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创业教育;创业德育教育;创业素质教育;立德树人;融入式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宏观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宏观战略。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促进高校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1]。2016年12月,中央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高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2]。本文试图根据党和国家对高校创业教育的要求,对照反思目前高校创业教育中的不足,提出建立“立德树人”“融入式”的创业素质教育体系的构想。

一、创业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现状

(一)创业素质教育研究现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首届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提出,“高等学校,必须将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作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要使毕业生“不仅仅成为求职者,而且逐渐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创业教育之父”杰弗里蒂蒙斯认为,创业教育肩负着“设定创业遗传代码,以造就最具革命性的创业一代的使命”[3]。国内也有许多学者强调创业素质是受教育者必备的素质,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通识教育[4];是广谱的[5]、全校性[6]的,应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专业教育[7];应由小众向大众突破[8],既要倡导创办新企业,也应倡导岗位创业[9]。但是,国内创业素质教育研究更多关注的是创业素质中的智力素质或业务素质,对创业素质教育“育人”功能关注不够,尤其缺少对“德育”的关注。研究创业素质教育中的“育人”功能的成果很少。而通常地,人们认为创业人才需要敢于突破常规、有强烈的机会意识和竞争意识、强烈的逐私利(个人或企业盈利)动机。但素质教育通常被理解为要培养的是又红又专、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中国的“红”“德”更具有舍己为人、舍私为公的内涵。这样,在创业教育中讲“红”“德”似乎自相矛盾。创业教育与“立德树人”能否同向同行?创业素质教育尤其是创业德育教育如何实施?这是思政教育和创业教育共同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二)创业素质教育实践现状。众所周知,我国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书本轻实践、重专业轻育人的倾向,“思政教育孤岛、德育教育说教”问题严重,素质教育成效甚微。同样的,当下我国实施创业教育的大多数高校所秉持的理念也是“教会学生创办企业”,重视“发财之术”,教育对象狭窄、教育内容狭隘、教学主体狭小。创业素质教育尤其是创业德育教育处于一定程度的缺位状态。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创业者只能从失败中习得“创业之德”,从漫长的创业实践中习得“为人”的重要性,创业者成长的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巨大。许多创业者的失败,或者败于缺乏抗挫折的心理素质,困境中无法坚持;或者败于创业团队合作意识薄弱,难共患难,又难共享富贵。更有甚者,为一己私利,拉关系走后门、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游走于法规法纪的边缘,最终锒铛入狱。创业教育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对学生精神面貌、价值观取向、人生态度的积极影响,不能对学生的消极、懒散,心理脆弱等状况起到遏制作用;不能有效阻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潮的蔓延。而且,一些“成功”创业者的穷奢极欲、纸醉金迷,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进一步毒害了社会风气和青少年的心灵。

