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量规模就会扩大0.5个百分点。因此,要继续支持旅游业发展,扩大出口。

(2)运输业。全球贸易中9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2005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海运量为10亿吨。运输服务本来是我国传统优势服务贸易出口部门,但近几年我国运输服务贸易连续出现逆差。随着货物贸易的进一步增长,对运输服务的需求还会增加,应大力巩固和促进以海洋货物运输为主的运输服务出口竞争力。为此,应加快我国远洋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的更新改造,启用世界先进的运输装备设施,加快港口的现代化建设,提高运输能力。

(3)劳务输出和建筑服务。我国在对外劳务输出、对外建筑承包工程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56.1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46.6万人次,已成为国际建筑、纺织劳务和海员的重要来源地。我国要加强外派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素质;提高建筑承包公司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巩固这方面的出口竞争力。

第四,将文化和高等教育服务出口作为培育和促进服务出口的战略前沿阵地。

(1)文化服务贸易出口。文化服务贸易事关国家形象和民族价值观的国际传递,又具有巨大的经济市场价值。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竞争非常激烈。因此,要将文化服务出口作为培育和促进服务出口的战略前沿阵地,提高文化服务出口竞争力,传递五千年中华民族文化和当代中国形象,增强我国在全球化竞争中的软实力。

(2)高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除了传播人类发展进程中积累的共有文明外,也是东道国传播自身民族文化和价值观、提高软实力的重要渠道,同时还是加强国际互信的重要载体。开放本国教育,采取措施吸引外国学生来本国学习深造历来为欧美日发达国家所重视。例如,英国高教服务贸易出口收入每年达36亿英镑。我国应尽快把高等教育服务出口当作培育和促进服务出口的战略前沿阵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的开放程度,吸引境外留学生来华学习,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出口能力。

7结论

7.1主要研究结论及创新

本文是作者充分运用所学知识,通过阅读大量文献资料,采用实证、图表分析以及数据模型等分析方法,有针对性的对国际和国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进行研究、比较,通过分析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就我国如何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呈现以下发展趋势: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服务贸易结构优化趋势、服务贸易壁垒隐蔽化趋势、发展中国家地位逐步提升趋势,并讲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我国服务贸易虽有所发展,但总体水平较低,发展结构不合理。国际竞争力较弱。影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因素可分为可量化的和不可量化的,在可量化因素中,主要用一元回归分析了基本环境因素、基本经济因素、需求因素、人力因素对其影响,需求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强,往下依次是基本环境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基本经济因素。

第三,针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影响因素的作用,从政府,立法,经济制度等几个方面提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本文的创新性有两点:

首先,国内外有很多关于服务贸易方面的研究,通过实证分析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方向的研究还比较少,课题中要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服务贸易影响因素进行论证。。

其次,理论上,课题在分析服务贸易的模型中加入了我国人口大国人力资源过剩的特殊因素,能够突出我国服务贸易的特殊性。

7.2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服务贸易发展的包含范围较广,涉及行业较多,发展牵涉的内容也较为广泛,本文仅研究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对于各个具体行业的发展思路,以及财税政策改革等对服务贸易发展的作用等问题都未涉及,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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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6

论文摘要:对国际劳工标准是否应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截然相反的态度,本文阐述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相挂钩的原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并论述了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概述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般是指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体现的旨在保护全世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际规范。国际劳工标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源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可追溯到19世纪,美国率先于1890年开始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并于1930年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制性劳工生产的产品。

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极力主张将劳工标准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达国家惴惴不安,因此发达国家将自身发展困境统统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2)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劳工标准所特有的复杂性、随意性、隐蔽性等特点迎合了发达国家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需求。通过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不仅扼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转嫁了其国内经济发展危机。

2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

2.1支持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在主要发达国家,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贸易应予挂钩有“人道主义论”、“贫困进化论”、“移民压力论”、“社会倾销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社会倾销论”。

“社会倾销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使用童丁以及囚犯来生产出口产品,导致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还有些发展中国家禁止劳工建立工会组织,导致工人工资被随意压低,工时被随时延长,这事实扭曲了产品的正常成本,致使生产成本降低。该情形使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大为减弱。这种因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可以认为是对出口产品的变相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宗旨。这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劳动工资低下及其他社会条件恶劣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就是社会倾销或日劳动力倾销、福利倾销。这种社会倾销现象会导致执行高劳工标准的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负面影响。所以该理论认为应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对低劳工标准的国家予以贸易制裁,而不能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同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贸易制裁促进劳工标准的提高是防范不正当竞争、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局面所必需的。

2.2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对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主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的理论大致包括特“比较优势论”、“特定文化论”、“投资区位调整论”、“与贸易无关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比较优势论”。

“比较优势论”认为,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发达国家的“社会倾销论”完全抹煞了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石即比较优势理论,否认从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有“优势”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目前的发展格局只能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比较格局,国际贸易自由化也只能在此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如果按照发达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逻辑思路,也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可以要求限制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的发挥。这样有违开展国际贸易的宗旨。发展中国家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差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劳动力成本如同各国的自然享赋一样是一个外在变量,它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好处,不会对发达国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是两个领域的范畴,要真正提高世界的整体福利水平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发展全球经济,而不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3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实践

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没有将劳工标准纳人wto多边规则中,但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发达国家正以双边贸易协定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国际劳工标准。例如。2001年正式生效的《美国一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首次将劳工与环保标准纳人其协议内容。此后,2003年,美国与新加坡、智利、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双边贸易协议中也都纳人了劳工标准。

3.2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必然趋势,其理由主要在于:

(1)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目前仍存在着生产商为获得较高利润而压榨劳动者的情况。低成本策略不仅损害了人权,更破坏了国际贸易中的公平竞争秩序。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可能很难对某些不当的降低标准行为做出公正的处理,但各国对自己的进出口贸易都相当敏感,因此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有利于促进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最终更好地维护各国劳工的基本权利,它符合各国的长远利益。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1篇7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公约;国际贸易合同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接轨“,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在国际贸易惯例的涵义、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等问题上认识都较模糊,分歧颇大。由于国际贸易惯例对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科和现代化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对这一问题做了探讨。

一、国际贸易惯例要义阐释。

《辞海》“对外贸易”一词是这样定义的:“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即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亦称进出口贸易”,而国际贸易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1](P411)如果认为商品分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则这一定义并无不妥。但在国际贸易学界,占主流意见的观点是,商品专指有形的物质产品,无形的产品即是服务。因此,国际贸易的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还包括无形的服务。长期以来,商品买卖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而所谓国际贸易惯例大多指有关商品买卖或与商品买卖有关的各类服务的惯例,这也是本文的讨论对象。具体而言,本文研究的是从买卖双方贸易洽商到最终履约(或未能履约)整个过程的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由于在这一过程中涉及到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所谓服务贸易范畴,因此源于有形商品的跨国交换,并为卖方交付商品和买方支付货款提供便利或保障的有关服务也属本文的研究范围。惯例是一个经常使用却又语义含糊的词,也是一个在我国学术界备受争议的用语(国外也有类似争议)。学术界对惯例应用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有着大致相同的看法,但在涉及惯例的本质问题方面,则歧见颇大。

(一)惯例是否需要成文化。

有学者认为,惯例需经过民间国际组织或贸易协会的编纂后才会有明确的内容,才能称之为惯例。而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固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形式,但不成文的却又为人所知并广泛采用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的惯例。[2](P13)笔者赞同后一种看法。从国际贸易惯例的发展历史来看,国际贸易惯例常常起源于一些主要贸易口岸的大公司的实际做法。由于这些公司具有广泛影响力,以及这些做法本身也具有减少贸易障碍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做法逐渐成为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共同做法。但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处理手法或对同一术语的解释不尽相同,这就难免造成地区间或行业间的贸易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组织担当了统一解释和编纂工作,这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会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发展过程便是如此。但是也有一些做法由于早已广为所知并被普遍遵守或因其它原因而没有载入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如纺织界人所共知的一旦坯料被剪开即不能退货的惯例。

甚至还有一些做法曾经被写入一些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惯例,后因歧见消失、做法统一而又被撤出成文惯例。比如,国际商会在1980年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术语卖方责任的表述中认为,卖方应提交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在提单上对货物的内容、重量、尺码、品质等无所知的批注并不表明该提单是不清洁提单。但在1990年实行的新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里则没有这句话,这并不表明国际商会改变了看法,相反它正是显示了贸易界及相关各界已认同了这一点,从而无需再用文字描述了。也就是说,这并没有改变上述规定仍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事实。[3](P527-528)(二)惯例的法律约束力。

