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1篇1

关键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我国正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阶段。未来城市人口的增长,对城市空间将产生大量的需求。鉴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城市发展必须由外延扩展向内涵集约发展转变。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存在利用效率低,用地结构、用地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不仅可以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城市建设用地,促进城市土地利用,而且可以有效地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进行土地集约利用研究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对土地集约利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对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总结评述,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重要现实意义。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对农业利用的研究,由大卫・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首次提出。所谓农业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按照生产要素投入的构成不同,农业土地集约利用分为资金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

由于土地利用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提高是有限度的,理论上,当对土地连续投入资本和劳动力达到经济上的报酬递减点,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产出时,经营者将不会追加投入,这一临界点就是土地利用的集约边界,达到了集约边界的土地利用称之为理论上的集约利用;反之,未达到集约边界的土地利用称之为理论上的粗放利用。

在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对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尚无统一界定,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进行界定。刘伯恩认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合理的投入劳动、资本和技术,充分挖掘城市土地潜力,获得土地最佳的综合利用效益过程。郑新奇认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的一个动态、相对的概念,意指在现期和可以预见的未来条件下,在满足城市发展适度规模、使城市获得最大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基础上,以城市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城市土地的使用效率,并取得更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林坚等人则认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以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法规为导向,通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种开发经营模式,目的在于挖掘土地使用潜力,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勇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的集约利用是指随着土地价格或地租的上升,要求单位土地面积上的投入和产出不断提高,以实现当边际投入等于边际收入时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的土地利用状态。尽管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概念有很多种观点,但这些观点都是在李嘉图观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学者们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认识的共同点为:在单位面积的土地上,增加投入水平,提高产出效益的土地利用方式,但又不能过度利用,其集约水平是动态的,是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

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研究

目前在我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的核心主要集中于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体系构建和技术应用方面。

在评价内容方面,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主要是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现状和潜力进行评价。现状评价主要是针对当前城市土地利用水平,评价当前城市太多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而潜力评价主要针对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研究对象,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式表达,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方面对土地利用的潜力进行的空间分级,为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实现城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一般分为现状潜力评价和理论潜力评价。章其祥等以南京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的技术路线,重点对南京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信息系统进行了研究。

在指标体系的构建方面,杨东朗、张晓明、刘萍等学者从城市土地利用中的人地关系入手,构建基于“压力-状态-响应”(PSR)模型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张丽君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评价目标,从投入强度、利用程度、产出效果和持续状况四个方面筛选评价指标,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次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谢映勤等根据指标属性的不同,把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效益型指标和成本型指标两类。效益型指标是指属性值越大越好的指标;而成本型的指标是指属性值越小越好的指标。对于两类不同性质的指标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化方法对其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多因素综合评价。这是按照一定的目标和原则,对复杂经济现象整体进行定量描述的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的一种方法,以评价单元为样本,选择对评价单元发生作用的因子作为评价指标,并通过适宜的模式予以量化、计算和归并,从而实现评价目的的一种方法。该方法对评价对象的分析较全面,并且容易操作,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模糊综合评价法。这是运用模糊变换原理和最大隶属度原则,考虑与被评价事物相关的多目标、多层次的各个因素,对其所做的综合评判。

3、基于RS、GIS技术评价法。随着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的细化和深化,能够处理大量数据信息和具有较强空间分析功能的RS和GIS技术已被我国学者引入到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

4、理想值修正模型。这是郑新奇等在对济南城区宗地的集约利用状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用于宗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的模型。该模型以土地集约利用的标准值为判定依据,选择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和其他因素对标准值进行修正,分析具体宗地的现状和理想值之间的关系,计算宗地集约利用潜力等级。

三、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措施建议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对十分稀缺的城市土地的需求尤为如此,两者间的矛盾也更加突出。因此,必须积极探讨在城市化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的措施,以解决既要保证发展用地,更要保护好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这一尖锐矛盾,最终真正体现土地的资源配置型功能和资产性价值。国内学者做了多方面的研究。邵华等人认为,通过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用地结构合理,布局紧凑;提高现有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方式应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运用经济、法制手段调控、制约城市土地利用。张丽君提出的对策是搞好城市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土地整理,盘活存量土地以减少低效利用;整合工业园区,发挥集聚效应以提高用地效率;强化市场机制,有效配置土地以促进集约用地。谢晓玲提出以下措施,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首先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就要加强城乡统一规划监督管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就要建立项目用地控制制度,优化土地使用结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必须深化土地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以用途管制为核心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还必须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和制约用地需求。连军等人则提出根据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合理制定城市发展长远规划;提高集约利用程度,积极开展城市存量土地挖潜;加强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四、讨论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发展城市化应注重保护耕地,合理用地,节约和集约用地。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与标志,对区域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效应。随着经济增长、人口增加,城市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这些对耕地保护形成了压力。应认识到合理的城市化过程是节约土地的过程,保护耕地与发展城市化的关系,是既要保证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又要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

土地集约利用是大势所趋。必须从根本上将粗放式的消耗高、质量差、效益低的生产发展方式,转变为集约化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的基本国情,要求必须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大量工业用地集中在中心城市,大量企业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资产的现象必须改变。但是,在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有的城市已具有较高的土地利用率。例如重庆,高楼建筑比比皆是。适应建筑的土地上,土地集约率相对很高。一味追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对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影响。因此,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否应该因地制宜地实施还有待于研究。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伯恩.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途径与措施[J].国土资源,2003.2.

[2]郑新奇.城市土地优化配置与集约利用评价──理论、方法、技术、实证[J].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3]林坚,陈祁晖,晋瑶.土地应该怎么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与指标评价[J].中国土地,2004.11.

[4]董秀茹,石水莲,王秋兵.土地集约利用问题研究综述[J].党政干部学刊,2006.6.

[5]章其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信息系统研究[J].现代测绘,2003.4.

[6]杨东朗,张晓明,刘萍.基于PSR模型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1.

[7]张丽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国土资源报,2005.9.

[8]谢映勤,胡素.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初步研究[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2008.6.

[9]郑泽庆,黄贤金,钟太洋,王广洪.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综述.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8.23.3.

[10]邵华,徐国彬,张晋丽.浅议中国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利用[J].资源科学,1999.5.

[11]张丽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J].国土资源报,2005.9.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1篇2

【关键词】城镇化耕地保护对策建议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加快城镇化发展则是国家加快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和重要抓手。而耕地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加强耕地保护是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镇化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占用并将继续占用大量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大量优质耕地不断流失,耕地总量质量不断下降,我们正面临着加快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的严峻形势,因此研究如何协调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城镇化发展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但始终高度重视耕地资源保护工作,目前己形成以为主体,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用途管制为手段,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有关政策等在内的政策体系。国家对耕地保护手段不断丰富,保护措施愈加严格,保护力度越来越大。然而即使在耕地保护最严格情况下,城镇化快速发展仍将占有大量耕地,因此,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新形势下城镇化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

1.1城镇化发展就要占用一部分耕地。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在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偏低情况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城镇化规模的扩张,需要为之提供必要的土地作为空间载体。但土地作为一种资源随着被不断占用,可用耕地将会逐步减少。另外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将直接带动城镇住宅用地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的增加。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1.2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

1.3寻找缓解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在客观上,城镇化发展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镇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镇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镇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

2.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面对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迅速增长的用地需求及耕地资源的急剧减少,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缓解两者间矛盾,并在实践中取得积极效果,但目前仍有不少问题。

2.1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必然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等一系列用地问题,因此城镇化必然要占用土地。但从理论上讲,城镇是较农业用地更为集约的土地利用形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如果说能够顺利将农村的居住建设用地置换出来,应该说城镇化非但不会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相反还会节约用地。因此,城镇化是加强了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节约了土地。但问题关键是在现行制度下,尽管大批农民进入城镇,但农村的建设用地却没置换出来,这不是城镇化本身问题,而是由土地制度存在的缺陷造成的。

