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治理污水的建议范文

6年前,“精细化工王国”台州市黄岩区的经济总量一枝独秀,但其长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工业污染,使黄岩境内河道遭受严重污染,母亲河永宁江(又名澄江)也早已没了往日“九曲澄江如练,夹岸橘林似锦”的怡人风光。

永宁江沿岸的王西、外东浦等地区,甚至成了省级环保重点监督区,当地百姓怨声载道。

而如今的永宁江,经过6年时间的整治,终于恢复了往日风采,江水明澈洁净,常见野鸭在江中嬉水,江畔的永宁公园还成了当地百姓最惬意的休闲之所。生活在永宁江边的人都清楚,这翻天覆地的变化来之不易,这其中,离不开黄岩区人大常委会6年来的持续监督。

生态规划不尽完善人大搁置要求返工

说起1997年的那场台风,很多人至今仍记忆犹新。一位名叫“海之梦”的网友说,他从小生活在永宁江边,他对那次台风印象最深的不是狂风暴雨,竟然是永宁江的污染,他用了“触目惊心”四个字。他说,当时长潭水库超出库容后,不得不打开闸门向永宁江泄洪,许多鱼虾也都一起流入永宁江。他清楚记得,在台风过后的第一天,永宁江水面上突然跳动着许多鱼虾,沿江百姓纷纷下江捕鱼;到了第二天,这些鱼虾便开始陆续探出江面呼吸新鲜空气;而到了第三天,江面上竟然白白一片,很多鱼虾都丢了性命。“那时的江水哪里还是水啊,分明是一江化工水,整天臭气扑鼻,沿江百姓都深受其害。”

黄岩区王西村村民周仙富对此也深有感触。他说,在六七年前,稻田里连青蛙都很少看到,因为化工污染厉害,他们在田里耕作后,还常常会手脚发痒,后来大家都不敢光脚下田干活了,很多本地村民甚至连本地蔬菜都不敢吃了。

环境整治已是迫在眉睫。2004年4月,黄岩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环境建设情况汇报。当年7月,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便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区的决定》,要求区政府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生态区建设机制,扎实做好生态区建设各项工作。

与此同时,黄岩区人大常委会也开始了长达6年的持续监督。

黄岩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尚伯金说起生态环保监督,印象最深的还是2004年底的那次规划审议。

那年12月28日,黄岩区政府就生态区建设规划提请黄岩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本来认为只是“过过程序”的审议,结果该项规划第一次提交常委会审议时竟然根本没有进入表决程序。这在此前是从来没有过的,当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说起当时的情况,时任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章显林至今仍记忆犹新。当时,他也参与了审议,可他看了生态区建设规划后发现,尽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编制生态区规划时做了大量工作,但该规划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水资源保护力度、资金投入等方面都有待完善。为此,他当时就提出:“规划编制虽然比较规范、全面,但在财力投入和生态用水保障上尚需进一步论证,需要作进一步完善和修改。”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此规划各抒己见,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最后,鉴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不一,本来要提交常委会表决通过的生态区建设规划竟被搁置了,没有进入表决程序,而是要求政府部门对该规划进行修编。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论证、修编,2006年10月11日,黄岩区政府再次就《黄岩生态区建设规划》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11月9日,黄岩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终于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黄岩生态区建设规划的决议》。

对此,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礼祥说:“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既要重视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生态区规划通过后,黄岩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生态决议和规划,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摒弃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充分考虑水、大气、土壤的承受力。像医化产业,虽是黄岩的支柱产业之一,2002年实现的产值约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0%,但医化企业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曾被国家环保总局等6部委列为重点督察的区域之一。为此,区政府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最后还是作出了关停74家(个)污染企业(车间)和限期治理42家(个)污染企业(车间)的决定。

无河不污代表心忧重点难点紧盯不放

从2004年起,黄岩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安排有关生态区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情况的调研、视察。

2004年6月18日,黄岩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江河水污染、城市大气污染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当时,黄岩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锋、副主任章显林,以及10余位区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污水处理厂、江口罐头园区附近受污染河道、垃圾填埋场和一些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结果,现场所见所闻,令人触目惊心。