惯例的法律约束力指的是不管合同当事人是否明示或默示甚至没有表示是否接受有关国际惯例的约束,惯例自动约束有关当事人,即惯例具有强制约束性。《法学辞典》持的是这一观点。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国家意志的结果,因而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不能对当事人进行约束。[4](P7-8)第三种观点认为,惯例分两类:一类是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一类是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意性规范。[5](P27-28)其实,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某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正式文件,也不是国家间的国际公约,因而它不是法律;另一方面,由于惯例的广泛适用性和长期实践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合约当事人对自身及他人遵守惯例的心理期望,惯例对当事人各方又有一定的约束力。

这种约束力一般是在当事人明示接受惯例的情况下产生的,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90)在导言部分表达了这一观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第1条也阐述了这个意思,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这一规定符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在一项国际贸易的契约中,不可能穷尽所有成文和不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默示”做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第2款规定:“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认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经常遵守。”签定该公约的国家同意,何为惯例由法庭来决定。该款规定反映了国际贸易惯例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约束性(自动生效)的一面,但是这也没有改变惯例作为任意规范的特点,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的方法排除对某一惯例或某一惯例部分条款的适用。

以上分歧的主要表现是学者们对一些英文单词的解释不同,特别是对custom、usuage的理解差异。有人认为custom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而usuage则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也有人认为custom没有约束力,应译为习惯,usuage有约束力,应译为惯例。还有人有其它的看法。其实,翻查一下国际商会的出版文件我们会发现,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考究,在不同的文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词,甚至在同一份文件中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用语。比如,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使用的是custom和practice,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的是usuage,而在《托收统一规则》使用的则是rule一词。可见,国际商会对惯例的用词并不看重,他们重视的是某一术语或某一做法在商业实践中的状况,只要这种术语或这种做法广为人知(widelyknown)和被业者经常遵守(regularlyobserved),它们即是惯例,而不管在国际商会或其它组织的出版物中用何词来描述它们,或有没有见诸文字。至于惯例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则要看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将国际贸易惯例定义为:在国际商品贸易和与国际商品贸易有关的服务实践中形成的,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

如上所述,国际贸易惯例有成文和不成文之分,也就是说,国际贸易惯例有两个渊源: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与不成文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指的是经过某一组织编撰和公示的规范化文件。编撰国际贸易惯例的主体可以是一些有影响的基于国家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商会;也可以是民间的国际组织,如波罗的海黑海航运公会;还可以是能对市场起到主导作用的商事组织,如通用汽车公司,它们的产出物因而也相应地表现为具有一定法规性质的文件。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一般依据过去已有而且现在仍然流行的商业做法而作出,其主要行为特征是必须有一个宣示的过程,因为比制订规范文件更重要的,是它们必须广为人知。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之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之一,原因主要是多数国际贸易惯例从本质上讲就是国际商业习惯做法的一个演进形式,而且是一个永不停止的过程。过去活跃在跨国或者说超国家或地区利益之上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通过编撰和公示之后变成了国际贸易惯例。今天的习惯性的商业做法还在重复着这样一个过程。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惯例的渊源,那么我们很可能会步入认识的误区,或者认为惯例仅表现为成文化的规范,或者认为只能从过去的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中寻找惯例。这两种僵化的认识不能反映现实,因而也不能指导发展中的国际贸易活动。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一国之内或地方性的商业习惯做法也有可能演变成国际贸易惯例,这主要取决于该习惯是如何整合(incorperated)到国际贸易流程中去的。

例如,美国西海岸港口的码头工会为保护自身利益向集装箱货主收取近乎落地费性质的杂费,这种杂费被各国班轮公会列入班轮运价或班轮条款,因而这种做法就成了有关业者之间的国际贸易惯例。承认惯例的习惯做法渊源也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因为从国际贸易惯例中体现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大都可以从习惯做法当中找到源头。从商业道德的视角看,所有国际贸易惯例都来自于千百年来一直在支撑着川流不息的国际贸易活动的一套伦理体系,借助它可以形成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通过它的应用———即对己对人的约束,各方在此体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区分、履行和保障。这套伦理体系的强化就形成了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而未成文的惯例则归于国际商业习惯做法一类。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业习惯做法虽同为国际贸易惯例的渊源,以对现有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贡献而论,由习惯而成文的国际贸易惯例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后者在当今技术创新的条件下开始显露出重要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贸易公约。

由两国政府或多国政府签定的有关国际贸易关系的规范称为国际贸易公约。从公约法律约束力的角度,可以将国际贸易公约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公约;一类是任意性的公约。前者包括调整国家间经贸关系的一般性公约及约束某一具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约,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定、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海上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强制性的公约要求缔约方或接受公约的国家在本国的法律与公约冲突时,修改本国的法律,使之符合公约的规定;而且在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时以国际公约为准据法。既然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法律约束力大于国内法的效力,强制性国际贸易公约的效力当然优于没有取得正式法律地位的国际贸易惯例。但是,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的关系则不同。

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主要指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几个公约,即1964年的两个海牙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及二者合并而成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这些公约遵循合同自愿的一般原则,允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或排斥这些公约的规定,即可减损公约条款的效力。在同为任意性规范的层面上,国际贸易惯例与任意性的国际贸易公约十分类似,但是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高于后者。对此《,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均有明确的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虽未在这方面作具体规定,但它是由前两个公约发展而来的,据此也可认为该公约持同样的观点。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惯例与上述3项公约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采用惯例的规定。

(二)国际贸易惯例与国内法。

一般而言,国际贸易惯例是在与本国利益无冲突的领域发展起来的,其所规范的领域大多与本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没有重叠。从这个角度上讲,国际贸易惯例可以对国内法的不足起到补充的作用。但是,各国对国际贸易惯例拾遗补缺作用的态度是不同的。有些国家干脆把国际贸易惯例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使之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如伊拉克和西班牙就把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引入国内法。采取这种作法的国家不多,多数国家一般按照直接适用或间接适用的途径运用国际贸易惯例。直接适用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接受国际惯例的约束,法院或仲裁庭依据当事人选择的国际惯例进行裁决。法国、丹麦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些国家一般承认国际贸易惯例独立于国内法律体系之外,国际贸易惯例可直接应用于国际经贸往来,无需国内法的指引。与采用直接适用的国家相比,采用间接适用的国家更多,我国也是采用间接适用的途径。间接适用指的是国际贸易惯例不能脱离国内法而独立运用,必须经过国内法的指引,而且国际贸易惯例的应用有赖于国内法对国际贸易惯例明示或默示的接受。明示接受指的是在国内法中明文规定,对特定的民事关系可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默示接受则是指在某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法律实践中普遍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从而可以推断该国认可国际贸易惯例的。

我国采用的是明示的方法。《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海商法》等都明确指出,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有人据此认为,我国法律的效力高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国内法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定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国际贸易惯例不可违反国内法的强制性规范,但可与任意性的规范不一致。因为国际贸易惯例广为人知并被经常采用,只要当事人未明示拒绝惯例的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就自动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尽管这部分并未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表示。然而,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则没有自动成为合同一部分的效能。由此可见,国际贸易惯例虽然是国内法的补充,但其效力仍优于国内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四、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这里所讲的合同,指书面达成的合同。对于口头达成的国际贸易合同,我国不予承认。对此,我国在1986年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已表明了这一点。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引用国际惯例的方法有3种:其一,引用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或其它民间组织的条款或术语,如买卖双方以CIF价成交。普遍认为,采用了某一成文惯例的条款或术语,对该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应以该惯例为准。多数情形下,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但也存在对某一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不只有一个国际贸易惯例的情况,并且各惯例的解释不一致。如没有对具体采用哪一惯例作出规定,这时候的解决方法一般是以与合同最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所采用的国际惯例作为依据,而判断这一点往往是不太容易的。比如,对贸易术语FOB的解释就有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美国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两个惯例,这两个惯例对卖方交货地点等方面的解释差异很大。为防止事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就采用哪一惯例产生争议,合同当事人最好在采用条款或术语的同时明确规定采用哪个国际惯例。其二,采用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合同,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成套设备和机器的出口合同、伦敦谷物交易协会制定的关于谷物买卖的合同。标准合同对合同全部或大部分条款都作了规定,一般只留出当事人名称、货价等项目供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可通过协商对印定的条款作出修改或补充。这类合同试图囊括有关合同关系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从合同的签定到合同的履行、解除和违反合同的救济的整个过程。由于在大宗货物的买卖中广泛采用标准合同,标准合同事实上已成为当事人普遍遵守的权威文件,是国际贸易惯例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三,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接受某一惯例的约束,这种情况包括以下几种类别:(1)合同中采用了惯例规定的条款或术语,并且合同对这些条款或术语的解释与惯例的规定相同,或合同直接引用惯例条款或术语并未另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惯例与合同的规定并无二致。(2)合同中某些条款与惯例的规定不一样,此时应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以合同的规定为准。(3)合同中对某事项未作规定,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会遇到这些问题。此时,当事人应按照惯例的规定履行合同或对合同救济。

