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为提高处置县城桥梁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桥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
(二)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目的是:为确保县城桥梁在发生突发事件的灾害险情时,各相关单位能够在城市桥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救灾工作,排除险情,保障桥梁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三)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确保城市桥梁安全、畅通,全面提高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险能力。
(四)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抢救因灾害造成损伤的人员及车辆,抢险因灾害造成桥梁损毁以及相关设施,尽快恢复交通,切实做到“三保”即保通、保畅、保安全。
(五)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本预案适用于县城规划区内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和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桥梁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协调组、抢捡队、技术组、宣传组。并与有关单位及医院、交警大队协调建立抢险救灾支援队。
(二)指挥中心职责
1、协调组:组长陈克猛,负责抢险救灾工作所涉及到的社会各方面力量、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授力量的组织、调用等工作。
2、抢险组:组长陈克猛,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
3、技术组:组长卢斌,负责制定抢修抢险方案。
4、宣传组:组长彭金水,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资料信息收集、专家咨询、气象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5、县桥梁损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建设局。
(三)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掌握灾害信息;传达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根据需要组建工作组;协调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制定救灾方案和措施。
(四)指挥中心设置
1、县桥梁损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县建设局二楼城建股。
2、救援值班:值班室设置于县建设局二楼。
3、工作制度
在汛期或灾情出现后,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应急救援队伍处于戒备状态,人员实行全天候待命。
三、预测、预警
(一)预测。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城市桥梁的日常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预警。支持系统建设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系统,预警制度要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保证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三)信息传送与报告,由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负责,由指挥中心通过有线、无线通信来进行信息综合,并通过相应通信方案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及上级部门预警信息及信息报告。
(四)预警级别及。预警级别,由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专家,依据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研究确定预警级别,由指挥中心主任签署命令。预警级别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预警信息的,由宣传组按照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实施。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响应标准
按照城市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
城市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30人以上的事故。
2、二级事故。
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城市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
(1)城市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空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桥断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桥因车辆撞击上跨桥梁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4、预案启动
(1)一旦确定发生一级事故,县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
(2)二级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
(3)三级城市桥梁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
(二)预案响应程序
1、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桥梁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成员赶赴桥梁事故现场。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随时向桥梁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2、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实施现场指挥,并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安排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
3、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县桥梁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主要内容有: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修需要。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提出对策方案。
(三)指挥响应程序
1、城市桥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城市桥梁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各职能单位分工负责,协同政府搞好救灾工作。
2、发生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县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负责灾情收集与评估,接受上级抢险救灾指令。一般灾情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灾区开展抢险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抢险救灾和恢复交通提供决策依据。
3、办公室:下达启动抢险预案命令;并负责协调交警、交通、卫生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提供医疗保障。
4、抢险队:立即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对该桥梁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查看有无人员伤亡,并立即组织救援。
5、技术组:接到命令后4小时内制定抢险方案,内容包括所需人员、设备、物资的数量、临时恢复交通的技术及施工方案并报办公室。
6、物资组:接到命令后立即将所需物资采备齐全。
7、宣传组:接到命令及时做好现场报道工作,并负责收集信息、资料等。
8、指挥部:遇到较大灾害时,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挥中心汇报险情,请求紧急支援。
9、遇到特大险情,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及驻军支援。抢险预案一旦启动,各队(组)成员必须立即投入抢险工作,服从指挥。对不服从命令、者,将追究责任。
10、严格一把手负责制。各队(组)要服从领导,各负其责。投入抢险工作的人员,都有抢险任务,并赋予其相应的工作权限。
(四)解除应急状态
在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抢险指挥中心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经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清查后,确定现场不会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由抢险指挥中心及时宣传解除应急状态,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应急状态解除。
(五)新闻报道:
由县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宣传组负责指导新闻报道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握的原则、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稳定,有利于应急事件的妥善处理,向社会公众通报应急信息、救援情况和灾区需求等。
五、后期处理
(一)结束程序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由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及善后处理,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县桥梁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通知公众。
(二)事故调查
1、县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三)总结建议
1、县城市桥梁事故指挥中心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2、县建设局向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向市人民政府、省建设厅分别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桥梁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相关保障
(一)通信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协调组织县电信、移动等通信部门,负责保证事故发生时通信畅通。
(一)设施设备保障:设备器材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下属抢险队负责,对所属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检修,保证调用时工作顺畅。
(二)物资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物资组负责,协调采备所需物资,及时完成物资储备及供应工作。
(三)运输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实施运输方面的运输工作,调动运输所涉及的车辆及人力,保障运输任务的完成。
(四)医疗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协调组与相关医院进行协调沟通,建立支援分队,具体负责医疗抢救工作。
(五)治安保障:由县城市桥梁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协调组与公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组建支援分队,提供必要的治安保障及进行相关的秩序维持。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2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沈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法库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依据《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一般):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1.4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ⅲ级(较大)和ⅱ级(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超出乡(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涉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县政府处置的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做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县政府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法库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抢险救援队伍(含专业和志愿者)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指挥: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所有副县长
成员: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武装部、宣传部、总工会、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站、经济贸易发展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供销联社、工商行政管理局、气象局、民政局、水利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煤炭管理办公室、地震办、驻法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移动通讯法库县分公司、中国网通法库县分公司和其它有关部门(依据事故类型临时增加),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开发区管委会、浙商产业园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单位负责人。2.1.1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1.2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3副总指挥:按照职责,做好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1.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各行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2.2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
2.2.1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为全县应急管理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县武装部、驻法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2.2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部职能;负责全县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预防、联合救援、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联合救援队伍体系和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督促检查减灾科研、宣传、教育及其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2.2.3县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中负责消防、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重大食物中毒等子预案而设的指挥机构为县专业协调指挥机构,既负有本部门应急响应的职责,又承担县政府、县安委会所安排的应急响应任务,确保子预案的顺利实施。
2.2.4县有关部门与县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与本预案及专项子预案的衔接工作。负责子预案应急管理机构必须与沈阳市相关预案的管理机构做好衔接,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2.3应急指挥中心
进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后,县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投入运作。县应急指挥中心由下列成员组成:
总指挥:县长(或常务副县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县长
成员:政府办、应急办、武装部、宣传部、总工会、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站、经济贸易发展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供销联社、工商行政管理局、气象局、民政局、水利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煤炭管理办公室、地震办、驻法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移动通讯法库县分公司、中国网通法库县分公司和其它有关部门(依据事故类型临时增加),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浙商产业园管委会。
县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4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2.4.1总指挥: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4.2副总指挥:按分工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4.3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正、副总指挥工作。
2.4.4县政府应急办
(1)负责指挥部内部的信息沟通;
