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市场研究报告篇1

海口市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开发利用农村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业循环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口市管理的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开发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服务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是指单体发酵装置容积50m3以上、1000m3以下的沼气工程项目。

第四条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项目资金、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及服务保障体系等管理工作;市发改部门负责项目计划的立项审批及监督检查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区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规划布局、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农村畜禽养殖小区和种苗场兴建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项目的投资原则以市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办的畜禽养殖场兴建的大中型沼气工程以养殖企业投入为主,市财政适当扶持为辅。

第六条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如下建设程序: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书、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七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开发建设、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安排的条件:出口养殖和加工基地;农村新建的畜禽养殖小区、新建的大中型养殖场;靠近村庄、水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养猪场,尤其是被市政府列入重点治理的大中型养猪场;各建沼单位主动申请,养殖企业以企业自筹投入为主;能提供沼气沼液供附近村民使用、支持发展猪沼作物生态循环农业,能做好沼气沼肥物业管理的猪场或小区。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后,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等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第十一条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在审批前,先由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报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审定。

第三章项目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组织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邀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项目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要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四条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规定,通过邀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担施工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审批文件,必须在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半个月内动工,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动工或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或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市、区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财务管理的规定,设立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区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项目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安排新项目、收回建设投入资金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区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二十一条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调研、筛选、评审和论证,汇总编制项目计划,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项目调研、评审、论证、检查和验收经费可按项目安排经费总额3%的比例提取,由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第五章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沼气服务保障体系必须与沼气工程建设同步规划、配套实施,逐步建立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市、区、镇、村四级服务体系。

第二十三条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市级技术实训基地为依托、区镇服务站为支撑、村级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服务保障体系,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巩固沼气建设成果。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沼气服务站,与周边农村签订集中供气协议,并负责做好沼气池的日常维修管理;供应农户的沼气供气工程管理要有村沼气合作社负责,确保农户正常用气。沼气供应实行物业化管理。每个受益农户每月要缴纳1015元沼气维修管理服务费,确保技术指导到位,管理服务到户。

第二十五条各级农村能源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引导农户推广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沼气使用效益。农村畜禽养殖小区的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由村沼气合作社负责管理,规模养殖场(加工厂)的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由场(厂)沼气服务站负责管理,实行沼液、沼渣的使用有偿服务,使沼液、沼渣都得到综合利用。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竣工后,先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好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初验申请。

第二十七条初验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二十八条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工程、管理、财务等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申请单位进行验收。

第二十九条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客观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由如下主要内容组成:项目概况,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土建及田间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制度建设、操作规程及档案管理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与建议。

第三十条形成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由竣工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报送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三十一条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由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全部档案移交给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农村户用型沼气物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农村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沼气工程的意义沼气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能源,是一种优质、卫生、廉价的气体燃料,开展农村当沼气建设,推广三沼综合利用,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使农民得到实惠,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沼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农村发展沼气很重要,不仅可以方便农民的生活,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以沼气为纽带开展综合利用,加快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增加农民收人,使农民尽快脱贫致富。

养殖业市场研究报告篇2

一、主要工作实绩

(一)纪检监察工作

1、狠抓落实,切实推进区直水产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对区直水产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全区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三服务、三争创”作风建设主体实践活动,在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省纪委《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的通知》、省委提出的“十不承诺”及“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讲座、组织观看宣传片、撰写心得体会、到基层座谈等形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签订了区直水产系统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修订了党委会议制度、局机关管理规定、党委分工及其责任目标等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开展了专项活动。按照省委开展的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局长就是办事员,职务就是责任,落实就是品格”的主题讨论活动;局党委成员重大事项进行了申报;按照区纪委的安排,开展了区直水产系统“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旅游、违规购用公车和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对局机关、渔政站及水产研究所等单位,配合区检查组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专项自查与清理;按照区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对区直水产系统2010年以来,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

2、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一是探索了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针对局机关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完善了机关小车管理、费用管理、请销假等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继续推进场务公开。加大了以财务检查、审计为主要形式的场务公开,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检查,坚持对二级单位财务每年进行两次检查。三是强化大事管理。对重大项目、重大收支实行了事前预审、全程监控和事后公开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经营和项目等收支的监管,规定重大经营和项目收支必须召开职代会通过,报局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并由局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四是规范执法工作。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基础上,强化渔政执法工作机制,清理了收费文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地杜绝了“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信访举报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2起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妥善处理。

养殖业市场研究报告篇3

这是广东省政府下令捕杀果子狸后的第三天。捕杀决定出台当天,广州一名自由职业者被确诊为“非典”病例。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冯鎏祥说,广东处于“非常时期”,应该有“非常措施”。“国家卫生部是支持我们的做法的。”

而就在五个月前,果子狸刚刚在广东获得“解放”――它被列入去年8月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首批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名单。