2.2尽管城镇化发展并不是造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但不可否认长期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地盲目设立开发区,工业园占用了大量耕地,同时一些根本不具备招商引资条件开发区征而不用现象十分普遍,造成大量土地荒芜现象。再加上城市规模盲目扩张,近年来,在城市建设中出现一种贪大求洋的不良倾向。城市不合理地外延式扩张,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为了提高城市化水平,显示政绩,一些地方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大范围地将农村整块地转为城市用地,大量农用地耕地也随之变为建设用地。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大搞形象工程,争相建设大型广场,也占用了不少土地。

2.3小城填快速发展是我国城镇化的主要特点之一,但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偏高,存在着用地不经济现象。目前,有少数地方小城镇建设中无序扩张,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粗放经营.利用效率低下问题非常严重。具体表现缺乏规划,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由于占地容易,很多小城镇缺乏缺乏约束,盲目发展,随意建设。城镇布局分散,缺乏立体规划,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其他不经济现象。

2.4大量土地被闲置。一是宅基地。二是一些不景气甚至名存实亡的企事业单位仍占用大面积土地,利用率低,有些甚至荒芜废弃。新开发的镇区常常出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粗放用地现象。大拆大迁建新城。近年来,在城镇发展中出现一种普遍倾向,就是建新城以显示政绩。

2.5城镇间缺乏功能分工,协调,追求小而全各搞各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到处围地大兴土木建商业街导致结果筑巢无凤栖,建城无商来,造成设置闲置土地利用低效。因此有必要弄清城镇化进程中占用耕地主要原因,对症下药,采取措施,正确处理好城镇化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镇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镇发厝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镇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1)城镇土地闲置。(2)盲目扩大城镇规模浪费土地。(3)缺乏立体规划,很少利用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5)盲目设立开发区工业园区浪费耕地。

3.城镇化发展中加强耕地保护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镇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的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镇人均用地标准、城镇容积率、城镇土地产出效益等。

3.2消除制度缺陷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要从根本上制止乱占耕地现象,必须从源头上解决,改革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消除制度缺陷,使乱占耕地无空可钻,无处可占。这就要求我们建立有效的市场取向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一方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农民进城,离土又离乡,加快城镇化步伐。另一方面将大量撂荒双重占用的土地解放出来,盘活存量土地,增加耕地面积,缓解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土地矛盾。城镇化有利于人口集中、土地集约。大量农民进城后,可以在农村进行村镇布局调整,将分散化、空心化的村庄整合为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城镇。原有的村庄住宅占地、其他建设用地被释放出来,并通过复垦成为新的耕地。

3.3做好城镇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

3.4盘活存量,注重内部挖潜。目前城镇内部存量土地挖潜空间还很大,如低效利用的平房区,缺乏资金开发的闲置土地,未利用的存量土地,企事业单位低效利用或利用不合理的原划拨土地等。在这方面,许多地方通过城镇内部拆迁改造和挖潜,为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提供了土地,减少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

3.5.城镇化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我们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注意对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要通过挖掘土地潜力,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荒坡、荒滩、荒沙和废弃地,少占用或不占用耕地;在对耕地的占用上,应先占用低产田,在低产田占用有困难或不适当时才准许占用中产田,原则上禁止占用高产田,并对占用程序进行严格规定,从而妥善解决城镇化发展用地问题。

3.6把好乡镇企业用地关,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由于城镇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镇,通过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工业集中区,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问题。

3.7立体规划,开发地下空间。开发城镇地下间,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而且具有众多优点:节省土地资源、缓解中心区高密度、人车立体分流,疏导交通。扩充基础设施容量、减少环境污染、保持城镇景观、增加城镇绿地,改善生态环境等。因此,今后在城镇建设中,应注重地下要空间,把开发地下空间资源作为城镇规划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予以高度重视并逐步实现。

3.8提倡旧城改造,适度提高城镇容积率。目前我国城镇上部空间的利用非常不足。提倡旧城改造,适当提高城镇的容积率,防止一哄而上建新城,尤其是大拆大迁建新城,是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的有效方法。

3.9坚持开发区工业园区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合理配制,高效利用土地。一是在规划和安排企业用地时,实行按产业相对集中布局,协调同类企业的生产设施.公建设施等资源尽可能共享,提高开发园区综合配套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土地二次三次开发利用水平,通过修建高密度标准厂房,协调企业转租闲置厂房,直接租用企业厂房缓解企业土地资源利用不平衡现象,减少相同用途的土地需求。三是调整现行用地政策和供地协议,以提高投资强度和开发建设密度为目标,实行供地量,地价与投资额,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四是从招商引资到选商引资,精打细算节约利用土地。设置产业和投资门槛,提高投资强度,重点引进占地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积极推进零增地招商,发挥寸土寸金效益。

3.10实行耕地总量适度保护前提下的城镇化建设。耕地资源的保护仍然是土地管理的第一“要务”。依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各地区的长期耕地保有量,将其纳入基本农田范畴进行最严格的管制和保护,实行耕地总量适度保护前提下的城镇化建设,这是我们协调城镇化发展和耕地保护矛盾的出发点。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需要推进耕地分级制度,将耕地保护从单纯数量保护转为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3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用地现状用地策略

目前,我国小城镇建设进程中的各种用地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所以如何正确引导、科学规划、节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好小城镇建设中的用地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利用优势

1.1城镇化加强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度

小城镇的集聚效应使得土地的合理利用、集约程度得到提高。通过发展小城镇,吸引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并村定点,可以节约大量农村宅基用地。随着经济特别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再加上经济发达地区对建设用地的强烈需求以及政府的大力倡导,农民进城的愿望也相当强烈,城镇化发展的力度加大,土地的集约利用度得到了加强。

1.2城镇化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结构

小城镇的发展使格局零乱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众多配套的基础建设得到共用,基建成本大幅度降低,关键是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大量的建设用地。据调查,乡镇企业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后,可以节约5%~10%的用地和10%的基础设施资金。

2.小城镇建设用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小城镇得到了迅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耕地锐减、用地效益低等现象。

2.1用地粗放,盲目扩张

由于缺少有效的节约用地措施和合理的调控、约束手段,小城镇土地长期不能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来对待,过多的采用粗放式外延扩张的用地模式,不合理占用和浪费土地现象十分普遍,出现了多征少用、多占少用、早征迟用,甚至不用、占而不用、好地劣用的粗放型用地模式,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

2.2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

小城镇各类用地应有一个合理的结构比例。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建制镇属于“城市”的范畴,其规划指标一般参照城市执行。建制镇以外的小城镇一般按照gb50188-2007村镇规划标准执行。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某些小城镇用地中,居住用地约占60%,公共设施用地约占9%,生产性用地约占70%,道路用地约占11%,绿地约占2%,其他为空闲、坑塘等。

2.3乡镇企业分散,用地浪费

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严格地将大量农民限制在农村,“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应运而生。所有制分割使得集体办的乡镇企业在发展中乡办乡有,村办村有,各自在其范围内布置企业,直接造成了乡镇企业过度分散。

2.4小城镇建设用地秩序紊乱

随着小城镇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地方政府能力的标志。许多地区依靠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土地的使用权,纷纷引进外资。外资企业大规模进驻,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考虑其规划和建设水平的高低,土地任其粗放利用,不加节制,导致大量优质农田被蚕食,耕地大面积丧失。

2.5小城镇基建用地量持续攀升

小城镇建设初始阶段,由于缺乏科学完整的区域指导体系,导致每个镇区都形成一套小而全的设施,极大的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造成集聚效应和整体优势难以发挥。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建设用地的总量约1800万hm,5倍于城镇建设用地,而且分布零散,“空心村”大量存在,土地利用较为粗放。

3.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的土地利用策略

3.1搞好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

小城镇建设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体现特色,规模适度,注重实效。小城镇建设并不是遍地开花,而是要有重点的发展。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并可通过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和住宅修建规划,合理地进行功能分区,严格控制分散建厂和分散建房,充分发挥城镇建设用地的集聚效应,节约用地。

