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

1.现状及问题

1.1自然地理状况

抚松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西北麓,头道松花江和二道松花江汇合处。长白山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使抚松县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素有“立体宝库”之称。充分保护和利用丰富的森林、水力和矿藏资源以及发展以林参为主的多种经营是抚松发展经济的主要特点。抚松县县城城区现状人口约4.42万人。至2022年抚松县城城区人口将增至7万人左右。

1.2现状存在的原因及问题

抚松镇是抚松县县城、县委、县政府所在地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战略地位。由于历史及其它原因县城各项城市建设均未得到应有的发展,排水工程为明显。随着楼房的增多和工业企业的发展,雨水、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就近水体最后汇入松花江。目前污水受纳水体附近的低洼地带污染严重,当地居民不能饮用,地下水给供水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也影响了周围的环境卫生。另一方面,用污水灌溉的蔬菜、水稻受污染对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由于抚松县城位于松花江上游,污水不仅造成松花江污染,而且影响了城市形象,造成较差的影响。

2.解决对策及意义

2.1对策

为了改变抚松县城的城市环境,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抚松县建设局开始着手进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实施,拟建污水处理厂负担的是抚松镇城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本工程建设符合抚松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是治理松花江流域污染的必须。对推动与促进抚松镇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美化城市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2.2意义

抚松镇位于松花江上游,目前抚松镇全部污水在没有进行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污水厂的建设将减轻松花江的污染程度。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抚松镇将建成旅游城市,更需要加强城镇环境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投产将缓解和消除对周围和地下水的污染,使周围江水水质变清,使城镇平添几分秀色。

随着抚松镇各项产业高速开发,污染也会逐步加剧,而污染的加剧,无论是从自然条件方面还是从社会环境方面,都必然会扼制生产的发展。因此,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才能真正保证抚松镇工业的高速发展。

总之,为使抚松镇的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环境保护的步伐能够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消除污水对松花江水系的污染,保护两岸的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兴建抚松镇的污水处理厂是必要的和紧迫的,它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工程方案

3.1工程规模确定

抚松县抚松镇污水处理厂规模确定为近期(2010年):2万m3/d,远期(2022年):4万m3/d。

3.2厂址选择

在防洪堤内侧,防洪堤按50年一遇建设,同时松江河上游建有电站,对洪水具有一定的调储能力,因此厂区不需考虑防洪措施,但厂区处于抚松镇城仅剩的一块可供建设用空地上。由于抚松镇毗邻长白山旅游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镇属于限制发展城市,因此仅剩的一块面积较大的空地比较珍贵。

现有排水管网的排水方向汇集于所选厂址,便于污水的收集和输送。供电距离约1.5km,具有良好的供水、排水和供电条件,交通非常便利。厂址选择考虑远期发展的可能性,为以后的扩建留有了余地。

3.3污水处理方案

根据抚松镇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前面所述污水处理标准及要求的各项污染物质去除率水平,污水处理厂要采用二级处理,在去除COD、BOD、SS的同时考虑除磷脱氮工艺并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污水二级处理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污水的预处理;第二部分是污水的一级处理;第三部分是污水的生化处理,即二级处理。

预处理就是在一级处理前去除水中比较大的漂浮物和砂砾,以避免损害后序工艺的机械设备,确保安全运行。预处理包括粗细格栅及沉砂池。目前国内常用的沉砂池有平流沉砂池、曝气沉砂池和涡流沉砂池,涡流沉砂池是利用水力涡流使砂水分离,较曝气沉砂池节能,较平流沉砂池具有除砂效果稳定的优点,因此本工程采用涡流沉砂池。

3.4污水处理方法

根据本工程的进出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对氨氮的去除和除磷有一定要求,所以最终选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必须具有去除氨氮和除磷的功效。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选用周期循环曝气活性污泥法(CAST):

周期循环曝气活性污泥法是在间歇式活性污泥法(SBR)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前部设置了生物选择器,后部安装了可升降的自动滗水装置,曝气和静止周期性循环运行的污水处理工艺,其特点是:建设费用低,工艺流程简洁,布局紧凑,占地面积小;有良好的脱氮除磷功能;运转费用省;管理简单,运行安全可靠;污泥产量低,性质稳定;CAST具有抑制专性好氧丝状菌生长的作用,可有效的防止污泥膨胀。