在上述情形以外,即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示遵守国际贸易惯例约束的情况下,则采用下列两个标准:表示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主观标准;以国际惯例为标志的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似乎体现了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愿的原则,但如当事人未在合同中以文字表示他们的意愿,以后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其真实意思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举证或判断的。可以想见,在实践中应用主观标准进行操作的难度很大。因此,在大多数国家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往往采用所谓的客观标准,客观标准即是国际贸易惯例。采用国际贸易惯例这一客观标准甚至也不以合同当事人知晓为条件。这就是说,即使合同当事人没有表示接受惯例的约束,同时也未明示拒绝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亦可自动地解释和补充合同并对合同当事人构成约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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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德钧等。国际惯例和涉外仲裁[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3.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8

关键词:国际贸易理论;内生增长理论;经济增长;技术内生化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1)03-0072-05

一、引言

很长一段时期,国际贸易理论对于技术和技术进步的处理远落后于现实世界经济的发展。随着新一轮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和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扩散在决定世界贸易模式的变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令人吃惊的是,很少有人把技术进步引入到国际贸易理论中去(克鲁格曼,1990)。国际贸易理论对于技术因素的忽略或不恰当处理不仅导致正统理论对于贸易利益的解释偏于狭隘,即使对于正统理论本身也产生了不少的争议与误读。因此,系统梳理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发展过程中角色演变的轨迹,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的重要前提。一定意义上讲,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恰恰是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内生化的过程。由此,笔者将系统分析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发展中角色演变的过程,将贸易理论应用于现实经济问题的解释。

二、古典贸易理论中的技术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经济学最古老的研究领域之一,它从一开始就把贸易问题与增长问题研究相结合,从技术差异的角度回答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动因,分析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一国财富创造的影响,这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研究的基点,也代表着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起点。古典贸易理论对于贸易动因的分析可以用比较成本理论来概括,虽然众多古典经济学家对其完善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斯密和李嘉图是该理论的主要构建者。

多数古典经济学家都意识到对外贸易对国内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他们中的许多人还考察了技术变化对比较优势模式、贸易条件、贸易量变动的影响,并论及贸易对增长的影响。Bloomfield(1978)认为Torrens等人较早就注意到技术在国际间传播的事实,Mill甚至明确分析了技术变化的贸易条件效应,Longfield等人则指出了技术变化导致比较优势变化的情况,甚至技术差距理论的所有要素在早期古典经济学家的著作中都有涉及。古典经济学家讨论了一般技术变化的不同侧面,对于贸易与增长关系的论述零散地分布在他们著作的不同角落,虽然这些不同的观点很少系统地发展起来并结合进古典贸易理论的主体,但是古典经济学家对于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兴趣要比一般贸易理论家认为的要高得多。

古典经济学家对于技术的理解与现代经济学有着巨大的差异,技术的内涵相对较为狭窄,一般是与劳动者的具体的技能或者机器的性能相联系,技术进步主要表现为通过劳动者技艺的改善或机器的改良促进劳动者生产率的提高。虽然多数古典经济学家都注意并论及了技术在贸易发展中的作用,但是古典贸易理论在发展进程中对于技术进步的处理上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这主要发生在李嘉图和斯密之间。在斯密看来,劳动分工是技术进步的主要内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要动因在于劳动分工的发展(胡乃武等,1990)。分工可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能力的增加,技术进步成为内生于劳动分工的副产品。狭隘的国内市场会限制分工的发展,阻碍财富生产的增加,对外贸易会通过扩大市场促进分工的发展,导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会对一国比较成本和贸易模式产生正向影响。因此在斯密的贸易理论模型中,技术进步内生于分工的发展,并且成为贸易影响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机制。李嘉图在斯密绝对成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解释国际贸易动因的比较优势成本理论,但却未对斯密的分工理论给予重视,而把产生比较优势的基础归于自然条件与外生的技术差异。虽然李嘉图也注意到贸易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问题,并且多次提到技术进步对于一国贸易模式变动的影响,但是技术在李嘉图模型中纯粹被视作一个外生变量对待。虽然穆勒在对李嘉图比较成本模型进行形式化表述的过程中,重新注意到对外贸易通过市场扩大效应对于深化分工进而对技术进步的影响,但是穆勒之后的贸易理论家越来越倾向于资源给定情况下的静态效率配置的分析(Myint,1977)。在Taussig(1927)、Haberler(1936)对比较成本理论进行了标准的教科书式阐释之后,技术因素彻底被当作比较优势理论模型中的外生变量看待,虽然国际贸易静态的资源配置效应的分析仍然能够推出自由贸易政策的结论,但是比较成本理论南此受到缺少动态分析的批评。

古典贸易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但是对于技术本身仍缺少一个严格的界定,技术因素在经济发展或者说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没有独立出来进行系统的分析,这使古典贸易理论家在贸易动因的分析中,缺乏对技术的系统论述,导致技术在比较成本理论的标准化表述中,蜕变为纯粹的外生变量,但是古典经济学家对于技术在贸易与经济发展中作用的认识,是经济学和贸易理论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事实。

三、技术在新古典贸易理论中的迷失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并未严格遵循技术研究的路径向前推进,在新古典一般均衡的背景下,H-O贸易模型产生,由此开创了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古典发展阶段。H-O模型对国际贸易动因的分析放弃了古典贸易理论中技术差异因素的考虑,而以国家间生产方式即技术相同为基础,研究生产要素禀赋差异对一国生产和贸易模式的影响。新古典贸易理论学家把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国家要素禀赋构成与国际贸易模式的关系上,并关注自由贸易在国家内部的收入分配效应的功能。H-O模型的4个核心理论以一般均衡分析为基础,它在把李嘉图比较成本理论一般化的同时,从理论上论证了国家间以要素禀赋为基础进行专业化分工和自由贸易,会使资源的配置实现单个国家和整个世界范围的最优化,这为自由贸易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但是H-0模型对于国际贸易利益的分析仅限于贸易的静态水平效应,而古典经济学侧重于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的传统在新古典理论中完全消失了,贸易可能提供的动态潜能被边际主义所忽略,这在Samuelson(1939)、Kemp(1962)对贸易利益的分析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所以连Kemp本人也认为他们的研究忽略了贸易对于技术知识状态和积累速度的分析。在古典时期,贸易理论和增长理论是经济学两个不可分割的分支,但是在新古典时期,贸易和增长成为两个彼此独立的研究领域,新古典贸易

理论忽略贸易增长效应的研究,贸易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很长时期内退出了国际贸易理论家的视野,贸易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重新引起学者们的研究兴趣。而Baldwin(1984)通过对一些实证研究的综合分析发现,发达国家得自贸易自由化的静态损益是相当小的,而贸易自由化产生的动态收益则相对要大得多,H-0模型对于贸易利益的分析仅限于国际贸易的静态水平效应则明显过于狭隘。

H-O模型集中考察要素差异作为比较优势的来源,忽略了国家间技术差异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果考虑技术差异的影响,H-O模型中要素禀赋导致的比较优势可能会发生逆转,自由贸易所引起的要素价格均等化也会消失。新古典贸易理论对于贸易动因和贸易影响的研究没有遵循古典贸易理论技术研究的思路向前推进,在边际主义和一般均衡理论思想的影响下,它忽略技术在解释贸易模式和贸易效应中的作用,以生产要素禀赋差异作为研究国际贸易的动因,贸易利益的研究彻底蜕变到资源配置水平效应的分析,贸易通过技术对于经济增长影响的机制也由此中断,经济增长似乎成为资源最优配置后不言而喻的结果,但实质上这是把经济增长问题排除在贸易理论研究的范畴之外。从一定意义上来说,H-O模型对于贸易模式的分析忽略技术因素的影响,导致技术因素在贸易理论研究中的迷失,这代表着从早期李嘉图传统的倒退(Jones,1970)。