3.2严格控制土地供应量

要着眼于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小城镇挖掘潜力,加强旧镇改造,进行土地整理,提高新城镇存量土地利用率。为此,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编制和执行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用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等的具体安排。

3.3清查整顿小城镇发展的超标土地

在土地利用中,积极推行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三集中“政策,可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减少不必要的占用土地。

3.4挖掘小城镇现有建设用地的空间拓展潜力

必须树立“小城镇土地是有限的,但开发的潜力和空间却是无限的”观念。对于建设使用土地可采取适当引导管理措施,以达到“极限利用”的目的。强调土地的空间开发,改变当前平面化开发为地下、地面、地上三级垂直开发,引导中小企业建设使用标准厂房,而不是单独供地,使每平方公里的投资强度日益提高。

3.5提高小城镇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长期以来,考核一个城镇,一般所用的经济指标是总量指标,很少考核土地的利用效益,因此,建立同土地相联系的评价和考核的指标体系应该提到议事日程。通过产业合理布局,提高小城镇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小城镇节约土地。发展小城镇要从土地资源的实情出发,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小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布局,为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提供扎实的基础。要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日常使用制度,在小城镇建设的每一环节上都坚定不移地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4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土地利用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土地是国之根本,是我国开展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尽管我国地域辽阔,但是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却相对较少,而且我国人口众多,加上众多其他因素,使得我国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会严重阻碍我国的小城镇建设步伐。针对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土地利用的相关问题,下面将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小城镇建设给土地利用带来的机遇

小城镇建设给土地利用带来了一定的机遇:

一方面,小城镇建设使得城乡用地的规划布局得到优化,更为合理。由于相关工作做的不够到位,使得我国小城镇的土地利用比较分散,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利用效率比较低下。通过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步伐,能够使小城镇的企业更为集中,不仅能够充分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还能够节约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另一方面,小城镇建设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的程度,经济能够得到更为迅速的发展。通过小城镇建设,使农村人口大量地涌入城镇,通过建立集中住宅,节约了大量的农村宅基用地,使土地的集约程度更高。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可以为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城镇扩张具备一定的盲目性,缺乏统筹规划。

当前由于我国对小城镇建设统筹规划的专业性还有待提高,规划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发展眼光比较短浅,造成了城镇建设用地的划分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城镇扩张是以粗放的模式来进行,许多土地不能够根据其质量进行恰当的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2.乡镇企业分布相对分散,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当前我国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乡镇企业往往分布在乡村周围,并不能形成集中的企业区域,分布相对分散,不仅会使土地的集中利用率降低,还会使在基础设施诸如道路、水电供应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导致资源和资金的浪费。

3.用地结构分配不够合理,土地利用率低。

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利用需参考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但实际规划建设中却很难参照相关的标准,居住用地所占的比重过大,基础公共设施用地比例太小仍然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基础设施不完善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了小城镇建设的不成熟。

4.小城镇建设规模较小,土地利用强度较弱。

虽然小城镇发展迅速,但是小城镇的规模却远远不能够达到标准,导致小城镇的职能不能够完全发挥出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城镇的进一步发展。小城镇建设单纯以平面形式扩张,立体空间利用率不足,土地利用强度较弱。

5.在小城镇建设过程在存在违规占地的现象。

由于缺乏健全的约束手段,导致了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占地的现象,大量的耕地和农田被隔离闲置,确定土地利用性质以后并不能实际运用起来,导致了城镇建设与保证耕地的冲突。

四、解决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要解决土地利用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1.要制定统筹的规划方案,合理规划城镇建设。

要根据城镇发展情况,制定合适的规划发展方案,提高方案的合理性,使建设能够解决一定的问题,城镇扩张要有目的性,不能盲目,根据土地的质量来进行恰当的利用,要以长远的眼光制定规划方案。小城镇建设规划思想要紧密结合中央制定的有关实时文件,时刻保证建设的与时俱进,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时代感。

2.集中乡镇企业,减少土地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要将乡镇企业进行集中,将土地质量较差的区域作为企业的建设用地,不仅能够对企业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还能够减少优质耕地的浪费,提高土地的集中利用率。而且,还能够节约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资源的投入,实现小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合理分配用地职能和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在实际规划中要参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严格约束规划行为,要对土地利用的职能和结构进行合理地分配,提高基础设施用地所占的比重,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一定程度上减少居住用地比重,降低人均用地水平。

4.增加小城镇建设的空间利用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要增加小城镇建设中的空间利用率,使城镇建设具备一定的立体感,不能以单纯的平面扩张形式作为小城镇发展模式,防止小城镇出现机械蔓延的局面出现,要扩大小城镇的发展规模,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城镇职能,充分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强化土地利用强度。

5.加强对土地占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为相关土地提供足够的保护,使在处理土地违法违规利用问题工作上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也能够对土地占用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减少违规操作的发生。同时要强化监督和管理体制,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土地占用量,对违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查处,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使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五、结束语

尽管我国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在小城镇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只有解决土地利用的相关问题,才能实现小城镇土地的资源集约化,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进而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职能,促进我国城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银蓉;梅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与挖潜的思考[A];中国山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人地协调发展研究[C];2010年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5

今年6月25日是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在这个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日子里,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向一贯关心支持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主要目的是通过6·25土地日宣传,引导全县人民认识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全面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土地是我们的生存之本,是财富的源泉,是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等一切活动的基础,同时又是不可再生的稀缺之源。贯彻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在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之间寻求最佳结合点,既满足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又不以牺牲后代的利益为代价,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头等大事。为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切实增强我国人均资源量相对较少的资源国情意识,增强国土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效益意识,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二、充[本文转载自[分发挥政府在严格土地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职能,确保政府对土地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收购储备、统一开发整理、统一供应、统一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三、合理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城镇存量土地,盘活闲置土地。对县城规划区内可利用的土地,依法进行调剂,优化配置,统一调度;加大对破产企业、改制企业用地、闲置仓储用地的调整力度,引导工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引导城镇住宅向小区集中。科学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农村经济条件,自然居住环境和居住习惯,把土地开发整理与村庄改造相结合,引导农民宅基地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坚决贯彻“资源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在全县实施存量土地挖潜工程,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四、加强工业项目的供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按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和实施<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精神,一是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按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及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措施标准和项目建设定额供地;二是降低企业绿化率;三是鼓励建造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四是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规范供地主体,明确投资强度,规模和期限,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转让和出租等条件,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全程监督,加大对违约责任的追究,防止虚假投资圈地行为,杜绝假借项目圈地;五是依法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供地。

五、加[本文转载自[快建立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按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实施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保障国土资源队伍的经费开支,逐步改善装备,建立由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联合办案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创造良好节约集约用地环境。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6

关键词:全域城市化节约集约建设用地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国土资源部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列为国土资源大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至今已有十余年之久。2011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分两批选取了30个重点城市开展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试点。随后,又选取全国20个小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经过多年的试点推进,初步建立了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体系,形成了行业标准《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操作手册》。大连市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但多年来还没有系统的对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进行评价。在严峻的用地形势下,为了能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形成新的突破,适应大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需要,沈阳督察局联合大连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大连市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政策措施保障情况调研》,下发调研表格收集相关数据,并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操作手册》尝试对大连区域建设用地进行定量评价,全面掌握大连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深入了解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存在问题,支撑相关督察业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参考。

1.大连市全域城市化进展情况

2009年9月,为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将大连市建成“辽宁沿海经济带核心城市”,大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域城市化”的理念。为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大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实施方案》和《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相关政策》3个文件,明确了户籍准入、中心镇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城市化融资、产业发展、考核评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5年来,大连市城镇化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人口城镇化率每年以1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截止到2012年底,大连市户籍城市化率达到62.8%,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76%,常住人口城市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3个百分点,比辽宁省高出10个百分点。