(2)负责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对正副指挥的命令执行情况跟踪反馈;
(4)为指挥部提供车辆运输、通讯及后勤保障;
2.4.5县武装部
根据总指挥的决定,县武装部组织协调民兵、服预备役、驻法武装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2.4.6县委宣传部
统一协调安全生产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的信息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4.7县公安局
(1)负责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封锁危险区域,设立隔离区,实行交通管制,
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2)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消防、交警、治安等警力参与救援;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
(4)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
2.4.8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协调指挥中心实施应急预案
(2)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
(3)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组”对抢险救援提供咨询和对策;
(4)收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准备。
(5)建立县安全生产特大事故档案。
2.4.9县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
2.4.10县城建局
(1)负责调集并组织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险排险设备;
(2)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
(3)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
(4)参加相关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全县建筑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2.4.11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按照有关预案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救援工作;
(2)负责提供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3)负责协调安排应急救援所需的叉车、吊车等特种设备;
(4)配合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4.12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和消费资料市场信息;对灾后生产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给予政策优惠。
2.4.13县交通局
(1)根据预案负责道路交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车的调度;
(3)按照有关预案负责桥梁、道路的排险、疏通、恢复工作;
2.4.14县卫生局
(1)负责制定卫生系统应急预案;
(2)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实施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3)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疫工作;
(4)负责向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
(5)在紧急情况下向兄弟县(市)或上级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2.4.15县环保局
(1)负责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2)负责环境污染的特大事故现场调查、现场监测、污染预测,确定危害区域和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
(3)负责发生环境污染和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2.4.16农电局
(1)负责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
(2)按照指挥部指令,必要时架设临时供电线路,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2.4.17县气象局
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
2.4.18县经济贸易发展局
负责全县在发生特大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救灾、战备物资的紧急生产调度,掌握全县救援物资生产企业的分布,保障各项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2.4.19教育局
负责制定县属各类教育机构安全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4.20民政局
负责制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全县发生特大事故后,抗灾救灾工作及上级的救灾物资的下拨和管理。
2.4.21水利局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提供水利工程相关资料;制定年度防汛方案,储备相应防汛物资,做好防汛工作。
2.4.2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药品依法监管,负责协调并保证应急事件发生时药品的质量。并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2.4.23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4.24煤炭管理办公室
(1)负责煤矿的行业监管,督促煤矿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加强管理。
(2)负责向上级部门及时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2.4.25地震办
负责组织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地震应急救援训练、演习工作。开展对本地区科普宣传、防震减灾教育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加强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2.4.26中国网通法库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法库县分公司。
为应急救援提供信息通讯保障。
2.4.27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接到事故报告后,乡、镇、街主要领导20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4)承办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依照自身职责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参加应急处理、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恢复等工作。
2.5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面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必须组织受事故威胁的附近居民进行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在未启动特大事故应急响应时,要立即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并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将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队伍和救援情况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同时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当地政府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同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
产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既本预案的启动由县长批准、县政府(或县安委会)组织实施。启动子预案由分管副县长批准实施。
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县政府应急办和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或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3)经专家对警情判断,报请县政府领导决定,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并立即通知县应急指挥中心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适宜启动子预案,建议由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实施。
4.1.2县有关部门的响应
(1)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安监局按照《法库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发生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库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3)发生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城乡建设局按照《法库县建筑施工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4)发生道路交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局配合,按照《法库县道路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5)发生燃气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城乡建设局按照《法库县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6)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大队按照《法库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7)发生食物中毒重特大安全事故,由县卫生局按照《法库县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8)发生药品中毒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法库县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9)发生其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有关职能部门按部门预案组织实施。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重特大安全事故响应后,县安委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1)启动县应急救援预案,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
(3)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4)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及时向县政府负责人、县安委会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6)如应急响应升级,应考虑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设行动、策划、后勤、资金、行政等机构,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量,配合沈阳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
4.3信息资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4.4紧急处理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医疗卫生救护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6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指挥中心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4.7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企业与当地政府、村(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
(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
(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4.8公众动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志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4.9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
根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
检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4.10新闻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安委会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组织媒体报道。
4.11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主管部门和民政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理赔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调查
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6.保障措施
6.1信息与通讯保障
建立全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和监控系统;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县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应急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以县公安消防大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掌握辖区内、行业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4交通运输保障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应急办、县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5医疗卫生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街道)和县卫生局要加强急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卫生的院(站、所)对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县卫生局要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了解我县主要危险人群造成伤害的类型及正确的消毒和治疗方法。
6.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和装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7应急经费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县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信息交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企业、社区要建立互动机制,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要了解潜在的危险性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2培训
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3演习
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依据子预案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高危行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结合《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宣传相关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从而使应急预案经得起实战检验。
上述机构和单位演习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8.监督管理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
8.2.1奖励
在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成绩显著的。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3
论文摘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却隐藏着许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准确无误地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要先了解与控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是必要且关键的,对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事故不发生)是极其重要的。
一、安全施工原则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在控制过程中,要求对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突出重点,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进行重点控制。
1、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①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险,构建系统安全,落实个人防护;②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预案与应急措施联动机制;③动态跟踪,重点控制,应变策略。对极不可承受的危险要禁止作业,对重大危险要立即整改,对中度危险要限期整改,对轻度危险要加强监控和保护,对尚可忽略的危险,按照常规进行管理。