四、技术在贸易理论发展中的回归

要素禀赋理论在诞生后的30多年内主导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成为解释国际贸易模式的基础性理论,但是不断涌现的国际经济新现象使贸易理论家逐渐意识到H-O模型的局限。20世纪中期新古典增长理论的诞生及对经济增长问题研究的深入使贸易理论家无法对经济增长的事实视而不见,经济增长的贸易条件效应开始引起学者的兴趣,技术重新回归至贸易理论模型研究当中,外生的技术进步在决定和影响贸易模型及其变动中的作用受到重视。

二战后,国际贸易中新产品种类不断增加,发达国家之间制造业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步提高;技术在工业化国家之间的传递异常迅速,并对国际贸易和投资产生了重要影响;以拉美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民族经济的独立,摆脱旧的分工贸易体系的束缚,质疑自由贸易的利益分配模式,试行进口替代贸易发展战略,这使贸易理论家必须正视贸易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贸易的经济增长效应。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H-O模型对此解释乏力,因此,技术因素重新回归至贸易理论家的研究视野,作为重要变量以加强对现实经济问题的解释。

20世纪中期经济增长理论在经济学中开始复兴,这使贸易理论的发展更加关注经济增长问题,贸易理论家对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日增。但是受当时贸易理论和经济增长理论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要素禀赋理论和一般均衡理论的影响,Johnson(1955)、Bhagwati(1958)都只是单向地考察了经济增长的贸易条件效应及对贸易国的福利影响,而没有研究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以及贸易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新古典增长理论对于外生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贡献的开创性研究虽然使贸易理论开始关注技术因素对贸易模式和效应变动的影响,但这也仅限于外生技术进步对贸易条件变动的考察,着眼于对贸易国外生经济增长的比较静态福利分析(John-son,1958),却不能对贸易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做出解释,也无法直接用技术的变动对现实的国际贸易模式做出合理的说明。随着国际市场上新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加,技术的革新变化显然比技术差异更加重要,构成了除要素禀赋之外国际贸易的重要基础,这诱使贸易理论家开始从单纯的技术变化探究国际贸易的动因和贸易模式的变化,从而产生了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

Posner(1961)和Vernon(1966)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从技术创新和技术国际传播的角度解释了新产品贸易的产生以及国际贸易模式的动态变动,并对要素禀赋相似发达国家间贸易作出了有力的理论说明。新产品在从开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过程中,各环节投入的性质各不相同,其相对重要性随时间的推移不断变化,各个国家在特定投入环节上的相对优势差异显著,因此在产品发展的各个阶段,各国的贸易模式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产品生命周期理论通过把技术创新、技术传播引入到贸易理论研究的视域,实现了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动态分析,并为技术在贸易理论中的内生化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Pos-ner和Vernon充分意识到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内生性,却把技术进步的原因归于外生的国家间市场特征的差异,因而没有把技术进步内生到贸易理论中来,但将技术引进贸易模型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克鲁格曼,1990)。

技术进入贸易模型表明贸易理论的发展更加关注开放条件下的经济现实,虽然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处理依然缺少有效的分析框架,而被视作一种外生现象,贸易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也还未得到充分研究,但对技术进步的关注至少标志着贸易理论的发展在朝着正确的方向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五、技术在新贸易理论中的内生化

技术和技术进步对于贸易模式和贸易利益的影响虽然自斯密以来就开始进入贸易理论家的视野,但却迟迟没有被结合到正统的贸易理论模型当中,主要由理论和技术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从理论发展来看。以李嘉图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为核心的传统贸易理论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排除了技术进步分析的可能,因为完全竞争的企业同质分析,意味着单个企业的技术创新会在所有企业间迅速无成本扩散,成为所有企业共享的公共物品,而现实的企业创新要通过市场垄断弥补前期技术开发的投资成本,这会产生动态规模经济,导致不完全竞争,因此传统贸易理论框架内技术变动与一般均衡的静态配置效应分析无法兼容。从技术上看,在Dixit-Stiglitz(1977)垄断竞争模型(以下用D-S模型)提出之前,贸易理论领域缺少一个处理递增收益和产品差异的有效分析工具,虽然张伯伦依赖于语言文字说明和几何推理的垄断竞争模型提供了一些原则性框架,但未对技术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引入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技术在贸易理论模型中内生化的突破性进展是建立在D-S模型和Krug-man等人(1980)新贸易理论基础之上的。

20世纪70年代,Krugman等人新贸易理论的兴起,开始突破传统贸易理论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以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为基础研究国际贸易的动因和影响,这为技术进步引起的报酬递增提供了一个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内生技术进步成为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这使贸易理论与现实经济分析的结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国家间动态贸易模式及福利变动的分析有了牢固的理论基础。Krugman等人的新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的分析是建立在静态规模经济之上的,没有研究动态规模经济

对贸易模式的影响,因此对贸易利益的分析也主要体现为静态贸易利益,没有考察国际贸易的动态经济增长效应。Krugman(1979)较早意识到新贸易理论的这一不足,因此开始尝试把技术引进到贸易理论模型中研究动态规模经济的贸易效应,以此作为对新贸易理论的重要补充。

Krugman利用新贸易理论的技术,在产品周期理论和技术差距理论的基础上,研究了技术创新对于国际贸易的动态影响以及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通过对这两个模型的扩展,贸易理论首次以形式化的方式把技术引入到贸易模型当中,但是在这两个扩展的模型中,技术创新和技术传播都是外生的,这虽然可以考察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贸易效应,但是无法对它们产生的原因做出解释。新增长理论对内生技术创新和国际贸易的关注对克鲁格曼产生了重要启示,使其认识到把内生技术创新引入到新贸易理论模型的重要性,从而促使其构建了一个把技术和贸易的分析与新贸易理论相联系的简单内生技术创新模型(克鲁格曼,1990)。在这个模型中,企业为获得垄断利润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相似国家间即使不存在静态规模经济,技术创新所产生的动态递增收益和技术外部性,也会使开放经济获得高于封闭情况下的经济增长,这在贸易理论中首次把贸易通过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相联系。

20世纪80年代后期内生增长理论研究的突破性进展极大地拓展了国际贸易研究的领域,推动了贸易理论的快速发展,内生增长理论与国际贸易理论在发展中的融合成为经济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趋势(Grossmanetal,1991),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开始超越静态贸易利益的解释范畴,贸易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成为重要的研究内容。技术是贸易和增长相联系的重要纽带,是解释动态贸易模式发展的理论切入点,技术进步内生化不仅成为经济增长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新贸易理论研究开放条件下增长问题的一个重要支点。开放条件下的内生创新理论在把贸易和经济增长相联系的过程中实现了对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内生化分析,逐渐发展成为新贸易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生创新理论把技术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和技术扩散(模仿)视作理性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经济活动的结果,技术发达国家以产品创新或过程创新为目的,投入一定的资源进行研究和开发,技术落后国家根据自身的优势对先发国家的产品和技术进行模仿,两种类型国家分别获得在不同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内生技术能力的差别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基础,国家间贸易模式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模仿的过程中将发生动态的变化。内生创新理论对国际贸易中技术创新和技术传播的内生分析,为后发国家通过研发补贴等政策提升本国技术进步速度提供了很强的理论支持。

进入21世纪,贸易理论的发展进一步向前推进,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是贸易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它不仅使行业的生产率在贸易模型中实现了内生,而且为企业角度研究创新、增长和贸易模式的决定与变动提供了一个微观理论基础,成为研究众多现实国际经济现象的重要框架,使贸易理论的发展更加贴近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Melitz(2003)生产率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揭开了企业层面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序曲,标志着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新阶段。Melitz模型分析了国际贸易对行业内不同生产率企业间资源配置效应的影响,整个行业的生产率内生于个体企业的出口经济活动。贸易开放度的增加或贸易成本的下降会使产业内高生产率企业进入出口市场,使低生产率企业退出出口市场,同时,产业内资源由低生产率企业流向高生产率企业,高生产率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增加,即使单个企业生产率不变,整个产业的生产率增长效应也会带来整体经济的福利增加。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的发展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具有很强包容性的微观基础框架,使得行业的平均生产率在贸易模型中实现了内生,为企业异质性条件下贸易品种类、产品创新、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等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个有效分析模型。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9