当时参加视察的区人大代表金美清回忆说,很多企业的治污设备都只是摆设,主要作用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检查,每到夜深人静时,他们常常偷排臭水毒气,使得当地居民寝食难安,江口的一些村民更是怨声载道;王西、江口化工区周围的一些农民因水污染严重,甚至无法下田干农活,也无法种植农作物;农村生活垃圾无法彻底收集清运,部分村庄的村前屋后和马路、河道俨然成了“天然垃圾场”。

在这次调研的报告中,调研组用了“无河不污,无水不臭”来形容,尤其是城区河道。据有关数据显示,当时的内河水质达标率仅16.7%,而永宁江水质达标率竟然是0%(主要超标指标是总磷、总氮、氨氮、砷),属五类和劣五类水质。

此后几年,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年年确定一个重点,就黄岩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紧盯不放:2005年5月,对环境保护法和生态区建设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006年7月,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王西、外东浦化工企业关停搬迁工作……

2007年,新组成的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然将生态环保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当年11月,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在副主任杨礼祥的带领下,组织代表对生态区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区环保局、财政局等10多家单位的情况汇报,还实地察看了企业排污处理系统、废弃物生态处理场、宁溪大地村人工湿地等。代表们发现,虽然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企业废水偷排漏排现象也少了很多,可江口轻化投资区、院桥场外拆解区始终没有摘掉“重点监管区”的“帽子”,长潭水库上游的黄岩铅锌矿尾矿库对水质安全的影响仍不容忽视。

当月底,黄岩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生态区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情况时,作出了《关于生态区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采取多方有效措施发展生态经济、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加快重点监管区“摘帽”整治工作、铅锌矿尾矿整治工作,并建议免除长潭水库库区上游乡镇工业指标考核,实行生态环保指标考核。

对于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黄岩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出台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对院桥场外拆解区域、江口轻化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和黄岩铅锌矿尾矿都进行了整治。

2008年12月25日,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生态区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先后对黄岩铅锌矿尾矿整治情况、院桥场外拆解准重点监管区整治情况、污水处理厂整治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视察。在院桥,代表们欣喜地看到,场外拆解场终于关闭,空气中再也没有废物拆解时产生的浓烟和废气。

2009年3月6日的黄岩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明掌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江口轻化投资区(市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院桥场外拆解区域(市级准重点监管区)、污水处理厂(全省首批环保不良信用单位)、铅锌矿三号尾矿等经过整治,已全部通过合格验收;库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屿头、富山、上郑、上、平田五乡及一半的宁溪镇均已实行了生态环保指标考核,生态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和代表都比较满意。”

成效显著百姓称快生态监督仍将继续

有耕耘就有收获。2009年11月,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再次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了院桥镇、北城街道、平田乡的6个村庄。在现场,代表们看到了一幕幕令人可喜的景象:农家瓦房宽敞明亮,庭院周围绿树掩映、篱墙环绕,路宽、水清、灯明、村绿,“脏、乱、差、散”现象大为改观。院桥镇后宅村村民章辉高兴地告诉笔者,现在的村庄比以前干净了,溪水比以前清澈了,空气也比以前更清新了。

据了解,全区现已有10个乡镇是“市级生态乡镇”、5个乡镇是“省级生态乡镇”,宁溪镇和上乡目前正积极争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截至2009年底,长潭水库库区内已有5个乡镇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42个村庄采用人工湿地模式处理生活污水,全区则有135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另据了解,与2005年相比,2008年黄岩区化学耗氧量、二氧化硫两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削减13.85%、47.9%,至2009年11月又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了15.43%、8.68%。

此外,王西、外东浦两个化工区块的医化企业实施搬迁关停后,黄岩成为全省当年首个“摘帽”的重点环境监管区域,使城区总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而在随后开展的生态修复工程中,投巨资建成的永宁公园也摆脱了化工污染,古老的永宁江畔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沿江而居的百姓也终于见到了重现的鱼儿。

对于治理污水的建议范文篇2

今年5月,浙江省政府发出关于命名省级生态县(市、区)的通知。在为数不多的省级生态县(市、区)名单中,德清县名列其中。这表明,在推进生态建设、打造“绿色浙江”的道路上,德清拥有了一张魅力四射的名片,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凝聚着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几年来认真履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所付出的心血与汗水。