3.5污泥最终处置

污泥最终处置的一般方法有:焚烧、热解、投海、填埋、堆肥等方法。针对抚松镇的实际情况,可考虑的方案有填埋和堆肥两种方法。抚松镇的污水中不含重金属,利用处理后的污泥生产生物复合肥。另外抚松镇城属于山区,也可堆在山坡上用于植树的土壤。这是污泥综合利用的最好途径。

4.结语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得民心、顺民意,本工程建设符合抚松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是治理松花江流域污染的必须。对推动与促进抚松镇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美化城市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所以它的建设势在必行,而且应尽快实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2]12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2年1月10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12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3年2月13日.

[4]孙海玲主编,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5]管理科学丛书《战略管理》(第六版)[美]弗雷德.R.戴维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7月.

[6]孙加保、初万鹏主编,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实务,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2008年9月,化学工业出版社.

城市污水处理的意义范文篇2

关键词: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

0.前言

水资源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随着全球人口快速增加,工业迅速发展,水危机日趋严重。有专家预测水的危机有可能会比粮食或石油危机更早地到来。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防范和减缓水资源危机,就成了关系全球经济和人类生存环境的重大课题。全世界都对污水资源化利用给予高度重视,如日本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就一直大力研究和推广污水回用技术;南非在1986年建成了世界上首座污水再生厂;美国有300多个城市实现了污水处理再利用;以色列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城市污水得到了回用……通过大规模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发达国家的许多地区在城市发展扩大的同时,实现了用水需求的零增长甚至负增长,为污水资源化树立了典范。

1.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及适用范围

——工业:一般选择用水量较大.水质标准相对要求较低的工业企业,多用于工业循环冷却水.冲洗水及锅炉用水;

——景观河道:根据水体类别回用于Ⅴ类.Ⅵ类河道,作为观赏性景观用水或湿地环境用水;

——市政杂用:一般用于城市绿化.冲厕.道路喷洒.建筑施工.消防等;

——居民杂用:用于住宅冲厕.社区绿化.道路冲刷和洗车等;

——作为热源利用:城市污水温度常年保持在十几度,利用水源热泵交换技术可实现供暖.制冷,地温空调用水;

——作为地下回灌水:地下回灌是将城市污水厂的二级出水经深度处理后,通过土壤渗滤或井灌的方式回灌地下,可用于地下水源补给.防治海水入侵.防治地面沉降。

2.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性和意义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快速增加,在一定时期内城市用水的需求仍呈上升趋势,日益加剧的水危机及衍生的生态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将制约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是对水自然循环过程的人工模拟和强化。按折污系数0.8计,城市供水量的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其中70%可以再次循环使用,这意味着通过污水回用,可以在现有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使城镇的用水量增加50%以上,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又减轻了向水域的排污量。国内外实践表明,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是开源节流.减轻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解决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径之一,不仅技术可行,而且经济合理.意义深远。

3.我国城市污水资源化的进展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3.1.我国城市污水资源化的进展。污水处理是污水再生利用的基础,是实现污水资源化的前提。截止2009年底,我国的污水处理总量已超过1亿m3/d,与美国相当。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大投资力度,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染物减排的贡献率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有关城镇污水处理的相关指标提前一年完成规划任务。由于污水资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的要求,废水深度处理技术亦成为水治理技术比较活跃的领域。应该说,通过这些年来科技工作者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研究开发了不少新工艺.新设备,治理水污染的技术和工艺已达到相当的水平,这都为城市污水资源化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基础。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回用项目的建设已经启动,一些城市或区域正全面规划污水资源化工程,有的已经初见成效。如北京高碑店50万m3/d的回用工程,郑州五龙口10万m3/d的回用工程,西安邓家村6万m3/d的回用工程都是成功的典范。天津市已建成5万m3/d的污水回用工程,计划到2015年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回用。大连市实施“蓝天碧海”工程,计划每天生产再生水20万吨……由此可以看出,我们在加强水污染治理的同时,开始启动污水再生利用工作。