贸易便利化的改革与衡量

对于贸易便利化的前期研究主要集中于货物通关的非关税直接成本上,例如集装箱的装卸成本、通关的时间成本等。当前,随着国际供应链的复杂化,将贸易便利化的研究局限于港口设施、关税或物流成本显然太过狭隘。为了提高在及时制物流和供应链独立模块中的参与度,个体商家必须实现与供应链合作伙伴的实时沟通交流,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交流。因而,信息技术网络和金融机构的全球链接与当今的贸易便利化研究和政策制定愈加密不可分。此外,随着买卖双方交易关系越来越正规,熟悉相关国际惯例的公司在国际供应链贸易中比其他公司更具竞争优势。例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能够保证供货商的全球供应链合法性,因此保证某国的某公司符合这个规定是保证贸易便利化的首要原则。总之,成功地参与到全球供应链竞争当中,需要对一系列的贸易便利政策进行系统研究。这一系列政策指对经济环境的研究,既包括国际环境也包括国内环境。在这个体系当中,有传统的基础设施(例如港口和道路),还有像标准和政策这样“非传统”的软件设施。为了协助制定政策,咨询和援助机构需要分析贸易便利化的各个方面,以制定出更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测评贸易便利化程度和贸易环境的有效数据是过去10年积累的数据,其中最重要的数据来源是世界银行的企业门户数据库(ESP)。这个综合数据库的数据包括公司在受到国内经济政策、管理、规则、基础设施和金融管制以及公共政策的影响下,对投资和经济环境中诸多问题的反应等,是国家、行业以及公司三个层面上贸易便利化指标的唯一数据源。这个数据库中有12万余家企业、超过125个国家参与测评,涉及到150个环境指标。调查者深入全球供应链网络测评这些数据在国家、行业以及公司三个层面上的适用性。此外,除了企业门户数据库外,其他测评贸易便利化程度和经济环境的数据库也都日渐成熟。例如,物流绩效指标(LPI)、商企调查报告(DBS)和国家层面上的世界银行贸易指标报告等。其他数据来源,虽然规模较小但是历史悠久,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及世界经济论坛的《世界竞争力年鉴》等。还有一些来自主要工业国的数据库也非常重要,可以用于对市场经济的标杆测评。

模块的选择

关于贸易便利化环境对国际采购和贸易的影响,有关文献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国际供应链竞争中,同一地区国家之间贸易便利化的数据测评。(2)贸易便利化环境如何影响某种特定商品供应链的案例分析。(3)同一地区国家之间贸易便利化在某一领域的计量分析。(4)多国家多种贸易便利化因素对国际贸易影响的计量分析,其中也包括其他因素,如关税、国内生产总值(GDP)。对于贸易便利化政策,经济环境和供应链状况与国际贸易增长的关系,研究方法多样,且各有建树。

标杆测评

最简单直接的研究方法就是将一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标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即标杆测评。虽然这种方法无法反映贸易便利化指标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但能够为政策制定者和供应链分析人士提供建设性指导。如果某一国家的某种贸易便利化指标(如港口效率)大大低于其他与之存在竞争关系的国家,这表明该国在国际市场中处于明显劣势。麦恩使用了针对某一国家和针对某一产品的国际贸易数据(输入输出数据和经济环境数据)等进行分析。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如何使用贸易便利化标杆数据来制定或完善政策,从而实现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的最大化和全球供应链参与度的最大化,集中分析主要的出口产品及主要的贸易便利化指标,无疑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新的思路。为了更好地制定贸易政策,提高全球供应链竞争力,麦恩从腐败、交通基础设施、金融机构、政策约束、海关和信息技术应用等六个方面分析比较了国家的经济环境。首先,使用研究工具测评了被研究国的特色国际贸易模式。这能够帮助其了解该如何选择供应链,选择当前供应链体系中最热门的产品或者即将成为热门的产品。其次,关注对产品供应链的哪种投入最能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例如对女装行业和食品加工行业的投入就非常不同。这可以帮助被研究国了解什么样的投入能够获得最大的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第三,选取与贸易便利化及国际供应链相关的六个方面测评一个国家的贸易环境,并根据不同的产品选取不同的环境指标。这可以帮助被测评国了解本国贸易环境的优势和劣势。麦恩所作的三个层次的测评互相关联,可以帮助被测评国确定在其最关键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哪种环境因素对该产品的供应链影响最大。测评结果将显示何种贸易便利化改革会带来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的最大化,进而最大程度地提升国际贸易业绩。

案例分析

第二种分析贸易便利化成效的方式就是案例分析。供应链各个模块之间高度独立,针对特定产品的案例分析能够提供有关商业关系和生产成本等模块的详细信息。但案例分析的目的和贸易便利化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因为分析案例关注的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中如何做生意,而贸易便利化则关注如何推动改革以改善经济环境。此外,案例分析只针对某一特定产品,而政府需要的是能适用于大多数产品的改革方案。即便如此,针对某一国家贸易便利化改革的案例分析还是非常有价值的,因为它能详尽地分析改革的成本和收益。更为重要的是,案例分析可以作为贸易便利化如何有力提高国家贸易环境吸引力的重要例证。特定国家特定商品在全球供应链中表现的案例分析,包括汉弗莱(Humphrey)和蒙米杜维克(Memedovic)的汽车案例,卡普林斯基(Kaplinsky)、蒙米杜维克(Mededovic)、毛利斯(Morris)、利德曼(Readman)的家具案例,吉瑞夫和蒙米杜维克(Gereffi&Memedovic)[1]的女装案例等。特定国家和特定贸易便利化类型的分析有威尔逊(Wilson)等进行的研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的国家研究,以及由供应链职业协会(CSCMP)赞助的多项国家研究。特定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改革案例分析能够详尽体现改革的成本和效益,因而重要性非常明显。但是,特定国家的分析结论往往难以适用于其他国家。如今案例分析愈来愈多且具有连贯性,因此无论是对政策制定者还是对国际供应链网络中的公司而言,其价值都日益明显。

贸易便利化的深入分析

第三种方法是对贸易便利化的深入分析。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数据的粒度可以有效控制,例如,通往港口主要公路旁的公司密度、网络服务商的数量等,同时可以分析具体贸易便利化政策的改革对全球供应链或潜在国际贸易国的影响。有大量的研究关注了港口和交通的贸易便利化改革以提高供应链竞争力,例如,施佩尔德(Shepherd)[2]关注了道路交通网络的质量,费克(Fink)[3]分析了港口服务竞争力降低的原因,霍斯曼(Hausman)[4]研究了相关物流和运输时间,发展银行(IADB)则关注了拉丁美洲的港口和相关基础设施。另外,一些研究则关注了网络沟通和全球供应链的关系,包括弗里德(Freund)[5]的网络研究,费克[6]的交流成本研究和福瑞(Ferro)[7]的网络使用情况研究等。深入分析的另一个方面是标准的确定。马内斯(Moenius)等关注双边共享标准的影响,陈(Chen)[8]研究了遵守海外标准的益处,施佩尔德关注了纺织品的行业标准,威尔逊等回顾了食品行业标准,福瑞[9]则关注了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则如何影响出口商利益。对于那些参与国际贸易的公司而言,遵守标准无疑是国际贸易成本的一部分,所以,政策制定者需要把标准带来的贸易壁垒当作贸易便利化改革的一部分。这些深入的研究,虽然范围不广,但对政策制定者和公司都很有价值。当然,对某一领域的深入研究因缺乏和其他领域的对比性,所以研究结果很难准确评判贸易便利化改革是否最能影响一个国家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参与度。此外,在大多数情况下,数据的粒度并不与产品种类和产品领域相关,而是与经济的整体情况相关。例如,阻碍食品加工行业国际贸易的因素表面看来可能仅是因为缺少冷冻集装箱,但是仅仅研究运输方面的问题很难确定整个供应链的最薄弱环节。