2.大连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操作手册》,针对大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建设用地开展定量评价分析工作,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权重和理想值,计算区域用地状况评价指数,反映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根据各项指标计算结果,综合形成区域用地状况定量评价的总指数。计算结果显示,评价总指数高于0.8的有5个区(市、县),分别为高新区、金州新区、甘井子区、普湾新区、长海县,评价总指数在0.7―0.8之间的有4个区(市、县),分别为旅顺口区、保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评价总指数低于0.7的有3个区(市、县),分别为庄河市、花园口和长兴岛经济区。需要说明的是,长海县以海洋渔业和养殖业为主,经济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大;同时,可利用建设用地面积较小,经济效益较低。但由于评价指标体系中经济数据为全口径数据,因此出现地均投资强度和产出反而较高的情况,导致评价分值较高。花园口和长兴岛经济区处于开发起步阶段,目前是高投入、低产出状态,部分工业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建设用地总量大,因此评价总指数比较低。随着工业企业的建成投产,两区的土地利用效益将大幅度提升,评价总指数会有明显提高。

按照区域用地状况定量评价总指数对应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从高到低划分土地利用状况类型,依次为Ⅰ型、Ⅱ型、Ⅲ型、Ⅳ型。评价结果表明,高新区、金州新区、甘井子区、普湾新区、长海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土地利用状况类型属I型;旅顺口区、保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居中,土地利用状况类型在II、III型范围内;长兴岛和花园口经济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土地利用状况类型属IV型。

3.大连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用地理念有偏差,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还需增强。部分区(市、县)政府(先导区)领导错误地认为,土地问题是阻碍经济发展、制约招商引资的主要原因,对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淡薄,存在少批多占、占而不用长期闲置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2)“三规”需进一步衔接,城镇建设布局有待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之间空间覆盖范围、法律地位效力、审批程序以及技术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各区(市、县)“三规”没有完全融合。不少乡镇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农民建房随意,宅基地布局散乱,少批多占,村镇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3)历史遗留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多,再开发利用难。目前,大连市有172平方公里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潜力大。这些土地布局较分散,利用效率低、生态环境差,社会管理难度大,影响了城市发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存在着不改造城市功能无法改善、用地集约水平难以提高,实施改造拆迁要价高、补偿难度大等矛盾。

(4)违法占地行为时有发生,执法监管机制需要完善。未报即用违法占地点多面广,农民擅自建房问题严重,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边报边用违法占地问题突出。尽管相关法规对土地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置办法,但可操作性不强,由于土地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往往是清理容易处置难,尤其是执法移交移送途径不顺畅,相关的执法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4.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建议

(1)转变用地理念,营造节约集约用地氛围。加强土地资源国情、市情宣传,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良好风尚,把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水平、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紧密结合,不断促进用地观念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土地管理方式转变,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社会共识,共同制止破坏浪费土地行为。

(2)推进“三规合一”,强化规划管控引导。通过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各区(市、县)的“三规合一”。加快划分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城市定位有序推进全域城市化,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等部门规划实施,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

(3)优化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升级。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不断完善项目准入机制,实现产业差异化用地标准,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密切协作,优先安排低能耗、环保型工业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

(4)激励推动实施,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水平。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逐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鼓励地下空间开发,明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地价确定、权利设定和登记制度。出台城市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鼓励政策,在规划审批、出让金缴纳、税费征收等方面进行扶持,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5)加强项目批后监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部门联动,加强建设项目批后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按时开竣工。制定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区(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规定,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7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中图分类号:F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2-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大力发展工业,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增强国力,改善人民生活。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着人多地少,保障与需求矛盾突出的问题。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还远没有结束,长期的发展需要土地来做支撑。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保证一定时期内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显得尤为关键;而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37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40%,粮食安全要求我们必须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必须深入探索研究的课题。

2.土地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虽然疆域辽阔,资源丰富,但我国又是人口大国,人均下来,就变成了资源相对贫国,人均耕地只有1.37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40%。随着我国人口的继续增加,人均耕地将会更少,土地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将会越来越突出。

2.1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用地问题突出

粗放利用土地用地还很突出。部分城市在编制规划时,缺乏科学合理的预测,确定城市发展规模过大,缺少有效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措施;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土地财政问题突出,城市的税收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因此,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上,缺少考虑投资强度、用地定额、容积率、土地利用率等限制指标,粗放供地,造成城市规划区内存在大量闲置和批而未供的土地,土地严重浪费。

2.2土地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毁坏耕地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矿山、电厂、公路等的尾矿库、弃渣场、取土场侵占了大量土地,而且很大一部分尾矿库、弃渣场的防护能力较差,给周边土地造成危害。如轰动全国的紫金矿业尾矿库污染事件,另外,工业的废水排放等得不到有效治理,每年约9000万亩的耕地受到毁坏。

2.3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经济的发展是与土地的供给正相关,经济发展越快,对土地的需求也越大。近几年,全国建设用地的需求每年都在12000--15000万亩左右,而实际供给只有600--680万亩。“十二五”期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土地需求矛盾的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依赖程度将更高,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加剧和长期存在。

2.4违规违法用地问题仍很突出

2008年通过对全国172个大中城市的监测,违法用地比2007年虽然下降了约14%。但全国违法用地仍占到总用地的14.4%,其中有16个城市违法用地超过了15%。

3.我国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

3.1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利用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的人员技术优势,编制适合当地发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既要符合发展要求,也要科学利用现有资源,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整个规划,科学细化分区土地用途,合理用地布局,要从平面规划向立体规划转变。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和统筹协调功能,做好城市规划、行业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有计划的安排用地指标,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定效力,强化规划法定刚性,防止随意修改规划,保证规划期内的稳定。

3.2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挥土地最大效能

从我国现在土地利用现状看,走土地扩张发展的路已经不符合实际,应把土地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放在盘活存量土地上。多年来,由于新增用地价格比盘活存量土地价格低得多,因此,我们的发展大多依赖新增建设用地,而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上,做的工作有限。当前,我国城市中有较大50-60年的低矮建筑,容积很低,二次开发的空间大,盘活该部分建设用地,既可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又能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盘活存量土地要形成制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激励地方政府限制开发新增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3.3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完善建设用地收购储备制度。通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配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解决土地供给中存在的总量失控、资产流失问题。形成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供应,确保土地供应的合法性,减少违法用地、多头供地、越权批地等现象的发生,有效调控土地市场供需,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土地市场。实行土地储备制度,也是土地交易市场推行招拍挂等方式配置土地资源的现实需要。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和市场对土地的需求情况,确定土地的投放量,科学安排用地。确实发挥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作用,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效遏制圈地、囤地、倒卖土地和私下交易土地的行为。逐步限制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最大限度的实行招拍挂出让土地,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提供保证,实现土地取得的公平和公正性。

3.4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红线

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就必须确立粮食自给自足的战略方针。做到这一点,就要保护好耕地,守住耕地的红线。保护耕地,首先要将耕地占补平衡落到实处,不但要实现数量上的“占一补一”,更重要的是质量上的占补平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补充耕地的质量作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内容,强化验收工作,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相当。保护耕地还应重视表土地剥离工作,通过建立表土储存场,成立表土保护专项资金等形式,确实将表土剥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保护好耕地的后备资源,禁止土地的无序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杜绝毁林开荒、乱垦草场和破坏湿地等行为。

3.5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节约集约用地,重要的是形成制度,要将监督检查落实到土地利用的始终。首先是做好审批核查,项目审批时要根据行业性质、投资规模和符合土地利用地总体规划情况,认真核定建筑系数、容积率、投资强度等用地指标,根据核定情况提供相应土地。二是对建设过程全程监督。供地后要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对不按规划设计进行建设的要马上责令整改,不按规定整改的要下达停建通知书;对达不到规定建设标准的,要进行综合分析,确实无法达要的,要对剩余土地进行收回,防止土地闲置。三是加大卫片执法监察力度和违法用地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违法用地不但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杜绝违法行为。

4.结语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8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据中国土地学会网站资料显示,最近10年中有7年的全国土地日主题都集中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上,足见国家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视。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一方面,有限的国土要保障13亿人口粮耕种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种建设项目对用地的需求很旺盛,而土地供应数量始终是有限的,在这种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只能节约集约用地,舍此别无他途。