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一般原则告诉我们,危险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险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险、使用个体防护装置等。在选择危险控制措施时,优先选用图中底层的措施,只有下一层的措施不能使用,或受到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实际因素制约时,才选用上一层措施。
2、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事故预防原则。事故预防可以分为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及事故发生时的防止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预防。这是一种发现、识别各种危险因素及其危险性并对其进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标是采取措施约束、限制危险因素的产生、发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根除危险因素;限制和减少危险因素;隔离、屏蔽防止危险因素产生连锁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减少故障及失误;安全规程;矫正行动。
3、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当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选择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原则一般按照以下优先次序进行选择:隔离危险因素;薄弱环节防控;个体防护措施;避难和救生行为;救援行动。
4、建筑施工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的一般方法。制定安全目标、指标、组建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包括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制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及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运行控制。
二、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对象是整个施工过程的具体危险因素,施工过程的危险因素包括技术工艺因素、材料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五大类因素,每种因素都包含一定数量的具体危险因素。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危险因素预防控制工作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方案制定和初始评审及相关准备工作;工程实体施工全过程(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安装阶段)的危险因素识别分析、预报和定期评价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管理和紧急救援等不同阶段的内容。
1、材料因素控制措施①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招投标制度;②建立安全物质材料和建筑实体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
2、机械设备因素控制措施①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机械设备;②指定专人操作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③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3、技术工艺因素控制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进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内容有: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坑护坡支护安全方案、脚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撑体系安全设计方案、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方案、建筑构配件吊装安全方案。
2)使岗位安全化、操作标准化,根据各个工种所涉及的危险因素和技术工艺特征,编制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通过专门的培训教育或岗前的技术交底,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企业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正。
4、环境因素控制措施①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科学合理地布置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②指定专人接收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以便采取对策;③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设计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性管理。
5、管理因素控制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施工项目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危险因素触发条件及控制措施;危险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建立健全各项危险因素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对危险因素进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危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危险因素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制度、交替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紧急措施和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明确安全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对施工中的各个系统层面的危险因素管理确定各级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各自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要明确各级单位对归属区域的危险因素定期检查的责任。包括作业人员的每天自查、职能部门定期检查、企业领导的不定期督察等。
6、应急管理措施
虽然我们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具体到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危险因素的状态和产生的作用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施工危险因素的复杂性。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完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当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是必不可少的。编制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提。建筑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般应按如下步骤展开进行:①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常见的六类安全事故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②落实应急人员,建立应急组织;③储备应急物质,布置应急设备;④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4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部署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增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还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国家环保总局也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这些会议精神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月*日至*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从实践“*”重要思想,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四要协同应对,快速反应。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专项预案,还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
五要加强基层,全民参与。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和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月*日,总理在国务院研究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上还强调指出,要坚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做好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娱乐场所安全等工作,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健全责任,强化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卢展工书记多次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指示,*省长要求要“像‘防灾’一样防治污染”,环境执法要坚持“天天在行动”。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的*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月*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预案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
二要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快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组织体系。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三要完善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增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五要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基层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重点单位抓紧建设安全高效的应急体系。
六要做好应急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广大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在这次会议上,刘德章常务副省长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完善应急体制机制;要以人为本,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防患未然,扎实做好应急工作各项准备。
(三)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教训,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提出全国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措施。王玉庆副局长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突出的环境事故隐患;要立即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掌握污染源隐患情况,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理处置措施;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周围居民以及广大群众的宣传,重视环保部门自身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培训,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污染状况,绝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更不能拖延不报,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对不及时报送情况或隐瞒信息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这些会议,全面部署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保障环境安全的具体要求。我们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国家总局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努力提高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总结回顾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认清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省环保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19*年福州二化氯气泄漏事故和20*年沙溪污染死鱼事件之后,我们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结合实际,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努力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了一系列突发性环境事件
19*年以来全省共发生172起环境污染事故。在每次突发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污染事故监测和处理处置工作。特别是对沙溪污染死鱼事件、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和上杭氰化钠储罐车翻车事故等重大污染事故,以及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数起放射源丢失事故,领导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省政府和总局领导的肯定。
一是应急反应比较快速。比如近年来多起放射源流失事故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接到报告后,省局领导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领导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很快查找到放射源,且多次是连夜出发,连夜查找。省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省长在*月*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还再次表扬环保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二是监测作用得到发挥。在每次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都十分重视环境监测的作用,及时组织监测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和调查工作,用监测数据说话,通过监测数据确定污染源,分析和判断污染趋势,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处置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处置措施及时果断。比如在沙溪污染死鱼事件调查过程中,省局领导深入现场协调并彻夜组织调查监测,果断提出紧急措施,控制污染,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在调查处理上杭氰化钠货车翻车事故中,省局领导连夜赶赴现场,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筑坝截流措施,将氰化钠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紧急调运次氯酸钠等抢险物资进行消毒,有效地防止了事件扩大。
四是环境执法基本到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比如,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南平放射源流失事故的责任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上杭氰化纳货车翻车事故的肇事者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沙溪污染死鱼事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初步建立了组织比较规范、程序比较合理、应对比较有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应急工作机构。近年来省局先后成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本月中旬,又对原有各个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进行了整合、充实,成立了省环保局突发性环境紧急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省局还成立了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等具体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省政府已制定实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一总体预案,省局正在牵头修改完善省政府专项预案《*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省局还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放射性、化学恐怖袭击、地震次生灾害等一系列应急预案,并专门编印了《*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手册》,汇总有关应急处理处置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程序、工作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和辐射源特性及处置方法、应急通讯网络等信息。