代表建议催生生态县建设决议

地处江南腹地的德清,北靠环太湖经济圈,西枕天目山麓。境内群山连绵,林木葱郁,水乡平原,河港相连,生态环境非常优美。

近些年来,随着德清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的生态环境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农业综合开发和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更是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003年3月,在德清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数位县人大代表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建议。

在环境保护方面,王月红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要求控制矿山开采,保护生态环境;针对莫干湖上游村民随意倾倒垃圾,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污染下游水质的状况,宣建国代表疾呼,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莫干湖上游区域垃圾清理工作;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黄建根等12名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建立莫干湖上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沈虎林代表也要求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农民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助。

这些代表的建议直指德清县的生态保护,引起了大会的特别重视。会后,县人大常委会迅速着手开展了关于德清县生态保护的调研活动。

2004年4月23―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鑫泉等又带领调研组,到武康、筏头、莫干山、钟管、乾元等乡镇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对污染环境的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如何保持德清县的生态资源优势?是否可以达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调研组成员达成一个共识:我们必须做好“生态文章”,生态立县大有可为。

2004年,在德清县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德清县县长的徐国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建设生态县的工作目标。同年,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县的决议。由此,一场生态县建设的攻坚战在德清全面打响!

决议制定出来,执行成为关键。德清县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把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每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一系列的审议意见。

2004年12月22日,德清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环保局局长李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德清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

对于规划中提出的生态县建设总体目标和各方面重点任务,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同意,并要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跟踪检查。5月,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两个组,对全县9个乡镇29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听取了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建设局的相关情况汇报。

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8个乡镇27家企业进行了明察暗访,并把查访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整改落实。

2007年6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深入新市、钟管等乡镇进行生态县建设调研。调研组一行重点察看了新市污水处理厂、钟管华源颜料公司、漂莱特公司和下渚湖周边环境,发现这些企业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华源颜料公司、漂莱特公司的污染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欣喜的同时,调研组也发现了新的问题:下渚湖周边8家养猪场的养殖面源污染严重影响到下渚湖水质和周边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当即指出:“创建生态县,要双管齐下:在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形成创建生态县良好氛围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抓好重点监管行业和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当前特别要加大对钟管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黑烟囱整治、矿山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杨林官副主任也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监督,抓住了牛鼻子

矿山业和丝绸业的污染,是德清两个最大的污染源,也是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

针对矿山企业无序开采、重采轻治以及超标排放污水废气等问题,2005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督察组实地察看了龙头山石矿、砂村石料厂等27家企业。

看到个别企业忽视污染治理,达标排污不稳定,个别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老化,渗漏严重甚至偷排污水等问题,一位督察组成员深有感慨:“俗话说,无工不富,一提起发展,人们都会想到开矿办企业。然而,采石开矿业,虽然它的利税收入可以提高GDP,但破坏了景观,造成了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如果重新进行治理和绿化,可能要付出比开矿收入更大的代价,可谓得不偿失。所以,生态成本也须纳入到经济发展的成本核算中去啊!”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督察组给出了具体的建议:要加大依法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力度,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采矿业分类进行环境专项整治。对距离国道、省道及风景区500米内的所有矿山一律关闭,对老矿区实行限量开采,并逐步予以关闭,对已关闭的矿区采取严格的复垦措施,尽快恢复植被。

督察组的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德清县政府完成了《德清县矿山资源规划》,合理调整了矿山布局,对规模小、资源利用低、浪费严重的10家矿山企业实施了关停。对处于县城规划区、杭宁高速公路、09省道、下渚湖风景旅游区附近的9家废弃矿山实施了复绿复垦治理工程。对全县17家水洗石矿,督促企业投入650万元建立标准的三级污水沉降处理。依法查处违规开采案件13起,有效遏制了矿山企业污染及水土流失问题。