在这份名单前,果子狸一度被怀疑是向人类传播SARS的祸首,从2003年4月起在全国各地被隔离封存。

从去年4月到今年1月,短短八个月内,果子狸在中国历经了监禁、释放、处死的大起大落,其戏剧性命运与2002年冬以来侵袭人类的SARS疫情休戚相关。果子狸是否携带SARS?又是否向人类传播SARS?科研界对此认识分歧,政府决策摇摆不定。

同时影响决策的还有果子狸背后利益巨大的野生动物驯养经营产业,疫情危急时期的全面叫停政策令这一产业遭受重创。当疫情缓和后,尽管果子狸的嫌疑犹在,但对经济利益的考量却压倒了对公共安全的关注,致使果子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错误地解禁。

八个月后的今天,在SARS阴影重现之际,回头细究围绕果子狸作出的一系列前后矛盾的决策,可以使人思忖良久,再次审视中国应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策略误区和体制弊端。

学界争论与决策摇摆

广东1月5日作出的捕杀决定,与卫生部1月2日向广东紧急转发的一份报告密切相关。报告作者系香港大学教授管轶等人。

管轶为粤港SARS联合攻关小组的科研带头人之一。从去年10月起,管轶等人在深穗两地野生动物市场上采集了168份野生动物样品,其中包括果子狸、貉、鼬獾和狗獾,检测结果表明果子狸携带的SARS病毒剂量及传播速度惊人,且其基因正快速向人类SARS病毒基因演变。

事实上,早在去年5月23日,管轶所在的香港大学和深圳市疾控中心就已在深圳共同宣布,他们在果子狸身上发现了SARS病毒,这一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有99%以上的同源性。

然而,6月19日,中国农业大学科技攻关组在北京宣布了一项调查结果,结论并不相同。农业大学的专家们在广东等七个省份采集的76份果子狸样本,未检测出SARS病毒;此外专家们还采集了包括蝙蝠、猴、蛇、獾在内的另外53种野生动物的逾600份样本,亦未发现SARS病毒。

虽然中国农业大学的研究者并不能否定管轶等科学家的发现,但终究表明科学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随着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两种声音可能交替对政府决策形成影响,导致决策动摇。

中国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包括果子狸在内的人工驯养野生动物进行监控,始于SARS猖獗的北京之春。2003年4月29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立即停止出售、收购所有野生动物,同时对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全面监控。自此,全国野生动物的养殖、经营全面停顿。文件以林护发名义下发,是为2003年34号文。

国家林业局一位人士1月中旬接受《财经》采访时透露,当时他们已获悉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可能与SARS病毒有关,这一怀疑源于4月里几家科技攻关机构的发现。据此,国家林业局认为野生动物可能会危及公共安全,于是采取了“果断行动”。

5月下旬,就在深圳疾控中心与港大共同宣布果子狸可能是SARS病毒宿主后的第三天,广东省林业局于5月26日晚发出了态度更为强硬的紧急通知,要求将全省发放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全部收回,所有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的活动一律停止。紧急通知的重点,指向了果子狸、猴子、蛇、蝙蝠等数种嫌疑最大的野生动物。

SARS危机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恢复常态。6月10日,国家林业局、卫生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林护发99号文)。99号文的第二条指出“有关研究单位正在对某些陆生野生动物与非典病毒的关系进行科学研究”,因此要求各部门“支持并配合做好对有关重点目标物种的预防监控工作”,即“对有关驯养繁殖场所采取预防性控制措施,做好妥善隔离、卫生防范、监测检疫等工作。对已流入餐饮业及市场的重点目标物种,应妥善封存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所有野生动物养殖场的全面监控,在99号文中已被收小到“对有关重点目标物种的预防监控”。

然而,适度从紧的99号文在执行中却演变成野生动物的开禁令。99号文的主要贯彻执行者,即是国家林业局。其“科学依据”之一,即为农业大学的初步研究结论。

从紧收方针到解禁政策

99号文第五条要求“对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论证,报国家林业局统一公告后,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这条规定迅速被解读为野生动物经营活动即将解禁。

7月10日,广州《信息时报》消息称,“国家林业部门透露,有关暂停驯养繁殖成功的野生动物规定将解禁。对手续齐备、经营规范的驯养繁殖单位与个人,随着一纸通知,将恢复‘非典’前经营。”

7月11日,西安《华商报》报道称,“7月10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我省被禁止两个多月的万余只人工驯养果子狸有望被解禁,可恢复正常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新闻报道的信息源,无一不是林业部门。其关注点唯有99号文第五条。

事实上,国家林业局7月3日印发了一份“关于贯彻落实《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7•3”通知将99号文和34号文的关系作出如下解释:

“4月29日的通知,仅是针对‘非典’时期所采取的临时性管理措施,现在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是‘非典’过后适应形势要求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提出的规范化的管理要求。”

在作出上述定性后,“7•3”通知提出“4月底以来,从配合抗击‘非典’的大局出发,曾一度暂停了科学研究需要之外的野生动物活体、死体的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等经营利用行为。联合通知下发后,各地……于7月10日前提出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以从事经营利用性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物种名单,以便我局尽快统一向社会公告,以切实恢复和支持合法的驯养繁殖行为和维护驯养繁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令人费解的是,尽管99号文体现的政策方向是继续“对有关重点目标物种预防监控”,但遍查国家林业局“7•3”通知对99号文解释部分的全文,并无只言片语提及上述政策取向。

于是,旨在持续对野生动物紧收政策的99号文,演变为对野生动物的解禁令。

解禁名单果子狸赫然在列

相比在“非典”肆虐高峰期下发的“4•29”通知,“7•3”通知下发之时,“非典”大势已去。

99号文印发的6月10日,中国内地“非典”病例报告为1例,住院接受治疗的“非典”确诊病例为589例。“7•3”通知下发当天,内地“非典”报告病例为零,住院确诊病例仅余27例。而这两项数字在“4•29”通知下发当天分别高达202例和3303例。普遍的乐观情绪在2003年六七月间弥漫全国。反思的声音固然一直未曾消失,但在举国欢腾声中亦已式微。

在这一背景之下,管轶等科学家5月下旬就果子狸发出的警告,当不及农业大学6月中有关研究的“无所发现”悦耳。经济考量的权重大幅上升,解除“4•29”通知以来对果子狸等野生动物驯养经营的禁令,也就超越公共安全的需求,上升为2003年七八月间野生动物养殖业的主导需求。

在国家林业局下发“7•3”通知前后,各省开始纷纷上报本省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其中,广东报了100多种,陕西报了20种。

不到一个月后的8月5日,国家林业局121号文,首批公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下称名单)。这一“解禁名单”包括54种野生动物,果子狸赫然其中。

在驯养繁殖领域,全国各地的野生动物养殖户们一片欢腾。

在广州,国楼野猪养殖有限公司经理王国楼兴奋地对《南方日报》记者说:“我等的就是这一天。”

在上海,奉贤区特种养殖大户唐雪良告诉《新民晚报》记者:“果子狸被了。我还是打算继续养果子狸。”

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养殖业属高利润行业,利润大头恰在下游。驯养繁殖领域开禁,经营利用领域必是同步跟进。就在121号文公布的次日,“果子狸将重上餐桌”的标题立即涌现在各地报纸上。很快,国内主要果子狸驯养繁殖大省恢复了经营活动。

一个被忽略的问题是,在121号文出台后,此前下发的99号文还有无效力?99号文中对“有关重点目标物种”的预防监控还依然生效吗?

自2003年8月国家林业局公布首批名单之后,12部委签发的99号文已经鲜有人正式提及。

果子狸解禁缺乏合法性

去年10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钟南山曾警告说,目前已有不少线索能够证实果子狸和其他一些野生动物可能传播“非典”。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安全性的情况下,“果子狸重返餐桌”是不恰当的。

但遗憾的是,对果子狸隔离监控从去年8月以后在事实上已被解除。国家林业局当月印发121号文,公布首批“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被看做是果子狸重上餐桌的通行证。

面对当前公众的质疑,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向《财经》解释说,121号文只是从林业部门权限范围内确认了果子狸在驯养繁殖技术上过关,“至于它是否携带病毒,是否传染人类,是否可以食用,已经不是我们这个部门的事情了。”“如果果子狸要上餐桌,必然要经过好几个关口”。

然而从去年8月121号文出台后,似乎并无其他部门设置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到重上餐桌之间的任何一道关口。

121号文下发后,广州市于10月下旬开始重新发放“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明”,餐厅酒楼只要拿到许可证就可以直接买卖果子狸,堂而皇之将果子狸重新摆上台面。

现实很快教训了这种“大胆侥幸”。至今年1月12日,广东已发现三例SARS确诊或疑似患者。一人为餐馆服务员,不排除“接触过野生动物的可能性”。

谁为决策失误负责?