二、创业素质教育当立德为先、育人为本

(一)取财有道:处理好创业教育中的“财”“德”“才”关系。不论是自主创业还是在岗创业,都需要具备诸多的素质与才能,创业之德是创业素质的灵魂。《大学》有言:“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左传》云:“大上有立德。”蔡元培先生说过,“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对于创业者而言,应该立德为先,德才兼备,方能成就大业。反过来说,如果创业者无德,则其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助其成大恶。鉴于大多数创业者迫切希望“发财”、创业教育偏向培养“发财”才能的现状,笔者认为,创业教育尤其要重视“立德”,教育学生正确处理“才”“德”“财”的关系,明白成小事靠才能、成大事靠品质和德行、觉悟决定高度的道理,明白立德才是“成才之基”“生财之道”。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者的思想道德教育是保障创业精神向“善”发展的关键,是提高创业者创业成功率的重要保障。应该以提升创业者品德为先,加强创业素质教育的“思政”“育人”功能,以创业成功案例教学、创业精神教育丰富德育和思政教育,立德树人,润物无声,将“立德树人”全方位贯穿于创业教育的始终。(二)育人为本:坚持创业素质教育的初衷。1.明确创业素质教育的内涵创业既创办新事业,不仅包括创办新企业,还包括岗位创业,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精神或能力,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5]。创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人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品质、创业能力等的综合素质教育。一方面,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是素质教育中的基本构成部分。因此,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要“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另一方面,创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自由发展的人才,“育人”是创业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创业教育的初衷。高校创业教育要承载综合素质教育职能,包括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创业和专业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多个维度(如图1所示)。2.树立创业素质教育理念首先,创业教育要使“在岗创业”的理念深入人心。创业的本质是“创造服务社会、成就自己的事业”,创业包括“在岗创业”,而不限于“创建属于自己的企业”。“在岗创业”是“自主创业”的孵化器,二者相辅相成。创业教育要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立新的公司、企业,但更要倡导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岗位上寻找机会、把握机会、创造属于集体的事业。其次,创业教育应为全员创业素质教育。创业素质是全体学生应具备的素质,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而不应仅限于面向“准备自主创业者”。创业教育成效的评价标准应该注重所有学生的创业素质水平,不应该过分夸大“自主创业率”的权重,也不只是体现为毕业校友中企业家的多少。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创业素质,必然会产生更多的在岗创业,也才可能提高自主创业的概率。再次,创业教育应该融入大学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创业教育的形式不能限于“创业导论”等课程或若干“创业大赛”活动,而应该贯穿于各类课程和各种校园活动。创业教育应该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创业教育的提供者不应限于专职创业课教师、“创业指导中心”或“创业学院”,而应该是全体教师和所有教育教学机构。第四,创业教育要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创业之才。创业之才要有创办新事业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销售和质量提升的知识和技术等专业能力;也要有创立和经营新企业的能力,包括创业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统筹规划能力、筹资融资能力、新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创业能力;既要有创业精神,包括创新意识、机会意识、竞争意识、进取意识和艰苦奋斗、勇担风险、百折不挠的心理品质,还要有创善业、创伟业所需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道德情操、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三)立德为先:牢记创业德育教育的核心使命。创业精神教育与德育是辩证统一的。从人的行为模式来看,动机是行为的基础,行动是能力发挥的前提。因此,创业精神是创业技能学习和发挥的基础,在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之间,创业教育的核心任务在于培养创业精神。我国创业教育必须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提升学生创业综合素质为宗旨。创业教育不仅仅是引导学生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传授创办新公司孵化新企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学习优秀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10]。因此,创业教育与德育教育都是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思想觉悟、法律意识、生活态度、健全人格、审美能力的综合素质教育,创业教育应“立德为先”,将“立德”作为创业教育的核心任务,树立正确的“是非”“公私”“大小”“成败”观念:第一,是非观。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付出才能有回报。创业者的是非观要回答的是“为什么创业”的问题。“创立自己的企业,获得经营的回报”,这是很多人创业的初衷,无可非议。然而,创立怎样的企业、如何获得回报,却涉及创业者的是非观、善恶观。如果仅仅是为了获得经济回报,就可能有人不问是非、唯利是图、损人利己、违法犯罪。“企”字由“人”和“止”构成,可以理解为“止于人”,即企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美好生活。如果是把创办企业视为“创造一份对人类社会有价值的事业”,则该企业必然是合法的、良善的,这种事业才可能获得社会的认可、客户的青睐,也才可能持续发展、基业长青。所以,对于任何创业者而言,必须“先论是非,再谈创业”。创业德育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损人利己的亏心事;教育所有的学生自觉遵守道德底线、遵纪守法。第二,公私观。自主创业的最主要激励通常来自于股权、分红、上市等经济利益,这本正常。然而,出发点不同,事业发展的路径和结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墨子《商之道》有云:“我有利,客无利,则客不存;我利大,客利小,则客不久;客我利相当,则客久存,我则久利”。如果创业的目的只是为了一己私利,缺乏对用户需求和职工的真正关切,企业也不会有真正持久的创新动力。“公司”成功的真正秘密在于“公”,只有创业者抱着一颗公心,才能团结带领团队;只有产品和服务是为了公众利益,才会得到市场认可;只有合理共享公司利润和利益,员工才会齐心协力。创业公司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上市,而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就是使广大股民受益,如果只是为了创业者“股票变现”,则必然出现公司合伙人“上市即散伙”的现象。所以,创业教育要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11]。不论自主创业还是在岗创业,都需捋顺公私关系,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回报,这才是创业的内圣外王之道。第三,大小观。德有大小,区分小德与大德,不断培育大德,对于事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小德可以成就小的事业,而大德才能成就大业,企业的德行和企业家的德行决定了企业发展的高度。指出,“修德,既要立意高远,又要立足平实。要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这是大德,养大德者方可成大业。”[11]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责任感是创业的根本动力所在。“‘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11]。古人说,“厚德载物”,“物”者,万事万物也,因而可以说,“厚德载业”。随着事业的发展,权力、财产、影响力不断扩大,创业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否则,“德不配位,必有殃灾”,于人于己都不利。因此,创业教育要承担起“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10]的责任,引导创业者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第四,成败观。创业可以产生创业的激情和成功的收获,可以带来自主、自由的喜悦。然而,创业艰难,创业成功者寥寥。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受视野、经验、资金、社会资源等的制约,其创业,不论是自主创业还是在岗创业都更为困难,因而必须树立正确的创业成败观。创业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创业遭遇失败,要辩证对待,视失败为成功之母,在创业中学习,充分认识到创业的磨砺和失败对个人成长的意义。要对创业之艰难有充分的估计,敢于面对创业失败可能带来的痛苦,要对失败的责任有足够的担当。当然,任何创业者都应该通过创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实践,尽量减少自己创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损失和伤害,这是“创业之德”的最基本要求。创业成功,则要居安思危、自强不息,不忘初心、谦虚谨慎,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同时,要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