3.2.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虽然有迅猛发展的势头,但它毕竟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推进污水资源化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污水处理价格机制不合理,严重制约着城市污水处理和回用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普及城镇污水处理.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实行低水价政策,水资源价格的形成与水资源供需的实际情况相脱节,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运营财政负担沉重。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水价价格的政策引导,并明确提出了将污水处理收费尽快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的要求,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按上述要求调整到位尚需时日。目前仍有部分城市未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已经征收的城市,大部分标准偏低,或不能足额上缴。这种状况连满足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都成问题,更谈不上形成合理利润或积累资金去发展。

第二,污水处理设施和投资运营的市场化程度低,融资渠道不畅。与不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相关联,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局限于政府,管理运营也几乎完全由政府直接操作。财政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收费成了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或维护管理的主要费用来源。这种状况一方面导致投资渠道的单一,资金严重匮乏;另一方面也导致经营管理上的政企不分,使企业缺乏活力,造成投资效益低下。这种格局严重阻碍了污水处理市场的发育,制约了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的投资运营良性机制的形成。

第三,技术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系不健全,污水资源化的推进亟待建立法律和制度保障。完善的立法和技术标准,是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规范发展.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出合理的指导性和强制性规范,确定相应的产业和经济政策,是推进污水资源化快速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四,缺乏对污水再生利用的系统规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应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水资源合理分配与开发利用的规划,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指标体系,城市总体规划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排水规划,但在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缺乏统一规划,这种情况难免会造成重复建设或决策失误等现象。

第五,污水资源化技术相对落后。城市污水资源化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必须有高新技术的保障和支持,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我国目前的资源化利用技术较落后,国产设备陈旧,难以满足迅速增长的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要求。

4.主要政策措施和建议

4.1.制定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该对城市用水需求和可利用水资源的情况做出尽可能准确的估计和判断,并以此确定城市规模和总体经济结构,使城市发展和建设真正做到量水而行,要根据不同水源的数量.质量特征和不同用水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开发和供水次序,优化配置各类水资源。

需要强调的是,在确定城市用水策略时,应当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首先应该立足于本地自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再生利用,籍此增加可用水量,满足城市的用水需求。尽可能降低对外部水源的依赖程度,减少或避免远距离调水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要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实现污水资源化为方向,转变城镇供排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将再生水作为水资源的组成部分,直接纳入城镇用水供需平衡之中,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建设作为供水能力建设的一部分,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4.2.政府要作为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责任主体,承担污水资源化的建设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任务,在老城区管道改造及新城区建设项目中,增加中水管道,使企业和居民既能节省水资源又能享受到中水带来的实惠。政府要积极引导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率先推广使用再生水,在一些新项目的审批中,对那些符合中水使用条件的项目必须严格限制,逐步扩大中水使用范围。

4.3.制定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在现行的法律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颁布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的法律和技术规范,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我们将以污水资源化为目标,从严确立城镇污水处理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标准,并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投资.收费.监督.管理等加以规范。

4.4.加快污水再生利用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融资运营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要实现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运营管理的良性循环,就必须使污水处理费建立在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之上。只有当污水处理收费达到偿还投资和补偿成本的水平时,才能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设施的建设真正具备市场融资的基础。要大力推进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在全面开展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以补偿运行成本.偿还贷款本息.实现微利或合理利润为目标,尽快将污水处理收费调整到适当水平。尽快研究并建立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的成本补偿机制与价格激励机制。原则上讲,再生水的价格要低于自来水价格,对这部分用水建议免收污水处理费,以优惠的价格鼓励支持使用再生水。在建立合理价格形成机制的前提下,要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广泛吸纳国内多种经济成分的投资和国外资金,推进污水资源化建设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4.5.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进步,促进污水处理和污水回用的产业化。

污水资源化是一项技术含量高.建设投资规模大的系统工程,具有自身独特的生产运营和营销特点。为尽快提高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工艺设计水平,形成规模化.低成本.质量可靠的污水再生利用的技术与设备材料开发体系,需要我们加大科学研究投入,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环保产业的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组织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经济现状和发展水平的安全.可靠.高校.低能耗.低投资的工艺技术和配套设备,为污水再生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6.建议国家对城市进行考核或评比时,把污水回用作为一项硬性指标量化到考评指标中,就像污水处理率一样,督促各地推进污水资源化进程,对污水回用率高的地市,政府要给予政策及资金上的倾斜。