三是配备应急装备。在实施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建立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提高全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的同时,强化应急装备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厦门市环境监测站购置了车载流动实验室(即环境应急监测车),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车配置工作也已基本落实。省环境信息中心配备了车载卫星传输系统,能够通过卫星实时向应急指挥中心传输文件、数据、照片、语音和影像资料。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20*年*月,省局组织了第一次应急演练。今年*月*日,省局再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分别模拟水、大气和辐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监理所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进行应急监测和处置,并在演练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现场评估,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在演练过程中,临时通知福州市、永泰县、闽侯县环保局,检验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应急响应和联动的工作机制。这次演练程序基本合理、指挥基本得当、通讯比较畅通、反应比较迅速、分工比较明确、运转基本有序,达到了锻炼队伍、检验装备、考察应急响应体系的目的。
五是着手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重视发挥专家和监测信息库的作用,在制定的各种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中,对发挥专家咨询作用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近年来的污染事故处理中,从接到事故报告起就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监测和处理处置方案,努力避免和减少损失,并确保事故原因得以客观、公正的认定;运用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初步建立环境功能区划、水质和大气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有关环境应急监测课题研究,努力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科技支撑能力。
(三)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保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今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9.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7大水系的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河流。今年以来城市空气质量以api指数统计均为优和良,优于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平均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37%,其余14.63%的区域为良,优良率居全国第一。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一些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污染纠纷现象,各级领导十分关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理处置工作仍亟待加强。一是客观上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比如,一些老企业年久失修,工艺老化、设备陈旧、管理不善,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不力、运行不正常、设施老化;放射源的丢失与失控、危险废物的随意堆存、危险化学品管护不严、运输不当等等,都有可能引发环境事故。还有不少环境事故隐患位于饮用水源地、江河两岸等环境敏感地区和人群密集的城镇地区,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比如,20*年三农公司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导致沙溪大量死鱼事件,并危及饮用水源安全,以及目前仍存在的三农公司、福州二化等单位大量氯气存放,都是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对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企业偷排偷放,没有认真负责地防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保护环境,为突发环境事故留下了隐患。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上麻痹大意,加之环保部门人员少、日常任务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够到位。三是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能力仍不高。环境应急机制尚不完善,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机制仍不健全,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依然不足,应急处置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务必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协调解决。
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发生爆炸导致松花江突发性重大污染事件,给环保部门敲响了警钟。我们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守土有责、加强监管、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妥善应对、减少损失,保障环境安全。这里着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指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利益重于泰山,我们的责任也重于泰山。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减少损失。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各级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环境危害,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环保部门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二)制定预案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几年来,我们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成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制定并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一旦有情况发生,相关单位就能很快进入工作状态。实践证明,预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预案却是不行的。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工作预案。一要抓紧修改完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这一省政府专项预案。要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实施。二要整合省局各种应急预案形成省局的部门应急工作预案。省局已经整合原有的各种预案形成了部门预案(讨论稿),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下一步还要根据省总体预案、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国家环保总局部门预案以及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省局直属有关单位的预案也要继续修改完善。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在1月10日前把对上述相关预案的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三要制定或完善各市、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和各级环保部门的部门预案。各设区市环保局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并牵头做好预案起草工作。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省局的部门预案,制定本局部门预案,并组织直属相关单位制定各自工作预案。已经制定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要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或完善相应的预案。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全省环保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保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制定和完善预案,一定要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重在操作、能够操作,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忌进行理论研究,切忌空喊口号。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把有限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到“刀刃”上,特别是对省里初步筛选的71个单位,要作为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督促其制定本单位预案。各设区市在制定预案时,也要确定重点监控对象。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明确预案由谁来启动,每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使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应急措施都十分明确。要做好各相关预案的相互衔接,逐级细化,越到基层环保部门和具体业务单位,预案中的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越具可操作性。
(三)加强演练
预案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关键是要加强预案的演练。从省局这次应急演练情况看,既锻炼了队伍,检验了预案和装备,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不足和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级环保部门要参照省局的做法,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工作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按照制定的预案全程演练,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一是实战的意识要增强。要把演练当作真正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来进行,事先不通知具体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大家的实战意识。二是协调配合要默契。参加演练的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加强沟通,协同作战。要加强与指挥中心的联系,形成双向互动的机制。要充分利用当地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格局。三是信息沟通要及时。在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的传递至关重要。各种监测数据、现场情况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是预案掌握要熟练。参加演练的各个单位和每一个工作人员,对预案的每一项规定、每一道程序、每一个要求、每一种办法,都要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五是后续措施要跟上。虽然只是演练,但也要按照实战一样,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妥善、有效的后续处理处置建议。同时,要对演练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查找不足,补缺补漏,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强化责任
卢展工书记在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作为一个领导班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公务员,责任是第一位的。有职有责,有位有责,有岗有责,责随职走。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所有要求,最终都落实在“责任”两个字上。所以一定要认识到“责任”两个字的份量。卢展工书记还多次强调指出,“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上没尽到责任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那就是最大的失职”。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突发事件既有偶然性,也是问题长期积淀的后果。我们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到位而影响应急处置工作,更不能因为平时没事而掉以轻心。否则,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就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害,我们也会因为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我们必须始终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能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的环境应急工作职责。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要沉着冷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各类危害。对应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环境应急组织体系,是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关键。要统筹安排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一要完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就能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应急工作。二要着力提高预警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随时掌握当地污染源隐患及其周边敏感目标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关口前移;对苗头性问题要见微知著,防范未然,采取措施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作、早处置,努力减轻危害。三要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省环保局。在确认为重大级以上环境事件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省环保局。调查过程中有关情况特别是监测数据要及时上报,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还应上报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要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四要完善科学决策体系。要建立专家人才库,制定预案时要认真听取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在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环境监测、处置建议、事后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使环境应急工作科学、准确、及时、到位。五要健全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既要加强本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协调联动,也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应急工作合力。
(六)增强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针对本地实际,配备现场应急监测、监理、信息传输仪器设备,为应急工作提供硬件支持。二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不仅要有快速反应能力,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要建立高素质的环境应急队伍,加强队伍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形成一支在环境应急状态下拉得出、过得硬、打得赢的队伍。三要紧紧依靠监测。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应急工作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我们不仅要依靠现场实时监测数据,而且要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点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数据网,为应急决策提供更加科学、详实的参考。四要建立环境应急信息平台。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数据资料、技术系统和设施,加强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储备。要建立完善相关危险品资料信息库,包括7类14种生化武器及毒鼠强、氰化物等常见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备有关标准样品,拟制各种针对性的处理处置规范。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争取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和卫星传输系统,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七)重视安全