贸易便利化的计量模块

第四个环节是设计计量模块来研究贸易便利化和贸易量“。引力”模块或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块(CGE)都可以同时测评多个国家多类型的贸易便利化改革。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块使用交易成本和生产力参数来测评贸易便利化,通过虚拟贸易便利化的复杂结构,可以将其改革分析成果辐射至整个经济领域。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过于宽泛的参数很难适用于贸易便利化的具体领域,所以这样的模块很难催生出具体的改革政策和指引。引力计量模块可以同时分析多个贸易便利化指标和多个国家,这样的分析能够在不同贸易便利化领域和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比较。由于该模块融合不同的贸易便利化政策(硬件设施如港口,软件设施如规章制度)和贸易壁垒(如关税),所以它的分析成果可以明确显示出不同领域改革之间的差异,从而为被测评国确定改革模式。和其他模块不同,计量分析可以明确显示出改革带来的国际贸易增加量。但是,迄今为止,引力模块仅关注了一国商品的总交易量,而并未细化到具体商品。引力模块能够测评贸易同盟的边境和同盟内部的贸易便利化指标。研究成果包括威尔逊的经合组织研究、索洛加(Soloaga)的墨西哥研究以及布埃特(Bouet)[10]的非洲改革研究等。大多数的贸易便利化计量研究都得出了一致的结论,贸易便利化改革会伴随着国际贸易量的增加。这就是说,当全球供应链的大环境改善时,公司也会立即作出积极回应以带来贸易量的增加,这些贸易增加量的总和足以改变一个国家的宏观数据。贸易便利化的研究也表明,简化通关手续、提高港口效率、遵守国际标准等手段共同作用,能够大大降低进出口商的物流成本。公司对贸易便利化的积极回应带来宏观数据的改善是非常微妙的。威尔逊的研究表明,某国的便利化改革带来的贸易增加量要多于通过贸易谈判降低关税带来的贸易增加量,改善国内的贸易环境比参与多边谈判更能有效地增加国际贸易量。此外,国内贸易便利化改革能很好地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参与国际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会为了改善贸易环境而积极努力。当然,出口方为了自己的利益会更加积极。最后,将国家按照地区或收入水平划分,威尔逊的研究显示,对某些国家和地区而言,对硬件设施的投入会带来国际贸易量的增加,而另一些国家则需改善软件环境以促进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篇10

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不仅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也有其深厚的现实基础。全面地剖析其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有利于把握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有利于对中国外经贸发展的更进一步思考。

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概述

创新是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最显着的特征。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就是对9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全面的立体式的创新现象的集中概括。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标明国际贸易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如果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作一简单的概括,我们就会发现,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包含了国际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

(一)观念创新它具体包括:(1)把贸易开放看成是对外开放的起点和基本方面;(2)客观地估价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经济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平衡、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协调看成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3)把对外贸易看成是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

(二)格局创新它具体包括:(1)以地缘经济为特征的贸易集团取代了以政治联盟为基础的贸易联盟,贸易集团化格局基本确立;(2)区域贸易集团具有强烈的对外扩展趋势,全球一体化步伐正在加快;(3)国际贸易重心已从单一的欧洲重心过渡到了多重重心并存的状态,并正在形成以亚太为重心的新单一重心的格局。

(三)制度创新它具体包括:(1)具有真正法人地位的、拥有更强约束性和更高运转效能的世界贸易组织逐步取代关贸总协定;(2)区域性协调机制的迅速建立和不断加强;(3)国别的“管理贸易”制度的推广和普遍化。

(四)政策创新它具体包括:(1)有限制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逐步抬头,保护主义开始相对地退入低潮;(2)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措施所取代,新型的更灵活和更隐蔽的贸易限制措施正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3)贸易政策趋向于和其它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的更大程度上的溶合;(4)区域内“共同贸易政策”开始形成。

(五)构成创新它具体包括:(1)国际贸易的内容在比例结构上出现重大调整;服务贸易的比重相对于货物贸易正在快速上升;制成品中技术产品特别是高新尖技术产品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原材料产品中具有特别意义的资源产品的贸易量增长迅速;(2)多边贸易的内容和范围大大扩展: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以及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体制以外的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多边体制的管辖范围。

(六)工具创新它具体包括:(1)投资和知识产权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越来越重要的手段;(2)现代通讯技术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信息工具;(3)国际贸易惯例、规则的革新更科学地规范了国际贸易的全过程;(4)运输方式的革命使国际贸易如虎添翼;(5)各国在促进和便利贸易发展方面的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事实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实际内容还远不止上述这些方面。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已经深入到当代国际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并通过和当代国际金融创新、国际投资创新的日益溶合,产生新的更广泛的创新,从而推动整个国际经济的全面创新。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近现代国际贸易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它呈现出下列一些鲜明的特征:

首先,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全面性的和立体性的创新。这个全面的立体式的国际贸易创新局面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创新为基础、以格局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创新为实质,通过政策创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具体体现的包含国际贸易各个方面、贯穿国际贸易全过程的创新。

其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具有比较明显的时间分水岭。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由于它的全面性和立体性,在时间上便呈现出明显的同步性,并构成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国际贸易不同发展阶段的时间分水岭。这个时间分水岭大致是1990——1995年。尽管国际贸易创新的某些方面可能明显地早于这一时期,而且,当代国际贸易创新过程尚未结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主要过程、方面和内容基本上都发生在当代国际政治格局大转换后的5年左右的时期内。这一时期同时也是世界经济、国际关系大调整的时期。当代国际贸易创新预示着国际经济贸易大发展的时代的来临。

再次,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突出了开放与自由的主题。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崇尚开放与自由,努力挣脱7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愈演愈烈的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对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近20年的禁锢,鲜明地高举起了开放和自由的旗帜,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从观念创新到制度创新,从格局创新到政策创新,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体现了开放与自由的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是开放的创新、自由的创新,是对长期猖獗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的反击。它迎来了国际贸易逐步自由化发展的新时代。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注意到,这一成就的取得实际上是自由主义对保护主义长期抗争的结果,而且也是自由主义一定程度上的妥协和退让的结果。这突出地表现在国际贸易格局创新方面。贸易集团内部的自由化可以被看成是自由主义的胜利,但是,承诺贸易集团成员共同一致的对外保护的合法性本身又标明了这种自由化的浅薄。因此,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决不意味着贸易自由主义的根本性胜利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寿终正寝。事实上,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不过是相对提高了贸易的自由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势头。

最后,发达国家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发动者、主导者和主要参加者。这是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又一重要特点。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首先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推动。在国际政治发生根本性变迁后,与此关系最为紧密的西方发达国家既出于争取更大的自身利益又出于维护共同的国际利益才推动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掀起和深入发展,并直接成为各个创新领域和方面的主要参加者。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还一直操纵着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全过程,把握着创新的发展方向。这些都保障了发达国家最终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最大受者。

二、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剖析

当代国际贸易创新作为90年代这一特定时代的产物,有其形成的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浓厚的现实基础。全面地深入地剖析当代国际贸易创新形成的原因和条件,有利于把握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原因可以从下面几方面加以剖析。

(一)当代国际政治格局的急剧转换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极为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国际贸易发展史清楚地表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政治环境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关系。国际政治环境健康稳定的时期往往就是国际贸易蓬勃发展的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动荡不定特别是在大规模的战争时期,国际贸易就会停滞甚至萎缩。因此,宽松的国际政治环境是国际贸易发展和创新的前提条件。

二战后逐渐形成的美苏对抗的“冷战”的国际政治格局把整个世界长期笼罩在政治和军事对抗的威胁之中,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无疑受到了各方面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和制约。随着苏联的突然解体和东欧国家的剧变,“冷战”的政治格局终于被打破。但是,由于旧的国际政治格局的打破具有“突发性”,新的国际政治格局无法形成,因此,国际政治格局出现了一个新格局的酝酿和形成的“无格局”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国际政治环境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宽松状态。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突然没有了政治对手而表现出了政治神经从未有过的松驰,国际政治矛盾与对抗被暂时搁置下来,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确。在这个“无格局”时期,各国为了迅速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便在未来的新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纷纷把注意力转向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在国际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上,经济贸易关系逐渐上升到首要的位置。为了推动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对外贸易的利益,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在健全和维护国际贸易制度、法律和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和努力。所有这些方面都推动和促进了当代国际贸易创新的形成和发展。