在1月5日广东省政府紧急召开的捕杀果子狸大会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提出,对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合法饲养户要视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彭尚德告诉《财经》,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大进步,以往在赔偿问题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其实,主管部门进行野生动物养殖监管始终离不开经济考量。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研究员江海声在接受《财经》采访时分析认为,“4•29”通知下发后,作为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活动主管部门的国家林业局,面临着来自全国养殖业界的巨大压力。而为了尽快减轻这一巨大压力,国家林业局片面执行了由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99号文,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各省上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希望尽早恢复野生动物养殖经营活动,减少经济损失。

江海声认为,无论是一律叫停的“4•29”通知还是局部叫停的99号文,都非国家林业局一家下达,而是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决策的结果。其执行,理应由接受多个部门乃至国务院的统一监督。

养殖业市场研究报告篇4

卷首语

(16)给养殖户真诚的关怀无

评论区

(18)评论区无

行业动态

(20)海大集团成立工厂运营中心无

(20)上海水产集团打通国际国内市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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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首届罗非鱼旅游文化节开幕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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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洪都拉斯罗非鱼皮欧洲市场热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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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澳大利亚msc认证大虾进入日本市场无

行业盘点

(26)广东省2012年水产养殖调查分析报告麦良彬钟小庆

(30)沙蚕人工养殖观察:门槛虽低潜力仍待开发吴群凤

封面人物

(32)改善肠道饲料业又一次技术革命——技术突围,可造就下一个水产大鳄——本刊专访诺伟司国际中国水产业务发展总经理陶青燕吴群凤腾云

(36)原料问题与鱼虾肠炎关系浅析陶占燕(口述)

(39)诺伟司有机酸产品在海南南疆日本对虾养殖中试用吴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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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国联自主培育种虾“南三1号”引同行关注吴群凤

(41)曾雄飞蹲塘头两年其大规格对虾健康养殖再获专家认可何雪梅

图读水产

(44)直击sis亲虾落户国内苗场无

品种调查

(46)1月水产养殖品种市场走势无

原料观察

(52)鱼粉:2013新年伊始,鱼粉市场宏观判断韦震

(53)豆粕:南美预期丰产,价格承压,关注本月11号usda报告韦震

会议记录

 

;(56)海内外百家企业齐亮相2012上海渔博会大展风采何雪梅

(58)第二届中国湖泊论坛“湖泊生物多样性与水产健康养殖”分论坛在长?ahref=""target="_blank"class="keylink">陈≈鼐傩?无

(59)专家发言无

(61)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墨鱼分会在广州成立吴群凤

(62)2012广东省饲料行业年会圆满召开1500人欢聚一堂,共庆饲料行业盛典吴群凤

(63)第三届全国石斑鱼类繁殖与养殖产业化论坛在厦门顺利举行杨雯雯

人物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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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刘茂生:鱼类饲料研究,要与选种育种结合起来无

(67)杨惠郎:台湾石斑鱼育苗经验分享无

(69)麦康森:水产饲料新蛋白源的开发任重道远无

(69)雷霁霖:应建立“一鱼一种业”的独立体系无

(70)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王涵生:福建养殖现状:机会与挑战并存无

纵观评点

(72)植物(精油)提取物在水产养殖上的研究进展梁毅郑宗林

当代视野

(76)水产酶制剂的作用及必要性吴建军周樱詹志春

病害监测

(78)冬季桂花鱼病害防治敖鹏

(79)银鲫浮头治疗一例齐同俊

技术学堂

(80)新吉富罗非鱼健康养殖模式试验陈艳翠

(82)杂交太阳鱼引种与南美白对虾混养试验崔健荣郭志强莫旺成陈丹王冠球

(85)春季鱼塘高效技术管理措施唐玉华

养殖业市场研究报告篇5

关键词:柴油;污染;对虾;经济损失;农业司法鉴定

中图分类号S968.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7)05-0001-04

Abstract:Throughagriculturaljudicialidentificationtechnologytostudytheaccidentleakageofdieselcontaminatedwateristhecauseofdeathoftheculturedshrimp,ashavingacompletecausalrelationshipbetweendieselandshrimpaquaculturepollutioneconomiclossestimationofeconomicloss,shrimppondsandrepairenvironmentaldamagecosts,providelegalevidenceforafairtrialcourt.

Keywords:Dieselengine;Pollution;Shrimp;Economicloss;Agriculturaljudicialidentification

1案情介

2013年8月2日,驾驶员曹某(被告1)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204国道由北向南行使至G204线645km+400m处,因避让其他同向车辆翻车进入纪某(原告)对虾养殖池塘。损坏油箱中的柴油全部泄漏流入虾塘,致原告虾塘内养殖的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全部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告1所在的汽车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保险。车祸出险后,当地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保险公司、农委的有关人员先后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原告索赔未果将货车驾驶员曹某(被告1)和某保险公司(被告2)至当地区人民法院。原告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并委托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下称我所)就石油类物质污染水体导致原告养殖虾子死亡的经济损失和虾塘环境治理费用进行司法鉴定。