德清被誉为“丝绸之府”,丝绸业一直是德清人引以为豪的产业。丝绸业包括制种―养蚕―收烘―缫丝―丝织―印染―服装等生产环节。其中,缫丝、印染业属于高污染行业。

在德清,小丝厂几乎遍地开花,一片繁荣景象。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详细调研,发现丝绸印染业仅仅是表面的繁荣,其背后却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小项目、低档次一哄而上,进而造成有限资金的分散和宝贵资源的浪费,并且印染业偷排污水现象严重,影响了水环境。丝绸业的这种机制性、结构性矛盾,极大地削弱了德清丝绸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并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对此,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整顿建议:对那些治而无望的企业,该停即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对有条件治理,且正在治理的企业,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其加快治理进度。对已经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

不久,全国缫丝压台拆机第一锤在德清县钟管第一丝厂响起。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截至目前,德清已经从最繁盛时期的117家缫丝企业,压缩到现在的24家。同时,通过大力引进一批环保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力地提升了全县工业企业的产业层次和集约化水平。

“我们的目标是:创经济强县,建生态德清。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舍弃了任何一面,实际上就是丢掉了全部。”德清县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一位干部解释说,而这个道理已经成为全县干部群众的共识。

绝不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群众吃亏

地处莫干山麓的莫干山镇,是德清的“西部地区”,由于地处偏僻,要引进一个工业项目很难,但他们有个“三要三不要”的原则:“高附加值、高税源、能吸纳当地劳动力、能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的项目,要;高耗水的、有污染的、产废气的项目,不要。”最近几年,这道环保门槛已经挡掉了五六个工业项目。不仅如此,莫干山镇还将原有的对环境有损害的工业企业进行整体搬迁,引导他们到工业园区落户。据了解,仅莫干山周围2个乡已有10多家工厂被搬到山外。莫干山镇为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没有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绝不能让为保护生态作出牺牲的群众吃亏!”

在2003年和2004年的德清县人代会上,沈虎林、黄建根、王月红、宣建国等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2004年4月30日,德清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建设的报告时指出,县政府要认真研究,逐步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向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2005年6月16日,在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保证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县建设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具体操作办法。

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了积极举措大力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从2004年12月起,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德清县对104国道以西304平方公里区域实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范围占县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生态补偿的关键是落实资金。这笔钱从哪里来呢?县政府决定先考虑财政预算外资金,然后从水资源费、土地出让金县得部分、排污费、农业发展基金等渠道按比例提取金额,建立全县生态补偿基金。2005年、2006年,德清县每年筹措生态补偿资金550万元。2007年,德清县政府出台了《德清县生态县建设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在未来两年内安排生态县建设资金5200万元,对2006年和2007年生态县创建中的一些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等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生态补偿带来了全新的连锁效应。

德清县莫干山镇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后,县财政每年转移支付给莫干山镇130万元,该镇先后迁出12家污染企业并拒绝27家污染企业的入驻请求。几年来,镇里的污染企业基本上清空了。与此同时,该镇开始依托莫干山,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如今,镇里的农家乐已发展到30多家,2008年全镇旅游收入将达830万元。

对于治理污水的建议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系统回顾总结五年来《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市环保局、住建局、经信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和部分镇,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村级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同时,市人大代表各中心组通过视察、调研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检查活动;11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视察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议》执行情况

五年来,市政府根据《决议》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规划、细化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强化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决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决议》要求,我市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实际工作进展与《决议》提出的要求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环保工作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所有镇、街道,一些职能部门和部分镇、街道责任不清、监管不到位、协调配合意识缺乏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整体合力还需加强。由于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投资较大且见效较慢的工程,造成就事论事抓环境的多、一如既往抓环境的少,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还有待提高。市、镇(街道)环保机构人员不足,制约着环境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村级组织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因素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亟需政府财政的有效扶持。

(二)水环境整治工作任重道远。饮用水源地监管难度大,无证无照餐饮、禁养区畜禽养殖、非法开采滥挖矿山资源及乱搭乱建房屋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水质安全受周围环境和气候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湖库富营养化已成为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问题。基层反映饮用水源上游村庄因规划控制,村民要求改善生活条件、创造经济来源的要求十分迫切。市域污水治理工程配套收集管线网络尚未完全建成,各镇生活污水治理施工难度大、成本高、推进速度不快,部分已纳管企业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地段管道沉降脱节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污水厂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仅达到设计规模的52%,工程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建立。中心城区河道漾面宽度不一,河道贯通性和流动性差,河网水系普遍存在富营养化和蓝藻现象,偏黑偏臭现象在局部河道还有发生。村庄内部家庭作坊式企业直排现象还普遍存在,部分村级公厕和户厕污水处理设施达不到技术要求且改造推进速度不快,严重污染当地土质和河道水质。