(二)当代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的日益增强为当代国际贸易创新提供了广宽的国际经济舞台和创新压力当代世界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全球经济的社会化、国际化进程,社会分工、国际分工日益朝着更广泛、更深刻的方向发展,整个国际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发展体系。这是当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最显着的特点。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

国际贸易理论在于揭示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结构以及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贸易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二战后,国际贸易表现出新的特点与格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无法或不能全部解释这些现象,新贸易理论因此得以涌现发展。本文对新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主要内容、特征等作了简要介绍。一、战后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战后特别是六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格局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比重迅速上升;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部分;产业内贸易迅速发展,工业国传统的“出口制成品,进口初级产品”的贸易形势逐渐变化,出现了大量的同一产业内既有出口又有进口的产业内贸易;跨国公司空前发展,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成为工业国总贸易量的主要组成部分。二、针对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反思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指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是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核心内容,以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为基础,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以比较优势为基础进行自由贸易,可以实现贸易双方的利益双赢。因此其主要在于解释产业间贸易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垂直分工与贸易。所以不能或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必然会引起对传统贸易理论局限性的重新思考:首先,传统贸易理论是以国家之间的差异和要素禀赋的差异来解释贸易,强调国家间的相似性与贸易量之间的反向关系,即国家间差异越大,产生贸易的可能性越大,即贸易更多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显然不能解释二战后要素禀赋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其次,传统贸易理论认为各国应当按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来进行生产与贸易,即所交换的应当是要素密集度不同的产品,应当是产业间的贸易。然而,实际的贸易构成中却包括大量的要素密集度相似的同一产业内的双向贸易,即产业内贸易。此外,当人们将注意力转向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及由此引起的公司内贸易时,就会进一步发现传统理论的不适应性,期望有一种考虑了公司行为的贸易理论。因此,为了能对国际贸易的新变化做出科学的解释,需要对传统贸易理论进行补充与发展,促成了新贸易理论的产生。三、新贸易理论的产生与假设前提新贸易理论主要是指二战结束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解释新的贸易现象而产生的一系列国际贸易理论学说。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迪可西特、克鲁格曼、赫尔普曼、斯宾塞和布兰德等。其中最主要代表人物是克鲁格曼。以下对其假设前提进行介绍。传统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的产物,是以一些严密的理论假设为基础的,主要包括: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各国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不变、模型分析的是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两种要素,即2×2×2模型。但新贸易理论认为正是这些前提不符合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使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现实。应当放宽并建立更符合现实的前提假设:1、引入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假设转变为更符现实的不完全竞争。2、规模报酬不再是不变的,而是递增的。3、传统的2×2×2贸易模型过于简单化,新贸易理论改为J×N×M模型。4、放弃赫克歇尔-俄林关于贸易国在获得生产技术方面具有相同可能性的假定,研究不同国家获得技术的可能性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在建立了更符合实际的前提假设后,打破传统贸易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这两个关键假设后,为解释贸易动因与贸易基础开辟了新的源泉,新贸易理论得以发展壮大。四、新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与特征1、新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与贸易基础的解释产业内贸易、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分工与贸易的迅速增长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主要现象,新贸易理论认为这是因为产生国际贸易的动因与基础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仅是因为技术和要素禀赋的差异带来了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供给、需求、技术差距论等不同角度分析了国际贸易的动因与基础。(1)从供给角度:揭示了规模经济性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的企业的垄断竞争行为成为贸易产生的重要动因与基础。1977年,迪克希特和斯蒂格利茨建立的D-S模型,阐述了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消费者需求多样化和企业生产规模经济的两难冲突问题。在具有规模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倾向于扩大生产规模,对生产者来说,产品差别越少越好;而消费者则要求产品要具有多样性,即产品差异。国际贸易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各国专业化大规模生产具有某一方面差异的同种产品并进行贸易,既利用了规模经济性获得比较优势,又满足了消费者对差异产品的需求。克鲁格曼看到了D-S模型解释贸易问题的潜力,首先将它应用到国际贸易分析中,建立了规模经济理论,即一个由规模经济引致贸易的模型。通过采用张伯伦垄断竞争分析方法,得出结论为:贸易并不需要是技术或要素禀赋差异的结果,而可能仅仅是扩大市场和获取规模经济的一种途径。国际贸易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世界市场,厂商可以打破单一狭小的国内市场限制,在世界范围内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并从别国进口其它差异性产品,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综上所述,关于贸易发生的原因,新贸易理论从供给角度分析,认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规模经济就成了引起专业化与国际贸易的重要原因。即使各国的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都一致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差异产品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并且国家间的差异越大,产业间的贸易量就越大,而国家间越相似,产业内的贸易量就越大。(2)新贸易理论还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产生和贸易结构的影响。从需求角度进行探索,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一大空白。瑞典经济学家林德提出的代表性需求理论,将需求与产品差异结合起来解释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他指出,一国平均的收入水平或者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就是一国的代表性需求。生产者只有专门生产代表此水平的商品才有可能达到规模经济,因此,一国应集中生产本国代表性需求的产品,出口该产品,并从与本国收入水平相似的其他国家进口相似产品,以满足本国其他收入水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该贸易理论表明,规模经济容易在各国代表性需求的产品上产生,因此收入水平越相似,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越多。(3)技术差距论以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为分析前提,认为技术差距和模仿时滞决定了现实的贸易格局。1959年,美国经济学家波斯纳运用技术创新理论修正了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提出了技术差距理论。该理论在解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贸易时,即是著名的生命周期理论。同时也可解释发达国家之间贸易:即使两个发达国家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相同的能力,所开发出的技术与产品仍会有差异,从而促成国际贸易的产生。因此技术水平接近的国家会因为追求产品的差异性而产生贸易。从而解释了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2、在贸易政策方面,两个论点——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的提出传统的贸易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框架下,完全竞争市场是最具效率的市场,任何干预只会带来效率损失。因此传统贸易理论强调自由贸易的重要性。新贸易理论则认为现实中市场的有效性就值得怀疑。因此提出了两个干预贸易的论点-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外部经济论认为,一些具有技术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可以通过知识外溢为其他部门带来收益,即产生了有益的外部经济性。政府则应该对这些产业进行扶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以上述两种理论为基础,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即应当对对本国经济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战略性产业进行扶持补贴。如日本80年代中期从美国手中夺得半导体产业的控制权,就是战略性政策使用的结果。战略性政策对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贸易政策有重大影响力,同时,也影响了欧洲联盟条约的内容。3、新贸易理论提出了参加贸易并不总能得到利益的论点传统贸易理论并未对国际贸易的福利效应作专门分析,因为其理论的结论是按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对各国都有利益,贸易利益来源于专业化生产效率的提高。新贸易理论认为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优势,还来自于:规模经济性、增加了不完全竞争产业的竞争程度、增加了产品的差异性等。同时,新贸易理论指出,尽管存在着潜在贸易得益,但不完全竞争市场同时也产生了风险,使一国经济有可能不仅无法利用潜在的贸易得益而且实际上遭受损失。当贸易使得本国以递增规模生产的行业和高度垄断的行业收缩,而带来的其他利益不足以弥补这种收缩带来的损失时,贸易使本国受损,这说明,参加贸易并不是总能得到利益。4、新贸易理论开始注重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融合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将贸易与投资问题孤立地进行研究。经济全球化使人们认识到贸易与投资实际上是厂商国际化经营中的不同选择方式,出口或到东道国建立基地所需考虑的因素实际上是相似的,国际贸易可以看作是以商品为载体的要素的国际流动。二战后跨国公司成为国际经济生活的主要载体,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故一些学者开始将贸易与投资置于统一框架中进行研究,注重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融合也是新贸易理论的重要特征之一。五、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关系从以上介绍中,可以看到,新贸易理论的假设更具有现实性,特别的,它极好地解释了产业内贸易现象和要素禀赋相似的国家之间的贸易。但新贸易理论并不是对传统理论的全盘否定。现实中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存的现象说明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之间的关系是互补的。要全面准确地解释现实中的国际贸易现象,传统的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缺一不可。正如新贸易理论的创建人克鲁格曼认为的,如果要简单说明传统理论与新贸易理论的差别,则可以回答:传统理论把世界贸易看成是完全发生在像小麦这类商品上,新贸易理论则认为主要贸易品是像飞机这样的商品。因此,新贸易理论既是对传统贸易理论的继承,也是对国际贸易理论新发展的反映和阐释。之所以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有互不一致的结果,这根源于假设的冲突。