2材料和方法

2.1书面资料审查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接受委托后指定4位国家司法鉴定人组成鉴定组承办此案。鉴定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标准《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GB/T21678―2008、国家农业标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评价技术导则》NY/T1263-2007、国家水产标准《凡纳滨对虾》SC/T2055-2006及江苏省地方标准《无公害农产品南美白对虾淡水池塘养殖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法院提供的鉴定资料(含影像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2.2现场勘验和实验室检测鉴定组于2013年9月12日在法院工作人员和原告、被告1和被告2人的陪同下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勘验,调查测量受污染的虾塘面积、水体深度等技术参数,采用现场捕捞法检查了受污染的水体和相邻未受污染的对照虾池中虾子的存活与生长情况,将对虾和罗氏沼虾的样本带回本所实验室进行检测。

2.3调查听证鉴定组召开了司法鉴定调查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对有关证据的质证意见。

2.4涉案经济损失评估农业经济损失的司法鉴定恪守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和遵守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以现行市价法作为取价依据,依据国家标准进行了经济损失估算。

3结果与分析

3.1书证审查结果(1)当地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被告1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被告1驾驶的货车已向被告2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日在保险期限内。(3)原告拍摄的受害虾池水面上漂浮柴油油膜、对虾死亡的影像资料与交通事故中油箱中柴油泄漏的事实相吻合。

3.2调查听证结果(1)原告陈述了对虾养殖场以中心路为界有南北两大块虾塘。2013年8月2日被告1驾车出车祸将约300L柴油、机油泄漏流入对虾养殖场的北虾塘,导致养殖的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死亡。两被告对因车祸漏油导致对虾等死亡的事实和原告拍摄的反映对虾死亡的照片无异议。(2)原告陈述了并出示了2013年4月11日购买南美白对虾虾苗150万尾、5月6日购买了罗氏沼虾苗50万尾、5月18日购买南美白对虾145万尾的票据。4月11日第一批苗购买后暂养到大棚至5月中旬将苗放养到虾塘,其他2批虾苗均及时放养到虾塘。原告陈述了罗虾苗进塘时约1cm左右。被告2对“南北两个虾塘具体投放的数量有异议”。(3)原告陈述了受污染的虾塘中有5台增氧机,每台3.5kW。使用电压是380V,平时平均每天运行10h略多些,电费按0.835元/kW・h计算。原告陈述了虾塘中的水是从串场河中引过来的,排水主要是靠水泵向外翻水。(4)原告陈述了已有5a养殖南美白对虾的经历,能熟练掌握对虾养殖技术,其基本管理情况与大面积生产无显著性差异。从发生车祸对虾死亡后就没有再投入饲料。按照往年惯例投放饲料时间应到10月1日左右。今年气候条件属于正常年份。(5)原告陈述在今年7月20日左右卖过15~20kg南美白对虾,因规格偏小未再出售。对虾销售的方式主要是塘口批发。被告表示对原告的具体管理情况不知情,对受污染的塘口虾子全部死亡、有经济损失的情况无异议。

3.3现场勘验和实验室检验结果(1)鉴定组现场查看了原告的对虾养殖场。养殖场由南北2大块虾池组成(图片1)。周围无高大建筑物和工厂及密集住宅区生活污染等影响,养殖池灌排水方便。经原被告现场指认,受污染的为养殖场北侧的虾塘。鉴定组现场测量了受污染养殖水面面积为1.77hm2。(2)虾塘中心水深为1.5~2.0m,水深中值约在1.8m。(3)受污染的虾塘里有5台增氧机分布在虾塘水面上。(4)受污染的虾塘中有鱼游动形成的水花,据原告介绍这是放养的少量鲢鱼,起到了吞食池塘水中的绿藻、净化水质的作用。(5)鉴定组采用虾笼网捕捞法分别对受污染的虾塘和未受污染的相邻的虾池(对照)进行现场捕捞。经过100min虾笼网捕捞检查,结果为:受污染虾塘的2个虾笼网中均无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仅有1~2只小沼虾(应为事故后换水时带入),相邻未受污染虾塘中的虾笼网中有南美白对虾3620g和罗氏沼虾452.5g(图片3)。(6)鉴定组将样品带回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南美白对虾的平均体长10.6cm,平均体重6.6g/只,大样达70~80只/500g标准;罗氏沼虾平均体长13.9cm,平均体重33.7g/只,达15只/500g标准。

3.4当地大面积生产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基本情况近年来,盐城市养殖南美白对虾的技术日臻成熟,大面积生产上用淡化好的南美白对虾仔虾(苗)+少量的罗氏沼虾苗+少量的食草性鲢鱼混养模式,基本按《无公害农产品南美白对虾淡水养殖技术规程》《池塘南美白对虾与花白鲢混养技术操作规程》(DB3205T122-2006)进行养殖,其养殖面积和单产均处于全省的先进水平。当水温18~20℃(时间上5月中旬至6月初)时,农户每hm2放养60万~90万尾1cm左右的南美白对虾苗。秋天池塘水温降至18℃(常年10月中下旬)时南美白对虾逐步停止进食。在正常的养殖情况下,大面积单茬生产一般在7月下旬至11月捕捞商品虾上市。2013年6―8月温度偏高,雨水偏少,对人工蓄水养殖对虾无明显不利影响。