要突出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环境应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同时,要十分注意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进行专门的防护和自救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八)摸底检查
苏增添副省长*月*日在国家关于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通报上批示:“我省这几年环境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但也要吸取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教训,重点摸清沿江(溪)化工企业和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企业的隐患,提出整治意见,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堵塞漏洞,真正把电报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苏增添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省局已在全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应当看到,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按期全面完成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对闽江、九龙江等“五江两溪”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下月中旬,省局还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督查工作。督查的重点:一是各市、县(区)环保部门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排查污染事故隐患的情况;二是各市、县(区)政府及环保部门制定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和应急装备建设的情况;三是对近两年审批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开展全面排查的情况;四是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和治污设施、应急处理设施的落实和建设运行情况,尤其是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工业集中区域污染整治情况,尤其是小化工企业集中区域环境污染整治、达标排放情况;六是对饮用水源和居民居住集中区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辖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各个单位,并将其列为制定或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做到了如指掌,未雨绸缪,事先防范。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所涉及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分包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备案、审查分包商应急预案。
第五条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的分级与构成
第六条公司编制综合预案和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专项预案;各单位、分包商预案按照上下衔接的管理要求,编制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七条综合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综合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综合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A。
第八条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出的具体规定。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B。
第九条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重大危险源、关键施工设备、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的处置、响应、救援等具体的工作方案。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C。
第十条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预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一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客观评价本单位的应急能力;
(六)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编制应急预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二)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四)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评审后,按规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分包商还应将应急预案报公司项目部备案。
第五章预案编制的格式和要求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项目部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二)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
(三)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1、批准页;
2、章的编号、标题;
3、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4、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四)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二)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三)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四)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预案文本构成,并辅以预案体系构成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二、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
(一)项目部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总承包项目规模、主要施工进度、设备设施等内容;施工过程中重大风险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点等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环保、安全监管、通讯、新闻媒体等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设备设施、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针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对本项目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列出不足。在应急保障中针对这些不足项,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按照突发事件的四种类型,结合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别描述防止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从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应急硬件设施建设、新技术开发、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准备。
(二)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四)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1、信息报告与通知: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二)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启动: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
(四)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五)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恢复与重建
明确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七)应急联动
明确应急联动程序。
六、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四)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七)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二)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十、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二)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三)维护和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五)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十二、附件
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据预案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一般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联络及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
(三)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队伍清单;
(五)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点及应急设施分布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二、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规定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分级标准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与总体预案的分级标准统一。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分包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一)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二)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三)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四)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五)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三)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基坑坍塌、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一)通讯与信息
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二)物资与装备
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存放地点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的情况。
(三)应急队伍
明确应急队伍的专业、规模、能力、分布、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应急资金
明确应急资金的设立依据、额度标准和计划、审批等内容。
(五)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措施等内容。
九、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十、附件
专项预案的附件应和综合预案附件对应,在内容上比综合预案的附件更加详细和具体。除综合预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还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
(三)应急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
(四)上级、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五)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六)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
(八)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气象、互救信息等相关资料;
(九)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十)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
(十一)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十二)周边区域的单位、住宅、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
(十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含响应程序和应急职能分解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特征
(一)危险性分析
根据现场及作业环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重点分析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现场及可以依托的资源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事件及事态描述
简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件,分析事态发展、判断事故的危害性。对已发生的事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和判断,对事态、可能后果及潜在危害等进行描述。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流程图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并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参照专项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职责及要求,明确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的人员组成,并按照现场应急工作分工,组成负责综合、抢险、通信、专家、善后、后勤、信息报送及对外信息等应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组,确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防止事故扩大及同项目部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五)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6
一、应急求援预案建立的原则
事故应急求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求援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各项目部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
本预案所指的紧急情况指建设工程三级以上重大安全生产或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火灾、坍塌、高处坠落、物件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食物中毒、大型机械设备倒塌等安全事故和汛期、台风等突发性事件。
二、应急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求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分别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处置过程,还应及时向上述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项目施工员、质安员。
三、应急小组的职责
公司值班人员一旦收到紧急信息,应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地把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成立求援现场指挥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小组设置如下:
1、联络组:承担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由公司办公室__*负责。
2、现场施救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处置,组织疏散、排险、清障求援工作的实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由公司总工办__*负责。
3、技术信息组:负责采集、汇总和分析紧急事件实时、相关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由技术科__*负责。
4、监督组:负责对险情的发展状况进行监控,组织协调现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为快速有效实施求援创造安全有序的条件,保障求援工作有效开展和进行现场保护工作,由公司安全科和保卫科__*、__*负责。
5、调查取证组:负责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由安全科和技术科__*负责。
6、物资组:负责保障应急求援器材、物资、设备的供应,由材料科及各项目经理负责。
7、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由工会__*负责。