三、建立“立德树人”全面“融入式”的创业素质教育体系

德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范文

(一)德育学分制是体现以德育为核心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造就“四有”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显然,德育学分制是适应高校学分制改革发展,落实以德育为核心,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

(二)德育学分制是学生个体德育评估的现实要求

目前,大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过程中,智育较为重视,体育也成为学分制的一部分,而作为“首位”的德育却一直是软而虚,已经成为高校德育工作的“瓶颈”。高校学生的德育实践环节尚未形成体系,对学生的德育实践评估方式量化评分,在知行统一的育人过程中,学生的主体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学生个体德育评估呼唤德育学分制的实施。

(三)德育学分制是提高学生自觉接受德育的有效措施

由于高校德育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环节,缺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使学生思想品质的发展状况很难在真正意义上与学生的毕业推荐、学生奖惩挂钩,导致学生接受德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德育学分制以学分认定的形式鼓励学生参与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实践,变管理为引导,促进了学生主动接受德育教育。

二、德育学分制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德育学分的考核范围,应涉及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理论学习、思想状况、行为表现、技能水平等。为此,德育学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应包含两大部分: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实践,相对应的学分分别称之为德育理论学分和德育实践学分。

(一)德育理论学分

德育理论学分是纳入理论教学的德育内容考核学分。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有关要求安排一定的德育必修和选修课程,学生自主选修有关课程,成绩合格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从德育理论学分考核的适应范围来看,德育理论学分应包括“两课”教学、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毕业教育等内容。

(二)德育实践学分

德育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除课堂学习以外的思想政治素养、行为表现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价的学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对高校德育的目标和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将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学风教育、劳动教育、审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的基本内容。在设计德育学分制的评价指标体系时,本文将德育理论素养归类于德育理论学分的考核范围,将“思想道德素质、文化艺术素质、身心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六项指标作为构建德育学分评价体系的内容,从思想道德素质、志愿服务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文化艺术素质、社会工作能力、身心健康素质等六个方面建立评价体系。

每个指标的考核均由基本要求和加分项目构成,部分指标设有扣分项目。基本要求是德育培养目标对大学生的一般要求。根据学生不同的德育水平及表现,基本要求划分为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分值,作为学生自我综合评定和集体评定的参考标准。加分项主要考核学生在素质拓展项目中的个性发展水平。扣分项主要考核学生在校期间思想状况、行为表现等方面的不足,内容涉及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品德修养、诚信与责任意识等。

三、德育学分制的实施转(一)德育学分评定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健全组织机构

德育学分制的实施,首先要从学校体制上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形成由学校党委领导,相关部门参与,分层次管理的体制,推动德育学分制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思政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成,负责起草、审定德育学分制实施方案,指导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开展德育学分的评定、审核及管理工作;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团委组成的德育学分制管理中心,负责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和管理;二级学院成立德育学分制实施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专业导师、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负责本学院德育学分制的实施工作。

2.坚持集体评议

随着学分制特征凸现,传统意义上的班级功能弱化。但相对集中的教学管理与稳定的专业环境使同一专业的学生彼此之间比较了解,有利于开展公正、公平的民主评议。因此,应以专业为基础进行集体教育和评议。对于人数较多的专业,可按学生学习、生活的具体情况划分成若干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评议,减少因专业人数多,学生相互之间不了解而导致评议不公的现象,同时也提高了集体评议的效率。

3.实施个人申报

对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素质拓展的重要经历和优秀成绩,实行个人自主认证、申报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素质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符合学分奖励条件的,可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对于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受到了学籍、团籍(党籍)处分的,个人也应当如实申报,经专业和二级学院两级审核后确认,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扣除相应的分值。

(二)德育学分评定的程序

第一,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德育学分制及其管理办法,广泛宣传,指导学生开展德育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德育学分制。

第二,学生根据德育学分制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状况、行为表现及综合素质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学期德育总结,对照德育学分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评定自己的德育实践学分。

第三,各二级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领导小组指导各专业开展集体评议。通过组织召开各专业学生会议,审查学生自评结果,确定学生的德育实践学分。

第四,辅导员(导师)鉴定,再次对集体评议结果进行审核。

第五,学院汇总、审核,最终确定学生的德育学分。学生对德育学分评定有异议,可向学院德育学分制实施领导小组申诉。

第六,学校教务部门建立德育学分管理系统,对德育学分进行统一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Z].中发(2004)16号,2004.