3.5致害因素与致害后果间因果关系分析根据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笔录,认定被告将约300L柴油撒漏到虾塘,原告举证照片上可以清楚看出池塘水面上有一层明显油膜和大量死虾,应认定虾塘水中的石油类物质超过了《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规定指标(“石油类物质≤0.001mg/L”),石油类物质污染是导致养殖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死亡的根本原因,与养殖虾死亡的经济损失间具有完全因果关系。

3.6经济损失的估算

3.6.1农业事故经济损失估算的原则和方法渔业污染事故损失是用货币形式度量对水产养殖业的破坏程度。本案中未造成养殖场生产、生活设施损坏和人员伤亡及养殖的鲢鱼死亡,原告经济损失集中反映在南美白对虾和罗氏沼虾的死亡。鉴定组依据国家标准中的生产统计法和专家评估法估算了涉V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的经济损失。生产统计法适用范围为:适用于养殖水域生物损失量的评估。涉案致害因素造成的产量损失按如下公式进行估算。

[Ly=i-1n(Di×a×Ai×Pyi-Fi)]

式中:Ly―指农业事故导致的各类农产品的经济损失,单位为元;Di―指正常养殖i类农产品单位产量,单位为kg/hm2;a―指致害因素影响i类农产品减产幅度,%;Ai―指i类农产品受害面积,单位为hm2;Pyi―指i类农产品价格,单位为元/kg;Fi―指i类损失农产品后期未投入农本,单位元;n―指农业事故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的种类。本案农产品为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n=2。

3.6.2涉诉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经济损失的估算(1)鉴定组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海洋渔业局编著的《江苏省农村统计年鉴》(2010、2011、2012)著录的盐城市2010-2012年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总产、单产等统计资料分析,当地前3a南美白对虾单产为D1=4690.35kg/hm2。据调查,盐城市大面积生产上罗氏沼虾的单产一般为南美白对虾单产的10%~15%,按均值12.5%计,本案罗氏沼虾单产为D2=586.35kg/hm2。(2)虾池中虾类均已死亡,产量损失率a=100%。(3)鉴定组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水产品市场批发价月报表和鉴定组对当地多处对虾养殖场塘口销售价格资料的调查,经综合分析认为涉诉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塘口批发价分别为P1=31.5元/kg、P2=36元/kg。(4)据调查,涉诉虾类产品未投入生产和销售成本计F=87790元。涉诉经济损失Ly=211646元(取整数)。

3.6.3虾塘污染修复费用Lx的估算经测算,1.77hm2虾池增加的污染修复费用为6384元。

3.6.4涉案总的经济损失估算涉诉涉诉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经济损失Ly与虾塘污染修复费用Lx之和。

211646+6384=218030(元)。

4司法鉴定意见及采信情况

法院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后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并组织庭审质证。原告未提出实质性质疑意见,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第一被告认为,“车祸造成的原告虾子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第二被告认为“鉴定机构不具有对虾鉴定资质,所作鉴定意见不应采信”,法院审查后认为,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农业司法鉴定中包含了水产养殖技术鉴定和农业事故损害鉴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均具备相关的鉴定资质,鉴定程序合法。被告二对其异议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因此,该被告的异议不能成立,依法不能采信”。法院采信鉴定意见判决第二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803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后,第二被告以“虾子的死亡并非交通事故撞击导致”为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的依据是保险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本案中鉴定意见书认定交通事故中石油类物质进入虾池形成水体污染是导致原告养殖虾子死亡的原因,与虾子死亡的经济损失间具完全因果关系,上诉人认为不是交通事故撞击导致而不予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小结和讨论

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人为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排放物质和能量,对农业生物、农用土壤、农用水体、农区大气造成突发性或累积性污染,导致农业生产损失或生态破坏的事件[1]。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是农业事故中一种类型,农业司法鉴定的重点是农业环境污染事故与农业生物及农业环境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断因)及农业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农业生物及农业环境损失大小、范围(定损)等作出的技术判断。在“断因”分析中必须考虑农业生态系统中自净能力和农业生物的耐受力以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对污染物(如农药)的允许指标。只有造成生产损失、生态破坏和农产品不安全,才能认定为污染事故。农业污染事故的“定损”是“用货币形式度量对种植(养殖)业的破坏程度”,“包括财产损失、资源环境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财产损失中包农产品损失、生产设施损失和生活设施损失”。“农产品损失中包括农业生物死亡损失、农产品产量下降损失、农产品质量下降损失”[1]。本案(下转33页)(上接3页)不存在人员伤亡损失、生产和生活设施损失,鉴定工作重点在于准确认定因污染导致养殖生物死亡的数量、价格及虾塘污染修复费用的估算。污染修复是指采取人为或自然过程,使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去除或无害化,使受污染场址恢复原有功能的技术。本案在治理被污染的虾池中,除及时排放污水外,还应严格按照《南美白对虾淡水养殖技术规程》用干法处理塘泥,每hm2均匀增加施用生石灰750kg。经对本案跟踪调查,原告的虾池经修复后放养对虾的效果良好。实践证明,原告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是正确有效的选择。鉴定人采用生产统计法和专家评估法估算的经济损失于法有据,公平合理,符合生产实际。司法鉴定意见经质证后成为法院采信的法定证据,起到科学的司法证明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10]。大水面(如河流)受污染导致渔业资源破坏、环境恶化、养殖生物经济损失的评估情况更为复杂,其司法鉴定技术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参考文献