四、紧急情况的求援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紧急情况后,求援现场指挥部应以员工和应急求援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展及保护环境作为优先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求援力量,如火灾及时报告119;中毒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等,就近组织临时求援队伍、人员、物资设备施救,同时紧急调集应急专业求援队伍、物资设备和能够参与求援的队伍及物资设备进行有效施救。
五、防洪、防台风预案
当接到气象台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100-250mL)或台风时;
1、立即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建设工程项目防洪、防台风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
2、由联络组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安排加强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络。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监督组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巡查落实,严禁一切户外作业,落实项目应急人员及职责。
4、启动现场施救组、技术信息组、物资组并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到随叫,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5、台风或汛期后,及时收集重要灾情,进行汇总整理,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求援预案。
六、紧急情况后的恢复和善后处理
1、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要积极做好受“紧急情况”伤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死者家属得到抚恤;
3、要积极做好受灾员工的慰问、救济工作,切实解决受灾员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恢复生产。
4、汛期和台风过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
通信联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联络组:
公司办公室:
市安监站:
应急救中心电话号码:110、119、120
市卫生局:
市公安局:
市安全生产局:
市建设局:
市政府:
八、事故报告
1、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在接到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市卫生局。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7
【关键词】化工园区;应急监管模式;研究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成立于2003年6月,规划面积9.72平方公里。是苏北地区唯一的省级化工产业园区。园区东临黄海,南靠灌河,北依新沂河,环境容量大,发展空间广,人口密度低,被环保、化工专家誉为“江苏省发展化工产业的首选之地”。园区建设因地制宜,着力创新,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统一供水、供热、集中净化排污的要求。目前进区企业近百家,产品主要为医药、农药、染料、生物化工制品四大类。化工园区的建设促进了当地经济和化工产业发展,但也带来了环境安全问题。事实上,化工园区已经构成一个完整、复杂的宏观系统,其事故风险具有连锁性和扩张性[1-3]。开展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已成为化工园区管理者当前高度重视与关注的热点。
1园区潜在事故及危险性分析
化工园区中医药、化工企业比例较高,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数量大,生产工艺复杂,极易造成灾难性事故,并引起连锁反应。因此,化工园区整体的危险性,不仅源自单个入园企业的危险性,而且更取决于入园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4-6],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化工企业由于生产所用的原料、中间体甚至产品本身绝大多数都是危险化学品,大多又在高(低)温、高(低)压等环境下进行生产,工艺比较复杂,操作条件严格,稍有不慎,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
2)生产、储存装置日益大型化,使得化工园区内重大危险源数量众多且比较集中,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化学品泄漏,易引起周边其他重大危险源相继发生事故,从而引发灾难性的“多米诺骨牌”连锁效应。
3)化工园区临近灌河、新沂河等地表河流的入海口处,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时,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的水源污染和生态破坏。
2园区应急监管模式研究
2.1现代应急管理模式
传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注重事件发生后的即时响应、指挥和控制,具有较大的被动性和局限性。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更加全面、更具综合性的现代应急管理理论逐步形成,并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中取得了重大成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现代应急管理主张对突发事件实施综合性应急管理[7-8],强调对潜在的重大事故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全过程管理,即由预防、准备、响应、恢复4个阶段组成,使应急管理工作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理念[9-10]。
图1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模式示意图
应用现代应急管理理论,综合考虑化工园区兼具城市、企业应急管理特点,但又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化工园区应急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在于预防与准备;而对于化工园区应急管理而言,预防重在风险防控,准备在于应急队伍、应急平台、应急组织、应急预案,响应和恢复则主要体现在运行机制上。基于此认识,笔者研究提出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事故应急管理模式,如图l所示。
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平台、应急组织、应急预案、运行机制相对独立,但又相互联系,构成了化工园区应急管理的一个有机整体,建立起化工园区应急管理新模式。
2.2新模式在园区应急管理中的应用
2.2.1建立和健全应急体制及运行机制
化工园区危险源集中,风险高;应急管理涵盖部门多,涉及领域广,需要有机构有专人负责。化工园区应建立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明确其属性、编制、人员、职责等。化工园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指挥组织架构应是模块化的[12],该组织架构内各种职位可随应急范围内行政管理的具体情况而设置,即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需求来启动相应部门、机构。
此外,应建立完善园区内部之间、园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协调机制,提升化工园区的协调和整合能力;建立由公安、消防、安监、环保、海事、交通、卫生、城管各部门参加的应急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园区整体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园区应急管理重大事项;同时建立分级响应机制,明确企业、化工园区及上级政府各自范围内的分级原则、响应规定及其相应的等级标准。
2.2.2构建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构建化工园区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从企业和园区两个层面着手。
企业层面:入园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普查、申报或登记,全面掌握园区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和分布;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级,确定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的重点,实行园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在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严密监视可能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向隐患和事故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给出预警,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园区层面:化工园区应组织开展园区整体定量风险评价,分析确定化工园区的主要危险因素,对化工园区内各种潜在事故的后果影响进行评价,确定事故的影响范围、项目间的相互影响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整体定量风险评价结果,分析化工园区风险容量,科学规划化工园区现有空地发展规划。
2.2.3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能力
化工园区主要危险是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对此,重点加强驻园或临近园区的公安消防特勤队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本着“专而精”的原则,有针对性地配备现场检测、爆炸抑制、泄漏封堵、化学洗消、风险评估等装备。鉴于园区内一些化工企业建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从园区整体层面整合入园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各企业特点配备相关抢险救援装备,使之成为熟悉特定化工领域、专业技术强的特种工程抢险队伍。此外,医疗救护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过程的重要环节。化工园区可适当酌情建立化学品专业医疗救护队伍,或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队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配合抢险救援行动。
2.2.4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针对当前化工园区应急预案普遍存在的操作性差、不成体系等问题,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入园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制度,通过预案评审,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保证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科学有效;加强和确保化工园区各层级预案之间相互衔接,实现园区应急救援整体联动。即,园区总体预案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预案要相互衔接,园区预案与企业预案要相互衔接,园区各类专项预案之间要相互衔接。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结合化工园区实际情况,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应急资源与设施等变动情况,以及演练效果,检查预案,发现预案的不符合性,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实效性。此外,还应将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应急预案的数字化管理。
3结论
化工园区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化学工业发展的一个大趋势,化工园区应急管理也已成为当前安全监管领域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在研究了化工园区的特点、危险性的基础上,探讨了化工园区应急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提出以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为重点,构建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增强化工园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处置能力,完善化工园区应急预案体系,以实现园区应急管理体制、组织及运行机制的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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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目的意义
为做好我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妥善处理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建设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根据水利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区水利局负责本区域内的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一旦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与损失。
(四)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区水利局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以及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XX区水利局成立XX区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办公室、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建设管理股、水利和水保股、水政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站、质安站负责人。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协调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事故调查组(附件2)。
指挥协调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为指挥协调组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决策组成员。决策组主要职责为: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责任追究。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质安站、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河道管理站、建设管理股负责人组成,由局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牵头。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定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利和技术储备;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股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③保护事故现场;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水利和水保股负责人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利;⑤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⑥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⑦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由局领导牵头。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的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信息;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局质安站、水政监察大队、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及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由局分管纪检领导牵头。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⑤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救援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巡逻队、抢险突击队、设备调备处、物资供应处,每小队设一人专门负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安全应急小组电话:XX
附件:1.XX区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XX区水利局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XX区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
XX局党委书记
XX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XX建设管理股股长
XX水利和水保股股长
XX水政水资源股长
XX区河道管理站处长
XX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XX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XX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XX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安站,由唐胜利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
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一、指挥协调组
组长:XX
成员:XX
保障车辆:XX
二、技术抢险指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保障车辆:XX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XX
成员:XX