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同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今年6月,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国土资源部专门颁布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要求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的。

二、粗放和低效用地现象仍然普遍

一方面,我国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已经很完备,规定已很详尽了;另一方面,粗放、低效用地甚至浪费土地的现象又很惊人。

前段时间,西南财经大学研究人员在北京举办了以“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为专题的新闻会,会报告称,我国家庭自有住房率达90.8%,2013年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为22.4%,空置住房约4898万套。当然,这个4898万套空置房数量有待权威部门的核实,但是没有人否认全国各地存在大量住房空置的事实。显然,空置房数量多了,空置房占用的土地自然就多了,就是在低效用地和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

再举一个例子,2013年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对12个省区的调查显示,12个省会城市全部提出要推进新城新区建设,共规划建设了55个新城新区,其中沈阳要建设13个新城新区。在144个地级城市中,有133个提出要建设新城新区,占92.4%,平均每个地级市提出建设1.5个新城新区。161个县级城市中,提出新城新区建设的有67个,占41.6%。很多新城规划面积达到了现有城市面积的一半多,规划人口基本相当于现有城市人口。

试问,规划圈占这么多新城新区,哪里会冒出这么多城市人口来居住?农村人口以其收入水平根本无力在城市购房生活。这些新城新区很可能沦为“鬼城”、“空城”,6年前鄂尔多斯市耗资50多亿元,打造面积达32平方公里、可居住100万人口的康巴什新城,而现今却人气冷清、房屋空置、商业凋敝,成了一座无人居住的“鬼城”。

不管是住房大量空置,还是盲目建设新城新区,都是在低效利用甚至浪费我国本已稀缺的土地资源,这既不符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也冲撞了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底线。

三、节约集约用地关键在落实制度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呢?

根本上来说,就是要用好“两只手”,划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界限,让“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各司其职,共同发挥作用,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首先,对于政府来说,就是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保护产权、保障公平竞争、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必要的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其目的是为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环境、提供服务,而不是替代市场的作用。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划定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边界,构筑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搭建用地市场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平台。比如,根据城市人口规模来确定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规模,通过土地规划和计划指标来控制城市各行各业的年度用地计划,明确不同城市各种产业用地的控制标准,清晰界定城市发展的边界;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等市场运行的基础性保障工作,定期城市土地在产业的分布情况和闲置土地的情况,及时提供市场主体交易土地需要的基础性数据信息等公共服务,等等。

其次,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是通过土地价格引导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目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让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土地市场交易主体通过供求关系变动、自由竞争和土地交易价格的自动均衡,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大量空置房和城市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存在,说明这些空置房跟市场需求脱节,空置房的定价超过了城市居民的购买能力,造成了住房空置和土地的闲置浪费。盲目建设的新城新区,一般都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政府决策一厢情愿造成的。解决这类土地闲置浪费问题的办法就是要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出让收入收缴,禁止零地价、低地价招商引资等;通过征收不动产税和空置费等,促进空置房和闲置土地的盘活使用;通过稳定货币发行,控制通货膨胀预期,挤压囤地囤房、炒地炒房的盈利空间,减少捂盘惜售,最终达到减少空置房数量和减少土地闲置浪费的目的。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农地集约利用;江苏;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7-0059-05

我国农村普遍存在闲置土地多、人均占用土地较大、土地利用分散、利用率低等现象,造成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现象较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农地集约利用的必要性日益显现。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目标,努力实现农地集约利用,确保人地和谐发展。

一、江苏省农地集约利用情况

农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来源于对农业利用的研究,由大卫•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首次提出,后扩展到包括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是指现期条件下满足地区规模适度发展,使地区在获得最大规模效益和集约效益的基础上,以地区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

1.江苏省农地利用总体情况

江苏人口占全国5.8%,经济总量占全国10%以上,但土地面积仅是全国的1.06%,人均耕地低,人均耕地面积0.0621hm2,是全国人均耕地的68%,耕地负荷量高达1614人hm2,高出全国平均数24.2%,且省内人均耕地分布不均,土地人口负荷量是全国平均数的197.1%,仅次于沪、津、京三市,列第四位,人地矛盾十分尖锐。截至2008年12月31日,江苏省农用地面积为10073.4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2901.2万亩,未利用地面积为3036.6万亩,合计16011.2万亩。其中耕地71456892.9亩,园地4743063.1亩,林地4848550.8亩,牧草地16057.7亩,其他农用地19669867.2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4156410.4亩,交通运输用地1960411.2亩,水利设施用地2895419.7亩。全省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4.63%,居民地及工矿用地占总面积的14.81%(图1)。当前农村建设用地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农村居民点用地用地规模很大,约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半。此外,交通运输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0%也处于农村。由于江苏省区域间在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存在着差异,农村聚落的结构与布局存在差异。从三大区域来看,苏北的居民点数量占全省的37.73%,苏北的人均用地大于苏中和苏南,苏中略高于苏南地区。

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的资源约束型省份,充分挖掘农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对于促进江苏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特殊的省情、发展的重任、突出的矛盾决定了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2.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趋势

近十年来,江苏省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呈逐年好转的趋势(如图2所示),尤其是2004年以来,国家实施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的政策之后,土地集约利用度得到明显提高。虽然江苏省13个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度整体呈现上扬的趋势,但各个地级市的土地集约利用度的发展趋势差异较大,且不稳定,其中,无锡、苏州土地经济集约利用水平最高,南京、南通、常州、扬州以及连云港市次之,镇江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以及徐州市处于三类地区。

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的土地集约利用度重心有转移的趋势。自1999年以来,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重心向北转移,在苏南土地集约利用不断提高的同时,苏中、苏北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也在不断的增加。同时,地区间的土地集约利用度差异亦较大。苏南地区内部土地经济集约利用空间分布不一致,南京、无锡和苏州的土地集约利用处于一类地区,而常州、镇江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导致苏南的土地集约重心偏向东南方向,但近几年来苏南地区的土地集约利用重心不断向西北方向迁移。苏中地区和苏北地区,其土地集约利用重心较为集中。对于苏中地区,由于受到长江三角洲经济辐射的影响,土地集约利用度从1998-2000年向西北迁移。对于苏北地区,由于受到徐州都市圈、连云港地区以及苏中地区、苏南地区的多方面经济发展引力影响,土地集约利用重心也受到徐州都市圈以及连云港的影响,从1999年呈现向徐州地区迁移,2003-2009年,正逐步从西向连云港方向转移。

二、江苏省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江苏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创造了许多新经验,如土地利用“三集中”、“多层标准厂房”、“楼宇经济”等,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由于江苏省人多地少,经济发展受土地瓶颈制约程度逐渐加大,根据调研发现,江苏省农地集约利用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

1.集体建设地利用率仍然较低,集约化程度不高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建设基本上属于自发性发展,为了农田耕作的便利,农村居民点多数服务于一定的耕作半径,从而形成了“满天星”式的农村居民点格局。江苏省情况亦是如此,大部分地区农村居民点分散,占地面积大,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和人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尤较为偏远地区的村庄,在建设时布局松散,集聚性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凝聚力,特色不明显,发展不平衡。村镇级企业建设无特色,观念陈旧,粗放式开发和外延式扩张,导致建设规模盲目扩大,甚至存在个体作坊,低密度厂房等土地利用程度较低。

2.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

由于历史原因,江苏省部分农村地区缺乏严格的村镇规划指导和管理。在多数没有经过规划建设的村庄仍然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村庄道路质量较差;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备,下水道等排水系统不完善,缺乏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三是村庄建筑布局混乱,内旧外新,建筑层次差别大,功能混杂;四是村内和村庄周边存在大量空闲和闲置用地,土地浪费严重。近年来,江苏省虽然多次制定过中心村、镇建设规划,但由于涉及资金、土地以及权属调整等难题,部分地区中心村、镇建设规划落实的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住宅处在低水平建设之中,居住规模小、生活基础设施缺乏的自然村依然大量存在。