(三)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任务艰巨。七小产能属于传统产业,是当前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其地域特征明显,从业人员众多,且往往与当地产业结构相配套,大量小产能业主淘汰后的出路问题及市场需求、产业配套等因素阻碍着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同时,由于近期银行信贷紧缩,融资难度大,设备淘汰成本高,部分企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主动参与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的积极性不高。

(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待全面加强。桥头、观海卫等地的废塑料加工行业仍面临着反弹的压力,横河轴承行业油污处理任务繁重。有些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或运转不正常,偷排、漏排、不达标排放等现象还有发生。城区污染源面广量大,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城镇人均绿化面积增幅较慢,城区公厕、城区渣土中转站等基础环保设施落地困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机制还不完善,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进展缓慢。区域性农业污染仍较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仍然存在。

(五)全社会环保意识亟待增强。市民环境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些居民乱倒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踩踏绿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的陋习依然司空见惯,工业垃圾乱焚烧、建筑垃圾乱倾倒等现象仍比较突出。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还比较缺乏,宣传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足够关注和自觉参与,氛围营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一项关系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切实解决《决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定提出的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采取更积极、更务实、更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努力把慈溪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一是建立环保综合协调机制。增强对环保工作的调控协调能力,突破单一的职能部门权责限制,理顺各级各部门工作关系,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对需要多方联合执法的整治行动,要整合执法力量,强化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果。二是强化考核指导和行政监管。要提高对各镇(街道)的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镇、村环保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水平。加强政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公正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对排污企业尤其是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提前介入和一票否决制度,坚决杜绝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推进排污总量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行。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检查、督查和巡查。三是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治污纳污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增加水源地保护区居民的补助额度。减轻镇级区域性整治及村级环境整治、公厕户厕改建等带来的资金压力,夯实环保工作基层基础。关于龙山、观海卫、周巷财政体制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建议统筹考虑生态资金安排。

(二)继续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确保工程项目效益的有效发挥。一是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饮水水源地保护,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和旅游业发展行为,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周围无证无照餐饮、禁养区畜禽养殖及乱搭乱建房屋等行为的取缔打击力度。加强对水库水质的日常监测,采取有效举措努力遏制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强对外引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研究,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二是继续大力开展截污纳管和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支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加快推进污水接纳工作,强化镇、街道工作职责,加强对企业等用户纳管的技术指导,提高污水处理率。科学评估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建设效果,强化对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的管理,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运行管理方式,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时解决处理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管网沉降破裂、主管支管衔接困难等问题,持续推进工程环境经济效益的有效发挥。及时总结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优化工艺流程,制定后续管理养护政策措施,提高实际使用效果。全面摸清当前全市公厕现状,列出具体改造时间表,加快推进公厕改造,努力消除公厕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三是有序推进城河治理。加快推进大塘江入口整治工程、漾山路江综合整治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和中心城区引水环通工程建设,充分运用外引水加快推进城区水体流动,提高城河自净能力。健全城河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四是全面推进河道和水资源开发保护工程建设。继续大力实施三横十一纵骨干河道建设,持续推进镇村生态河道建设,增加河道自净、排涝能力,优化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切实抓好和推广河长制的成功做法,努力提高全市河道水质。推进郑徐水库和慈西水库建设,切实发挥好外引工程效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三)有序开展淘汰提升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服务指导,正确处理好淘汰落后和规范提升的关系,帮助各地解决落后产能认定、落后产能淘汰举措等相关实际难题,摸准、摸细全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情况。强化要素调控,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落后产能企业(项目)的经营成本。优化财政政策补助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绿色企业创建活动,推广节能技术,培养节能产业,加快节能改造。加强统筹谋划,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科学务实推进减排工作。