5.结语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也不能以今天的发展损害明天的发展。纵观国内外,日趋严重的污染现状和紧迫的资源形势都要求我们到了该为子孙后代留点什么的时候了。实现污水资源化,防范和避免水资源危机,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一条有效途径,是关系全球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环境的重大课题,努力推进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城市污水处理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城市排水费价格设施

一、排水费是污水处理费还是排水设施使用费

排水费主要分为排水设施使用费和污水处理费两种,而对排水费的称呼也大不相同,早期一些大中型城市称排水费为排水设施使用费,在后期,各大城市有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后,才将费用统一称为污水处理费。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的通知》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据了解,目前仍然称谓为“排水设施使用费”的有深圳、上海、天津、重庆等大中型城市。印发了《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意见》,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陆续开展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之后,有些城市继续沿用“排水设施使用费”的称谓,有些城市明确:“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按照各市现行标准直接并入污水处理费。”后来陆续开征的排水费,一般都直接称为“污水处理费”,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称为“污水处理费”。从实质意义上,目前所指的“排水费”、“排水设施使用费”和“污水处理费”都是同一种收费项目。

二、排水费价格体系是全成本还是运行费

对于排水费的用途,国家计委、建设部和环保总局在相关文件中对此进行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中规定:“污水处理费应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运行维护成本主要包括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动力费、材料费、输排费、维修费、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和税金等。”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在《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中有这样的表述:“征收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应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

在全国而言,排水费用途主要分为含全成本(含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两类:

(一)仅含运行成本。《深圳经济特区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办法》第九条规定:征收的排水费用于补助城市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专款专用;排水设施的大、中修费用仍由市财政核拨。《湖南省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于城市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运行管理。

(二)含部分或全部建设成本。《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费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的专项资金。《哈尔滨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

上海是全国较早实施排水收费的城市,“排水费应统一用于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虽然上海的排水费在文件中规定是含有排水设施管理全流程的费用,但事实上,排水费在调价过程中明确纳人调价因素的,仅仅是指一少部分的建设费用,如世行贷款项目以排水公司名义借贷的资金,以及由排水公司自筹资金的建设费用,大量的建设资金主要还是来源政府财政性投人、政府性公司专项资金投人。

由于排水设施的建设资金量巨大,加之污水处理的要求不断提升,要求排水服务的全流程费用全部从向用户收取的排水费中体现看来还要走很长一段路,在现阶段或者说是近期是很难实现的。在这种形势下,有关专家、学者提出了“厂网分开”理论。其实厂网分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许多技术和管理难题,从理论、从实践上而言,它对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都会带来不少隐患。从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强化管理、引人市场机制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如果把排水费定义为设施运行费,更有利于排水事业的发展。

三、排水费是经营性收费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排水设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污水处理设施,另一种是防汛排水设施。我们争论最多的是污水处理设施,有持污水处理是公益性的设施、污水处理部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兼具以及污水处理是经营性设施等观点,其中对污水处理兼具公益性与经营性的议论最多,因为污水输送管是公益性的,所以污水处理厂设施是公益性的。

排水设施是以公益性为主还是经营性为主,我们也需要从公共财政的列支情况来分析。长期以来,排水设施的管理一直是由政府接管,被那位是城市公共财政体系。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建筑设施的大规模建设,排水项目中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量非常大,因此,排水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的可经营性问题进行了讨论。随着公众理念的确认,认为排水设施就一种特殊型的商品,同时被公众所接受,这就为排水费的收取提供了保障。其实,排水事业是否具有经营性,主要是由政府对排水事业的认知度确定。

目前,相当一部分城市正在进行排水管理的企业化改造,同时也明确排水费的经营性收费的目标。要求各地加强污水处理费特别是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确保足额征收、专款专用。并在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污泥处置。逐步将污水处理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性收费,并体现按质收费。许多城市都在做收费性质上的探索,排水费是经营性收费,是伴随时市场化、专业化的目标,越来越成为大家的共识。

参考文献:

[1]关于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财会处理问题解答[J].上海会计,1987,06.

[2]邬扬善,沈光范,王炎庠.中国城市排水设施费用――效益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