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协调,规划“两张皮”现象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宿迁市自2004年起,在全市叫停农民宅基地审批,启动农村康居示范村工程,全市规划建设104个康居示范村,着手编制康居示范村建设规划。在这104个康居示范村规划中,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的只有38个,其余的66个都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目前全省镇村布局规划虽已编制完成,但镇村建设规划还不确定,保留村庄的布点、规模、面积、建设要求等均不明确,难以实施。

3.盘活存量土地难度大

尽管各地纷纷出台办法对闲置土地进行盘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困难。首先,许多闲置土地产生原因是由于政府动迁、规划调整以及基础设施未到位造成的,处置难度较大。其次,部分地方政府领导有顾虑思想,行动上不主动。一是恐怕影响投资环境;二是没有财力基础。例如宿迁市部分乡镇砖瓦厂因交通闭塞,盘活改作他用较为困难;窑基、烟囱部分拆除难度较大、拆除费用较高,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缺乏法律支撑

虽然江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依据在法律法规上存在障碍。集体土地流转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用地单位和个人在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流转的前提下,对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或是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选择方面,还是倾向于国有建设用地。二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现抵押权存在障碍。《担保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房地产抵押权依法执行中涉及集体土地使用的,按现行规定必须统一征为国有。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集体土地的有效流转。此外,还存在农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缺乏完整的集体土地产权体系、使用集体土地与使用国有土地的成本差别不大等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集体土地的有效流转。

5.农用地减少、建设用地增加、农村普遍存在“空心村”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工业园区、风景区及镇区基础建设项目用地迅速增加,一方面对建设用地需求旺盛,需要大量的土地作为基础,乡、村企业用地宽打窄用,甚至占而不用。另一方面,大量农村居民外出定居增多,老村落中弃旧房,土地闲置、浪费现象突出,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人均用地太多。在交通、公用设施较为落后的村落,“空心村”比例达30%以上。这种分散布局的方式,不仅造成了大量的土地浪费,而且不利于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是造成经济效益和土地产出率得不到较快提高的重要原因。工业园用地容积率偏低和结构不合理,比如,江苏省滨海县工业用地容积率仅为0.2,存量土地未得到有效利用。

三、江苏典型地区农地集约利用的做法

在农地集约利用这一问题上,江苏各县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现将苏南江阴市、苏中江都市和苏北淮安市的典型做法总结如下:

1.江阴市――“三定”、“三要”、“新三集中”

江苏省的江阴市,在占全国万分之一的土地上,创造了全国11/250的经济总量。这可谓是坚持走土地利用集约化之路所创造的奇迹。江阴市人均耕地面积仅0.67亩。近几年来,江阴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其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三定”――规划定方向(规划定方向,实施有序开发)、投资定面积(投资定面积,实施高效开发)、面积定产出(面积定产出,实施集约开发)为举措,大力发展节地型经济,建设节地型社会,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江阴市就提出了“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农田向种养大户集中”的“三集中”发展思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江阴市又赋予“三集中”全新的内涵――一是工业向园区集中,实行产业化集聚;二是农民向城镇集中,实行统一化管理;三是农业向生态园区集中,实行特色化发展。解决各种性质用地交错分布、用地布局混乱、用地结构不合理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江阴市坚持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用地秩序,从源头上把好集约、依法用地关,形成了“要土地、找市场,要交易、进市场”(一是创新土地市场交易新模式;二是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新模式;三是创新基础业务管理新模式)的良好用地秩序,较好地发挥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江都市――“集中”、“集约”

江苏省江都市地处长江中下游,总体情况是人多地少,总人口107万人,耕地108万亩,人均耕地1亩左右,已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由于长期以来土地使用观念的影响和管理水平的制约,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多占少用、宽打宽用、低效利用的现象仍然存在。为了改变“有人无地用、有地无人用”的状况,江都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破解难题,构建起集约用地新机制,并依据土地利用的现状,把节约集约内涵体现在“集中”和“集约”上,着力破解节约集约用地难题,重点向四个方面要土地。

第一,实施“腾笼换鸟”,向存量要土地。近年来,江都市国土资源部门充分挖潜存量土地潜力,制定盘活利用的政策,通过“易主、易位、易权、易用”、“腾笼换鸟”、“增资改建”、“退二进三”等办法,一地一策地加以盘活利用。第二,引入竞争机制,向市场要土地。江都市制定下发《江都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市的工业项目用地进行梳理,采取行政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查处触动等方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开展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奠定了基础。第三,立足项目推动,向置换要土地。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江都市大力实施耕地占补项目,将耕地补充任务定时、定量、定位;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行村庄整理,通过“限、控、拆”等办法,加快推进“三集中”;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第四,加强过程控制,向管理要土地。为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监管,江都市按照“约束硬、激励实、责任明、监管严”的要求,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对投资项目实行“双控指标”(亩均投入、容积率);二是实行跟踪卡制度,对2005年以来的工业项目用地实行一地一卡,详细记载用地面积、拆迁进度等,形成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信息卡,并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三是对所有新开工建设用地项目设立用地许可公示牌,将宗地概况、土地审批信息、用地控制指标等情况公示于用地现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闲置土地处理规定,对已供项目执行用地规范指标、动工期限等情况进行监管;五是建立标准化厂房和多层厂房考评奖励机制。

3.淮安市――“六项措施”

2008年以来,淮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主要采取六项措施,在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上下功夫,并有力地促进了开发区经济的持续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是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二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了土地资源。为保障经济发展,适时对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三是认真清理闲置土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采取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开工建设,收取土地闲置费和依法回收土地使用权等处置方式;四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制止土地资源利用的浪费;五是倒逼机制和激励机制双管齐下。发挥用地计划调控作用,形成“控增量、用存量”的倒逼机制,将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和土地利用计划结合起来。同时,探索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年度重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六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江苏省农地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

从发展趋势来看,江苏省在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很大的潜力。农村小集镇建设、中心村发展、旧村改造都有一定的利用潜力可挖掘,对此,应在思想先导、规划引导、政策倡导和监督督导等方面,创造条件和环境,为新农村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内涵和发展的空间。具体建议有以下几点:

1.科学指导村庄规划和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和集中居住

应加大包括村庄整理在内的农村土地综合整理投资力度,把综合土地整理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镇村规划当中,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地整理,提高江苏省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根据“两个规划”,实施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内部结构及空间布局的再调整,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合理与科学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宅基地复垦整理,通过村庄搬迁、撤并的方法,把那些规模较小、自然村多、居住分散的村集中到居民点,减少水、路、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对耕地的占用。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加快中心村建设,合理推进村庄合并,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所在行政区域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为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发展空间。

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可采取老村改造、回填空心村和建设中心村的模式进行。老村改造要本着立足群众,立足实际,以民为本求实效的要求;在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下,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在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村镇建设规划,将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和超标准宅基地统一收回;设立保留村落,撤并村落,逐步建立中心村,对撤并村落的老宅基地由政府统一收回,由村里实施整理、复垦;把相邻近的自然村合并成大村庄,统一规划、统一面积、统一建房标准。

在不增加现有土地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对原有土地进行第二次开发。对中心村镇的第二产业实行“退二进三”、“退污进工”,把有污染危害、耗水多、耗能多等与村镇功能有矛盾的工厂,逐年从黄金地段迁出,鼓励其向工业集中区转移,结合改进生产工艺,建设多层厂房,集中布置工业区等,充分挖掘村镇土地利用潜力。在改造过程中,因涉及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拆迁及居住人员的安置等问题,开放成本高,难度大,应对用地单位或建设单位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经济上给予优惠,鼓励投资者改造旧村镇,促进调整不合理的用地结构。