国际贸易的成因范文1篇12

关键词:国际贸易;全成本;比较优势;比较成本优势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进行经济建设以及国际贸易相关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逐步深入了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研究,并指出在对比较优势进行塑造的过程中,全成本拥有一定的基础性地位。本文在积极进行国际贸易的全成本问题分析过程中,希望有助于我国相关人员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含义进行深入了解,并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本文首先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进行了简要概述,并从比较优势是国际贸易当中的动因、比较成本优势是比较优势的本质两个角度出发,对国际贸易与比较优势进行了分析,最后展开了比较优势的塑造应以全成本为基础研究。

一、国际贸易的全成本概述

在国际贸易开展中,土地、资源以及劳动等是生产外贸产品的重要基础,并将由此将引出一系列的成本问题,其中包括地租、损耗以及人员工资等;在进行外贸产品交易的过程中也将产生各项成本,包括履行并签订某项合同、处理争议和索赔等。在约束贸易参与方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贸易制度,将相对稳定的预期提供给交易双方;当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对外贸产品产生了一定约束时,交易成本也会随之增加,这其中包括不同资源进口储备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总体来看,劳动、土地以及资本等各项传统要素的使用和消耗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的贸易成本。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新兴的相关要素,比如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尤其在近几年得到广泛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成本,贸易代价不光体现在传统要素上,同时也体现在新兴要素中。生产成本是传统要素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代价,而交易成本则是制度要素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代价,环境成本是生态环境要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代价。国际贸易全成本含义的产生是建立在成本越来越广义化的背景下的,其内涵为:在跨国转移某一物品的产权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国际贸易过程,并对双方经济、生态、当地人类生活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源要素的代价总和就是国际贸易的全成本。在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入手:首先,全成本的本质是对机会成本进行合成,就是针对各个要素来讲,如经济和生态以及生产和消费等,贸易代价产生于广义要素的消费和使用当中;其次,动态的开发系统是全成本的一大特点,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以及时代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全成本系统中不同种类的成本会在地位上发生一定的转变,与此同时,其他的稀缺要素会相应产生,在某一时刻可以被融入到部分新的成本项目当中;最后,在当今这个阶段,子系统在全成本当中通常情况下包含环境、交易以及代际成本等。

二、国际贸易与比较优势

1.比较优势是国际贸易当中的动因。在对国际贸易以及比较优势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国际分工和贸易自产生之日起就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他们致力于分析由此产生的原因以及将造成的后果。从始至终产生的理论包含多种,如重商主义、新古典贸易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等。在这些理论的发展中,国际贸易理论逐渐形成了一个健全的系统。“比较优势”最早被提出是在19世纪初,从此以后,在人们在对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通常将其作为基础来展开对国际贸易以及国际分工的分析。新贸易理论产生于21世纪,其其应用的过程中,不仅能够从宏观的角度对经济事务展开分析,更重要的是,可以从企业等微观的层面出发,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同时在这一理论应用中,人们认为在一个国家的比较优势当中,企业当中的组织选择、契约体系质量以及企业异质性等都是重要的因素。在对竞争优势理论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基本动因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当中的体现为低成本和差异化,在这种情况下,专家学者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过程中就可以看出竞争优势的基础为比较优势,同时竞争优势应用的过程中,比较优势也是其重要的必要性条件。将大量的其他因素融入到“钻石模型”当中去以后,就可以形成相关广义的比较优势,这就是竞争优势,比如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品,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理论在产品和公司中的体现,分工以及贸易决策中的交易成本的功能是贸易理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应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对国际贸易理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都充分证明了促进国与国之间贸易往来的基本动力就是比较优势。现阶段,相关研究领域针对用新贸易理论取代比较优势理论存在不同的看法。本文在积极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认为,在广义的比较优势理论中可以融入新贸易理论,深入挖掘比较优势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应用。在对国际贸易动因的理论进行研究和解读的过程中,“比较优势”这一理论在应用过程中拥有广泛的外延以及深刻的内涵,其吸纳力相对开发,思想力也更加深邃。在对经济学说史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古典经济学是其是“比较优势”这一理论产生的关键时期,而国际贸易理论在不同时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比较优势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探索。正因为如此,不管是规模经济还是禀赋优势,都属于比较优势,而这些优势仅仅是拥有不同的来源以及不同的类型而已。2.比较成本优势是比较优势的本质。多年来,研究学者们对有关国际贸易研究的理论越来越深入,研究中发现,多种因素可以影响国际贸易的开展。其中包括需求因素、供给因素以及市场结构因素等。本文在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指出,供给因素作为重要的动因对国际贸易有一定决定性的因素,而成本则是供给因素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在对供给因素进行研究的发展中,同时推动了国际贸易相关理论的演进。而在对国际贸易理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在不同时期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新,而国际贸易理论的脉络几乎是沿着供给因素的研究而发展的。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不是相关研究人员忽视了需求因素,而是由以下两方面因素决定的。一方面,客观规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是由唯物史观所揭示的,因此,经济学家在展开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过程中,会不自觉的遵守这一规律;另一方面,科学的选择方法论。例如,在海森堡测不准定理当中,物理量在微观粒子当中,无法在同一时间内产生明确的数值[8]。因此,在确定国际贸易动因的过程中,要想对需求以及供给两方面因素进行同时的应用,从而促使均衡性在其间得以产生是无法实现的,也就失去了实际的经济意义。鉴于此中情况,假设变化不产生于需求方面的因素当中,此时专门对供给方面的因素进行研究,这一过程中应用的方法论更加具有经济学意义。其次,在分析成本的过程中,可以对比较优势的本质以及深刻的内涵进行分析,从而更有效的对国际贸易动因进行揭示。实际上,在研究比较优势的多种方法当中,几乎都是建立在成本比较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产生这种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无论市场结构是处于非完全竞争还是完全竞争的状况下,多种因素会影响成本,比如技术条件、规模经济等,从而促使比较优势得以形成和产生。由此可见,比较成本优势就是比较优势,国际贸易理论在不同时期当中,要想促使一国在国际贸易中形成比较优势,必须对比较成本分析进行应用,从而对贸易以及国际分工的动因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

三、比较优势的塑造应以全成本为基础

经济学在对国际贸易的全成本展开研究的过程中,在成本相同的前提下,主要以实现最大化产出为目的;并且研究当产出相同时,如何使成本最小化。对全部的成本进行有效计算就是追求利益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针对国际贸易来讲,稀缺要素包含多种类型,如生态环境、制度等,机会成本的产生建立在消耗这些要素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对“比较优势”进行理解的过程中,可以对多元成本语境以及多种要素框架进行应用。内生活生态环境和制度等要素,将其放置于同传统要素相同的位置上,此时将环境、交易以及代际成本等内容纳入到生产成本中,就可以对“全成本”概念进行构建。从纵向的角度来看,以上“全成本”中涉及到的各个变量存在以下联系:首先,在将生态环境、制度等稀缺要素同传统要素进行融合的背景下,可以促使广义要素的产生;其次,全成本产生的关键还存在于有机结合环境、交易以及代际成本的过程中;再次,在综合制度比较优势、环境比较优势等的过程中,将促进综合比较优势的产生。以上联系都可以应用相关抽象函数进行表示,目的在于说明这些要素各个子系统的简单叠加无法对这些要素进行充分的说明,这些要素必须在对各个子系统进行结合的情况下才能够得到充分的说明。在对全成本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从横向的角度来看,此时其作为机会成本,主要对广义要素进行消耗和使用;在从纵向的角度对其进行观察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其可以被看做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其内容包含环境、交易以及代际成本等多项内容。在对比较优势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其根本在于比较成本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全成本必须能够包含环境成本、交易成本以及生产成本等多项内容,只有这样,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一个国家的参与才能够形成一定的比较优势基础。如果将“全成本”有效融入到对外贸易整个机制当中,对于国际贸易分工中,一个国家的理性参与并从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的同时,应努力参与到国际贸易当中去,在实现自身能力提升的基础上,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现阶段,在国际贸易当中,国际贸易的全成本问题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鉴于此,本文在对国际贸易与比较优势展开研究的过程中提出,比较优势的塑造应以全成本为基础,希望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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