保障车辆:XX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保障车辆:XX
五、信息宣传组
组长:XX
成员:XX
保障车辆:XX
六、事故调查组
组长:组长:XX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9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危险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
导致严重后果的;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3、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公路和交通运输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
5、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电力事故或因电力设施严重损坏引起事故的;
6、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7、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9、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企业安全事故的;
10、其它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1、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
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三)本《预案》重点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力事故,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等。其它事故有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及预案组织实施。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乡政府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如乡长不在本乡境内时,总指挥由分管副书记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乡安委、安监站、企业办、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交通、小城镇建设、卫生、供电、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各实施方案的指挥者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五个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
1、警戒保卫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它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调协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具体实施工作由岳村派出所负责、乡武装部协助。
2、抢险救灾指挥组:抢险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分别在以下部门: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企业办负责,工程建设事故由小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由安监站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由乡防保所、岳村乡卫生院负责;电力事故由供电所负责;其它事故分别由乡有关站所或乡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动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具体实施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
4、环境监测指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控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及时采取与区环保局联系等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具体实施工作由安监站负责。
5、物资供应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村、企提供各类应急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民政所负责。
6、善后处理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派出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村、企,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所在村、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乡综治办负责。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一)总指挥部职责
1、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二)办公室职责
1、协调各指挥组的工作形成有效指挥体系;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3、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4、紧急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5、根据事故动态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
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10、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乡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乡安监站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事故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乡政府办公室和乡安监站办公室。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和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乡政府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由总指挥部办公室填写报告单位。
(三)乡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分管领导,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乡安监站接报后,也应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了解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八类事故处理方案。
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爆炸事故按派出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2、民房火灾事故、意外引起的其他重大事故按所在村委会等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3、工程建设事故按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4、锅炉、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按企业办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乡防保所、卫生院的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6、电力事故按照供电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7、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及其它事故按乡安委会制定的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总指挥部及各指挥组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损坏的相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及时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由卫生部门及时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在总指挥和乡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指挥下,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对镇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抢救处理的一种应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同情况应随机进行其它方法的处理。
(二)各站所及村、企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而有切实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总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后,因玩忽职守而延误时机,使物资、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三、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到20*年,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县也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理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隶属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协商,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好工作。
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部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部级区域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部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救援保障、普及应急知识等方面入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同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内各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适用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成立国家、专业、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1.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是建立应急体系和编制应急预案所必需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建筑施工危险源进行识别,力争从小的危险源中发现大的危机,避免其发展演化为突发安全事件,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对有可能演化为大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危险源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重点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是指从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物质损失、施工作业环境破坏、相邻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直接原因及其过程。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术和工具,这不但会提高识别效率,而且可以规范操作、不易产生遗漏。危险源识别技术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预测法、头脑风暴法、安全检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图解法等方法。。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这些技术和工具[1]。
1.2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评价
建筑施工风险源被识别后,要进行脆弱性分析,以确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最终提供这些信息:受事故严重影响的区域;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进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评价事故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以确定风险源的严重性,否则无法为安全风险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决策层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危险源的分级评价。为了使分值尽量客观,减少主观方面的影响,参加评价的人员除项目决策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还应请项目外部人员参加,如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不仅有利于企业应用和分析信息,而且为今后的应急管理设立了良好的信息平台,使企业对项目的进展作出正确的预见。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也是一种应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的内外环境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便于从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分析的结果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组织的机制和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能力来消除突发安全事件生长的土壤,这也正是应急管理所要实现的最根本目标[2]。
2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政府和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质、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基础,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它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有利于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析的结果、企业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通常,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第二,进行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将其分门别类,每种类型分成不同级别,分析这些事故灾难的机理,明确影响这些事故灾难的因素有哪些,最终识别出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灾难。施工现场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故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第三,具体措施的制定根据前面分析的结果,针对突发事件涉及具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采用标准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议形式。第四,应急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的确定预案编制过程中,人员职责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启动预案时,不同的环节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员去执行和实施。明确人员职责是成功实行应急救援活动的重要保证。第五,应急能力评估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己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和设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第六,评审与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可以由项目部及施工企业组织进行内部评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请地方政府有关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要履行批准手续,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第七,演练与调整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机构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从中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习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应急预案的演习或实施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与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一个小环节上出现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因为小的失误也可能导致整个应急预案在实际运用中失败。施工现场在各个时期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危险源的状况会有所改变,人员也经常调整,因此也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定与修改[4]。
参考文献
[1]王兰宇.常见建筑风险的防范[J].科技资讯,2006,14
[2]王红星.建设工程风险管理[J].安徽建筑,2007,6
[3]李乐.建筑企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探讨[J].知识经济,2010,4