[2]原国家教委.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S].1995.

[3]陈磊.素质教育新论[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4]胡中锋,李方.教育测量与评价[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5]詹万生主编.整体构建德育体系[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6]范树成.德育过程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德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范文篇3

完善德育教育体系,建立和谐的德育机制;确立以学生为本的德育理念,提高高校德育的和谐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心性和谐;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和谐的育人环境,均是高校德育工作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和谐社会高等院校德育工作

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既为高校德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和思路,同时也对高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和谐德育”的内在支撑,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学生群体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十分重要的力量。为此,本文试图就和谐社会理念对高校德育的重要性和高校德育工作的应对进行探讨。

一、和谐社会的理念对高校德育工作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个富有时代意义的新课题。对于发展了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正如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十七大报告中,将“促进社会和谐”写入大会的主题;同时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它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只有真正走向社会和谐,社会才能够进一步发展。自古以来,我们一直渴望这个梦想的实现——政通人和、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有序、尚同一义、博爱互助等,这既是我国古人追求的大同世界,也是西方人向往的理想国;而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则更是人类迄今最理想的和谐社会。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完全消灭,私有制和社会分工带来的不平等与社会冲突不复存在,人性得以完全解放,人们的自由个性获得充分释放。可见,使社会更加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理想目标。一方面,政府和社会应当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提供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使得处于不同利益群体中的个人有机会申诉其愿望和要求;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体之间和睦相处,使社会趋于和谐,使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使社会公正处处开满自由之花。构建和谐社会,尤其要倡导宽容、谦让、奉献的社会公共道德,营造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氛围以及和睦相处的人际环境。社会生活的和谐,必须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这样的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不仅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而且也为新形势下高校德育工作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和思路。每个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谐精神,为高校的和谐发展添砖加瓦,实现高校德育教学的更加辉煌。思想道德素质是大学生最重要的素质之一,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灵魂,“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性。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如何,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能否顺利实现的带有全局性的战略问题。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加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所指出的那样: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梁启超说,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之于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青年中重要群体的大学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既是影响社会发展的一支潜在力量,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一支重要的力量,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和谐社会理念下高校德育工作的回应

当代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成员,人们不仅注重他们的知识与能力水平,更注重他们的道德水准,他们在工作中的道德修养反映出他们在高校所接受的道德教育水平。所以,高校德育工作不仅要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的道德人格,更应该看到高校德育也为社会倡导高尚的道德精神和树立具有影响力的道德形象,使大学生的道德人格成为社会公德的中流砥柱。为了实现这一教育目标,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不断推广和实践和谐观念,培养大学生的良好思想品德,塑造大学生的高尚道德人格。

(一)确立以学生为本的德育理念。提高高校德育的和谐度

德育工作者要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力加强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培养大学生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群体之间的和谐和关系。只有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而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必须首先保证自身的和谐,因为人自身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同时又是自然与社会和谐的产物。所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既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德育的最终目标。人的全面发展以个体的综合素质提高为基础,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要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首先必须使其各项素质和谐发展,从而促进学生们智力、体力、思想道德等方面获得极大的提高。由此可见,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就要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使其各项素质均衡发展,而不能弱化甚至忽略其中任何一项素质的培养;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就要尊重学生的个性,积极引导学生不断完善个性,而不是压抑甚至扼杀个性,限制人才的发展;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就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转变唯师是从的旧观念,建立起互相尊重、信任、理解、平等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使学生获得自尊、自信的情感体验,最终提升学生自身的和谐度,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同时在这种平等的交往互动过程中,学生自身和谐度、教师的和谐度以及师生和谐度均不同程度地提升,促成学生的和谐、全面发展,并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心性和谐