[1]NY/T1263-2007,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评价技术准则[S].

[2]顾双平,蔡立旺,姚立生.一起西瓜药害的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1,2(9):176-178.

[3]顾双平,蔡立旺,李洪山,等.一起假冒农药导致梨果重大经济损失的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安徽农学通报,2012,18(0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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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顾双平,蔡立旺,姚立生.一起伪劣高梁种子经济损失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2,24(10):16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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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顾双平,蔡立旺,姚立生.一起受淹大麦经济损失农业司法鉴定案例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4,26(5):121-124.

养殖业市场研究报告篇6

赴XXXX学习虹鳟鱼养殖的考察报告

20xx年11月11日至21日,XX市畜牧水产局牵头组织所属业务部门的分管领导、水技站长考察学习了XX怀柔、山东XX的虹鳟鱼养殖基地,并与当地的养殖户及水产干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XX市怀柔区现有虹鳟养殖场30多家,年产量约500吨。以虹鳟为主的垂钓、餐饮业达450家,虹鳟售价10-18元/斤,另收加工费10元/尾,如“鱼师傅”酒家年可销售虹鳟25吨。山东省XX县现有虹鳟养殖面积220亩,主要集中在冶源镇。冶源镇养殖虹鳟150亩,养殖户150多户,其中年产量2-3万斤的养殖户约30家,年产量5-6万斤的养殖户7-8家。现已形成集鱼卵采集、孵化、饲养、销售、饲料加工于一体的产业体系,养殖品种由虹鳟向金鳟、大西洋鲑、鲟鱼等多品种发展,年纯收入520万元。该镇还立足资源优势开展以虹鳟为特色的餐饮业,全镇有美食园、鱼村、鱼馆等30多家,推动了虹鳟产业的快速发展。二、主要措施1、领导重视,政策与资金落实到位。山东XX、XX怀柔具有得天独厚的地下水、涌泉水,水量大,水质清澈透明,水温适宜,是虹鳟鱼养殖的最佳场所。为充分发挥独特的资源优势,XX县及怀柔区政府把虹鳟鱼作为水产业发展、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点产业,从政策与资金上给予扶持。同时注重科技创新,增加科研经费,增强科技力量,开展科技攻关。XX县政府还从虹鳟卖难入手,在发展初期发挥各驻外办力量推介虹鳟产品,并承担一切费用,为虹鳟产业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2、依靠科技,加快虹鳟产业的发展。为了推动规模发展,XX县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服务,并邀请青岛海洋大学教授、省水产研究所专家结合生产实际举办科技讲座,提高了渔民虹鳟养殖技术水平。怀柔区虹鳟养殖基地常年聘请虹鳟鱼研究资深专家、研究员开展新技术开发研究、专业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拥有必备的制种实验室和试验池,用作远程教育的设施,为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科技成果发挥了作用。为适应国内外市场对无公害虹鳟产品的需求,养殖基地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操作进行虹鳟的选育和饲料配制,严把疾病防治关,严禁违规药物的投入。由于无公害标准化等新技术、新成果的不断推广应用,虹鳟养殖单产水平不断提高,怀柔区单产水平为3-5万斤/亩,XX县为5-6万斤/亩,创国内先进水平;养殖成本也逐年降低,每斤成本只需4-6元,一个养殖面积200-300平方米的小型虹鳟养殖场,年可创利4-5万元。3、良种配套,为规模开发提供保障。怀柔区注重抓虹鳟鱼种苗基地建设,做到自繁自育自养,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在品种结构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选育了日本金鳟、山女鳟、白点鲑、河鳟等十多个优良品种。同时针对多年近亲繁殖导致品种退化、品质下降、个体生长缓慢等现象,组织了有关专家开展优质亲鱼的选育工作,保障了种苗质量,推动了虹鳟养殖业的发展。XX县由于水温不适宜人工繁殖,需外调发眼卵,为此县水技站聘请专家、专业人士传授苗种培育及养成技术,使每个养殖户都熟练掌握了从发眼卵孵化、苗种培育、成鱼养成至病害防治等全套技术,苗种培育成活率达60%,成鱼养殖成活率80-90%。