2.严格干部考核制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评价机制

要将集约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分配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要对闲置率超过规定要求或供地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暂停办理当地新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报手续。对集约利用土地,大力盘活存量、清理闲置土地,超过考核标准的,在安排用地指标时,要给予优先安排。要壮大基层国土管理队伍,将集约用地情况纳入正常巡查范围。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要围绕“两个防止”的要求,继续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把土地供应闸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用地指令性计划的规模。建立“倒逼机制”,通过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征收土地闲置费等途径,遏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冲动。一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规定,建议省政府出台《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全面开展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工作。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按规定向土地使用者征收土地闲置费,督促其限期动工建设或续建。对因项目和资金无法落实到位的,采取“腾笼换鸟”措施,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对利用率不高造成局部闲置,督促企业采取增资扩建措施,严格控制该企业另行新增用地。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予以收回,进行重新配置使用。二是全面清理各地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面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面开征,土地使用和保有成本大幅增加,可以有效扼制圈占土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批而不用、批多用少的现象大幅下降,利用经济杆杠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效应显著。第三,探索闲置宅基地的有偿收回制度。对农户主动退出闲置宅基地的,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从经济上提高各地清理农村闲置土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闲置地进行复垦,给予全额拨付复垦费,如财政允许的情况下,还可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或允许其长期耕种,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提高群众的节约用地意识。

4.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高效利用、产业集约化经营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要求占用更多的农村土地,在国家保证耕地数量、确保粮食安全的大前提下,应当允许农村相对大量剩余的建设用地入市流转。

当前,江苏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重点在工业用地,据此应针对区域产业特点采取不同措施:苏南应转移占地多、能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在产业转型升级上做文章,促使苏南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苏中要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不断提升产业层次,进一步提升开发区集约利用水平,使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苏北应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引资门槛,不仅看投资规模,更要看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效益,创新发展模式,利用目前加速发展的好势头,定位产业结构和发展重点。

参考文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

[关键字]土地开发经济增长土地集约利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码]C

[文章编号]1000-405X(2012)-10-16-1

1城市土地节约利用的基本特点

1.1城市区域发展给城市土地的节约利用积蓄了动力

作为社会经济在一个特定范围之内的经济综合体,尤其自身的综合体,同时对应的自然、社会、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等多个综合要素的作用下而形成、发展,成为了一个特定的演化机制。区域化的经济发展表现出了经济城区经济的区域化演变规律。在这个规律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自然就产生了城市。城市是多种资源集聚而形成的一个空间整体,是当地区域的社会、政治、文化、经济、交通以及金融等的结合点。城市在整个区域当中以当地的资源为基础而发展成为了一个区域的中心,反过来又通过城市经济的持续运行和高效发展而促进整个区域的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当地的格局布置与发展综合成为一个土地集约结合体。通过城市的土地节约利用必须研究土地发展方式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从宏观层面来把握城市土地节约发展的发展规律与方式。

1.2城市发展的区位性特征

从当地的区域发展宏观角度来看,不同城市可以根据当地不同的资源优势而采用不同的土地节约形式。城市发展的区域特征注重的是城市区域发展的内部布置,多种不同区域的土地包括有多个不同特点的土地节约利用方式。在分析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的把握城市土地节约利用的分布规律。

城市土地的节约利用在区域特征方面主要表现在各个地域空间之上的节约利用程度差别,城市区域和边缘区域节约程度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土地节约方式的采用。城区的高地价以及城市建筑的高密度直接造成了人们对城市周边郊区自然环境要求的提升以及郊区的低地价造成城市土地的最佳节约方式是中心城区必然高于城市边缘。且不同的城市空间内部形态对土地的节约利用形态与分布都存在着些许差别,因此土地节约利用过程中必然关注区位问题。

1.3潜力的无限性特征

城市土地的利用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问题,且整个系统属于一个目标驱动系统。利用目标是整个系统的驱动力,因此该系统应该围绕着土地的利用目标来进行组织和管理,使得所有相关关系都是以利益目标的追求而进行的。对于土地利用目标相同的城市,还可以利用目标实现途径、利用关系等方面存在着多种差别。同时土地的利用还具有开放性、动态性、自适应性、意识性以及责任性等多种特点,是多种因素相互演进的结果,具有无限发展的潜力。

2经济增长与节约土地之间的关系

2.1节约土地利用是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

节约用地作为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策略,土地的节约利用能够真正的实现单位用地的"投入-产出"效益的最优化。通过对土地的节约利用和严格控制将在客观上促进当地区域经济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发生对应的改变。土地的节约利用中需要用到的刚性指标,诸如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工业项目的投资额度等,都对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起到了对应的保障性作用。例如,一旦城市用地面积受到限制,企业的可用地面积将限制企业通过规模扩大来发展的模式,使得企业需求通过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等方式来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有效的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的改革。

部分专家认为,土地的节约利用过程同时也是对水资源、能源资源以及原材料资源等进行有效利用的过程。所以,在促进城市发展,社会经济发展转型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土地的节约利用加以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而实现最终的目标。这样就要求能够合理的处理好土地节约以及其他非土地资源之间关系的合理处理。

同时,城市的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进程,当城市处于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产生不同的发展阶段,使得经济发展因子以及发展节点也会不同。在经济高度发展时,城市资本不再是稀缺资源,这时的技术将会代替土地。一旦土地因素完全实现市场配置,这个目标将会实现。

2.2土地节约利用推动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土地配置方式发展

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应该对当前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进行改革,并积极的推进市场作为土地的整体配置基础。在分析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土地的拥有者通常不会将土地成本计入到生产成本当中,导致土地缺乏土地集约利用的效率,市场的发展缺乏推动力。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土地的拥有者(企业)也不会愿意通过增加成本的方式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存在着对应的体制问题而使得大部分的土地拥有者,诸如国有企业等在管理方式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技术的落后直接导致他们没有意识、能力来通过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来提高企业的土地利用效率。再次,土地划拨的无限期利用使得土地拥有者将土地作为了自身的"私有财产",而这些现象对那些能够仅仅维持生存的企业显得相当严重。所以,大量存在的划拨土地是导致当前我国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直接原因,只有通过推行全面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才能根本的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这对于提高整个城市经济的发展具有彻底性质的意义。

2.3土地节约利用与规划需要准确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

由于对当前土地的利用数据,诸如耕地的多少、建设用地的面积以及两者的变化量多少等都存在着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但是,做好对应的土地节约利用需要一个准确而丰富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库。因此,在促进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数据的准确程度来提高土地节约利用程度具有明显的效果。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通信网络覆盖面积的增加,建立一个能够实时获取、及时定位等信息获取、存储以及分析数据网络是土地节约利用的基础条件。这样,才能够给城市经济发展转型提供一个精确的土地利用效率数据基础。

[参考文献]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11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D651.1文献标识码:A

对于地少人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中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必须要进行集约使用,特别是在城市建设的发展中,土地集约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土地,作为未来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加强土地管理,调整用地结构,走土地集约化得道路,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才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和粗放式利用问题.

(1)城市的外延式扩张过快地耗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一些地方的政府似乎走进了一种误区,不是致力于进城农民的城镇化,而是热衷于一些城市原有单位的外延式扩张,似乎城市规模扩张得越快越能彰显政府的政绩,于是城镇化演化成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一些单位本可以通过内涵式发展解决发展空间问题,却也要进行圈地扩张,另辟新区。这个问题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大学的老校区,土地利用率普遍较低,内涵式发展潜力很大,但我们的大学为了扩大办学规模,不是注重内涵式发展,而是普遍追求另辟新校区新建。政府为了拉大城市框架,往往也支持大学这么做。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拉大城市框架,甚至索性将政府机关也搬至新区新建,结果是我们的城市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演变成为城市一些原有单位的自我扩张,严重浪费土地资源。

(2)城镇住宅空置率高,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住宅空置率高的现象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尤其是这些城市的新城区大量存在,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城市住宅空置6800万套。一般而言,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新城区的住宅空置率就越高。城市新区住宅空置率在30%~50%的不在少数,有的空置率甚至达到60%~80%,沦为名副其实的“鬼城”,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值得我们深思。