[4]姜国庆.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11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篇12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能力,保证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航空安全。
1.2编制依据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处置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体系框架
2·1·1应急组织体系
福建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领导协调指挥机构、执行办事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应急救援领导协调指挥机构为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的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执行办事机构为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包括民用航空器搜寻救援队伍和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队伍及社会力量等。
2.1.2应急预案体系
福建省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省直有关部门应急预案、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民航福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民航福建监管办)、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民航厦门监管办)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省内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民用航空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等组成。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在我省发生时,有关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组织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职责分工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和省内民航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报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下设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我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的执行和办事机构。
3应急响应
3.1应急响应分级
按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
3.1.1I级应急响应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航空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执行专机任务发生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死亡人员中有国际、国内重要旅客。
——军用航空器与民用航空器发生空中相撞。
——外国民用航空器发生飞行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
——民用航空器发生爆炸、空中解体、坠机等,造成重要地面设施(重要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设施、居民区、油库、电厂/站、化工厂、核设施、水利设施等)巨大损失,并对设施使用、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巨大影响。
3.1.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重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3.1.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较大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
3.1.4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应急响应:
——民用航空器发生一般飞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严重的不正常紧急事件,可能导致一般以上飞行事故发生,或可能对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
3.2应急分级响应
——发生I级或Ⅱ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发生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民航福建监管办、民航厦门监管办及辖区内相关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本级指挥部应向上一级指挥部报告,必要时申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相应的下级应急预案应提前或同时启动。
3.3应急响应内容
3.3.1应急响应程序
(1)启动本预案后,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开通与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我省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设区市应急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指挥部等的通信联系,收集相关信息,实时掌握事故处置情况。
——及时向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省安监局报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通报情况。
——视情况通知有关成员到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
——通知相关应急机构赶赴事故现场,为设区市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省相关部门接到飞行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省政府和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需要其他部门支援时,向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建议。
(3)各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接到飞行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启动并实施相关设区市应急预案,及时向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需要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提出请求。
3.3.2信息报告和通报
(1)信息报告
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上报省政府、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和省安监局。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与先期处理情况。
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相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信息,提供事故航空器相关资料;民用航空相关管理部门要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2)信息通报
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相关信息后,进行确认汇总,通报省直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民用航空有关单位,按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3通信
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与应急救援各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落实事故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3·3.4现场指挥和协调
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搜救和紧急处置行动。
处置I级、Ⅱ级应急响应事件的飞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民航福建监管办和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处置Ⅲ级、Ⅳ级应急响应事件的飞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省指挥部负责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和应急资源。必要时,由省指挥部直接指挥。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民用航空地区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3.3.5航空器搜救
民用航空器搜救包括陆上搜救和海上搜救。
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全省范围的失事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
(1)陆上搜救
有关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失事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
(2)海上搜救
福建海事局(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按照《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负责民用航空器的海上遇险搜救工作。
民用航空器搜救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3.3.6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民用运输机场应急处置力量进行。
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民用航空其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增援。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及时掌握机上运载的货物及危险品、航空器危险品及周边地面设施和危险品的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探明危险品状态,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处理。
当飞行事故发生在民用运输机场区域内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及机场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在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尽快搬移、清理停留在机场道面上的事故航空器或其残骸,尽早恢复机场的正常运行。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应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与本机场运行有关的航班。机场及相关航空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疏导、安置因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滞留机场的旅客,维护机场运行秩序。
3.3.7医疗卫生
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上级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专家和专业防治队伍进行支援。特殊情况下,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需求,及时协调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医疗救护中心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调用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现场防疫工作由事故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开展现场防疫工作。
3.3.8应急人员的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事故调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
3.3.9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域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治安管理。
3.3.10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需要,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协调、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3.3.11信息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信息统一由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负责对外。
3.3.12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事故航空器的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受影响的民用运输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
——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2)应急终止程序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并选择适当终止时机,由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上报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批准后应急终止。
应急工作终止后,及时分析评估本单位(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民航运输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进行赔偿,对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按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
4.2事故调查
省处置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配合国务院、民航主管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支持。
4.3应急救援调查报告及评估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向省政府和国家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5应急保障
5.1装备保障
省内各机场要按照规定标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民航福建、厦门监管办要加强监督检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利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救援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检验、鉴定、监测和救援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
5.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和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确保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联络畅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样。
5.3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5.4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吸收国际先进经验,随时为处置可能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6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
省内民航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民航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人员防范事故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2培训
省内民航各有关单位应组织民用航空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事故救援和调查等有关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水平。
6.3演练
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每2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针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综合演练,加强和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省内民航各有关单位应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管理能力。
7附则
7.1名词解释
航空器: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承的机器。
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省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报省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民航相关单位等应给予奖励:
——由于报告及时,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处置措施适当,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其他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对未及时报告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对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