当代大学生要成为和谐发展之人,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而且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已经成为大学生顺利就业和善于处理日常生活及人际关系的前提条件。当今社会,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困境、家庭环境和社会语境的影响、激烈竞争带来的压力、生活节奏的加快、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多元价值观的冲突、利益格局的调整、贫富差距的拉大等因素都可能造成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发生。一项对全国22个省市的调查显示,大学生有心理障碍者占16%至25.4%,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容乐观。在这些大学生身上,高知识的光环与不健康的心理并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显得尤为必要,这就需要我们工作者掌握大学生心理特点,遵循教育规律,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工作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和大学生心理素质状况评定量表,举办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骨干教师培训班,开展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监测试点工作。高校自身也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和咨询队伍,选择有效的教育途径,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在提高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同时提高心理素质;并开设心理健康系列选修课程,向大学生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方法;同时搞好心理咨询与服务工作,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中,引导学生强化心理素质。孔子在《论语》中谈到教育思想的因材施教,现在学生的个体差异比较大,性格也迥异,这需要我们的因材施教的思路去关注。个体差异主要表现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等方面:智力因素的差异表现为学生个体的智力特点以及智力发展水平的不同;非智力因索的差异表现在情商方面的差异和兴趣、理想、动机、意志、气质、性格方面的差异。此外,大学生个体在思想政治水平、生活方式、民族习惯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德育工作必须正视差异的存在,因势利导,因材施教,从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健康人格。

(三)完善德育教育体系,建立和谐的德育机制

高校必须对“两课”教学、学生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进行积极的探索,通过加大投入,优选载体,协调运作。构建起适应时代要求的德育教育体系。完善的德育教育体系包括德育教育内容体系和保证体系两个方面。高校德育教育的内容体系,应该以“两课”教学为主渠道,以学生工作、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为重要补充。所以,在德育内容体系建设方面,必须加强“两课”教学,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主渠道”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学生工作,把日常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补充,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德育教育主要载体的功能;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延伸,使德育认知和德育实践很好地统一起来,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持续性。领导重视、环境优良、队伍精干是德育教学全面展开、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条件,只有建立德育教育保证体系,才能真正形成全员育人的德育氛围,使德育教育收到实效。这需要高校完善有效的领导体制,确保“两课”教学的有力实施和教学质量的提升;构建和创造良好的德育环境,确保德育教育形成合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过硬的德育工作队伍,确保德育教育的良好效果。

当前高校德育工作效果差强人意,德育工作机制存在问题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从长期的德育教育实践来看,和谐的德育机制应该是一个相互衔接、补充、协同、配套的德育机制,应该是尊重和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服务、关心、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成长的需要,并坚持个性化教育和实践教育的德育机制。和谐的德育机制可以表述为:组织——主题——载体——评价。就组织而言,成立一个能够使德育教育的各种载体相互衔接、补充、协同、配套的指导性组织机构,起到协同、指导、检查的作用。主题应包括永恒主题和阶段主题两类,学风、诚信、健康人格、“三主义”教育应该是我国德育工作的永恒主题,阶段主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要求进行制定。德育载体包括“两课”教育、教书育人、管理育人、辅导员、党团组织、班级文化、校园文化、校园环境等众多形式,各种载体有各自的特点和功能,但均是品德教育和养成的工具和手段,共同承担着培养学生德育素质和全面发展的任务。任何工作机制都离不开评价,评价是德育机制的很重要的一个程序。在启动评价机制时需要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评价中注重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为主,同时对于评价结论仅作为参考性依据。

(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和谐的育人环境

和谐的德育过程也是建设和谐校园文化的过程,大学之所以成为大学,除大师、大楼外,主要就是其文化环境,真正的大学应该是探索真理和自由成长的最佳处所,在这里充满着对人的价值与意义的理解与尊重,能够使置身其间的每个人感受到充满内心的庄严和被净化了的自我超越感,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对大学生科学理想信念的树立,道德情操的陶冶,文化素质的提高,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校园文化包括校园物质文化、校园制度文化和校园精神文化三个层面。良好的、富有个性的校园物质文化能起到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作用,展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即环境育人,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我们的教育应当使每一堵墙都说活。”校园制度文化是指学校的校纪校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校园管理、宿舍管理、奖罚等各种规章制度。校园制度文化体现在学校的日常活动、人际关系、教育观念、课程与知识、教学方法和技术、学校管理结构、发展规划、教育组织形式、传统习俗,乃至师生的心理氛围中,校园制度文化在构建学校和谐校园文化和和谐德育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规范师生行为、塑造高尚人格、培养高雅文化三个方面。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以外的所有精神活动所形成的成果。主要是指学校领导和师生共同信守的基本信念、价值标准、职业道德及精神风貌。它是校园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也是校园文化建设所要营造的最高目标。和谐宽松的精文化环境可以潜移默化地把外在要求内化为对学校师生的自我要求,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形成无形的强大精神动力,使学校的凝聚力得到最好的体现。所以高校必须不断加强物质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重视制度文化建设,强化管理机制;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唱响和谐主旋律,创造一个适宜师生发展的和谐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