为节约开支,冶源镇政府从XX、黑龙江等地集中调运发眼卵,分发到各养殖户自行孵化培育,使户均节约成本1000元以上。三、启示与建议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虹鳟鱼养殖是一项新产业,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培育,才能形成一个规模产业。由于我市虹鳟养殖刚起步,基础较弱,为此生产要上规模,必须有超前意识,耐心工作,及相应的优惠政策做后盾。地方政府要重视虹鳟产业的发展,制定优惠政策,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虹鳟产业,对虹鳟科研攻关与技术培训、创品牌、促销等给予重点扶持,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初期的困难与问题,尤其是销售难题。金融部门要放宽条件,向虹鳟产业倾斜,重点支持经营水平高、有一定影响面的基地型龙头企业,推动虹鳟产业的规模发展。2、建立规格苗生产基地,创新养殖模式。由于我市地下水资源有限,只能开发高海拔地区的山涧水养殖虹鳟,而山涧水又存在渡夏及受雨季影响水质易混浊的问题,对虹鳟苗种造成危害。因此要规模发展,必须错开高温时期,发挥南方生长速度快于北方的优势,利用秋冬季低水温开展养殖,走“集中培育,分散养殖”之路。要根据生产布局,建立县级大规格苗种(50克/尾以上)培育基地,不断扩大养殖规模。还要根据不同类型资源特点,创新养殖模式。如开发高海拔地区的水库开展增养殖;在低海拔地区利用秋冬季选择适宜水质的大中水域开展网箱养殖;发挥关闭、停产养鳗场水质清新的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开展虹鳟精养等,不断做大做强这一产业。3、培植典型,依靠效益带动生产。XX、山东虹鳟产业均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才不断发展壮大。我市的虹鳟养殖试验于20xx年取得初步成功,20xx年在全市推广养殖,尚属小规模分散生产。20xx年又遭遇“非典”与罕见的高温,影响了这一产业的发展。为此,我市虹鳟产业的发展壮大,除政府增加资金扶持力度,帮助开拓市场外,还需培植典型与龙头企业,依靠效益带动生产。要抓两种典型,一种是水产技术部门先行,开展严格的标准化生产,包括采用进口饲料饲养,使养殖成本控制在每斤8元以下;另一种是培育经营机制完善,具有技术、资金、设备等优势,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的骨干型龙头企业,如台商吴龙振先生在清流李家的养殖场,走“公司+基地+农户”之路,促进虹鳟产业发展壮大。4、加大科研力度,实现科技兴鳟。从我市目前虹鳟养殖水平看,地下冷泉水养殖产量最高,效益最好,平均每平方米产鱼20公斤,仅是考察点的最低水平;山涧水养殖更差,平均每平方米产鱼11公斤,为最低水平的一半。从养殖成本看,我市为每公斤20-26元,与XX、山东等地无法相提并论。如何降本增效成为今后虹鳟产业发展中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虹鳟要发展,科技要先行,要重视虹鳟的科研开发,增加科研经费与科技力量,组织科技人员,聘请虹鳟养殖专家,联合科研院校,针对养殖中存在的问题,如病害、饲料等进行攻关,不断提高养殖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5、加大宣传,积极发展相关休闲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学习外地做法,通过我市驻外办力量,扩大在广东、厦门、福州等地的影响力。派出厨师学习虹鳟鱼烹饪技术,在XX开设类似“鱼师傅”的餐馆。在条件许可下,举办“XX市名特优水产品展销会”,把产品推介出来。借鉴XX、山东兴办的虹鳟餐饮与休闲垂钓业,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点多面广的优势,因地制宜创办各具特色、适应游客需求的以虹鳟为主的旅游观光和垂钓娱乐项目,如开发将乐玉华洞、宁化银杏山庄的虹鳟养殖,建立虹鳟鱼游钓、观赏乐园,同时推出以虹鳟鱼为主的餐饮业,形成不同风味的虹鳟食品,带动虹鳟养殖业的发展。6、培育市场,拉动产业发展。养殖虹鳟鱼是一项前景十分看好的发展项目,由于南方没有规模的养殖基地,广东、厦门等地的水产批发商纷纷到XX、山东联系虹鳟产品,但路途遥远,无法运输,给我市发展虹鳟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空间。因此要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规模,抢占南方市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胆探索,稳步推进”的发展战略,通过扎实艰苦的努力,把我市建成南方最大的虹鳟鱼苗种基地和生产基地,为XX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作者为XX市赴XX、鲁虹鳟鱼养殖考察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