(3)一些城市过度追求宽马路、大广场、广绿化,浪费土地资源。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664个城市中,城镇居民用地人均达到133平方米,比我国目前规定的100平方米的控制指标高出30%以上。而世界上发达国家人均城市用地为82.4平方米,发展中国家人均城市用地为83.3平方米。我国城镇人均用地水平远远超过国家控制标准和国际平均水平,这与我们人多地少的国情严重背离。随着城市汽车的增多,马路宽一些有利于缓解交通阻塞,绿化得好一些有利于城市的美化,但凡事都有个合适的度,一旦超过了合适的度,事物就会走向反面,其弊就会大于利。城市建设也是这样。无论是马路的宽度还是绿化的广度都应当适度而不能过度。我们的城市人均用地之所以普遍超过国家控制标准,与城市建设中尤其是城市新区建设中过度追求宽马路、广绿化有着很高的关联度。

(4)一些城市建设项目容积率偏低,没有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造成土地浪费。在河南省的一些城市,可以见到大片的别墅区,甚至有的县级市也建有大片的别墅区。别墅区容积率过低,土地利用率不高,明显属于一种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住宅模式。如果说人均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适宜建别墅的话,那么,我们这样一个人均土地资源极少的国家,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视角看,根本就不适宜别墅这种住宅模式。有的厂区追求花园式工厂,绿化率过高,容积率过低。

(5)一些城市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不但造成产能过剩,而且浪费土地。一些城市缺乏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城市之间产业同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城市在招商引资方面门槛太低或根本就没什么门槛,依然在发展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不但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严重浪费资源。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对策思路

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涉及政府、用地单位、土地制度等诸多方面,必须多管齐下,方可收到理想的效果。

(1)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节约资源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土地利用观以及正确的城镇化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从片面追求GDP的误区中摆脱出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由重数量、粗放型的发展向重质量效益、集约型的发展转变,致力于提升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潜能;由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转变,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由依靠拼资源、拼人力、拼投资向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结构优化转变,向科技进步、制度变迁、科学管理、结构升级要产值要质量要效益。各类干部培训院校都要强化省情教育、生态文明教育,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入脑入心。新闻媒体要强化资源节约宣传,对浪费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

(2)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完善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引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是针对当前城镇规划的薄弱环节,完善城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要完善城镇体系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整合土地资源力度,使产业集聚效应达到最优,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搞好产业布局,实现城镇与城镇、城镇与农村之间产业和用地对接,减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二是加强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避免工业郊区化无序发展;建设基础设施较好的城镇郊区居民点,接纳城市中心区人口;控制郊区开发的盲目圈地和外延式扩展等。三是加强各种规划间的协调工作。在依法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近期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要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和比例,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3)推进征地制度和土地税收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区分公益性与经营性用地。通过征地制度改革,逐步提高耕地占用成本。以土地管理市场化为改革取向,完善土地价格政策,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适当提高公益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价格,对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二是有序推动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另外,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日益频繁,客观上要求对土地关系作出相应调整,这种调整也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应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三是完善土地税收制度,建立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要求和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土地税收体系。进一步优化土地税收结构,调低现行流转环节的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相应提高保有环节的土地财产税税率。开征土地闲置税,改变目前“高流转、低保有”的税赋结构。这样有利于促进土地加快流转,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总结

土地资源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因此对于土地资源必须进行节约集约利用,然而这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同时也是各行各业乃至我们每一个人的事,其不但需要政府的支持,而且需要各行各业的努力,同时还需要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识,切实做好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参考文献

[1]徐绍史.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守红线惠民生[J].资源导刊,2011,(6):6~7.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范文篇12

关键词:新城镇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措施

前言

随着《国家新城镇化规划(2014-2022年)》的出台,我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与之相伴而行的工业化都需要消耗大量的土地资源,城镇化和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争地的矛盾以及与土地资源约束加剧的矛盾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走一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城镇化道路。

1、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1)城市的外延式扩张过快地耗费了珍贵的土地资源。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似乎进入了一个误区,比较热衷于一些城市原有单位的外延式扩张,似乎城市规模扩张得越快越能彰显政府的政绩,于是城镇化演化成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一些单位本可以通过内涵式发展解决发展空间问题,却也要进行圈地扩张,另辟新区。这个问题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大学的老校区,土地利用率普遍较低,内涵式发展潜力很大,为了扩大办学规模,普遍都追求另辟新校区新建。政府为了拉大城市框架,往往也支持大学这么做。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拉大城市框架,索性将政府机关也搬至新区新建,结果是我们的城市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演变成为城市一些原有单位的自我扩张,严重浪费土地资源。

(2)城镇住宅空置率高,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住宅空置率高的现象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尤其是这些城市的新城区大量存在,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城市住宅空置6800万套。一般而言,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新城区的住宅空置率就越高。城市新区住宅空置率在30%一50%的不在少数,有的空置率甚至达到60%一80%,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值得我们深思。

(3)城市开发区粗放式过度扩张,浪费土地资源。目前我国几乎每个市县都有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有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不能投入正常的建设与运行中去,有的地方在缺乏项目的情况下就盲目批出大量土地,有的开发区土地闲置的比例超过40%,未能开发的土地造成闲置性浪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数量多,但投入资金往往不足,单位土地投资密度低,土地利用率也低,单位土地面积产出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粗放还表现在用地结构不合理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用地主要应以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道路交通用地为主,加上适当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少部分生活居住用地。而目前不少开发区工业用地仅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0%一40%,非生产性用地比例过大,这就必然造成投资向非生产性项目倾斜。有的轻工制造业企业厂房本可建为多层,但企业为了多占地,却建成一层。另外,一些地方采用“以租”方式规避土地征用审批权限,其中也包含了严重的土地浪费。

2、新城镇化进程中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

(1)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从片面追求GDP的误区中摆脱出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由重数量、粗放型的发展向重质量效益、集约型的发展转变,致力于提升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潜能;由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转变,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由依靠拼资源、拼人力、拼投资向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结构优化转变,向科技进步、制度变迁、科学管理、结构升级要产值要质量要效益。各类干部培训院校都要强化省情教育、生态文明教育,让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入脑入心。新闻媒体要强化资源节约宣传,对浪费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

(2)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完善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引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是针对当前城镇规划的薄弱环节,完善城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要完善城镇体系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整合土地资源力度,使产业集聚效应达到最优,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规划,搞好产业布局,实现城镇与城镇、城镇与农村之间产业和用地对接,减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二是加强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避免工业郊区化无序发展;建设基础设施较好的城镇郊区居民点,接纳城市中心区人口;控制郊区开发的盲目圈地和外延式扩展等。三是加强各种规划间的协调工作。在依法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近期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要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和比例,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3)走内涵式城镇化道路。一是挖掘城镇老城区土地潜力,盘活城镇土地。加强对城市存量土地利用的规划安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凡是能利用存量土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土地再利用时,应当优先保证适合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房建设以及必需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加快老城区产业用地结构的调整。二是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村庄,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开发改造。由于城中村改造成本大于新区开发,在利益驱动下,开发商往往注重新区的开发建设,忽视城中村改造。三是推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技术、新材料,向地下和空中要土地。在资金、技术允许情况下,合理规划和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国际上很多经验表明,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节约土地资源、增加城市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途怪。城市地下空间具有很大的容量,可为城市提供充足的后备空间资源。此外,可以适度提高城市土地建筑容积率;在不影响城市总体景观的前提下,放宽建筑高度限制,尽量发展土地利用率高的小高层尤其是高层建筑;严格禁止规划建设别墅区。

(4)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用地及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整顿。一是清理整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撤销未经审批、各地或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核减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的部分,依法收回多占用的土地,切实有效保护耕地,促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对符合规定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进一步严格规划管理,控制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模。开发区范围内的规划制定权、审批权必须集中由所在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不得下放。申请设立开发区或扩区的,必须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划进行审查,核定用地范围并出具审查意见。三是挖掘现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部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走集约化发展道路。禁止建设绿地面积过大的花园式工厂。对适于建造标准厂房、多层厂房的企业,一律要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适度提高容积率。同时,要依法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对收回的土地,短期内不能开发建设的,要恢复耕种。

参考文献:

[1]赤肠晋眠.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